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岚说道:“皇上临走时吩咐臣妾,要臣妾就在此地,不要走动,皇上去去就回,臣妾不敢抗旨,到了晚上,实在太饿,就要宫人把饭摆在这里吃。”
是个听话的姑娘,嘉靖帝问:“你吃饱了吗?”
尚青岚说道:“吃饱了。”
嘉靖帝牵着她的手,“下来伺候朕沐浴。”
尚青岚光着脚,被嘉靖帝牵到了黄锦早就准备的浴池,嘉靖帝张开双臂,“给朕宽衣。”
尚青岚从未给人脱过衣服,不由得紧张起来,她先给嘉靖帝解衣带,可是由于太紧张,衣带被她抽成了死结,越来越紧,越不好解,手指头无法把死结打开。
尚青岚着急了,额头和鼻尖有些微汗,她干脆半跪,用牙齿咬住,把衣带上死结解开了。
嘉靖帝的老蜡烛同时被点亮了,要照一照红妆。
终于过了第一关,尚青岚把衣带一抽,然后站起来,解开嘉靖帝腋下的衣带,双手刚刚碰到衣结,双腿蓦地悬空,尚青岚一声轻呼,已是被嘉靖帝拦腰抱起来。
温泉水滑洗凝脂,一枝梨花压海棠。一阵疾风细雨后,一朵朵嫣红的海棠花瓣落在温泉池中。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与此同时,漠北,丰城,汗廷。
闻得养母找她,正在打理嫁妆、准备出嫁的蒙古第一美女郡君金莺步入大帐。
大帐空无一人,母亲并不在这里,金莺正在出去,却发现帐门已经被人从外面反锁了。
身后传来脚步声,金莺回头,赶紧半跪行礼,“外祖父。”
正是左翼蒙古的首领俺答汗,他的女儿嫁给了金莺的父亲,是金莺的养母,公主的女儿封郡君,金莺深得养母喜欢,也由此得了郡君的封号,所以俺答汗算是金莺的外祖父。
俺答汗亲手把她扶起来,却迟迟没有放手,“以后不要叫我外祖父了,做我的哈屯(妻子的意思)吧。”
南北两个年华老去的一代雄主,嘉靖帝和俺答汗,不约而同的拜倒在美少女的石榴裙下。
第122章 爱情买卖
俺答汗说的是要求, 不是请求,他志在必得。
金莺无法拒绝,慌乱的她只能把婚约搬出来当挡箭牌, “可是……我有婚约在身, 我即将嫁到鄂尔多斯部。”
俺答汗说道:“我会取消你的婚约, 给鄂尔多斯部的未婚夫另寻一个出身高贵的女子。你将是我的第三个哈屯, 成为最尊贵的女人。”
哈屯是正妻, 俺答汗前面两个哈屯都去世了。
他是部落首领, 他正在衰老,却无法将目光从青春美丽的、名义上的外孙女身上挪开。
他和老对手嘉靖帝皇帝一样, 越是衰老, 越是喜欢青春鲜活的灵魂、还有身体, 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他们逝去的青春和活力。
他们是站立在权力顶端的两个男人, 权力、疆土、万民臣服, 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了。
他们都站在权力的顶端太久太久了。只有时间才能打败他们,他们越是衰老,越是靠近死亡, 就越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女,好像可以从她们身上吸取活力,让自己变得年轻。
抢了儿媳妇杨玉环的唐明皇是如此、沦陷比自己小四十岁的尚青岚嘉靖帝是如此、强取比自己小五十岁的外孙女金莺的俺答汗也是如此。
权力, 是最好的春药。让人的欲望变得无穷大。
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来得到普通男子得不到的女人,女人的身份越是特殊,儿媳妇、可以当重孙女的花季少女、甚至已经订婚的外孙女, 这种占有的执念就越强,靠着权力可以冲破一切规矩和伦理的约束,这本身就是一种和情欲极其相似的禁忌体验。
所以老蜡烛们都纷纷点燃了光芒,去照他们心仪的红妆, 他们并不会在乎女人身份的禁忌,也不在乎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因为这本就是权力的最好奖赏,他们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权。
被俺答汗推倒在雪豹皮的那一刻,金莺觉得自己灵魂出窍了,仿佛对外界都没有了感觉,那些触碰和吻都不存在。
她仿佛回到了积水潭红袖招当花魁娘子的日子,她用美貌来刺探情报,自以为做着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让她觉得自己除了当一个妻子,还能干点别的。
婚约推无可推,她必须回到家乡嫁人了,为了掩人耳目,红袖招假装要出卖她的身体,价高者得。
虽然知道是假的,她最终会以自赎的方式离开烟花之地,可是她心里依然觉得悲哀,她觉得自己其实不算是个人,她是个物品,一个精致的花瓶,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得到她。
只有一个人觉得她是个人,愿意借钱“帮”她赎身,要她以后掌控自己的人生。汪大夏,那个有北城四害之称的纨绔,他顶着别人的嘲笑去救风尘。而她却注定要背叛他。
但汪大夏太渺小了。他只是激流中的一颗石头,看似把水顶住了,其实毫无用处,滚滚长江东逝水,并不会被一颗礁石改变方向,她的人生依然是价高者得——只不过把金钱换成了权力。
权力最大的男人就可以拥有她,哪怕她刚刚叫他一声外祖父。她逃过了京城的价高者得,却还是被同样的规则安排了人生。
金莺看着帐篷的穹顶,似一口锅盖,身下的珍贵雪豹皮就是一口锅,她就是锅里的羔羊,被锅盖牢牢扣在里面,被一寸寸的烹食干净。
还是……没能逃脱价高者得的命运呢。
金莺再次觉得自己变成一个物品,只是从待售变成了已售。
那些流传千古的忘年恋,不过是一场青春换地位的交易。
与此同时,汪大夏、陆缨都坐在陆炳像个小房子似的豪奢马车里,陆炳瞧着汪大夏到处都露肉的破袍子,简直有碍观瞻,就像自己的大氅抛给他,“穿上!成何体统!”
