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酒店只有她一个人,周围唯二的丧尸都被她关起来了, 食物又充足。
所以就算出现这些症状, 她依然好好活着。
失眠不怕,早上多睡会儿, 反正她不用上班。
食欲降低不怕,少吃多餐, 没事就吃。
关节痛也没事,她减少外出, 不舒服了就在沙发上坐会儿。
如此过了几个月, 似乎没什么大问题。
直到某天她向往常一样,去竹林里拔笋,拔着拔着忽然闻到焦糊味, 转头一看,酒店竟然着火了!
着火点在厨房,烧得相当猛烈,火舌呼啸着钻出窗户。
砰的一声巨响,玻璃窗震得粉碎,不知道是什么电器因高温爆炸。
她以为有人偷袭,连忙放下装笋的桶跑回去。
然而等她费了不少力气,将火扑灭,检查那堆黑乎乎的残骸后才发现。
哪儿有什么人偷袭,是她自己煮着一锅粥,忘记了熄火。
厨房就此报废,幸好酒店其他部分没受太大影响,可以照常使用。
她从仓库里翻出一口新锅,架在院子里,搭出一个简易厨房,继续做她的饭吃。
可这事仿佛给她的生活按下了某种开关,自此之后,因记性不好引发的灾难接二连三。
她往水箱里加水,一不小心弄得水漫金山。
她给小鸟洗澡,澡没洗完淹死了好几只。
她在花圃里种大蒜,异能用多了,蒜苗长得比树都高,遮天蔽日,顶坏了二楼的阳台,并且弄得方圆十里都是蒜味,她不得不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把它砍倒烧毁。
在又一次连续三天忘记洗衣服换衣服,卫生间泡着的衣服长满霉斑后,周云轻不得不静下心来,好好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
她肯定是不想太快死的,这么悠闲的日子她还没过够呢。
可再这么发展下去,谁知道哪一天她就会被自己的记忆和异能给害死。
就算没有,从她记忆衰退的速度来看,也许用不了几年,她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
老年痴呆。
这个她曾经只听说过的病症,如今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
她马上就去城市里补充食物,囤得越多越好。然后再去医院里,找找这方面的药物,控制病情。
周云轻说干就干,夜幕才降临不久,她便把酒店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确定自己把火都熄了,水都停了,也没种什么东西之后,就乘夜风离开了这片山坳。
城市离她的住处才十几公里,她转眼就到了。
这是座新一线城市,常住人口很多,当初留下来的幸存者也比普通小城多得多。
军队早早派人来援救,并且把城市存有食物的地方扫荡了好几遍。
周云轻搜了一个晚上,才勉强搜出几袋子米面腊肉和零食。
她带着这些东西去医院。
丧尸刚出现时,许多被感染的人都往医院跑,导致这里的情形比其他地方都惨烈,几乎满地血迹。
丧尸都散得差不多了,楼里只剩下百来个。
周云轻顺畅无阻地进去,按照指示牌,找到神经内科。
办公室里自然不可能有医生,但是有一些科普书籍。
她坐在塑料长椅上翻看,与自己的症状做对比,最后得出结论——她确实得了老年痴呆。
也就是阿尔茨海默症。
不知道算运气好还是不好。
她目前停留在第一阶段,叫轻度痴呆起。
表现为记忆力减退,判断能力下降,难以接受新事物,工作或劳动时散漫。
到了第二阶段,那就可怕了。
记忆力严重受损,判断空间、时间、地点时存在极大的障碍,情绪起伏大,无法保持个人卫生,甚至有可能失禁。
第三阶段则完全是噩梦。
患者完全依赖照顾他的人,无法独立完成任何事情,大小便失禁,对于过去的记忆仅保存部分片段,肢体僵直无法行动,容易死于并发症。
简简单单几张纸,看得周云轻心惊肉跳。
不要啊,她不要在那么没有尊严的状态中死去。
更重要的是,她哪儿有人照顾?
恐怕到第二阶段,就要自己把自己给折磨死了。
一定有药能控制吧?
