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们一起。”
封易一手抵在车门上方,防止凌霄碰到头,一手撑着伞,为她挡住外面的风雨。
凌霄看着封易,不知怎么的,心中涌出了一股奇异的感觉。
“没有别的伞了吗?”
由封易来给她撑伞也太奇怪了吧?他们也不是亲密到能撑一把伞的关系。
这庄园不做他想,一定是言老太太或者她夫家的产业,里面的人八成认识封易。她跟着人家来祭祖还能厚着脸皮说是心思单纯没想太多,那现在她跟着封易同撑一把伞进去,也太容易被人误会了吧?
“有伞。”
封易听到凌霄的话,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过你不是不喜欢撑伞吗?”
“我什么时候不喜欢……”
她什么时候不喜欢撑伞了?凌霄正要反问封易,突然脑海中蹦出了一段往事。
在她对封易热情不减的时候,曾有一次约他去看航展。
去的时候晴空万里,等两人准备离开时,天已经彻底阴了下来,豆大的雨点转瞬倾倒而下。
虽然有司机可以将车子开到展馆门口,但从展馆屋檐下走出在上车这一段,难免会淋到雨。
好在跟着来的保镖细心且贴心,提前为两人准备好了雨伞。
伞被递到眼前,凌霄却没有接。
“告诉你一个秘密。”
那边封易已经撑开了雨伞,却被凌霄抓住了衣袖。
一偏头,正好对上凌霄那双秋水微漾的杏眸。
封易是知道凌霄要作妖的,可是他还是没忍住,接了她的茬:“什么秘密?”
凌霄笑眯了眼,抓着封易衣袖的手更紧了几分,将人往自己的方向拽:“我的手前两天被人撞伤了,不能撑伞,而且我也不喜欢撑伞。”
凌霄说的都是屁话。
手被人撞伤了是真的。在航展前两天,凌霄在操场跑步时被一个踢球的少年撞了一下,不过那一下只让凌霄胳膊酸痛了半个小时,早已无碍。
至于喜不喜欢撑伞——不管喜不喜欢,该撑的总得撑。
凌霄当时不过是想和封易撑一把伞,话出口了才发现其中漏洞良多。
她心中有些忐忑,一方面觉得自己太过了,一方面又怕封易丢给她一句“让保镖给你撑”弄得她颜面全无。
在凌霄期待又纠结的目光中,封易将撑开的伞举过头顶,向前走了一步。
凌霄有些小失望,正准备认命地接过保镖手中的伞,前面的封易突然回过头来。
“不是不喜欢自己撑伞吗?”
男人一手撑伞,一手插兜,目光沉静地看着凌霄:“还不快过来。”
苏朝颜,包括凌霄身边很多的人都觉得她对着封易单箭头的那三年算是吃尽了爱情的苦,但是凌霄知道,虽然她没有得到封易的回应,却也被纵容得不像样子。
封易还保持着刚刚的姿势,凌霄垂眸叹了口气。
“你怎么什么都记得。”
当初那么多零碎琐杂的往事,有些她都快忘了,封易却像是半分都没有忘却。
但那些事情又有什么好记的呢?