汪大夏蹲在马车角落,远离陆炳和陆缨——尤其是远离陆缨,把大氅严严实实的裹在身上,瑟瑟发抖,他震惊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稍微平静下来说话了:
“陆统领,标下一直崇拜您,感激您数次舍身救了标下,知遇之恩加上救命之恩,您要标下用什么报答都可以,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标下做不到啊,标下早已——”
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但是此事要保密,汪大夏改口道:“标下和陆统领都是男人,标下喜欢女人——当然,陆统领长的很好看,在锦衣卫我只能自封第二,可是我喜欢的是女人——”
“闭嘴!”陆炳陆缨齐齐对着汪大夏吼道。
陆炳暗自后悔,在广寒殿里,他情急之下说漏嘴了,威胁再不走陆缨就要嫁给汪大夏。
万万没有想到,陆缨扮男人实在扮的太像了,哄得汪大夏到现在还没有转过弯来,以为陆缨有断袖之癖,想要把兄弟变成契弟(就是古代男子之间结为夫夫,把对方叫做契弟)
汪大夏弱小可怜又不能说话的蹲在角落。在广寒殿的时候,陆炳说“你们再不走就要就地成亲了”着实把他吓坏了。
汪大夏本就喜欢瞎想,身为热爱八卦的北城区群众的一员,他擅长自我想象:为什么皇上要把我和陆缨凑一对?肯定是陆缨要求的啊!
不可能是陆炳,陆炳是个父亲,天下所有的父亲都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否则他生儿子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抱孙子么?和男人结婚是抱不了孙子的。
所以只能是陆缨。
难怪陆缨十八岁都不肯结婚,连弟弟陆绎都刚刚和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定亲了,陆缨依然还没有传出婚讯。
原来陆缨喜欢男人。
好吧,喜欢男人不是错,朝中断袖之风一直很风行,但是你不能喜欢我啊,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了,我还有婚书呢。
陆炳被汪大夏的反应惊呆了:我到底招募了一个什么奇怪的东西进了锦衣卫?这也太过分自信了吧!别说陆缨是女人,她就是个男人,我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啊!
陆缨见汪大夏误会大了,事到如今,不能再瞒他。
陆缨说道:“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汪大夏摇摇头,把身上的大氅裹得更紧了。
我把你当上官,你却想要睡我。
陆缨说道:“你不过来,我就过去。”
汪大夏只得从壁角一步步挪到陆炳身边去,“陆大人,您得管管您儿子,怎能强抢良家男子。”
陆炳捂住耳朵,不想听他说话,怕气得中风发作。
两人中间隔着不聋不痴不做阿翁的陆炳。
陆缨说道:“我其实是女儿身,是陆家的四小姐,不是传闻中的私生子。我一直女扮男装,在锦衣卫做事。我对你并无男女之情,只是把你当成下属,希望能够培养你成才。”
“因为身为女子,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在锦衣卫干多久。能够干一天是一天,所以我对自己要求更苛刻,沐休日节庆日子也在锦衣卫衙门的办事。我对手下要求也苛刻、每天点卯之后,带着你们一起练俞师父写的《剑经》,风雨无阻,因为我走之后,你们是我留在锦衣卫衙门唯一的痕迹,证明我来过这里。”
“我对你寄予厚望,所以对你最严格,时常找你切磋,逼你上进,我又几次救你,所以皇上误会我心仪你,有赐婚的念头。”
“不过你不用担心,婚姻大事,自是父母之命,我父亲会压住此事。只是,你以后不能疏远我,要记得保持现状。否则,就凭你今天搅和出来的大祸,卢靖妃失宠禁足、景王被贬就藩、你还能毫发无损的从宫里出来?皇上若不是看在我‘喜欢’你的份上,早就将你灭口,以掩盖皇家丑闻。”
“现在,你明白了吗?”
