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素重启了三次,终于“开机”成功了。
两人没什么好收拾的,又比较赶时间,就简单洗个脸,换身衣服,就出门去了。
在走廊的时候,擦肩而过了一个alpha,约莫有五十来岁的年纪,个子很高,身形瘦削,本来倒是没什么,但夏天的室内却还带着墨镜口罩的,就有点让人在意。
“好眼熟啊这个人...”木棉默默的想着:“总觉得在哪里认识似的...”
但也就没管这么多,只快乐的跟小姐妹逛街,还要显摆自己的奶茶店去了。
木棉带着林素素回去自己的小店,请她尝了所有的口味,然后两个人带着钱包,从街头玩到街尾,吃了个肚儿圆,撑的几乎走不动路。
末了,还是杜征南来接林素素,才顺便也把木棉送回了家。
木棉玩的痛快,晚上睡的舒服,本想着第二天还要继续放肆,结果就发现,娱乐圈又变天了。
热搜第一名赫然的“林书之出轨”明晃晃的挂着。
林书之,曾经的武打影帝,如今的导演和制片人,也是徐洛嫁的alpha。
从上次结婚的热搜挂上去,到现在为止,还不到两个月。
而更加令木棉震惊的是,狗仔偷拍的照片,看起来是那样眼熟——可不就是昨天,在酒店走廊里擦肩而过的那个alpha!
林书之!
......
学霸觉得很委屈。
明明他都有在向着封炀说话,可是封炀似乎完全不领他的情。
乔麦倒是在一边笑的花枝乱颤,还亲热的拍拍他的肩膀,把苹果咬的咔嚓咔嚓响:“...超超,这个名字特别好,以后我都这么叫你了!”
封炀黑着脸:“不许!”
乔麦挑衅的看着他,一条腿还抖啊抖啊的:“怎么不行?要不然为了公平起见,我也叫你炀炀呗!”
还没等封炀说话,学霸傻乐起来:“这个好,哈哈,炀炀!”
“乔乔、炀炀、超超,跟配套的似的!听起来就是好兄弟!”
封炀的脸色更难看了。
这家伙摔到尾椎,是不是连脑袋都连带着出了问题?
一个alpha被这样叫,尤其是被同辈的alpha这样叫,真的连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于是封炀也更加确定了一件事——他是A性恋,但并不是想跟随便一个alpha都要亲近的。
就比如说,当学霸这么叫他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都难受起来。
甚至有点想打人。
学霸名叫张超,非常普通的一个名字,而他本人呢,除了学习几乎没啥擅长的。
脑子不怎么会转弯,更不会有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体质还差——就是典型的钢铁宅A,高中时期也有得过“书呆子”的昵称。
他其实人不坏,品性也不错,并不难相处,要不然乔麦也不可能在封炀宿舍里住这么久,还能跟他称兄道弟的。
只可惜学霸完全不擅长跟异性相处,别说omega,就算beta也没摊上一只两只,母胎solo至今,硬是没谈过一个对象。
这就很值得同情。
并不是不想找对象的,虽然学霸是书呆子,但也是个正值青春的alpha,脑袋里偶尔还是会有一些爱情的幻想。
尤其是,同寝室四个人,两个都有交往对象,而且外出租房子做小爱巢,只有他和封炀两只单身汪住寝室。
但学霸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单身汪和单身汪,也是很不一样的。
封炀没有对象,是因为他不想找。
学霸没有对象,是因为他找不着。
人生真是无比惨淡。
自从乔麦住进寝室之后,学霸就觉得更苦逼了——怪不得他找不到对象呢,为什么同样是alpha,大家却相差这么多?
封炀和乔麦的颜就不必说了,那都是顶尖的。
封炀是学神,且运动、音乐,样样擅长,乔麦呢,嗓音得天独厚的优势,更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
有这样的在这比着,要是他是omega,他也不会选一个除了学习一无长处的书呆子的。
好想谈恋爱啊。
......