“一方面是因为记忆力好。”
凌霄也没有坚持再要一把雨伞,而是一手抓着封易的胳膊,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刚刚在封易身边站定,却听到他说:“另一方面,大概是因为说话的人特别吧。”
凌霄抓着封易胳膊的手一顿,须臾间竟然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封易早就承认了自己喜欢她,可是他之后的行为,凌霄也没多看得出是喜欢她的样子。褪去了初初重逢时那点子针锋相对的意味,他们两个人的相处反而显得日渐平淡。
凌霄都觉得或许她能迅速看淡封易对她有意思这件事情了,封易又突如其来地甩出这么句看起来在隐晦表白的话,砸得她有点头昏脑胀。
不过凌霄向来心狠。
不仅对封易心狠,对自己也蛮心狠的。
“当时的我是很特别。”
凌霄沉吟了片刻才给自己想了合适的形容词:“又蠢又作。”
她当年是真的被宠坏了,矫揉造作到没边。
封易脚步一顿:“你对自己下嘴挺狠。”
“过奖过奖。”
*
城郊的这座小庄园是个两进的四合院,言老先生的产业。
他过世之后,便留给了自己唯一的外孙。
正堂三面墙挂满了言氏先祖的画像,中间放着一张供桌,上头已经摆满了供品。
虽然庄园里也养着佣人,但言老太太只让他们准备了供品,祭饭,她要自己动手做。
凌霄有心想帮老太太的忙,但被赶了出来。
“我们家老头子,最喜欢我做的饭,你们年轻人在一边玩着就行。”
老太太坚持,凌霄也没有办法,跟着封易一行人在正堂外等候。
正堂外的屋檐下放了几张红木小椅子,供几人小憩。
在这种场合,也由不得人挑剔。
凌霄随意坐下,耐心等候。
雨水在黛瓦上跳跃,发出清脆的声响,旋即从瓦沿落下。
凌霄静静地看了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干脆扭头看正堂内的画像。
这些画像除了年代最近的几幅,大都是经过修复的。凌霄不知道是基因过于强大,还是修复师在修复化作的时候夹带了私货,她看着只觉得屋内的男性画像,大都能在眉目间找到点封易的影子。
挂在左侧门边的那一幅,和封易最像。不过封易气质偏冷,而画像中的人慈眉善目,只看着就让人觉得他会是个很爱笑的人。
“这是我的外祖父。”
封易见凌霄盯着一副画像看了许久,开口解释。
“难怪。”
凌霄恍然,这一屋子的人,就这位和封易血缘最近,最像也无可厚非。
这幅画像边上还空了一块位置,那应该是给言老太太留的。
凌霄从来没见过言老先生,猛然提起,多问了一句:“你外祖父是怎么过世的?”
“是病逝。”
这也不是什么禁忌:“我外祖父和外祖母住在同一条巷子里,是邻居。”
“他们是青梅竹马?”
凌霄见有故事听,来了精神。
“算不上。”
“他们虽然住在一条巷子里,但是我外祖父比我外祖母大了十岁,我外祖母还在蹒跚学步的年纪,我外祖父已经一边上学,一边跟着父亲学做生意了。”
“那他们两个是怎么在一起的?”
更早些的时候多数婚姻都源于父母之命,言老先生家中富裕,到了年纪,应该就被安排上婚姻大事了,也没时间等言老太太长大吧?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巷子口。”
“我外祖母家中算是言情书网,她父亲是进士。虽然我外祖母是个女孩,但一直跟着家中的男孩一起念书。那天她念完书在巷子口玩,遇见了个人贩子。人贩子想用糖葫芦拐骗我外祖母,却反而被我外祖母耍了一通。”
言老太太从小伶牙俐齿。
凌霄:“然后呢?”
“那人贩子恼羞成怒,见拐骗不成,想要硬抢。”
“那天我外祖父正好从外面归来,将我外祖母智斗人贩子的过程听了个全,正觉得有趣,看见人贩子抱起我外祖母想跑,连忙站了出来阻止。”
凌霄想起了自己看过和拍过的无数片子:“英雄救美,爱情的开端。”
“也算不上。”
说到这里,封易目光中染上了点笑意:“我外祖父文弱,被人贩子打了一棍,直接栽倒在了地上。不过幸好他嗓门够大,及时喊出了家里的下人。”
凌霄:“……”
青梅竹马是假的,英雄救美也是假的,这个故事真的好不落俗套,好棒棒!
“我外祖父是挂着彩第一次见他的未来岳父。虽然武力值不行,但他凭借着好口才和好见识得到了未来岳父的赏识。”
“至此,两家来往多了起来,我外祖父和外祖母也一天天熟了起来。”
听到这里凌霄忍不住插了句嘴:“然后青梅竹马,情愫暗生了?”
这回故事总该是个正常的走向了吧?
“没有。”
封易摇了摇头:“没多久,我外祖父家中破产,卖掉了祖上留下的珠宝铺子和家中的老宅,去了北城。”
第三十章
“两人最后是在北城重逢的, 当时我的外祖母在念大学,外祖父终于事业有成,给外祖母就读的大学捐了一笔钱。”
接下来的故事走向终于正常了起来。
两个多年未见的小男女, 大的未曾婚配, 小的情窦初开。
“外祖母的父亲虽然早些年很欣赏我外祖父,但是他并不看好两人的婚事。”
“当普通后生欣赏和当女婿,肯定是有差别的。”
凌霄表示可以理解。
“他觉得我外祖父是个商人,粗鄙,还大了他女儿这么多,实在不能称为良配,于是将我外祖母关在了家里,要两人分开。”
“还挺□□。”凌霄有些惊讶,“不看好是一回事, 硬生生棒打鸳鸯就是另一回事了。”
“言老先生最后是怎么打动他岳父的?”
