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恶魔之子”,心里在想什么呢?
是不是也觉得,只要藏在纸袋子的后面,就能隔绝一切恶毒、嘲讽、排斥的眼光?
这时,男人继续说道“今天,我们要表演的节目是‘召唤吸血鬼’。不过,在此之前,先给大家上一碟开胃小菜——大家想不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观众席倏地一静。
下一秒钟,人们七嘴八舌地喊起来
“这怎么可能知道,别卖关子了!”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同意!把油泼在他的身上,泼油,泼油!”
就连我旁边优雅端正的贵妇也说“我也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的感觉。”
我瞥她一眼。想知道的话,直接跳进油锅里不就好啦?
“不要着急,答案马上为大家揭晓!”男人转身命令驯兽师,“打开笼子,把我们的大明星放出来。”
驯兽师领命,两三步走到铁笼旁边,“咔嚓”打开门锁,扯住恶魔之子的衣领,想把他拽出来。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恶魔之子反扣住他的手腕,低头狠狠咬了上去。观众席惊呼一片。驯兽师却像经常面对这种情形般,忍着痛,硬生生把他拖了出来,然后狠狠地打了他一鞭子。我看见铁节鞭扯下一块血肉,鲜血瞬间浸透了恶魔之子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撕下一截裤腿,勒紧伤口止血。骨头真硬。
驯兽师却有些恼怒,一脚把他踢开,一个箭步冲到油锅旁,用铁勺子舀起沸油,想泼在恶魔之子的身上。观众席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人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观察着驯兽师的动作。
一步……
两步。
眼看驯兽师离少年越来越近,我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贵妇手中的羽毛扇子,遮住脸,提高音量说道“够了!一点常识都没有。还说什么召唤吸血鬼,我看只是个骗钱的幌子罢了。”
男人连忙制止驯兽师的步伐,看向我,彬彬有礼地问道“女士,为什么这么说?”
“三岁小孩都知道,吸血鬼虽然吸血,却不是什么人的血都喝,他们更喜欢美丽少女的鲜血。你们这个恶魔之子,长得这么恶心,吸血鬼会不会喝他的血都不一定,还往他身上泼沸油……”我摇着扇子,刻意停顿一下,“我看,你们是想激怒吸血鬼,把大家都害死吧?”
“女士,我们绝无此意。”
“没有就行。”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大家都是来看吸血鬼的,你把沸油浇在他的身上,除了把他烫熟,让吸血鬼愤怒,还有什么作用?能坐在这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才不想因为一个怪物,被吸血鬼惦记上。”
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他们只想看热闹,并不想因为热闹惹麻烦。
男人沉思了一下,命令驯兽师泼掉沸油,说“这位女士说得有理有据,那我们直接开始召唤仪式,有请我们的吉卜赛女巫……”
掌声雷动。我松了一口气,合上扇子,却撞上恶魔之子冷冰冰的视线。
他一直在看我。
看我做什么?
我用一根手指顶起帽檐,在罩面黑网纱里,对他微微一笑。
第2章
他却将头低垂了下去,也不知有没有看见我充满善意的微笑。
场上,吉卜赛女巫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祭出一个水晶球,低声开始念咒。我不禁有些担心,他们这样召唤血族,会不会把我召唤上去……虽然想想挺刺激的,但并不想被那么多人当成猴子围观。
后来很多次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忍不住感慨当时的自己实在太年轻,完全没想过还有一种可能——
他们把追杀我的血族,召唤过来了。
当十多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降落在帐篷中央,化为肌肉虬结的白色怪物时,场面瞬间陷入混乱,尖叫声此起彼伏。男人一边用手杖驱赶那些蝙蝠,一边厉声喝问吉卜赛女巫“怎么回事!不是说这个咒术只能召唤蓝眼蝙蝠吗?!”
