大一上学期时,她有天夜里曾经接到过一个陌生电话。
国外的号码,一长串数字。
接通之后,那边一片安静,许久没有人说话,细微的电流声流淌在耳边。
宋莺睡意逐渐消散,大脑清醒。她睁开眼,从枕边拿下手机放到面前,通话时间已经过了五分钟,最顶上时间是凌晨五点。
对面依旧没有挂断。
她把手机重新放到耳边,很轻地叫了一声。
“阿羡。”
仿佛听到了骤然变重的呼吸声。
宋莺慢慢拥被坐起,窗外天边挂着一颗闪亮的启明星,厚重云层在涌动,隐约能窥见一抹暗蓝。
阳台上吹来的风清冷寒凉,带着露水气息。
宋莺在无边的沉默中,缓缓说着话。
“你还好吗?我最近每天都在上课,大学生活好像也没有徐老师说得那么有趣,对了,分数线早就出来了,我被师大录取了,你考得很好...”
她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没有章法胡乱地把自己最近发生的事情一股脑倒了出来。
到最后,她话都说完了,喉咙发干,那头仍旧没有任何动静。
宋莺沉默了一会,终于忍不住开口。
“阿羡,我想你了。”
两秒后,听筒里传来忙音。
电话被挂断了。
宋莺第二天回拨过去时,已经变成了无法接通。
昨晚那通电话,就像是她的梦,醒来了无痕迹。
过完春节,没多少天便要归校。
大概是她上大学来的失意和变化太过明显,范雅破天荒一个假期没怎么出去,在家给她各种变着花样做好吃的。
回校前宋莺一称,胖了五斤。
她穿戴整齐,对着镜子捏了捏自己的脸,叹气。
“宋莺,你不能再吃了。”
她拿着满满一袋信件,换鞋出门,轻车熟路地往相隔两条马路的泰昌街走去,积攒了一整个学期的信,不知道那个小信箱还能不能装下。
宋莺走在路上,一路都在思忖着这件事情,来到那棵熟悉的梧桐树下时,拿出钥匙,轻轻拧开了信箱。
上次来还塞得满满当当的箱子,里头却变得空空如也。
宋莺心跳剧烈,猛地回头,不远处,一道穿着黑色大衣的身影正在往街口走去,熟悉的背影格外醒目。
手中信件顷刻散落,脑中空白。
宋莺拔足狂奔,朝那人追去。
第56章
冬天树叶都掉光了, 两旁只剩下光秃枝桠。
地面方砖上堆满枯黄落叶。
宋莺站在空荡荡的路口,用力呼吸,胸口鼓噪得快要炸裂, 视线里却是空无一人, 方才那道身影早已寻不到踪迹。
街上车水马龙,路人行色匆匆,车辆从眼前迅速擦过,寻常的场景在此刻看来无比陌生,宋莺茫然环顾周围,循着街道往前。
她张望着, 脚步慌张凌乱, 睁大眼在人群中仔细搜寻, 唯恐错过一丁点线索, 然而纷纷扰扰中, 再没了那个熟悉影子。
心中燃起的希望最终一点点消失殆尽。
宋莺颓然垂下肩膀,低头盯着脚尖, 一滴泪水从眼眶掉落,重重砸在地上。
人潮涌动,繁华仍旧。
后面长街拐角处,一个人收回视线,背过身靠着墙壁,仰起脸。
他不自觉攥紧力气, 手中的一叠信件随之握紧,而后, 又无力松开。
林宋羡盯着头顶阴霾遍布的天空,面无表情,眼角隐隐泛红。
“阿羡, 今天是我上大学的第一天,师大很漂亮,有一条路上全是银杏树...”
空寂的房间,窗外透进一丝自然光,角落台灯散发着幽幽光亮,桌上是散落的一堆信纸。
林宋羡全部拆开看完,然后提起笔给她回信。
一封一封,仿佛不知疲倦,从黑夜到白天,日光渐渐从外面漫了上来,房间里的台灯失去作用。
航班起飞那天,林宋羡准备把这些信放到那个绿色小信箱里。
他来到那棵梧桐树下,手扶着信箱门,定定看着,此时里面多出来一封新的信件,静静躺在那儿,上面字迹清秀熟悉。
林宋羡飞机落地时是joy来接的他,一辆夸张骚包的宝蓝色超跑停在外面,金发碧眼的男生从窗户里探出头,朝他招手。
“嗨,song!”
