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被她扶持的天子崩逝,天下终于归于一统。
李琅华依旧一身红衣,不再年轻的脸上神态懒懒,桃花眼斜睥着他,说:“萧逸之,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是西施毒。”
“那年宫宴,你亲手端给她的西施毒。”
他瞳孔骤然收缩。
李琅华的声音仍在继续:“她是死在你手上。”
烈烈寒风争先恐后闯入肺腑,将他身上的温度驱得一干二净。
“她喜欢你的。”
信念在这一刻崩塌。
“她那么喜欢你。”
“喜欢到饮下毒酒还能与你说笑。”
“可你却杀了她。”
他身体晃了晃,轻轻笑了。
世人都道,她爱惨了他,然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她从未爱过他。
从未。
作者有话要说: 李姝:爱过
我说的所有谎话你全信,唯独一句喜欢你不信
李琅华: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第54章 番外—前世李郎华
“难怪小姝喜欢你。”
“还有你。”
“可惜了, 最终陪着小姝的,只有本王一人。”
“也只能是本王。”
李琅华慢慢走着,拖出一道长长血线。
他走到昭阳殿, 从怀里拿出钥匙, 吃力打开尘封多年的宫门。
数十年没有宫人修整, 蓬莱树肆意生长着,遮天蔽日,只余花香。
蓬莱花, 李姝最爱用的香。
可惜她自从做了长公主, 便再也不用了。
她说她要用苏合香。
只有寸缕寸金的苏合香, 才能彰显她身份的贵重。
他笑她荒唐。
她用过蓬莱香,用过苏合香,也用过梨香, 可他最爱的,却是初见时她身上浓郁的蓬莱花香。
蓬莱花又名花贼。
此香一出, 所有花香黯然失香。
一如李姝出现的场合, 所有女子沦为她的陪衬。
再怎么貌美的女子, 在她面前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李琅华微闭着眼, 轻嗅着蓬莱花香。
往事如潮水, 顷刻间将他淹没。
“小姝, 你要这天下无人裂土称王, 你要大夏集权中央,你要权臣世家消失殆尽——”
“我做到了。”
“我都做到了。”
他的声音极轻,像是怕打扰人休息一样,轻轻低喃着。
“这天下,还是你的天下。”
“我替你守着。”
“我追你.......为帝。”
“容仪恭美曰昭, 昭德有劳曰昭,昭帝,可好?”
“你不说话,我便当你答应了。”
李琅华轻笑着,有风拂面而过,他听到蓬莱花在枝头笑闹,恍惚间,他又回到从前,少女言笑晏晏,向他款款而来。
.......
李琅华一直知道自己生得极美。
揽镜自照,他时常感慨,似自己这等美貌之人,不知会便宜哪家姑娘。
那姑娘若得知未来相伴一生的夫君是他,只怕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毕竟他这么好看。
好看到他自己都喜欢自己。
因为他实在太过好看,有时也会生出一种独孤求败的寂寞感——天下虽大,可竟无一个女子能配得上他。
直到那日宫宴,他撞见花团锦簇中形影单只的李姝。
出席宫宴的贵女,无不是精心装扮细细描画,可当李姝出现,所有贵女黯然失色。
尽管她穿的是再普通不过的宫装,发间簪的也不过是时下流行的素银簪子,衣着妆容俗气到不行,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的绝色。
她没有一处不惊艳。
从未有这么一个人,精准长在他的审美上。
他突然发现,自己心头的小鹿并没有死。
他清楚知道,自己完了。
逃不脱的宿命。
他注定为这张脸神魂颠倒。
“去,打听一下。”
他一脚踹向同样看呆眼的侍从,“这是哪家贵女,孤怎么从未见过她?”
侍从被他踹翻在地,拍拍身上的土忙去打听。
不多会儿,侍从回来了。
与刚才的兴高采烈相比,此时的侍从恹恹的,甚至看向他的目光还有些怜惜之意。
他心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莫不是,孤的妹妹?”
他摸着下巴,想了好一会儿:“说起来,孤也不知道孤究竟有多少妹妹。”
老头子身体太好,每年总能给他添上一两个。
人数太多,他完全记不住脸。
“长相不像老头子,难道像她的母亲?”
“唔,若这样论起来,她的母亲也是绝色。”
“她要是您的妹妹就好了。”
李琅华的话越来越越不着边,侍从哀怨看了李琅华一眼,道:“按照辈分,她需唤您一声叔父。”
李琅华张目结舌:“........孤好好的一个少年郎,怎就当了叔父!”
侍从道:“她的父亲是赵王,赵王乃您的远房堂兄,按照辈分,您可不就是她的叔父么。”
李琅华松了一口气,“赵王啊。”
“赵王与孤,可是出了五服的。”
随从:“........”
他就不该对他家太子爷有任何期待。
李琅华拢起描金扇,“走,会会她!”
他说的会会她,并不是径直去搭讪,那样太俗。
他一直觉得,自己看上的东西自来没有得不到的,除却自己是在聪明好看外,另外一个习惯也功不可没——知己知彼。
他弄来了李姝自小到大的所有资料。
从她几岁开始学说话,到她的一日三餐,他全部摸得一清二楚。
弄清李姝的喜好后,他越发觉得,李姝这个人,天生就是为他准备的。
没有人比她更契合他。
一个心狠,一个手辣。
一个爱权,一个爱财。
委实天造地设。
她就该是他的。
至于她此时喜欢着的萧御,略施些手段也就是了。
情窦初开时的感情,最经不得风吹雨打。
他不介意做棒打鸳鸯的恶人。
又一年宫宴。
李姝貌美,难免着了四公主的眼,李琅华掐的时间正好,英雄救美,从天而降。
打发走被他骂得哭哭啼啼的四公主,他转着折扇看着她的脸,笑盈盈问:“你是谁家女郎?孤在京都这么久,怎从未见过你?”