蓝眼蝙蝠是比红眼蝙蝠还要低等的存在,攻击性极弱,很少主动袭击人……怪不得这群人敢当众召唤血族,原来召唤的是这种血族。至于,蓝眼为什么会变成红眼,想都不用想,绝对跟我有关。反正先走为上。我站起身,想要离开,贵妇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几近哀求地说“求求你……带我离开……”
如果她没有发表那一番沸油言论,我说不定会大发善心带她离开。可惜,她触碰了我的底线。
我用羽毛扇子指了指她腰间的驱魔粉,温柔地说“没事,你有这个,那些红眼蝙蝠不会伤害你。”
养父曾评价我这个人善良又软弱。他还是不太了解我,我一点也不善良。因为善良的人会拯救所有人,给他们赎罪的机会,而我想救谁就救谁,全凭自己的喜恶行事。
比如,现在。
瞬移到帐篷门口,我原本想直接离开,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望过去,只见三头白色怪物围在恶魔之子的旁边。躲闪的过程中,怪物撕碎了他头上的牛皮纸袋。面容暴露的一瞬间,他困兽般嘶吼了一声,额前青筋突起,用手臂死死地捂住脸,蜷缩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怪不得畸形秀的主持说,他是畸形儿之最……
怎么说呢。
确实长得挺丑的。
丑得我恻隐之心都发作了。这里没有人值得同情,他们虐待畸形演员,把演员当牲畜一样摆弄,甚至拿他们的性命开玩笑。召唤出红眼蝙蝠,只能说是自食恶果。但是,畸形演员是无辜的。我不可能救下所有畸形演员,却能救下眼前这一个。犹豫了一下,我跑到他的身边,一把抓住他干瘦的手腕。
“跟我走!”
他没有反应。有几头白色怪物已经注意到我,正在朝这边靠拢。没时间解释,我干脆拦腰把他横抱起来,有些调侃地说“不走也行,姐姐抱你吧。”
他还是没有反应。要不是他的手一直捂着脸颊,我几乎要以为他被吓晕了过去。
我想了想,摘下鲜花宽檐帽,扣在他的脸上。
他终于有了反应——捂住脸颊的手,改为捂住帽子。
一口气瞬移到马戏团的圆拱形木门,总算摆脱了那些白色怪物。只是,剩下的路程都得步行了。
旧血族虽然比新血族多一个能瞬移的优势,但旧血族的体力远不如新血族,这个优势在很多情况下,相当于没有。不过,旧血族的力量与速度还是能碾压红眼蝙蝠。所以,我从未把养父的追杀当回事。然而,我忘了,还有一拨人也在追杀我。
“克莉丝,陛下要是知道你如此亲近其他人,恐怕会发疯。”
白帐篷的顶端,一个男人正蹲坐在那里,面目冷漠地俯视着我。他身穿黑斗篷,典型的新血族长相,轮廓分明,唇色苍白,手握一把萦绕着魔法光芒的巫银弩,箭头直指我的心脏。
怀里的少年动了动。我以为他在害怕,低声对他说了句“别怕”,然后抬起眼,呵呵笑了一声“算了吧,你我都知道,你陛下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曾经当过我的血仆。”
“跟我回去。”男人举起巫银弩,“不然杀了你。”
我直白地说“你打不过我。”
“但我可以杀了你。”
“你大可以试试。”
话音落下,只听“嗖”的一声,我变了脸色——没想到男人这么卑鄙,二话不说,直接朝我怀里的少年射了一箭。电光石火间,我只能徒手抓住那支巫银箭。巫银能对血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很快,我的手掌就冒起一缕缕黑烟,传来烤焦般的滋滋声。
我皱了皱眉,刚想骂他,下一秒,手中的巫银箭被另一只手抽走,少年低沉干净的声音响起“别管我。”
他的声音动听到无法形容。我不禁愣了一下。
“你去对付他,不用管我,我可以自保。”
话音未落,又是一箭射过来。没办法,我只能再次徒手接住那支箭。灼痛的感觉重新传来。这下,我真的被激怒了。把少年放在地上,我抽出绑在小腿的匕首,跳到旁边的柴垛车上,借力瞬移到男人的身后,闪电般向他的喉咙扎去。这是必杀招,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这么死心眼,哪怕下一秒喉咙要被捅穿,他也坚定不移地瞄准少年,准备扣下扳机——
我只好中途改变匕首方向,重重砍向他的手腕!
