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大明——马桶上的小孩
时间:2020-08-28 07:59:55

  小燕王叹气:“我就知道,我只要说一点,你就都理解了一切。我不如你,皇上提点我,我才明白这些。但或许我也有个优点,就是承认自己不如人,且肯信任他们。”
  俞星城仰头:“……那我就要问第二个问题了。皇上到底如何看待你。”
  小燕王把烟按灭在栏杆上,半晌道:“如何看待我……?他最得力的工具和他最依赖的妹妹生的狗?一条办事的狗。不远的未来,当他终于对自己的某个儿子满意后,或许我就会成为那个儿子的工具?我也不知道,星城,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玩意。”
  俞星城:“他宠爱你,就是因为你是塞利姆与宁祯长公主之子?”
  小燕王冷笑:“也因为我长了一张不可能继承大统的色目人面孔,还有一个极其巧合的出生之日,以及他觉得有如天赐的灵根。”
  俞星城微微有些诧异:“出生之日……”以及灵根?
  倒是,小燕王从小喜欢游山玩水,修道练法,甚至说是曾师从国师,但俞星城从未见过他使用多少灵力或法术,偶尔露一手,也表现的像是闹剧。
  小燕王笑:“哦,你没听说过吗。皇上说我出生的那天,天有异象,神也跌入了凡间,再加上我从幼年就有的一些表现,更让皇上觉得我是什么神仙转世,什么山川神灵附体。听听就行了,别信,出生的时候天降祥云的皇子,历史上少说百八十个。”
  俞星城笑了起来。
  小燕王看着她:“哦,你终于在我面前不是假笑了。”
  俞星城:“……那是因为你也在我面前没演戏了。”
  小燕王扶着栏杆,似乎数日以来沉甸甸的心态,终于有些放松了:“就算不考量回去了之后如何如何,单是在这艘船上,在这次航行中,你会帮我吧。”
  俞星城还是斟酌道:“我会帮助你达成皇上的旨意。毕竟如果大明能够更加富强,受益的是我们所有人。”
  小燕王笑了笑:“这话就够了。裘百湖是皇上身边的耳目,谭庐温骁有自己的家族,那两位都司军官什么都不懂,礼部郎中又是个满脑子官场的圆滑人。我相信他们在远航期间会帮我,但我也相信,旅途中会有很多只在咱们二人之间的小会议,有许多咱们之间才会商议的消息。毕竟我信奉一个观点:把一件事告诉一个你信任的蠢货,还不如告诉一个敌人。”
  这点俞星城深表同意。
  毕竟猪队友需要从根上断绝。
  小燕王说罢摆摆手,想要走入房间,俞星城却问了一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认为现在的太子能活几年。”
  小燕王转过身来,对她指了指:“小心别烧到指头。你要是想尝尝,我下次让末兰给你送去一些女人的烟草或者鼻烟。点烟的时候拿着个夹烟的银丝镊子,不容易让手上被燎黑。”
  俞星城也把烟按在了栏杆上:“我应该以后也不会吸了。”
  小燕王抱臂点头:“好吧。你说太子。我不知道这位会活多久。因为他是皇子之中唯一一个曾去往国外的。我听说他是为了躲避皇后的那摊子烂事,先去了英国,而后还去过波士顿和巴黎。虽然时间不长。这次远航的人选,我相信皇上在我们二人之间犹豫了许久。不过,他……不太一样,我甚至觉得他哥哥仓促被杀,只是因为皇上想让他做太子。”
