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菜,不是他们庄仆家里粮不够吃,找来填嘴凑数的吗?
余庄头一想也是,便就叫儿媳妇拿腊肉现炒了一盘让潘安尝。潘安尝了一口,当即就疑心尽去,套车去了。
余庄头把碗拿盘子盖上,放到筐子里做样品,一起带过去。
如今粮店虽然没生意,但潘安还是每天一早来粮店看情况。李家粮店的伙计兼掌柜的余财多,瞧见潘安,依旧摇头道:“估计这一个正月都不会有生意了!”
“喏,”潘安跳下车,把两个竹筐搬下车后交给余财多:“余伯让你看看这个能不能卖?”
“芦蒿?”余财多一愣。
芦蒿其实和芹菜一样,都有股奇特的香味。但现在这个时节,芹菜还没下种,所以他哥便拿这芦蒿来充芹菜卖吗?
这倒是一个主意。余财多想:城里芹菜即便是夏天卖得也挺贵,要三文钱一斤呢!
“还有这个,”潘安把碗自筐里取出搁在柜台上,然后揭开盘子道:“你尝尝!”
余财多见这碗芦蒿竟是拿腊肉炒的,心说:这倒是新鲜啊。拿野菜来配腊肉。
拿筷子夹一筷子菜送进嘴中,余财多立刻就为芦蒿的清香脆嫩所俘虏。
这芦蒿,余财多想,一准能卖。
第101章 野菜也卖钱(正月二十三)
店面太小, 潘安不能久待, 放下菜筐就驾着骡车先回了庄子。
经了元宵节踩死人的事,现巡街的衙役, 可不许牛车骡车在路边驻留太久。
余财多候潘安的骡车一走,便就拿两张长凳将两个筐子摆到铺子前面,开始吆喝:“芦蒿哎––, 新鲜的早春芦蒿哎––!”
“便宜卖喽––!”
余财多这一辈子虽只卖过两个月的粮,但市面上呆久了,见惯了门口小商小贩的叫卖,所以当下铺子里上新货,他开嗓叫卖, 没一点心理障碍。
听到便宜两个字,李家粮店两边的铺子立刻有人探出头来张望。
“余掌柜, ”左边卖馒头窝头等吃食的季有财季老板问道:“你这是卖啥呢?怎么吆喝上了?”
“芦蒿!”余财多见是熟人, 立把筷子递过去:“我们老爷刚让人送来的野菜。”
“您尝尝这芦蒿炒的菜!”
季有财知道余财多是个庄仆,现在只是替主人看店。故而素爱沾便宜的他不愿叫余财多看低, 当下拿着筷子便不夹腊肉——他只夹了一筷子芦蒿送进嘴里。
不过嚼了两口, 季有财便问:“这什么芦蒿咋卖的?”
“一扎三文钱,正好炒一盘。”
虽然一扎芦蒿半斤不到还带叶,但余财多依旧按一斤芹菜的价格来报价。毕竟,这芦蒿生长得靠着水,一般的菜园子可长不出来。
三文也就一个鸡蛋的价钱,季有财也是吃久了白菜想换个口,当下便拿了一扎菜, 丢下三文钱。
余财多一边收钱一边嘱咐:“季老板,这菜和芹菜一样,吃时要摘掉叶子,只炒杆子。”
就这样,靠着芦蒿这个和粮店生意八杆子打不着的野菜,余财多做成了开年来的第一笔生意。
有了季有财这个先例,右手的烧饼铺子也很干脆的来买了一把芦蒿。如此,不过一刻,周围临近的十几家铺子老板或者掌柜都来买了把芦蒿。
经了这一波的生意小高峰,接下来就都是散客生意了。
托去岁年卖枸杞的福,现北街的住户,即便是轿夫纤夫这样的苦力,手里也都有余钱。所以不过一个时辰,两竹筐,近五十斤芦蒿便就卖了个一干二净。卖完结账,余财多数了数足得了三百二十多文钱。
这野菜生意,余财多想:能做!