“死缠烂打呀。”
言老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正堂, 听见两位后辈在说她的故事, 轻声笑了笑, 目光落在墙上的画像上,满是温柔。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没有文化的人,他买回了在南城的祖宅, 天天往我家院子里扔一些酸诗。”
回忆起那些时光,言老太太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些:“不仅如此, 他还天天堵我出门的父亲。”
门外有佣人经过,听到这里也忍不住调侃了一句:“这年头,要脸还是要媳妇儿,不是最简单的选择题吗?”
“就你懂。”言老太太嗔了一句。
“大概是看他心诚,又或者是我父亲实在被缠烦了,最后同意了我们两个的亲事。”
那都是大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了, 可是纵然往事如烟,只消稍稍提起,又让人觉得历历在目。
“我还记得自己穿着大红喜服嫁给他的样子,也记得他握着我的手,说要一辈子对我好的样子。”
“可是他嘴上说了要对我好一辈子,最后还是先我一步走了。”
生离死别,世上最苦。
“老头子是脑溢血走的,当年他才63岁。”言老太太的眼眶渐渐湿润,“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为了救我挨的那一闷棍,让他头上留了病根。”
“怎么会。”
凌霄还从未见过老太太这般伤情的模样。
“你又说这种话,外祖父听到了肯定会不开心的。”
封易轻轻地拍了拍言老太太的肩膀:“外公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要保护你,让你快快乐乐地活到100岁,再去见他。你要是在他面前哭,他一定是认为我没有做好。”
“行了行了,我不陷你于不孝不义。”
言老太太拿起帕子揩了揩眼角:“去把祭饭端进来吧。”
祭饭上桌,凌霄自然地避了出去。
她还记得来时和封易谈话的内容,她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姓人,实在不适合祭拜别人家的祖先。
言老太太原本给凌霄准备了祭香,点燃后转头一看,小姑娘已经不见了踪影。
“岁岁愿意跟着来,我还以为你们之间有了什么突破。”言老太太没好气地将手中的香分给外孙,然后将香举过头顶,鞠躬三拜,“结果岁岁看起来还是对你半点意思没有。”
语气中多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急不来。”
封易嘴上这么说,但心中未必不急。
他和凌霄现在的确是毫无进展,好在凌霄现在还住在恕园,近水楼台。
“我看你之前用的什么苦肉计,全是浪费时间。”
老太太将香插进香炉里,又合手拜了拜才转头训导外孙:“学学你外祖父,死皮赖脸,让岁岁看到你的诚意,你的爱意,比什么都有用。”
言老太太有时候真是看不懂自己这个外孙,明明有着一流的脑子资源,但是对待情之一字,却小心得不可思议。
“岁岁当年多喜欢你啊,你加油努把力,我相信你可以。”
*
过完清明,凌霄忙碌了起来,等空闲下来,又过了一个星期。
回程路上,凌霄有些疲惫,斜靠在座椅上刷微博。
最近她的名字没有在热搜上蹦跶,很令人满意。
随意点开了推荐,最上面一条微博是一位博主的旅行日记。
这位博主是飞行爱好者,昨天乘坐凌航的飞机飞墨尔本。她想要请机组为她填写飞行日记,遭到了礼貌的拒绝。
国内的航空公司这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博主虽然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太难过。
然而后来,事情峰回路转了。
博主坐的头等舱,身边的乘客,竟然是要到墨尔本出差的凌风航空总监。
对方知道她有一个飞行梦后,叫来了乘务长,替她递了飞行日记,甚至还邀请她在飞机平安降落后参观了驾驶舱。
“我没想到凌风航空的高层这么平易近人,我请她与我合了影。她告诉我,她的女儿也很喜欢飞行,喜欢浩瀚星空。”
“她说起女儿的时候,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温柔。我想她一定超爱她的女儿,所以才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共情。”
凌霄冷眼看着博主晒出的照片。
博主看上去十七八岁,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而她身边的女人穿着量身定制的高级套装,虽然年岁不小,却气质斐然。岁月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反而馈赠了她一份沉淀的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