  他笑嘻嘻的关上了门,在门缝合死之前道:“说不定在他下台之前,先死的是我呢。”
  在船上的航行比俞星城想到更无聊。虽然他们曾经在淡马锡停靠过一阵子,俞星城甚至能下船去找个馆子吃些东西。那时候都已经离开广州十天了,可到了淡马锡,除了能听到一小部分人在说英语,城市非常的新以外——其他的吃饭穿衣民风方面,简直就像是到了福建,到处都是乡音。
  广州到淡马锡的距离,跟淡马锡到加尔各答差不多,但因为洋流与风向不顺,后来又花了十三天才到达加尔各答。
  这要是坐飞机从广州飞,估计也就飞六个小时吧。他们却要走二十多天海路。
  而俞星城不能使用灵力,又没带多少能看的书,只能白天去找肖潼拿一些翻译的书,去啃一啃法语。晚上回去拿小燕王送的倭国短刀,跟炽寰来两场还算有收获的比划。
  要不然就是来回踱步,去下层看六十多个工人没日没夜的往锅炉里加煤矿,去尝一尝菜农种植的船舱内的大棚蔬菜,亦或是去专门饭堂找胖虎聊聊天——最后导致好多饭堂的厨工都以为胖虎是她的表叔老舅。
  终于,在俞星城面对四周无边无际的大海快坐不住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加尔各答。
  这是一座在恒河入海口附近,靠近孟加拉国的港口大城,最早这里曾是法属城市,后来英法矛盾,莫卧儿乱入,夺回了这座城市,也使得莫卧儿的国土几乎涵盖整个恒河流域。远洋宝船并未正式停泊靠近,俞星城他们是搭乘另外一艘护卫船,停泊在了加尔各答。
  这座城市的港口部分,看起来颇为现代,能察觉到这些栈道口岸应该是当时的法国人留下的,甚至还有些根本没人会照料的煤油路灯。但却人来人往,极其杂乱,单是这外国人专用的码头上,都满地牛粪马粪,一道铁门外还有许多没穿鞋的妇女或孩子头顶水果在贩卖,用简单的英语喊着些叫卖。
  而在港口上,一队黄色缠头巾,身穿长衬衫与窄脚裤的士兵正等待着他们,他们腰间都配备了弯刀与小盾,为首的军官,皮肤黝黑胡子浓重,带着红色的头巾,头巾外还有银色的月亮型装饰,他的传统服装外披了一件带肩章的白色军服。
  他似乎没想到走在访团中的还有好几位女官,目光无礼的打量着他们,甚至在观察她们在官服下的身材。俞星城大概是在大明呆惯了,身边男性官员大多彬彬有礼,保持距离,她看见那印度军官的目光,心里恼火,毫不犹豫的瞪了回去。
  裘百湖率先开口,那位军官走上前来行礼开口,他身边的译官正是肖潼,便垂头翻译道:“他说他是奉王后之命前来迎接我们,我们要一路前往阿格拉的红堡,去那里面见王后。”
  俞星城转头对肖潼道:“问问他,阿格拉是否在战争前线,王后在那里可还安全?”
  那红头巾军官似乎不太能够接受俞星城插话,竟然还转脸一副要用目光让她服从逼她低头的威胁表情看了过来。
  这种天然的高高在上与冒犯,简直让俞星城觉得荒唐。上一个敢用这种目光瞪着她的男人,早被她拍碎了膝盖,被人扭断了脖子。
  她对肖潼说:“再说一句。问问他是否会用如此无礼的目光注视拉克希米王后,也问问他是否在用自己的态度表示王后的态度!”