但是,那一箭,还是射了出去。
砍掉他手腕的瞬间,我径直跳下帐篷,冲到少年的身边,抓住那支巫银箭。手掌已经被腐蚀得不成样子,几乎能看见白骨和血肉……不管怎么说,我救下他了。我浅笑一下,正要调侃少年两句,却见他的神色陡然变了“你身后——”
晚了,刚才那一套动作已经耗尽了我全部体力。
我慢慢低下头,只见银白色的箭头从胸前穿出,鲜血汩汩流出,浸透了深紫色的衣衫。虽然没有刺穿心脏,但这个位置,几乎与刺穿心脏无异,因为结局都是必死无疑。
不过,还是有些区别的。那就是在巫银毒素侵入心脏之前,我还有一丝回击之力——把手背在身后,硬生生拔出巫银箭,我反手狠狠朝男人掷去。
在断手的情况下,他的反应远没有之前迅速。巫银箭扎穿他的胸膛,蓝色的血液溅满白帐篷。临死之前,他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直直地倒栽了下去。
这时,那些肌肉怪物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我咬牙抱起少年,向马戏团外跑去。
天色接近黄昏,浮云血红。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讨厌日落。在能独立思考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之所以厌恶黄昏,是因为有一颗诗人的心脏,看见日落就会联想到迟暮。后来才明白,讨厌的原因是生父一般都在日落时回家。我在黄昏从未有过温馨的回忆,要么在挨打中度过,要么在母亲被挨打的惨叫声度过。
可能因为才做了一件好事,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这个黄昏,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来到郊外的村庄,走在宽阔的田野里,忽然想起还没有问怀里少年的名字,我笑着低下头,却发现他一直在看我。
对上我的视线,他的目光不自然地躲闪了一下,最后,还是牢牢地定在我的脸上。
“为什么要救我。”
巫银毒素缓缓侵入心脏,头脑变得有些混乱,说话全靠本能“没有为什么,我喜欢你。”不对,“喜欢”不太准确,正要换成“欣赏”,他却已抛出下一个问题“你叫克莉丝?”
我点头“你呢,你叫什么?”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埃里克。”
我微微一笑,把他放下来“很高兴认识你,埃里克。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再见。”
他一把扣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你会死么。”
我怔了怔“什么?”
“你会瞬间移动,说明你是吸血……血族。巫银能置血族于死地,刚刚那一箭差点就贯穿了你的心脏。之后,那个人就没再尝试攻击你,很可能是因为,他已确定你必死无疑。”他的逻辑冷静清晰得可怕,“所以,告诉我,你会死么。”
我愣了半天才说“……会。”
他不假思索地问道“怎样才能救你?”
原本想直接告诉他,巫银毒素无药可解,但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岁左右……这个年纪成为马戏团赚钱的工具,已经非常可怜了,没必要再直面生死。
我用最后一丝恻隐之心,说“没事,等会儿喝点血就好了。”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喝人血了,都是用动物血替代。长期饮用动物血,血族的听觉、嗅觉、视力等都会下降,不然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受伤。
听见这句话,他竟咬破了自己的手腕,递到我的唇边“喝吧。”
普通人没有犬牙,牙齿很难穿透皮肤,他却一下就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可见态度多么果断。心里感动,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喝他的血。我摇摇头,刚想拒绝,就闻到了他的血液里浓烈到让人难以抵抗的芬芳。血族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灵魂越动人,血液越香甜。
香甜到这种程度……他的灵魂究竟是怎样的动人?
尖牙无法控制地抵住下唇,我低头含住了他的伤口。
好香……
想要更多。
腹内的馋虫被勾了出来,一时间,饥饿到肚子绞痛,只有当鲜血润过喉咙时,才能感受到一丝饱腹的满足。第一次露出丑陋的兽态,我几乎是野蛮地吸食着他的血液……等我回过神时,他已面色灰败地倒在了地上,双眼紧闭,毫无生气。来不及思考其他,我立刻咬破自己的手腕,覆在他的唇上,捏住他的双颊,强迫他大口大口地吞咽。
看着他的面庞慢慢恢复人色,我跌坐在旁边,有些头疼。
这算什么?
莫名创造出一个血族?
对于血族而言,“初拥”等于“繁衍”,是慎而又慎的事情,绝不会像我这样仓促地创造出下一代……就算决定初拥,也不会贸然吸干对方全身的血液,再交换鲜血,这是最粗蛮的创造方式,只要受过贵族教育的血族都不会这么做。像我养父,他一般会精挑细选出下一代的人选,带到荒郊的古堡,十天内循环渐进地换血,再让专门负责引导的血族,教导新人血族的基本常识,以及如何控制与利用本能。
越想越后悔,刚刚为什么要撒谎?然而,木已成舟,只能硬着头皮给他喂血。
血族可以通过换血的程度,决定自己下一代的能力。听说,把身上的血液都换给下一代,可以创造出比自己还要强大的血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没有试过,毕竟没人像我这么倒霉,在濒死之际创造了下一代。
换血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看见他烫伤纵横的皮肤正在愈合,枯叶般干瘪的脸颊逐渐变得饱满。他的骨相其实不差,鼻梁高挺,轮廓凌厉,只是脸上新伤旧伤实在太多,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清原来的五官……血族的自愈能力极强,甚至能治愈天生的畸形,也算是因祸得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