他嗓门很大,再加上此刻招眼的造型,引起边上不少人围观。
林宋羡站在车前嫌弃看了眼,还是拉开门。
“快点开。”他一上来就闭目,年轻好看的面容疲倦至极。
“song,你怎么回国一趟好像被榨干了。”joy一边发动车子一边侧头看他,中文发音蹩脚,用词混乱。
“不会说话就别说。”林宋羡毫不留情开口,joy晃晃脑袋,习惯他这幅样子。
“song,你知道你在这边为什么只有我一个朋友吗?”
林宋羡懒得理他。
“因为你这个性格实在太讨厌了,当然,我很喜欢。”他洋洋自得,完全不介意他的冷淡,车子拐了个弯,他又提起了另一件事情。
“对了,上次新入的那支股票涨停了,song,你是不是神仙,怎么每次都能这么准。”
joy和林宋羡成为朋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利益驱使。
两人是同班同学,但刚开始却接触不多,林宋羡在他们班很特别,他不合群,从来不参加任何私底下的社交活动,总是独自出现在教室又独自离开,除了上课时间极少看到他身影。
joy是一次偶尔的机会中,在某节课间刚好坐在了林宋羡身后,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电脑屏幕。
那一眼,就让他深深震住。
上面一片花花绿绿的曲线数据,他就像个优秀的操盘手,沉着冷静,应对着各种瞬息万变。
那天下了课,joy就立刻上去套近乎,在林宋羡走出教学楼时叫住了他,拿出惯有的招牌笑容,热情同他打着招呼。
男生神情冷淡,面对他一连串的中英文自我介绍,只抱着书,惜字如金地吐出两个字。
“你好。”
这一年来他几乎没有见到林宋羡笑过。
song是一个很神秘的人,智商超群,高度自律,在数字方面有着强大的敏锐力,他难以接近、冷漠、刻薄、性格恶劣。
但不妨碍joy喜欢他。
很奇怪,song就是有这种无法言喻的魅力。
认识林宋羡这一年来,joy股票户头翻了无数倍,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旁边这个人。
joy扶着方向盘,开心发出邀约,“song,我们今晚有个party,一起去吧,你应该庆祝一下了。”
保守估计的话,以他资产翻倍的程度,song应该是个实打实的富人,超出了他们很多父辈努力奋斗数十年的成果。
他觉得这个工作狂魔,应该给自己一点放松间隙了。
“不去。”林宋羡不假思索地拒绝,joy没多大意外,却还是不掩失落,努力和他争取。
“why?”
“我们这次party很有趣,学校里的留学生们基本都会来,场地在迪米家庄园里,食材都是空运过来的,迪米家厨师很棒,当然,还有不少美酒...”
“你此时回去也是一个人呆在那栋房子里,那里太安静了,song,不如跟我们去喝酒吧...”
“先把我行李放回去。”joy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林宋羡突然出声打断他。joy话音戛然而止,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没有幻听。
他快活地吹了个口哨,手中掌控着车子转了个弯,踩下油门提速。
“噢,song,你答应和我一起去party了,我简直太开心了,我有好多新朋友要介绍给你认识。”
他兴致勃勃描绘着party场面,林宋羡靠在座椅上,思绪早已飘远。
锦城那几天都是小雨,地面湿漉漉的,空气中依附着湿冷。
她围着一条米色围巾,穿着羊角扣的大衣,黑发柔顺,面容没有什么变化,依旧还是从前的样子。
林宋羡很想上去抱抱她,可是他不能,他怕自己一见到她的眼泪,就疯了似的想要逃离这里,不顾一切。
这个party正如joy说得,热闹非凡,各种各样的年轻人在喝酒交际,一派其乐融融。
用餐是自助形式,场地开阔,舞池中散发着迷人灯光,音乐时而舒缓时而热烈,有人在跳舞,有人在端着红酒杯交谈,外头草地上摆放着水果,露天泳池处一群穿着泳装的男男女女青春洋溢。
林宋羡独自一人坐在大厅角落,落地窗旁的沙发上,他握着玻璃杯,面前摆着几个空酒瓶,烈酒就像是白开水,仰头一饮而尽。
视线渐渐模糊,大脑一点点涣散,林宋羡仰头望着天花板,逐渐放空。
他在飞机上看了宋莺写给他的那封信。
女孩的语气一如往常,没有任何质问,也没有任何的伤心难过,只是平静地叙述着她在那里,见到了一个和他很像的人,可是没有追上,最后找不到他了。
丝毫没有提自己追了两条街,慌乱在人群中搜寻了很久很久。