周云轻翻找医生抽屉里的笔记、病历、各种资料,然后跑去药房里,拿了一大堆药。
她带着大包小包准备回去,想了想,又去街上文具店拿了许多本子便签和笔。
说不定以后她的生活就得靠这些东西维持了。
初春的凌晨,天微凉,周云轻坐在那堆东西上,带着满脸愁云惨雾,恹恹地回到酒店。
回去后她立刻吃了一把药,不管有用没用,总有点心理安慰。
将东西放好,她用钉子把一本本子挂在入门处的墙上,确保只要走进来或者走出去都能看到。
在本子第一页,她写了几件事。
刷牙洗脸。
吃早饭。
洗碗。
洗衣服。
运动。
吃午饭。
洗碗。
吃完饭。
洗澡换衣服。
刷牙。
睡觉。
这些是每天必须做的事,一样也不能少。
科普资料上说多与人交流,或者看书看报能延缓记忆力减退。
于是她又把“喂鸟、看书”,添加上去。
在纸张的最下面,她特地用红笔写明:每完成一件事在后面打勾,全部打勾才能睡觉。
将笔挂在本子旁边,周云轻满意地审视这张表格,可是看着看着,便觉得缺了什么。
到底缺了什么?
她一晚上没睡觉,困得不行,先回房间睡了,下午才起床。
周云轻浑浑噩噩地往楼外走,出门时看见本子停下来,一行行阅读提示后,茫然的心才找到了方向,回楼上刷牙去。
有个表格真不错,未来不会像她想象中那么恐怖的。
周云轻放下心来,严格按照表格生活,一顿三餐从来不落,把自己喂胖了两圈。
只是过了好几个月,本子都换了好几本,一天她整理仓库,看见角落里的一大堆药才想起来,自己当初忘了把吃药写上去!
她吓了一跳,赶紧添加那一项,可惜好像晚了。
第二天下暴雨,她不知怎么从窗户跳出去,坐在小溪旁看雨,淋到下午才猛然惊醒,连忙跑回家,烧热水洗澡。
晚上她就发起高烧,躺在床上迷迷糊糊。
一会儿热得冒汗,一会儿冷得发抖。
周云轻用异能给自己弄来了水,想喝两包板蓝根,可是泡好后手一抖,水没送进嘴里,反洒得满床都是。
湿被子不能睡,她又没力气换。
从衣柜里拿出床毯子,跑去楼下沙发睡。
这场高烧持续了三天才消退,中间好了又烧,烧了又好。
周云轻没吃过一顿正经饭,完全靠喝水、喝营养冲剂生存,前几个月养出来的一圈肥肉都没了,并且瘦得比以前更厉害。
无论如何,她撑过来了。
恢复正常体温的那一天,她给自己做了碗超多火腿超多芝士的炒面,补充流失的体力。
吃饱喝足,周云轻坐在椅子上沉思,生活该如何继续。
一次发烧还好,要是动不动来一次,她恐怕撑不过明年。
找个人作伴?
陌生人不可靠,唐昊可以投奔,可她不想去。
剩下一个小煤球……
脑海中浮现出分开那天的画面,他睁着一夜没睡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站在屋顶上说:“等我完成了自己的目标,就去找你。”
他现在在做什么?几百条狗靠他生存,肯定很忙吧。
还是不要打扰比较好。
周云轻没想出可靠的法子,干脆放弃,反正怎么过都是一天,她已经比末世一爆发就变成丧尸的人类幸运多了。
说来奇怪,她放宽心后,老年痴呆的症状减轻了不少,平平安安,无难无灾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她渐渐生出希望,积极锻炼,按时吃药,看书看报。
报纸和杂志大部分是酒店为客人准备的,她也从图书馆带回来了一些。
一天下午,她坐在秋千上看报纸,发现了一个让她意外的事情。
头版头条竟然是她的导师!
徐仁兰:新型智能芯片已推广,家电汽车或将掀起新风潮。
徐仁兰就是她的导师,带队研发出物美价廉的智能芯片,让人类离梦想中的社会更进一步。
她曾经制作的智能小狗哈比,采用得正是这款芯片。
这个社会没有她,没有她的家人朋友,为什么导师还在?
难道因为她太菜,导师对她没多少印象,所以没算进她的人际关系圈?不受她的影响?
周云轻没细想,只知道自己有一件事必须去做。
找到导师的实验室,利用里面的材料,再做一个哈比!
她知道制作哈比时所有的参数,要在忘记之前,让哈比回到身边!