年少的李姝不卑不亢,向他见礼:“家父赵王,按照辈分,我需唤太子殿下一声叔父。”
“叔父?”
折扇敲着掌心,他突然凑近她,余光瞥见她手指攥紧了衣袖,他又与她拉开距离,若无其事笑问她:“孤看着有这么老吗?”
“没有。”
她似乎比刚才应对四公主要紧张,尚显稚嫩的脸上努力装着平静,道:“太子殿下很年轻。”
“唔,这话孤喜欢听。”
他笑眯眯的,猫儿逗老鼠似的与她说:“不要叫孤太子殿下,太生分,叫孤郎华。”
“孤这么好听的名字,由你这么好看的人叫出来,才堪堪匹配。”
她终于绷不住面上的波澜不惊,“太子殿下,请自重。”
“如果孤不自重呢?”
“你——”
“无耻。孤替你说了。”
“.......”
“还想骂孤甚么?孤想想——”
“啪!”
清亮巴掌打在李琅华脸上。
李琅华愣了一下,半日没有反应过来——作为金尊玉贵的太子爷,又生了一张让小姑娘们神魂颠倒的脸,莫说挨巴掌,连重话都没有听过。
生平第一次挨巴掌,李琅华这才明白,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的脸与身份。
最起码,他喜欢的人不喜欢。
软磨硬泡无用,只好将人掳了来。
正好,也坏一坏她与萧御的关系。
“你喜欢他。”
“大夏第一公子,谁不喜欢?”
“啧,孤就不喜欢。”
“皇叔身为男子,自然不喜欢。似皇叔这般尊贵的人,当喜欢高门贵女。”
“不喜欢。”
“?”
“孤喜欢你。”
“.......皇叔又在说笑。”
“孤才没有说笑。高门贵女有甚好的?个个端着捏着,哪里及得上小姝的万分之一?”
果然不出他所料,她与萧御的感情无疾而终。
两万两黄金,如一记响亮的巴掌一样,狠狠砸在她脸上,将她的倔强与骄傲击得粉碎。
兰陵萧逸之,岂是那般好攀附的人?
她机关算尽半生,竟也有这种天真念头。
“别想他啦,不值得。”
“孤的模样不比他差,你多瞧瞧孤,待过个三五日,心里自然就不念着他了。”
“你喜欢子衿色么?”
“孤以后日日穿给你看。”
“为甚么.......”
“甚么为甚么?哪有那么多为甚么?”
“孤喜欢你,自然甚么都念着你,甚么都愿意给你。”
他不走心的话让她愣了一下神,刹那间,泪如满面。
第一次见到她的泪,他手忙脚乱。
原来她比他想象中的更缺爱。
没有人告诉她,你那么优秀那么好,你值得世间一切最好的。
也没有人告诉她,其实你不用那么要强,你可以软弱撒撒娇。
你明明那么好。
那么那么的好。
你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
血与肉包裹着刺在你身上的岩石荆棘,那么那么努力吞噬着,当打开身上的坚硬外壳,陡然绽放的光芒绚烂夺目。
你是夜明珠。
若世界无光,你便为自己绽放,成为自己的光。
“好看么?”
“.......嗯。”
“待来年上元灯节,孤还带你出来,给你插花戴,陪你放河灯。”
“.......好。”
“小姝,这颗夜明珠很衬你。”
“太贵重了——”
“不,你值得世间一切最好的。”
“待孤琐事了结,孤以黄金为屋,夜明珠为灯,白玉为路,云锦为铺,为你建造一座前所未有的宫殿。”
“皇叔——”
“不要叫孤皇叔,叫孤的名字,琅华。”
“......”
最后李姝叫还是未叫,李琅华已不大记得,只记得她眼底清澈的哀伤灼伤了他的眼。
她的无可奈何让他不忍看。
“小姝,今夜月色正美——”
“皇叔,你该放我走了。”
“我若不放呢?”
“.......”
“小姝,我想要的,自来没有得不到的。”
“你是皇叔——”
“那又如何?”
“.......”
“我是琅华。”
“你的琅华。”
“你还在想他,他有甚好的?他负了你。”
“.......”
“嘘,小姝,人和心,你总得给孤一样。”
她终究给了他一样,其代价是李琅华用太子之位来换。
他大意了。
他以为她是可以驯养的野猫儿,殊不知,她却是不甘人下的豹。
她带着卫士过来的时候,他穿着初见她时的红衣,打扮得花枝招展,如要去见心爱姑娘的少年郎。
他靠在软枕上,看她逆光而来,便问她:“小姝,我知你恨我入骨,但孤待你总归不薄,你对孤,竟没有半点情分么?”
她看着他,笑了一下,还是他喜欢的模样,说:“皇叔是聪明人,应知甚么该问,甚么不该问。”
“是么?”
他也笑,看着她的眼睛,慢慢品着茶:“但孤,今日不想做聪明人。”
或许是问心有愧,又或许是旁的原因,她没有与他对视,别开眼,看着窗外的云彩,道:“......从未。”
“呵。”
“本就是孤见色起意,这场欢好,是孤偷来的。”
他笑了笑,饮尽杯中茶,道:“孤,愿赌服输。”
后来他在岛上待了一连数年,待到自己会孤独终老时,他的人突然闯进来:“殿下!大喜!李姝那厮暴毙了!”
他晃了一下神,未唱完的小曲儿完全跑了调。
他在她的地方画地为牢,却终究没能等到她。
她欠他一句欢喜。
她终究没有说出口。
上碧落,下黄泉,余生茫茫,两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