因为占了上风,乔麦一整天都是嘚瑟的,他翘着腿在寝室里,空调开到最冷,披着一条花哨的小毯,手机放在桌子上,正播放着自己的综艺视频。
是最近上映并广受好评的“真实的我”。
乔麦其实很自恋——其实alpha都是很自恋的,但乔麦又格外自恋一些。
啧,自己果然是超级帅气三百六十度没有死角的。
因为学霸摔到尾椎的缘故,封炀去上课之后,寝室就剩下他自己了。
而最近因为天气太热,出门就汗的难受,这位大佬连通告都懒得接了,只当给自己提前放了暑假,逍遥的不行。
他看了一会儿综艺,又觉得肚子饿,便发给封炀消息:“午餐要吃油泼面,多加辣椒。”
封炀的消息回的很快:“不能辣。”
后面的句号代表了不能商量的意思。
乔麦瞪着这四个字,心里很不乐意,噼里啪啦的发了一长串过去:“多放辣!还要再加两串卤鸭脖,要超!辣!的!”
跟封炀对着干,已经成为这家伙的本能了。
这行字发过去,等了一会儿,才又收到了回信。
“最近天气热,吃辣要上火,你不是总烦心长痘吗?”
乔麦冷哼一声,刚要打字,手机叮的一声,又收到一条消息。
“乖。”
乔麦嗖的将手机扔出去,蹦出去三丈远。
跟一个alpha说什么乖!神经病吗!
他在心里恶狠狠的咆哮着,将封炀骂了一千遍,但又忍不住耳朵尖都通红了。
封炀这孩子,脑袋一定是有问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给自己买了个新书橱,跟桌子一体的那种
安了一整个下午
结果还安反了QAQ
而且店家还少发给我两个抽屉门
快递停了,年后才能补发
要空着两个抽屉过年了
好丑
今晚吃了一只外卖的脆皮炸鸡(小只那种)
花费8.99元
第147章 控诉
夏日是绵长和炎热的。
尤其是在进入七月份之后,更是热的连空气都似乎要扭曲起来,除了必要的时候,大家都不是很愿意出门,因为只要稍微一动,就要浑身出汗。
待在有冷气的屋子里似乎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时候,街边的奶茶店便成了纳凉和消闲的好去处,下班之后的小情侣,空闲时间多的大学生,都很爱在店里坐一坐。
各种花式的冰品,别管是多贵的价格,都是不愁卖的。
夏季是做生意的好时间,很多商家早就做好了打一场硬仗的准备,计划着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好好的大赚一笔。
木棉这次准备充足,又很虚心的请教了有经验的同行前辈,只主打了几款很有特色的饮品,效果也正如预料之中的那样不错。
“其实冰奶茶就很好。”omega很认真的道:“...虽然这么多种花样,但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奶茶。”
“冬天热奶茶,暖身暖胃,夏天冰奶茶,清爽解暑。”
“同样的一种东西,只是温度变了,就完全是两个样子了。”
“奶茶听起来似乎是最简单的,但要做好,也并不是很容易的——我店里有好多老顾客,都是因为喜欢奶茶才留下的。”
小姐妹含着吸管,随手指着对面的奶茶店:“...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你们两家奶茶店要开在对门呢?”
木棉装傻:“这不是很寻常么,步行街这种地方。走几步就一家类似的店。”
林素素却没有那么好忽悠:“而且!我记得你之前说的是,杜征南给了你一排房子!为什么缩水成这么小的一间!”
两个omega当初是相依为命的生活,林素素的性格更外向一些,而木棉就属于软乎乎的那种。
就算后来找到了伴侣,林素素也不是很愿意出国,她觉得木棉如果离开她,就可能会受欺负。
木棉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阻挠好姐妹的终身幸福,而且她真的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差劲——她毕竟也是个成年人,照顾自己还是照顾的来的。
便随口瞎编一通,说杜征南送了一整条街的商铺房给她,她只要过着安稳收租的日子就好,小富婆一个,不用受什么欺负。
其实杜征南确实有要送一整条街的房子,但木棉觉得这太不妥。
以B市的低价来算,就算当时还没有开发透彻,也是她这辈子企及不到的巨额财富。
哪能无端的受人家这么大的礼!
推辞再三,还是东拼西凑的弄了些钱,以极低的折扣半买半送的要了这一间。
虽然门脸小,位置也不是顶好,但人得知道知足——这已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了。
更何况如今周边两个商业中心建成,硬生生将这小步行街拉高了一个档位,如今的地价更是水涨船高,连租金都要令人咋舌了。
杜征南在这些方面,眼光真是毒辣的令人钦佩。
林素素旧账重算,木棉就很不好交代,只得试图操作:“...他确实给了我一整排的房子呀,但是那个地段不是很好,所以我把那一排房子换成了这一间商铺。”
“你看这生意多好,还不快夸我聪明?”