  肖潼点了点头,如实翻译,红头巾军官一愣,似乎开始晃着脑袋狡辩起来,一副振振有词的模样。
  肖潼似乎不是第一次跟印度人打交道了,翻译道:“他说什么不知道我们这些异教徒的种姓,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也没有觉得自己的目光有多么无礼,至少王后是高种姓,他知道不可直视她。”
  俞星城暗骂了一句:“在万国博览会期间,就能感觉到他们观念奇葩,来了这儿掉进一大堆印度人的圈子里,真是要命了。别跟他逼逼了,这里很多人是我们无法理解的。你就给他翻译一句:说我们是王室的客人,也是世界上仅有的愿意帮助他们的国家的代表。我们将会跟王后有一场长时间的会面,让他尽快安排我们前去。”
  但俞星城又觉得这军官应该不是高种姓或高官,说这些他未必能听得进去,又补充道:“要是你说完这些,他还是这个死表情,你就再加一句:我们会跟王后详细说我们一路前往阿格拉的见闻与感受的。”
  果然那军官一副莫名其妙的高傲的模样,直到肖潼翻译了最后一句,他终于畏惧他们会在王后面前提起,缩了下脖子,收回了目光,列队请他们一行近百人去乘车。不过他们竟然只准备了三辆飞车,剩下的仙官则不得不自己乘坐法器或御剑飞行。
  当他们飞上天空,俞星城等十几人坐在圆篷的蓝色飞车里,马车内外布满的金色装饰,俞星城知道蓝色在印度的高贵地位,至少说明虽然这军官傻|逼兮兮的,但至少王后没打算亏待他们。长有羽翼的白牛拉动马车,后头跟随着御剑的仙官,而这些应该地位不低的军官们则盘腿坐在绿色丝绸的飞毯上。
  俞星城在万国博览会上见过印度出产的飞毯,听说因为所罗门王最早从神那里得到过绿色丝绸的魔毯的故事,所以大部分阿拉伯地区、印度地区以及奥斯曼国出产的飞毯,都是绿色丝绸材料缀以刺绣珠宝制成。苏州也有大批工厂专门生产制作飞毯用的绿色丝绸。
  俞星城低头往下看,不少百姓似乎匍匐在地,叩拜行礼,但也有人驾车横冲直撞,乱成一锅粥,还伴有踩踏与叫骂。
  她坐在马车内,听见那红头巾的军官驾驶飞牛,几乎都不愿意往地上看,咒骂了一句。
  她转过头问肖潼:“他说了什么?”
  肖潼:“他说,天杀的恒河尽头,污秽之地。这异教徒建立的城市,被女神萨克蒂毁灭了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忘记设存稿箱发文时间了!!抱歉!
  新地图大家不熟悉,后面都会慢慢解释。
  介于我个人不是很喜欢印度的传统社会文化和观念,所以这里头肯定会有些特别不客气的看法。比如说种姓制度,比如说被宗教支配的社会,比如说极其深重的男尊女卑。
  感觉国内应该没什么印吹或者精印吧,希望别来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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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伊士运河建成于1869年。而奥斯曼帝国击退法国人拿下埃及,是在1805年。
  这篇文目前的时代就是在1825年前后,我为了故事性把这俩事儿捏一块了。
 
 
第95章 王后
  俞星城第一次走入印度。
  恒河附近几乎可以说是印度寺庙最多, 教徒最虔诚,也最有古印度风格的地方,他们就飞翔在这片古老且分裂的土地之上。
  蓝烟与灰尘之下, 是旖旎的纱丽、鲜花与拖车上的象鼻神像,到处都是灼眼的亮色。
  脏污与恶臭之中, 有神圣的庙宇、宫殿与白色大理石铺成的石阶, 美与圣洁让人可以忘记空气中的牛粪与香料混合的气味。
  大明并不是没有贫穷与富贵的对比, 但从来没有像这里这样直接。
  所有的富丽堂皇、优雅文明、神秘虔诚的美丽建筑,都是直接从烂臭的垃圾堆,窝棚的贫民窟与泥泞的河滩上毫无征兆的长起来的。在这里贫富绝不分区, 没有过渡, 酒肉臭与冻死骨之间甚至连那道朱门的拦截都没有。
  且驾车的军官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甚至把车降低一些,让他们去看万神庙上精美古老的雕刻。
  可俞星城看到的却是别的。
  衣不蔽体的孩子当街溺尿, 深色肌肤的女人赤脚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用木架纸板搭成的窝棚深陷在牛粪与泥巴中, 这一切就在英式酒吧的街对面。那家酒吧用玻璃窗与百叶隔绝一切, 里头身穿西装或军装的外国男女正在喝着伯明翰出产的朗姆酒,目不斜视。
  雕刻着万神的印度教庙宇外, 台阶铺满靛蓝粉末与花瓣、香料,手持孔雀羽毛扇与牦牛尾掸子的神仆赤脚穿行, 眉心一抹红的婆罗门祭祀肩上挂着圣索侃侃而谈。而就在庙宇后的沟渠里,被打断了腿的浑身溃烂的贱民吃力的想要爬出来, 却被人一脚踹了下去, 仿佛神明从来不看沟渠。
  这一路上,裘百湖说了不知道多少句“他妈的”,几次他们穿越建设有工厂的地区与贫民窟, 就算在高空之上也不得不掩鼻而过。
  裘百湖:“这他妈疯球了吧,我已经看不出来这儿是太有钱,还是太落魄了。你看那几座清真寺修的,简直就是仙界,可他妈仙界门口就是粪坑,那些漂亮的酒店和寺庙,简直就是泔水车上撒一把珍珠——草他妈的。这要是在大明,贫民不知道造反多少回了!”
