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姬丹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脸,脖颈处细腻的肌肤沾了些许薄汗而格外白皙通透,嬴政一时间有些心猿意马,意识到不对劲时才发觉自己已经鬼使神差般地拿了帕子去擦对方脸上和脖子上的汗珠。
姬丹显然也没想到阿政会主动为自己擦汗,惊讶之余又发现对方手一停,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
假装未看见嬴政眼中的一丝窘迫,姬丹落落大方地接过他手里的帕子,淡然地说了声“谢谢”。
徐福自是对这些儿女情长不感冒,听姬丹说到打猎之事,倒还提起了几分兴致:“别的我不清楚,这兔子可机灵得很,跑得又快,最是难打。即使是山中最厉害的猎户要想捕到一只都不容易,不成想你白白把它放了,可真够傻的……你好心放了它,以后没准还是得进别人的肚子。”
“那就看它自己的造化了,我不伤它就行。”
姬丹说完,不料嬴政一把抓住她的手往屋里走:“外面风大,有什么事回屋再说。还有,山里猛兽多,以后缺什么就去山下的集市买,不要事事都听那个姓徐的摆布。”
嬴政说这话时并未避着谁,自然每个字都被徐福听得一清二楚。
“我摆布谁了?打来的东西是我一个人吃吗?!你们两个站住,把话讲清楚了再走……给我站住,这只大家伙还没处理呢!”瞅了一眼地上的野猪,徐福朝着屋子里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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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嬴政是个伤患,姬丹和徐福一起合力将那头野猪拖进了后院。
今日这一趟进山,虽然不能说是收获颇丰,但对于木屋里的三人已经相当满足了……至少徐福是这么认为的。
刚刚打到的山鸡最是肉嫩味鲜,越早下锅越能更好地锁住鲜味;至于那野猪肉,可以先用盐巴腌了再风干,以后慢慢享用。
“这么大的野猪你是怎么猎到的?”虽然累得不轻,不过徐福很满足,他已经很久没吃猪肉了。
不管怎么说,救了这两人,自己还是赚的。不光得了个体质特殊的药人,而且隔三差五还能弄些野味改善改善伙食,日子倒也不错。
姬丹已将那两只山鸡处理好,正弯着腰在井边洗手:“应该算运气好吧。我之前不是把那兔儿放了么,回来的路上发现林子里的草木倒伏了一大片,出于好奇便往树林深处瞧了两眼,结果好巧不巧就遭遇了这家伙。”
“那个时候难道你一点都不害怕?”望着她一脸淡定的表情,徐福觉得很不可思议……会武功又如何,那可是连豺狼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野猪啊!
姬丹微微一笑:“怕!怎么可能不怕?!当时它向我冲过来,我转身就跑。幸亏我师父曾告诉过我大部分的野兽都不会爬树,于是我飞身上了一棵树,本以为万事大吉了,却未料那野猪在下面拼了命地拱那棵树,拱得我差点掉下来。我一看这样下去不行啊,便心一横,从树上跳下去一剑结果了它。”
听着姬丹绘声绘色的讲述,徐福又悄悄瞄一眼野猪身上那一道贯穿腹背的伤口,不禁打了个冷战:“你真够强悍的……”
完了,之前还提议让她夫君纳妾徐福不禁摸了一下脖子,感叹自己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否则脑袋恐怕当时就被一剑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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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嬴政伤势渐好,徐福说了可以不用天天喝粥了,只是荤腥暂时还不宜多沾,饮食需保持清淡。鸡肉是碰不得了,不过鸡汤可以喝一点。
灶房里,徐福轻车熟路地拿菜刀将洗净的整鸡剁成大块,用热水一烫后便迅速捞出。山间万物皆仿佛充满灵性,食物只是简单地用煮沸的山泉水烫一下,便有香气溢出,又取来少许红枣、菌菇之类的干货泡软,生姜洗净切片,将所有食材一股脑放入一只半新不旧的瓦罐,添些料酒,再舀一瓢泉水……如此,便大功告成。
姬丹在一旁观摩学习,偶尔打打下手。
“两只山鸡,一只炖汤,一只…就拿去烤了吧……去后院烤,注意点,别又把我的灶房烧了。”觉得姬丹笨手笨脚的实在碍事,徐福便将她支了出去。
文火慢慢扫着瓦罐深灰色的底座,徐福拢起袖子蹲坐在一边,安安静静地守着一罐鸡汤,就像平常守着他的药罐一般。
春日温暖,人易犯困。不知不觉间,他打起了瞌睡,眼皮打架脑袋直点……
蓦地,一阵香气自灶房的窗口飘了进来。
徐福猛地站起,瞌睡虫顿时无影无踪,只剩下肚子里的馋虫。
肉香!