汪大夏听懵了,陆缨话的干货太多,他此刻就像生吞了魏采薇亲手烤制的、可以把地上砸个洞、把墙壁上的墙皮砸掉、可以当成暗器的月饼。
而且一吞就是十个月饼,硬生生在塞进肚子里,他实在消化不来,快要撑死了。
于是汪大夏又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脑子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眼前的陆炳陆缨都消失了,连马车也是,他就像坐在一片虚无中。
我咋没想到呢?
我带她去华清池的地下赌坊,穿过全是裸男的澡堂子,她目不斜视,我取笑她“都是男人,他们有的你都有,你紧张什么”,她找借口说“他们长的太丑”。
她总是穿着竖领的衣服,扣子一定要扣到咽喉,三伏天也是如此。
她中暑晕倒,抬到魏采薇那里救治,魏采薇把我赶走房门,我还吃醋,其实现在想来,是魏采薇发现了她是女儿身,所以把我们都赶走!
还有魏采薇在积水潭里溺水晕过去,应该也是她给采薇换了干衣服……
汪大夏回忆过去,桩桩件件都对的上,暗骂自己太迟钝,出了大丑。这下尴尬了,如何收场啊!
马车停下,陆炳说道:“下车。”
汪大夏裹着大氅,挪动僵硬的步子下了马车,下去之后,发现不对劲,知道陆缨是女儿身后,他就不敢直视陆缨了,问陆炳,“陆大人,这里不是锦衣卫衙门啊。”
陆炳说道:“这是我家。”
居然是陆府!汪大夏心慌,“我还是回锦衣卫衙门值房睡觉去。”
陆炳说道:“你要找死吗?你闯出这么大的祸,景王会放过你?他背后攀附的大臣们会放过你?为今之计,只有将错就错,让世人误会我和陆缨都中意你,才能勉强保住你的狗命。你这些天就在我府里养伤,那里都不准去。”
第123章 在八卦这件事上所有人都是相通的
陆炳句句似乎都在嫌弃汪大夏闯祸, 其实句句都在为保住他的狗命谋划着,汪大夏识得好歹,乖乖住了陆府的客房。
但是在陆府其他人看来, 就是向来不沾男色的四小姐带了个男人回家了!
虽然汪大夏被安排在外院居住, 内宅里的人还是按捺不住一颗躁动的心, 找各种理由来看他。
首先就是陆府的掌家娘子李宜人。李宜人是陆炳继母李氏的堂侄女, 为陆炳生下五个女儿, 陆炳一连死个四个正妻, 在阴间凑成一桌麻将后,就不再续娶了, 给侍妾李氏请封了五品宜人的诰命, 打理家务。
李宜人前三个女儿都是豪门贵妇, 轮到四姑娘陆缨, 陆缨一直不肯嫁人, 拖到了十八岁,眼看成了老姑娘,无论李宜人如何催婚, 陆缨就是不肯点头相看人家。
最近李宜人看中了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孙家是江南名门望族,书香世家,孙家人才辈出, 孙升考科举是第二名榜眼,孙升的哥哥是武状元。
孙升一共有五个儿子,全部都是江南才子, 前头四个儿子都考中了进士,将来必定都是高官(事实上后来有三个官至尚书),最小的儿子孙镶年纪还小,是国子监贡生, 还没有参加科举,但才华有目共睹,将来是必中的。
满门清贵,孙家也从不参与朋党之争,保持中立,这样的人家枝繁叶茂,将来陆缨嫁过去,无论朝廷如何动荡斗争,她一辈子都会富贵安宁,是个最好的归宿。
何况孙镶是最小的儿子,陆缨嫁过去不用当家、去操心琐碎的家务事,不用管人情来往,清清静静享福就行了。
李宜人觉得,从实惠舒心的方向来看,四姑娘是嫁的最好的。
原本李宜人打算带着三个出嫁的女儿齐上阵,软硬兼施说服陆缨同意这门婚事的。如果陆缨不同意,她也要做主定下婚事。
反正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也是为了女儿好,女人都要嫁人的,孙镶是最好的人选,女儿或许会恨我自作主张,但是将来她会感激我的。
就在李宜人都绝望的打算强逼女儿嫁人时,陆缨却带个男人回家了!
李宜人顿时热血沸腾,四姑娘终于情窦初开了?晓得为自己的终身大事打算了?如果她自己喜欢最好不过了,我不用冒着母女之情破裂的危险逼她嫁到孙家当小儿媳妇。
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李宜人是个半老徐娘,并不怎么避讳男女之防,当即就命丫鬟捧着几套男人换洗的衣服,带着丫鬟婆子心急火燎的去外院,以长辈的身份看客人。
小厮刚刚给汪大夏擦拭身体,上了药,梳了头发,换了一件月白袍子,汪大夏坐下吃着迟来的晚饭——他就是这种心大的人,今天在鬼门关蹭了无数次,惊心动魄,都丝毫不影响他的食欲。
吃到一半,李宜人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