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曲锦文的再三保证之下,渴望荣华富贵的尤曼儿狠了下心,跟他去了京城。
他仿佛天生就是属于这里的,无论做什么事都顺遂得很,前几天尤曼儿听他谈成了一桩大生意,两人从出租屋搬到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区。今天为了庆祝,曲锦文难得推了业务,带着她来附近一家大超市买食材。
尤曼儿心情正爽着,手推车突然被人狠狠推了一下,自己差点没从上面滑倒,万一在这人来人往的超市里摔了个屁股朝天,那就搞笑了。
在自家亲亲男友的哄人攻势下,她原本都打算原谅那个女的了,谁想到对方居然哭了起来,好像一副认识曲锦文的样子。
尤曼儿心里那根线绷紧了起来,口气也很不善,冲着琳琅吼,“喂,你别看我男朋友长得帅,就可以随便乱认亲戚了,他是我男人,你想抢人,门都没有!”
曲锦文被她转移了注意力,满是无奈,“可能是认错人了吧。”他长指一伸,戳了戳女孩儿的脑门,“你呀,别整天怼人,嘴里跟吃了十包炸药似的,见谁就吼谁。”
“我不管,反正你是我男人,我就是不爽别的女人看你,长得跟狐媚子一样,想要勾引谁呢。”尤曼儿凶巴巴地说。
后半句话很明显是意有所指。
尤曼儿不算歪瓜裂枣的一拨,但容貌也确实算不上好看,放在人群里很快就认不出来。而面前这个女孩子,乌发红唇,那眼睛大大的,就跟洋娃娃似的,落起泪来梨花带雨,保不准曲锦文会心动。
她于是又补充了一句,“我就不许你看她,咋滴!”
这炸毛的样子落在曲锦文眼里无比的可爱,他摇了摇头,对着琳琅轻轻点头,“对不起,她性子有点冲,你别放在心上。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尤曼儿见男人温和有礼道歉,撇了撇嘴。
曲锦文推着尤曼儿往另一边走去。
有人扯住了他的衣角。
他讶异回头。
还是刚才那个一见到他就流泪的女孩子。
“别、别走……”
她哭得更厉害了,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
也许是情绪过于激动的缘故,对方说话磕磕绊绊的,“我等了好久……你没死……我就知道的……”
“你一定会回来的……”
尤曼儿冷哼了一声。
她跳下手推车,自个走了。
曲锦文喊了几声,没回头,这才急了,他心知那个倔强的女孩儿肯定是生气了,气他跟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拉扯不清。
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况,不过那是别人见他一个人,跑上来跟他搭讪的。
今天的情况稍微有点不一样。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这位小姐,我想你真的认错人了。”曲锦文笑了笑,“还有,我的女朋友生气了,我现在得赶紧把她追回来,请你放手好吗?”
然而琳琅死死拽住了他的衣角不让走。
“不是的,她不是……”她有些语无伦次,重复着“不是”两个字。
“她怎么可能,是你的、你的女朋友……”
曲锦文听懂了,眼底有冷光闪过。
曼儿长得的确不是很漂亮,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周围总会投过来异样的眼光,常常把曼儿弄得很尴尬,有一回是当场气哭了。
但是在他心里,没有人比得上心地善良的曼儿。
没想到眼前这个令他看得很顺眼的女孩子居然也是“以貌取人”的类型。
曲锦文嘴角讽刺地勾起,“她不是,难道你是?”
她愣了一下,抬头看见男人那过分冷漠的目光。
“抱歉,我不是演员,没空陪你演戏。”
他说着要甩开琳琅的手,试了几下没成功。
曲初溪耐心殆尽,脸上的笑容淡了,他伸出手,把琳琅的手指一根一根掰扯下来。
“不要……”
她泪眼婆娑哀求着,溢出的哽咽像无助的幼兽。
手上传来的力度很重,很疼,这个失忆的男人几乎要将她手指往后折断。
“啪——”
陡然失去支撑的琳琅摔在地上,发尾散了一些开来,显出几分狼狈。
他面无表情,转身离开。
身后的呜咽声低不可闻。
“你会后悔的……”
后悔?