嗯,没错……而且是鸡肉的香味!
不会吧,那傻丫头什么时候手艺突飞猛进了?
带着满腹狐疑,徐福来到后院,果真看到姬丹在转动着一根树枝,树枝上戳着一整只鸡在火上烤。
“你这烤鸡怎么做的?为何这么香?”他凑近闻了好几下,不解地问了句。
姬丹笑道:“没什么,只是烤的时候涂了些蜂蜜。”
徐福不得不佩服姬丹的奇思妙想,他只知道蜂蜜对皮肤烧伤烫伤以及润肠排毒之类有功效,却从未想过用来做菜竟如此美味!
“看不出来,你对厨艺还挺有天赋的……以后多学着点,一个女子别的可以不会,饭菜可一定要做得好,这样才能牢牢拴住男人的心!”徐福装模作样地指点着,顺便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不过,我是个例外。这些招数对我没用,我对女人不感兴趣。”
“啊——?”姬丹没反应过来。
“当然,男人也没兴趣。”
姬丹低头笑笑,心底漾起一阵莫名的柔软。
山中岁月长,住在这小木屋内,一切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朝堂上的明争暗斗,亦不会为算尽机关而彻夜不眠,这样平静安逸的日子,是她一直以来向往且企盼的。
只可惜,这段难得的时光却注定无法长久。
姬丹未曾告诉徐福的是,她和阿政并不是什么携手私奔的小夫妻,只要阿政的伤一痊愈,他们俩就要离开这里,从此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午饭端上桌案,有荤有素,异常丰盛……不过似乎少了点什么。
“徐神医,你不是说要做你最拿手的红烧肉吗?”
嬴政养伤期间很多东西不能碰,唯有性平的猪肉可以多吃一点……姬丹思忖着自己今天猎了那么大的一头野猪,至少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肉应该是可以每天敞开肚子吃的。然而这都开饭了,可桌上连一点猪肉末都没看见。
见二人的目光齐刷刷投向自己,徐福“啪”一下撂下木筷,哭笑不得地看着姬丹:“你还好意思跟我提红烧肉?!”
姬丹偏过头和嬴政面面相觑,两人皆露出不解的目光。
徐福禁不住叹息:“可惜了,那么大的一头野猪偏偏不能吃。”
“为什么……”
“因为是母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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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细水长流
姬丹就不明白了, 母猪肉怎么就不能吃了。
嬴政在一旁笑得肩膀直打颤,徐福一脸无语地看着她:“你难道不知母猪肉根本煮不烂,也嚼不动么?”
姬丹摇了摇头, 她发誓她真的不知道。
徐福指着她, 不知说什么好。
姬丹乖乖低头向徐福赔不是:“对不起啊……既然不能吃, 那放着也没什么用, 待会我去把那野猪拖走埋了吧。”
事已至此,还能咋办?
徐福唉声叹气:“不用, 我已经将野猪肉剁成块儿腌了,过几天等晒干后就拿到集市上卖掉……这么多猪肉,好歹能换些钱。”
“不是说母猪肉不能吃吗?”
“别人又不知道那是母猪肉,等他们发现也晚了,银子早就到我手里了。”徐福挑了挑眉, 觉得自己这招“变废为宝”很高明。
姬丹刚好在为嬴政舀鸡汤,一听这话险些没拿住碗:“这是在骗人!徐神医, 你可千万不能这么做……”
“去去去!你连野猪是公是母都没分清楚就拖到家里来,害得我白白费了那么大劲儿,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徐福没好气地打断她的话,“上当也只能怪他们自己, 反正我不吃亏就行。”
这人怎么这样啊……
姬丹不禁觉得自己的思想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 从小为她传道授业的皆为列国最有名望的大儒,学的都是四书五经礼义廉耻,遵从的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明知做的不对竟然还这般振振有词、理所当然!
“好了, 这是人家的事, 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嬴政说着,为姬丹夹了几样她平日里爱吃的菜。
姬丹这才低头看向手里的碗, 没想到时隔这么久,阿政仍然将她的口味记得如此清楚。这些天的相处,他们两人已能够平静地面对彼此,然而对于过去之事,二人却很少提及。
“我说,你们俩今后可有什么打算?”徐福自然只是随口问问,他现在只想守着这块山林宝地潜心研究药理,至于嬴政和姬丹是走是留,他才懒得管。
“能有什么打算……”嬴政不愿在这个话题上过多深入,毕竟一旦离开了这间小木屋,便意味着他和丹儿又各自踏上风起云涌的征途,世事变化无常,说不定再见便是在战场之上。
“过一天算一天是吧?这也没什么不好……有人只图平平安安过一辈子,有人想青史留名,其实,不过是各人有各人的活法罢了,活成什么样还得看你自己的造化。哪怕是天命,也并非不可以争取,甚至颠覆。”徐福显然曲解了嬴政的意思,然而他后面的话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嬴政不由得眯起那双凤眸:“此话怎讲?”