她自始至终没有问过他离开的原因,也未曾询问过他的归期,就好像,接受支持着他的每一个决定。
每每,只有在最后结尾时,才会放纵自己,有片刻的任性。
“阿羡,我有一点难过,那一刻我真的以为你回来了。”
就像,那个深夜,按捺不住轻轻的一句话。
“阿羡,我想你了。”
林宋羡喝完最后一口酒,手中杯子脱落,骨碌碌滚到角落。
他彻底醉倒在那,靠着沙发,用力闭上了眼。
joy应酬完,从一堆朋友中脱身,看见林宋羡独自在这,恨铁不成钢。
“song,我叫你来是交朋友的,你怎么又一个人躲着喝酒。”他坐到他旁边,摇着头,满脸失望。
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没走,坐在一旁默默陪着他。
joy品尝着红酒,不禁感慨自己真是一个极好的朋友。
林宋羡喝醉了时很安静,自己发着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瞳孔很黑,看起来深不见底,像是藏着很多故事,可他从来都不肯说,唯一一次同他喝醉,也是借了joy手机打了个电话,又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举着手机大半个小时,后来挂断时,joy看到他眼睛红了。
他当时看起来醉得厉害,却又清醒得可怕,挂完电话怔怔几秒,拿出他的电话卡掰断了,扔到盛满酒的杯子里。
joy差点大叫出声,song用那双发红的眼睛盯着他,口齿清晰。
“明天我推给你几支股票,你照着买就可以了。”
joy当场平静,同时不忘把自己口袋纸巾递过去,真诚关怀,“song,你好像哭了,要不要擦一擦。”
此时面前的人比起上次似乎平静许多,不哭也不闹,静静仰靠在那,苍白的脸庞望着上方,眼神迷茫失落,好像丢了什么重要东西。
joy不自觉试探询问,“song,你在想念什么人吗?”
空气安静,过了许久,他以为他不会回答了,林宋羡突然动作,轻不可闻地发出一声。
“嗯。”
他拿着手机,视线久久落在屏幕上,痴痴凝视着,仿佛在看着这个世界最珍贵的东西。
joy忍不住凑过去余光偷看一眼,那上面是个扎着麻花辫的女孩,她穿这一条红色碎花裙子,在树下笑得明媚灿烂。
joy脑中第一涌起的是太阳,光热炽烈,让人在看到的那刻不自觉眼前一亮。
他不禁问,“她是谁?”
林宋羡不答,指腹轻柔摩挲着手机屏幕,良晌后,轻声自言自语,“是我的茵茵。”
“yingying?”他尝试着这两个字的发音,只是这两个音节一出来,面前的人瞬间情绪失控,眼底的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湮灭。
林宋羡低垂着头,睫毛覆盖下来,遮不住厚重鼻音。
“我把她弄丢了。”
第57章
宋莺是在大二暑假时收到林宋羡回信的。
再次来到那个信箱前时, 里头已经放满了一堆的信件,每一封上面都规规整整署着名字,工致的两个字。
——茵茵。
那一眼, 宋莺鼻头发酸, 心脏像是被不知名的东西击中,震荡回撞。
她在信箱前站立了许久,眼前的一幕仍旧没有任何改变。
她终于缓缓伸出手,从里头把那堆整齐的信件拿了出来。
回去路上,她开始是正常行走的,到后面, 渐渐按捺不住提速, 直至, 脚下飞快地奔跑了起来。
宋莺气喘吁吁跑回家, 重重掩上房门, 嘴角无法克制上扬,最终化成了开心笑容。
她坐到书桌前, 迫不及待拆开信,纸张掉落,林宋羡熟悉的字迹印在上头。
茵茵:
这边天气很冷,冬天经常下雪,很厚很厚,有时候会挡住门没办法出去。
我买了两件羽绒服, 每次出门都裹得像个球。
学校大得让人常常迷路,我上了一学期的课依旧记不住位置。食堂特别难吃, 外面中餐厅不多,所以我现在学会了做饭,下次有机会一定做给你试试。
......
他像是写日记一样, 絮絮叨叨通篇下来,全是琐碎日常,宋莺仿佛看到了一个少年独自生活在国外的身影,有点孤独,又在努力适应中自给自足。
宋莺看着看着,眼睛渐渐湿了。
她想,如果可以,她多想陪着他共同经历这些。
他在信里什么都没有说,可她却好像都看到了。
漫天大雪中,林宋羡独自一人行走在里头的背影。
空旷的公寓里,他动作生涩地第一次尝试做饭。
偌大的学校,他背着书包穿梭里头,赶在点名前寻找着自己教室,步履匆匆。
从天明到黑夜,宋莺一直坐在书桌前,看到最后一封信。
这封信件被压在最底下,比起每一封都要薄,捏在手中毫无重量。
她打开,雪白的纸张上,只写着简简单单一句话。
“茵茵,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