他是挺后悔的。
早知道这里有个疯女人,他就不该带曼儿来。
跑出超市的曲锦文看到四周没有那道熟悉的身影,忍不住微微一叹。
这次不知道又得哄曼儿多少天了。
第224章 失忆总裁前女友(18)
曲初溪心头一跳。
他立即放下了手里的东西,凭着惊人的直觉找到了琳琅。
周围远远站了一些人,交头接耳,目光里有惊疑、猜测以及幸灾乐祸。
曲初溪大步走近。
旁人被他那充斥着煞气的目光扫到,识趣转移了视线。
曲初溪一边跪了下来,细瘦的手指捏着运动上衣的链头,“唰”的一声,狠狠拉到底部。
他把这件外套当场脱了下来,仅剩背心,盖住了琳琅泪迹斑斑的脸。
“曲初溪……”
“嗯,我在。”
一阵失重感袭来,等琳琅回过神后,早被这个十九岁的大男孩抱着她走出超市。
曲初溪没有带她去车库取车,反而一路抱着人到了附近的公园,在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
琳琅就坐在他的大腿上。
她脚尖勾着长椅的把手,打算从他的身上下来。
然而对方不让,将她抱得更近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琳琅便觉得有一根冰凉的手指触到了她的脸,他微微掀开了运动服,盯着女孩子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
琳琅想扯掉衣服透气,又被对方捉住了手。
她疑惑看他。
“你现在这个样子,别人看了只想欺负你。”曲初溪恶狠狠地说,“春天都过了,你想背着老子勾引哪个野男人呢?”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勾引野男人了!”
她苍白的脸色迅速红润起来,是被这个小子的不着调给气的,“别老是血口喷人!”
“我两只狗眼都看到了,清清楚楚。”曲初溪捏着她的手,突然往他胸口上凑,琳琅被这股力度带着,鼻子结结实实磕了他的锁骨,稍微有点疼儿。
“喏,听到了吧,这就是你勾引本少爷的证据。”
他一本正经地说。
琳琅眼尾微红,转过脸不看人,“曲初溪,除了耍流氓,你还会干嘛?”
“干。”
“……”
她想弄死他,成吗?
曲初溪见人不理他,自个屁颠屁颠凑上去,脑袋懒洋洋磨蹭她的颈窝,像一只慵懒的大猫咪。
琳琅很嫌弃推开了他,“你离我远点儿。”
“现在不行。”他挑了挑浓密的长眉,“要不,等会儿回家再滚远点给你看看?”
她头一次听见身娇肉贵的少爷表演滚地,瞪圆了眼,“你、你还真滚啊?”
他“嗯”了一声,黑眸紧紧锁着人,“滚到你开心为止好不好?”
琳琅眼圈又开始红了。
“哭什么呢?”
曲初溪无奈用手背拭擦着她的眼泪,“你不是天天要我滚吗?现在我难得放下男儿的尊严滚给你看,怎么说也该高兴点吧?嗯?给大爷笑一个好吗?要不,大爷给你笑一个?”
他双指抵住嘴唇的两边,使劲往上拉着,好好一张俊脸瞬间扭曲。
琳琅破涕为笑。
他表演得愈发卖力了。
“真丑。”她评价。
曲初溪俯下身来,额头轻轻挨着她的眉心,“我是丑,但温柔。”
他的身后是一片蜿蜒的黑暗,葱郁的灌木丛边只余一盏路灯,那昏暗的光疏疏落落映着他,轮廓也变得晦暗起来。
然而那双杏眼却是透着缱绻的深情。
视线被她占满了。
他突如其来的正经令女孩子似乎有点儿不知所措,好久才低低说,“别对我这么好,我、我不值得。”
他没有回答值不值得。
曲初溪闭上了眼,细长的睫毛沾了流光,美得有些虚幻,仿佛是为了爱情背叛神明信仰的精灵。
“两情相悦是很难的,也许更多的人,像我一样犯傻,宁愿守着一厢情愿。”
察觉女孩子的身体颤动之后,他又缓缓睁开了眼。
“所以,你大可以仗着我的喜欢,尽情的伤害我,那也没关系。”
琳琅咬了咬唇。
“只是,我得求你一个事,不要把我推开。”
他手指慢慢将缠住她的衣服扒开,露出了诱人的红唇。
曲初溪探过头来。
看样子是要亲人。
她不让,身子往后仰着。
直到退无可退,“啪”的一下,她的脑袋碰到了长椅的板子,乌黑发辫堪堪及地。
“小心点,别磕破皮了。”他反倒比琳琅还显出几分紧张之色,大掌飞快托住她的后脑勺,省得最后心疼的是他。
“也不想想是谁的错……”她小声嘀咕着。
“谁?我不认识这个叫谁的家伙。”他满脸严肃,“你跟这个谁有什么关系吗?他犯了什么错?需不需要我叫上一帮小弟帮你出出气?”