午饭后,潘安架着骡车来粮店看情况。他眼见芦蒿全部卖出,得了三百钱还多,当即大喜过望,便赶着回庄子抱信。
余庄头得了信也是大喜。他赶紧地安排家里孩子去割芦蒿,然后又嘱咐四丫再挖点荠菜、马兰头之类,明天也带进城去看看是否也能卖。
嘱咐好家里人,余庄头方来告诉李满囤。李满囤一听不用本钱,就能得钱,有啥不乐意的,当然极力支持。
于是没疑虑的,李家粮店次日不止依旧卖芦蒿,还添了荠菜和马兰头。芦蒿依旧一扎三文,荠菜、香椿和马兰头则是一扎一文。
说实在话,三文一扎的芦蒿对于北城的苦力而言,还是有点小贵,但一文一扎的小菜,确是能够承受––不过是在原来的豆腐、鸡蛋,甚至啥都不要,只要一点盐的基础上加一文钱,便就能让全家老少一起尝个早春的新鲜。这样的账,是个人都会算,于是,李家粮店这试水的荠菜、香椿、马兰头反倒是比需要腊肉配的芦蒿卖得更快更好。
不过三天功夫,余庄头就摸清了适合店卖的野菜,每天使潘安往店里送芦蒿一百扎、荠菜、香椿、马兰头各两百扎,以及柳枝、榆钱各五十扎。
如此一天差不多能得1吊钱,其中主家李满囤能得600钱,庄仆们能得400钱。
虽然,主意是余庄头出的,但等生意稳定后,余庄头又把挖菜的任务分到各家––他家正在建房,只靠自家孩子,实在是挖不了这许多的野菜。
如此,算上整个庄子所有庄仆家的孩子,差不多就能担下这个活计,然后给每家每天能多添个二三十文钱。当然,似余财多和潘安两家,则是要多得一份钱,毕竟一个卖菜、一个送菜,都是辛苦。
李满仓天天送接送孩子进城念书,所以他大哥的粮店卖野菜的事立刻就知道了。
李满仓看粮店的野菜生意不错也很动心。于是他便去细水河边割了两筐芦蒿,然后趁早起送孩子的进城的机会,到南城自家宅子附近叫卖。不想生意也很不错,一会儿便得了三百来文钱。
确实拿到了钱,观望中的郭氏就在李满仓去给李满园帮忙建房时自去了细水河边割芦蒿。
对于郭氏的举动,李高地极为赞成––满仓家有四个孩子的婚嫁呢,儿媳妇心无成算,不知道剩钱还能行?
在看到野菜的确切收益后李高地终于原谅了郭氏先前不养猪的过错——他原先坚持养猪为的也是钱,现卖野菜来钱更快更多,他自然就改弦易辙支持卖野菜了。
于是,李高地和刚在李满囤村里宅子厨房给李满园收拾好午饭碗家来后坐炕上喝茶的于氏道:“难得有个剩钱的路子,郭家的要去忙钱。”
“家里的活计你也帮忙看着点儿。”
于氏嘴上笑道:“这还用你说!”心里却不大得劲:儿媳妇出门挖个野菜而已,这又是多大的点事儿,哪里就至于耽误家里活计呢?
现这老头子人是钻到钱眼里面去了。他也不想想她都多大岁数了,现一天两顿给李满园盖宅子烧饭就够累的了,还要使唤她做家务。
李高地也笑:“我不过是白嘱咐你一句罢了。”然后又叹:“可惜满园在建房,不然他也挖了野菜,然后让他家买的人在家门口看着卖卖,也不耽误家务和带孩子。”
于氏听着也有道理,但她想到儿子满园得了钱不说孝敬自己,反倒买了人伺候他媳妇钱氏,而自己这把年纪还要去给他家帮衬家务,心里膈应得厉害。偏这话还不能和人抱怨,于氏心中气恼,懒得接话。
李满仓能看到李满囤卖野菜赚钱,买了骡车日常在北城门口拉活的刘好当然也知道了他大舅哥卖野菜的事。事实上,不止他知道,整个大刘村、甚至大半个高庄村的人都知道了——大刘村不说了,原就离城近,而高庄村则是因为最近盖房的人多,族人多聚在一处,其间只要有人进城瞧到,然后随口一说,可不就全知道了吗?
野菜这玩意,不似百合,除了细水河河边有外,麦田里多得是。
现麦田里麦苗、野菜和杂草混长。等清明后,还要全家一起下地锄草。现能边挖野菜边就把草给顺手拔了,倒是便宜––野菜卖钱不说,麦苗也能长得更好些。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雉水城的居民发现家门外大街小巷,充满了卖野菜的农人。
惊讶之余,掏一文钱买一把野菜尝尝,结果发现味道竟然还算不错。于是,家常的就买一两把做菜。
由于卖菜的人越来越多,似荠菜这种漫山遍野的大路货,价钱很快就跌成泥了。一文四把,还不够工夫钱。
余财多自第一次发现荠菜卖不完后就一边减价卖,一边让庄子减了送货––毕竟孩子们挖菜也不容易。
如此不过几天,余财多就发现他这店能卖的便只剩了芦蒿。
这年头,还不流行分河段到户。所以自知道芦蒿能卖钱后,河边的芦蒿很快被想钱想疯了的人给挖绝了种。以致现雉水城里还有几个卖芦蒿的,都是家里有骡车,可以到远地野河岸里割芦蒿的。
刘好现在每天天不亮,就去离家三十里的野湖边割四筐芦蒿,然后再拉回到城里卖,一天能得近五百钱。
而李满仓家没有骡车,只有牛车,且每天还要接送孩子,所以,李满仓便只能改卖荠菜这些便宜野菜。