周云轻放下报纸,回屋里把拖鞋换成球鞋,就这样出门了。
报纸上有介绍导师的身份,和上辈子没有区别。
不出意外的话,实验室肯定也在她记忆中的位置。
使用异能会消耗体力,体力消耗太多,各种症状又冒出来了。
为了避免自己半路上忘记要做什么,周云轻控制速度,晃晃悠悠地飞了两天一夜,才抵达大学。
这里同样被洪水冲洗过,好几栋楼都倒了。
好在导师实验室所在的那栋楼完好无损,并且实验室位于八楼,应该没受影响。
地上的血迹被冲洗得干干净净,陨石尘埃也消失了,比她上次来的观感还好些。
周云轻落在地上,走进楼里。
实验室的门敞开着,里面的仪器已经蒙上一层厚厚的灰尘。
她轻轻抚摸着那些记忆里的器械,鼻子发酸,擦擦眼角,找自己需要用的工具。
丧尸和幸存者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一年多来根本无人动,她很快就找齐了。
只是启动仪器和电脑都需要电,而学校发电机被她搬回超市,又被洪水冲走了。
这座城市被洪水淹了好几天,许多建筑里的发电机都泡坏了。
周云轻花了两天,从隔壁市弄来一台发电机和柴油,终于将仪器启动。
智能机器人听起来挺高科技,其实大部分程序都和电子厂的车间工人的工作差不了多少。
她画好图纸,制作零件,磨磨这个涂涂那个。
老年痴呆让她的手有点抖,一不小心把零件磨坏了,又得重来,异能在这里派不上任何用场。
周云轻饿了就去市里的各个超市找吃的,困了就躺在实验室的折叠床上睡觉,把剩下的所有时间花在上面,用了足足一个月,终于制作完成。
一只比巴掌更小的犬型机器人站在桌上,外形可爱,但是没有生命力。
她揭开它的后脑勺,按下里面的一个小按钮。
小狗的眼睛亮起绿灯,几秒后绿灯熄灭,它摇摇尾巴,跑过来舔周云轻的手指,汪汪叫了两声。
周云轻开心得差点落泪。
“哈比,你回来了!”
小狗不会说话,仰着头看了她好一会儿,抬起前爪搭在她胸口,轻轻舔她下巴。
有它陪着,她可以在那个酒店住一辈子。
周云轻亲亲它,放在旁边。
“你自己玩一会儿,我再做些备用的零件,然后我就带你回家。”
哈比摇摇尾巴,播放一首轻柔的音乐。
周云轻嘴角不自觉上扬,在令人舒适的氛围中,继续磨零件。
她要多做些,以后哈比哪里损坏了,她可以直接替换。
至于这些仪器……太多太大,带不回去,她要找个地方存放好,免得被人破坏,或者遭遇天灾。
周云轻又在实验室待了一周,把想要的东西都弄好了,拿起哈比,准备回家。
走出学校,她回头看了眼,摸摸衣服口袋里哈比的小脑袋。
“我们把它拍下来怎么样?”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来了。
哈比点头,咔嚓一声,照片存入他的芯片里。
周云轻收回视线,转身向前走,走了几步陡然停下,惊讶地看着前方。
对方也在看她,迟迟不敢开口,似乎无法肯定自己看见的是真的,还是日思夜想的幻觉。
站在他身后的人疑惑地问:
“怎么了?认识她吗?”
周云轻回过神,冲他露出浅浅的微笑。
“好久不见。”
从分开到现在,半年多了吧。
时间过得真快。
那人不说话,只看着她,眼睛都不眨。
身旁的人更加困惑,小心翼翼地喊:
“将军?将军?”
将军?
这是他给自己的新名字么?
周云轻想到自己曾骗他自己叫周将军,不禁莞尔一笑。
她的笑容让他身体震了震,朝她快步走来。
她以为他会抱她,就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于是主动张开始,准备回抱。
他却在距离还有两米多时停下,单手背在身后,客气地说:
“好久不见。”
周云轻微讶,“看来你成熟了很多。”
不光是行为举止,连外貌也变得坚毅了,不像以前那么吊儿郎当,穿着裤衩拖鞋满世界晃。
他头发剃得很短,几乎可以看见头皮,耳朵上有条疤,不知被什么给刮破了。
上身穿一条黑色短袖T恤,下身是灰色工装裤,脚上踩着牛皮短靴,肩上背着个大袋子。
神色略显疲倦,但是坦然又自信,再也不毛毛糙糙。
小煤球说:“你也变了。”
变老了是不是?她问都不想问,转移话题。
“那几个人也是狗吧,他们叫你将军?”
他扯起嘴角,嘲弄地笑了笑。
“我给我改名叫黑将军,不行吗?”
周云轻撇嘴,“你可真小肚鸡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