  俞星城看累了,她坐在飞行马车的深处,靠着肖潼的肩膀,温骁直皱眉的从车窗往下看,炽寰挂在她手腕上,一直在小声骂骂咧咧。
  她半闭着眼睛道:“不会的,他们不会反抗的。你听说过种姓制度吗?”
  裘百湖开始猛抽烟:“听说过,他们每个姓氏都有阶级,各司其职,除了低等百姓之外还有贱民,说什么贱民不能穿鞋,不能留下脚印,不能一起生活,还不能跟他们用一个水源。而且地位就这么继承下去,贱民除了早死投胎几乎就没办法。”
  俞星城:“嗯。而且种姓存在在这里的时间,比宗教还要久远。现在的莫卧儿王室都是帖木儿后人,就是跟太祖来往密切的那个帖木儿帝国。所以他们的贵族其实都是突厥化的蒙古人,信奉伊-斯兰教,但百姓大多是印度教。但你敢相信么,伊斯-蘭教来了这里,也入乡随俗建立了自己的伊-斯兰种姓制度。就在这里,伊斯-兰家族也有高种姓、低种姓和贱民。”
  裘百湖嘬了一口烟,他道:“那这群贱民就不知道反抗么?就不知道一起作乱么?这种事儿,就算是大明目不识丁的农民也能集合做土皇帝的,他们就不懂么?”
  温骁低声道:“不是所有的王国,都有百姓奴工喊得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的话。咱们这样天下寒门都有机会做官的才是特例。”
  俞星城:“而且,他们的宗教观念讲究投胎,讲究肉-体低贱但灵魂平等。生来是贱民只是平等的灵魂被装入了肮脏低贱的肉-体。要信徒们虔诚且自我惩罚肉-体,任劳任怨,就能来世成为更高一层种姓的人。所以贱民们都忙着自虐,忙着祈祷,忙着不侵犯高种姓老爷们了。”
  裘百湖骂了一句:“疯了,都疯了。”
  俞星城叹气:“再说贱民里也有鄙视链,卖油的瞧不起杀鸡的贱民,杀鸡的瞧不起捡垃圾的贱民。种姓制度也符合人们划分等级,相互鄙视的本性。而且实际因为女性可以高嫁,生下的孩子是父母种姓的中和,细分下来阶级有十六种左右。也能通过婚姻或者梵化来进行少数的阶级跃升,就更人们削尖了脑袋只想提升自己,而不是反抗。”
  肖潼毕竟也会说印地语,曾来往过此地做生意,也有些了解,叹气道:“再加上种姓之间的生活是极度隔离的。如果生活里只有生育,生存和死亡,连活着都要竭尽全力,又如何反抗呢。”
  裘百湖闷闷的吸着烟:“……这荒唐的地方啊。”
  他们中途扎营休息了一次,终于在第二日的黎明时,到达了阿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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