“而且我跟楮墨就是在这里认识的,这间店虽然不大,但是你看,还是很旺我的,财运桃花运什么的。”
林素素翻个白眼,不去跟她计较这么多,但仍然有坚持的底线:“但是对门这家就不行!这是挑衅!而且我听说她才开了没半年吧?”
“你就是好脾气,才被人骑在脖子上拉屎拉尿!”
“这样,我去找杜征南,叫他不要把房子租给这个女人。”
木棉忙拉着她,简直是哭笑不得的:“租给谁做什么生意,都是有签合同协议的,你这样做的话,你家alpha是要赔很多钱的。”
而且,这女人可是苍宇的小妈!
就算没有领证没有名分,那也是苍家老爷子身边的人,那是能随便惹的么!
“况且,步行街的客源很多的,大家分着吃,也能吃饱。”她顺毛撸:“而且你看么,她家的生意比我店里差远啦,这说明顾客都是心里有数的。”
“不足为惧、不足为惧。”
林素素虽然还在撇嘴,但明显有所动摇:“...违约就违约呗,杜征南有的是钱。”
“这个钱,买成排骨,他不香吗?”
林素素立刻觉得口水泛滥:“...香,木棉,你给我做排骨吃吧!”
木棉:“.......”
这话题转的未免也太快了些吧。
......
说到排骨,其实还有一段渊源。
在林素素嫁入“豪门”之前,两个omega一直合租在出租屋里,过着相依相伴的生活。
当然是很外环的出租屋,那里租金会比较划算些。
而且房东人也不错,看她们两个是omega,还给退回两百块钱租金,说只要好好爱护房子,以后每个月都能便宜两百。
其实很多房东都比较喜欢omega,细心干净,对房子一定是很在意,他们宁愿是少收一些租金,也要求这样的租客。
虽然两百块钱不多,但对于另个omega来说,已经是额外的惊喜,简直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于是便约定着,要用这两百块钱,吃点好的犒劳犒劳自己。
两百,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放肆吃喝呢,大概就只够一顿饭的——可能还不够,B市的消费到底是很可观。
而且一个月里若是只吃一顿好的,那就是菩萨也要靠干了。
冬天那么冷,出租房里连暖气都没有,若是肚子里再没点油水,根本就扛不住。
两人商议了半晚上,决定要买排骨。
每次买五十块,一个月够买四次,又能吃肉,又能喝汤,第二天还能做骨汤面,简直是充分利用到了极致,而且骨髓也能敲出来吃掉,大补。
这样算下来,平均每个星期都能吃顿好的,而且便宜管够有营养。
这分配就很划算。
别管平日里是是不是为了省钱吃不加蛋的煎饼果子,还是午餐带饭昨晚炒的饼,每个周一次的吃肉就很令人期待。
于是每个周天的晚上,就变成了默认的“晚宴”日。
两个omega都很默契的不加班,就是为了按时回家,然后享受美食。
虽然这苦日子已经过去,但还是令人颇多感慨,并没有觉得辛苦,只是有些怀念罢了。
木棉便提议道:“走,去我家啊,什么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有蔬果店,买点新鲜的排骨。”
林素素举双手赞成。
她虽然在M国待了一年多,但从骨子里还是中国人,吃那些什么洋餐,也总是适应不来。
好在杜征南也体谅她,还特意从唐人街请了个烧饭的老师傅,每顿都给准备地道的中国菜,才让林素素的胃口稍微好了一点。
打算的是很好,可是一出门,立刻就蔫了。
实在是太热了,连呼吸都仿佛困难的要命,额头上立刻多了细密的汗珠。
木棉干巴巴的:“...我觉得要不这样吧,我们从外卖定一些新鲜的排骨,这样就不用自己逛街了...”
林素素控诉道:“你越来越懒了!”
话虽如此,却没说出反对的意思。
她也觉得热的要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起正式开填这个坑
其实也很快就填完惹
今日报餐:
麻辣烫一份,原价三十块,各种减完之后,花了十二块,满满的大碗,没吃光。
其实还是外卖划算些,在外面吃的话,一定不是这样的。
第148章 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