姬丹不禁怀疑徐福是不是喝高了,可是饭桌上明明没有酒啊。
而徐福下面的话则令她彻底瞠目结舌:“实不相瞒,我专攻疑难杂症多年,已经颇有心得。如今我想做或者说是接下来即将要做的,便是逆天命而行之事——起死回生与长生不老。”
一语既出,对面两人足足愣了半晌,之后姬丹勉强回过神,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徐神医的想法很奇妙,但生死有命,人力岂能更改?!这也太荒诞了!”
嬴政想了想,缓缓开口:“长生不老确实有些无稽,可起死回生并非不能办到……我记得书中有记载,扁鹊游历虢国时,曾让刚死不久的虢国太子活了过来。”
“那是因为那个太子根本就没死!”徐福一副“你们俩果真无知至极”的表情,手掌将桌面拍得“砰砰”响,“那虢国太子实则因血气运行不畅而引发的昏迷,名曰‘尸厥症’,严重的话会呼吸停止,脉息弱不可探,被那些庸医误以为人已死也很正常。其实这不过小病小灾,补气养血,平时注意休息就行了。”
讲到这里,徐福忽然扯着嘴角,笑得诡异:“我说的起死回生,指的是让一个死透了的人复活。”
姬丹越听越感到邪乎,心里亦一阵阵发毛。
人死了就是死了,怎能复生呢?
就算能做到,想必也要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若这一天真的来临,世间之人皆不老不死,岂不要天下大乱?!
更可怕的是,复活过来的那些人还是原来的他们吗?
嬴政适时地打破了沉默,轻轻拍了拍姬丹的手背:“我觉得徐神医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活法。也许是你我境界未到,无法理解别人的追求。”
姬丹怎能不明白他话中包含的意思,阿政是在让她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也罢,什么长生不老起死回生,怎么听都觉得不靠谱,不妨就让这医痴瞎折腾去吧,相信也折腾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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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日,徐福起了个大早去山下赶集,回来的时候置办了不少新的家当,还破天荒地给姬丹买了件新衣裳……当然,是女子穿的衣裳。
简单的碎花纹样,布料也并非十分名贵,却让嬴政驻足瞧了半天……他还从未见过丹儿恢复女儿家打扮的模样呢。
“穿上试试吧。好歹是徐神医的一片好意……”嬴政扯了扯姬丹的袖子。
徐福也在一旁帮腔:“就是!你一个姑娘家,成天穿着男人的衣服像什么样?再说了,你那身衣都扯坏好几处了,早该换件新的了。我好心好意从大老远的集市上买了来,就算你不领我的情,也总该顾及一下你夫君的面子吧。自家媳妇穿得破破烂烂,夫君自然也没脸见人呐!”
姬丹不愿穿自是有不愿穿的理由,徐福买东西的钱不用想就知道是怎么来的,让她穿上这件用骗来的钱买的衣服,晚上铁定会睡不着觉的。
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阿政怎的也跟着他一唱一和?!
最终,在嬴政的软硬兼施下,姬丹只得勉强换上了新衣。
“好看。”徐福摸着下巴,点头由衷地赞叹。
“再好看你也只能看。”甩下这一句,嬴政不由分说牵起姬丹的手,得意洋洋地出了门,徒留年轻的神医大人望门兴叹。
瞧那显摆样儿,有媳妇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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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室的免不了要日日奔波忙碌只为养家糊口,打光棍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总之,各有各的好处。
早已三宫六院,子嗣一堆的嬴政当然属于有家室的,可此时的他却觉得自己就像个未及弱冠的愣头青,与姬丹一起并肩漫步于集市,宛若一对情窦初开的小儿女。
自己的手仍被对方牢牢握着,姬丹脸皮薄,觉得光天化日之下怎可这般失了体统,想抽回去岂料被握得更紧。
十指相扣,执此一生……可惜,真正做到情深不悔、白首不离的终究是少数。
嬴政的伤已愈合得差不多,否则徐福也不会允许他去集市上逛……只是逛归逛,一路下来两人依旧两手空空。
“阿政,去那边看看吧。”姬丹说着,提步走到一个卖河灯的摊子跟前。
几经挑拣,她选了个小巧的荷花灯,然后付了账。
“你何时喜欢上这些小玩意儿了?”嬴政也跟着凑上前。
捧着那盏小河灯,姬丹垂下眼帘:“我想给青莞放一盏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