琳琅忍不住被他逗笑了,眼睛里落了潋滟的光。
“滚!”
“好的,长官,你想要小的横着滚还是竖着滚?”
曲初溪耐心哄着人。
回到曲家之后,他又打诨插科,好不容易等着她睡着了,他才揉了揉蹲得发麻的腿,轻手轻脚关上了门。
关上门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眉眼甚至染上几分狠厉之色。
就算琳琅不说,他也能猜得出来。
她刚刚一定是跟曲锦文见面了,就在那家超市里,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曲初溪拨了一个号码,差点没摔碎手机,“我让你好好盯着人,半路给我跑去谈情说爱了?”
手机那头的人唯唯诺诺,他也没想到曲锦文会跑到京城去啊,明明之前他都跟那个女人安安分分在小渔村里生活,日子过得还滋润的。他觉得这样天天跟变态狂一样盯着人实在没意思,折中一下,隔几天去看望他的女友。
谁料到他刚刚打了个盹,对方就溜了呢?
“给你一个将功赎过的机会,把他的底细给我仔仔细细查清楚了。”
对方自然说好。
曲初溪捏着手机的指骨发白,表情十分渗人。
其实他那时候看到琳琅在哭,自己并没有表面那样镇定,心里头涌起的,是一股深深的恐慌。
他重生之后,自以为一切掌控在自己手心里,过得随性又恣意。
谁知道,那个娇娇软软的嫂子会成为他的软肋,攻破了无坚不摧的堡垒。
让他知道患得患失是什么滋味。
她真正爱的哥哥回来了,不像他,现在还在“冒牌货”与“替身弟弟”的位置上站着。曲初溪很清楚的是,她说的喜欢,大部分是看在了自己长得跟哥哥有些相似的面容上,爱屋及乌,一部分的情移到了他的身上。
他好不容易做了那么多的努力,眼看着要成功了,可偏偏,曲锦文再一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他绝不容许那种情况出现。
曲初溪眯了眯眼,危险的气息一闪而过。
一连几天,相安无事。
第五天早上,曲初溪架势熟练做了一顿早饭,脱了围裙,抬手敲门。
里面并没有人应。
是睡得太沉了吗?
他扬高了声音,带着一贯的坏笑,“我要进来了哦,你要是没穿衣服,别怪我嗷呜一声直接扑上去喔!”
“咔嚓——”
房门没有反锁,他轻而易举打开了。
然而,曲初溪一眼看见的是整齐的床铺。
不用想,她肯定是去找那个人了!
“嘭!”
曲初溪重重捶了一下门板,表情狰狞得可怕。
“果然,无论我怎么做,你还是要选他吗?”
他的指骨被攥得咯吱作响,在空无一人的室内格外阴冷。
琳琅不知道弟弟看见她突然失踪有什么感想,不过哥哥看见她突然出现在公司的门口,倒是被吓了一跳。
紧接着,曲锦文心里浮现了一抹厌烦。
又是这个疯女人。
上次因为她,曼儿有好几天不理他了,还故意另一个在酒吧里遇见的男生走得很近。
“阿锦!”
琳琅一见到人便惊喜出声,快步朝他走去,红色的裙摆在阳光下飞舞。
曲锦文面色一冷,愣是拐了弯,朝另一条僻静的小路走了。
处于对手头流动资金的考虑,曲锦文的新公司坐落在郊区,风景不错,只是交通不太顺畅,路也不好走,尤其是一些小径,下了雨之后黄泥跟碎石混在一起,特别泥泞。
来这里上班的女孩子平常都会挑平底鞋来穿,因为高跟鞋实在太磨脚了。
然而他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是专门等着他,还精心打扮了一番——这次的辫子编得更齐整更漂亮,缀着几粒红艳艳的小樱桃,一如那娇艳如玫瑰的唇色,让人禁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穿衣风格偏向浪漫的童话系,及膝的复古吊带红裙,戴着一顶系着黑色绑带的宽檐小草帽,纤细的脚踝也被银色的高跟鞋衬得似雪一样,春天般甜美动人的气息迎面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