一文四扎就四扎,李满仓如此想:横竖他一天一文不得也要进两趟城。而现今,能额外得二三十钱,有啥不干?若说辛苦,给人扛活不辛苦吗?可干一天,也就五十文。他家现只是挖挖野菜,然后卖卖,就抵半天的短工,够买一斤肉了。所以,这一份辛苦,他和他媳妇认了。
对于李满仓的想法,李高地极力赞成––生为庄户人,只恨没钱,不怕辛苦。
随着菜价下跌,利润减少,这进城卖菜的人便就少了––卖菜的农户中很多人家里都有枸杞这项大出息。他们现在热情褪去,冷静下来,细细一算账,发现为卖点野菜吃这许多辛苦一点也不合算。于是,就主动退出了卖菜行列。
这卖野菜的人少了,而城里人又吃惯了野菜,故而这菜价又慢慢地涨回了一文两扎,然后稳定下来。
余财多觉得这荠菜一文两扎能卖,加上店里问荠菜的人也多,便又让庄子里复了送货。
自庄子开始卖菜后,红枣就不大出门挖野菜了––现她家餐桌各色野菜都有,而挖菜的田地,随着天气日暖,开始化冻,出门就是湿漉漉的烂泥地。红枣不想踩烂泥,穿毛窝也不愿意,故日常便只在庄门花圃、客堂、主院,这些有石板路的地方活动。
李满囤走多了石板路,现今再去高庄村给李满园建房走村里的烂泥土路,便就禁不住想:怪不得古话里说“修桥补路大功德”,这石头路确实利益子孙。
今春庄仆们都在建房,也就罢了。等今夏农闲的时候,他倒是买点石头,让余庄头安排人把庄子里的路也修上一修。别的地方修不修无所谓,这磨坊到客堂这段路,倒是修好了走骡车便宜––不然每天进城送菜的车轮上带的泥会滚得石头路上到处都是,看着着实难过。
第102章 蒌蒿即芦蒿
一直关注李满囤的谢福在李家粮店卖野菜的第二天, 便就把芦蒿炒腊肉送到了谢子安的饭桌上。
谢子安家里有暖房菜, 倒是不稀罕绿菜。不过,能换换口, 尝个新鲜,谢子安也是无所谓。
谢家庄子里河滩上新采来的野生芦蒿,茎杆纤细, 色泽则是青绿中透着红紫,搭配上金色的腊肉,愈加显得鲜嫩可人。
“这就是芦蒿?”谢子安问谢福:“这菜的色面倒是极好。”
“比芹菜炒腊肉,添了份喜气!”
谢福得到夸奖也笑道:“大爷说的是。”
谢子安夹起一筷子芦蒿送进嘴里。入口就一口青涩撩人的辛香,这股香与去岁谢子安早春游湖时嗅到新鲜气息一样, 清远怡人。
这芦蒿的味道,谢子安心说, 倒是特别——不似芹菜的那股子药味, 这芦蒿的香,倒像是《史记》说的藜藿之美。
芦蒿除了香味独特外, 口感也特别鲜嫩。谢子安想着他爷牙口还行, 便即说道:“谢福,这菜你让厨子挑最嫩的芽尖儿做了,晚饭给老太爷送去。”
谢福一听,赶紧答应。
晚饭,谢子安果是陪了谢家老太爷一起用的。
“爷爷,”谢子安给老太爷夹了一筷子的芦蒿后笑道:“这是现城里卖的野菜,芦蒿, 我尝着味道还好,便就给您送了过来,您也尝尝!”
谢家老太爷,谢峰,抬眼瞧见孙子夹过来的菜,当即笑了:“原来是芦蒿啊!”
“这菜,早年,我倒是常吃。”
“这些年,却都没再吃过!”
“今儿倒是尝尝!”
夹起菜,老爷子放进嘴里,细品了好一刻,方才笑道:“还是这一股蒿味儿!”
谢子安闻言,目光转向爷爷,露出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
谢家老太爷谢峰早年家境虽然说不上贫寒,但他爹娘为了供他读书科举,也需要处处节俭——他家曾经每年开春都是顿顿芦蒿以致他吃芦蒿吃得想吐。故而谢峰自高中后就再没吃过芦蒿。
不想今儿大孙子却寻了芦蒿来给他吃。
看着熟悉的芦蒿,谢峰忆起往昔,一时间心有所感——几十年弹指,谢峰的爹娘以及他媳妇早已作古,而谢峰自己也由当年的贫家小子蜕变成这雉水县有名的谢半城。谢峰以为他早已忘了当初。但刚刚的那口芦蒿,那股子不变的蒿味,却让他恶心依旧。
说什么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谢峰心内嗤笑:从人生伊始直到而立,这近三十年累生的个人习气,又岂是后续几十年故意的无视所能消弥?
可惜早年的他不通这个道理,出仕后只知道一味效仿高门子弟们的行事,由此为人处事就失了根本,落了下乘。
到底是经过风浪的人物,谢峰心中感慨,脸上却不动分毫。
想到菜是谢子安送来的,所以不必再问,谢子安一定是觉得这芦蒿味道不错。谢峰把脸转向谢尚,然后夹了一筷子给他,笑道:“尚儿,你来尝尝!”
谢峰年纪大了,讲究养生。故而他饭桌上的菜,有时候颇让人一言难尽,比如家常的炒鸭蛋。
但今儿这菜是谢子安送过来的。对于谢子安的口味,谢尚还是放心的。于是,谢尚拿起筷子吃了面前碟子里老太爷给夹的芦蒿。
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直待咽尽嘴里的食物,谢尚方道:“这芦蒿的味道倒是和芹菜一样,都有股独特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