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还是头一回见秦枭闹别扭呢,觉得有趣极了,就问他:“你之前当兵,上辈子在军营, 难道没有衣衫不整的时候?”
其他人有,但秦枭没有。
他向来得体,哪怕是武将,也是人人称颂的贵公子,再说了,即便有脱了上衣的时候, 面对的也都是同僚, 李大姐又不是他同僚!
玲珑深深觉得,自己平时穿不过膝的裙子出门他都能不生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怨不得他对她整日躺在家里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横竖不出门就没人瞧见她,他也不用操心。
“好啦, 你也不看看李大姐都什么年纪了。”
秦枭仍旧皱着眉头:“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非礼勿视都不懂。
玲珑笑出声:“纯粹是对美的欣赏罢了,你练的这么好,就给我一个人不亏吗?”
秦枭半晌说不出话来, 过了十几秒,方瓮声瓮气地说:“……我乐意。”
这态度实在太可爱,玲珑便钻进他怀里,三言两语哄下去,秦枭也就正常了。他本来就不是对她生的气,也不舍得让陛下哄自己,这样的关怀怜爱,稍微给他一点点,便足以令他满足。
然后就拉着玲珑去看他买回来的礼物。
说实话,对玲珑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只有落伍老土能形容,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新潮和洋气的代名词,秦枭跟她把衣服分别拿出来整理好放进衣帽间挂上,特产什么的啧放在桌子上,他还真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哪怕礼物并不能讨她欢心,玲珑也从来不会糟践送礼人的情分,她高高兴兴地都收了,耳边听着秦枭跟她讲这一行都发生了些什么新鲜事儿。
越往南走,贸易发展的越好,秦枭脑子灵活,他自有自己的事业规划,玲珑从来不管,顶多是偶尔给点建议。按秦枭的意思,是想搬家,总在这个小县城,虽然安静温馨,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大城市,而且生活上也不够方便。
房子可以先留着,秦三叔还在,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秦枭没想过跟秦三叔一刀两断,那小秦庄就是他这辈子的根。
玲珑对此毫无异议,不管到哪儿都是换个地方躺罢了,又没什么损失。
于是秦枭就开始忙起搬家的事情来,他手头有一笔现钱,还有一笔不能动的,这些年他攒下来的钱也足够在大城市买一栋很好的房子,不过还是得陛下喜欢。
玲珑不想出门,他就专门找人拍了他比较看好的房子外观跟内在布置,再把相片寄过来,让玲珑选择。
最后敲定的跟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就是面积大了些,还带花房跟游泳池,看着那上面令人咋舌的价格,秦枭眼都没眨就定下了,紧接着便开始安排搬家事宜,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重新再买,但玲珑的衣服鞋子太多,一时间还真没那么好打理,就在县城又多留了两天。
朱大姐李大姐都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跟着走,秦枭便很大方地多给了三个月的工资,朱大姐走之前,想了想,犹犹豫豫地跟秦枭说:“先生,我这几天感觉有个人怪怪的。”
她就把外头那个总是在大热天包裹的很严实的女人跟秦枭说了,玲珑也在旁边听着,不过看她表情很明显没当回事儿。
秦枭点头道谢,把朱大姐送出了门,回家时他看见墙角那来不及撤回的影子,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反手把门带上。
只剩下俩人了,玲珑撑着下巴问:“是不是你的烂桃花?”
烂桃花?可不是么。
在这个世界,唯一让秦枭上心的只有玲珑一人,他当了二十来年的兵,军营里男人多,但偶尔也会有些女同志,沾过的烂桃花不少。他身上就是有那种普通男人没有的清正锐利的气质,上一世行走在外时,那些个卖身葬父的姑娘,也最最喜欢朝他抛媚眼。
可惜这人不解风情,不肯消受美人恩。
“不必理会她。”秦枭说,“待得没趣了自然会走。”
他连过去好言相劝的欲望都没有,朱大姐一说他就猜到,除了袁丽不会是旁人,此女心性偏执自私,根本不会在意旁人的想法。她既然爱等,就让她等好了。
接下来收拾东西的两天,秦枭偶有出门,连看都不看一眼。
袁丽在外头等得越来越不安,她好歹是个警察,最基本的盯梢还是会的,但她故意露出破绽,就是希望秦枭来找她,哪怕是警告也好,她都想跟他说几句话,怎知秦枭完全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眼看这两天总是有车到秦枭家门口拉东西走,甚至今天秦枭都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那个让她嫉恨的牙痒痒的女人,对方穿了一条很贴身的裙子,愈发显得身姿曼妙,袁丽暗暗咬牙,这年头谁会穿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这几年政策宽松了,放前些年早被抓去监禁了!难道秦局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着女人结婚的吗?穿的这么骚肯定很会勾引男人吧,不然怎么把秦局迷的晕头转向?
她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玲珑,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舒服一些。
玲珑手上什么都没拎,要带走的基本上都已经通过秦枭的物流公司送走了,剩下的大概装了两个行李箱,秦枭才不可能让她做事呢,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粗活,陛下是万万不能沾手的。
他给玲珑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又把准备好的零食袋交给她,这才转到驾驶座边,车门还没拉开,袁丽就冲了出来,她越看越不对劲,这不像是要回乡下过日子,倒像是要搬家的!
“秦局!你这是要去哪儿?!”
秦枭理都没理她,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袁丽因为开车门的惯性被甩开两步,一个没站稳就摔倒在路边花坛里,秦枭上了车,全当她是空气,油门一踩,连个眼神都不给她。
天气热,花坛里的土晒得都烫人,袁丽狼狈地爬起来就追着车子跑,玲珑从后视镜里看见了,一边吃糖一边说:“好可怜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当然她的语气一点都没有可怜对方的意思,秦枭知道,自己要是顺着她说可怜,她能立马抢方向盘把他从车上给丢下去。
“与我无关。”
“哎呀,好无情的回答呀。”玲珑笑眯眯的,“不过我很喜欢,以后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你都要这样,知道吗?”
“是。”秦枭抽空看了她一眼。“我都听陛下的。”
两人谁也没把袁丽当回事儿,说真的,这要也算事儿,前世玲珑退位后那几十年不知遇到过多少回,早就习以为常了。
袁丽追着追着崴了脚,摔倒在地哭得那叫一个惨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负心汉给抛弃了。
从县城到他们即将定居的安市没有直达的飞机,就连火车也得到市里去坐,秦枭早就买好了机票,火车需要三十几个小时,飞机五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他还是第一次坐飞机,按理说陛下也是,可陛下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倒像是坐过许多次似的。
陛下身上有秘密,这一点秦枭前世就曾无数次地意识到,但他从来不问,也不好奇,陛下能够留他在身边,他就知足了,人总是要知足才能幸福。
飞机上玲珑是睡过去的,她靠在秦枭怀里,一觉醒来就到了。
安市跟他们先前住的县城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仅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还有许多高档设施,秦枭头一回来的时候也很惊奇,他扭头一看,陛下却是处变不惊的模样,他心想,也许这又是陛下的一个秘密。
新家已经重新布置过,都是按照玲珑的喜好来的,搬来之前秦枭就通过家政服务找了三个保姆,仍然是一个负责做饭两个负责打扫,此外还有打理花园的园丁,房子比较大,两个保姆将将够,这样就雇了四个人。
秦枭跟玲珑说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可能没办法跟之前那样每天都在家里陪她,至少一日三餐都陪她一起吃是做不到了,所以他还给玲珑雇了一个司机,如果她在家里无聊想要出去玩,就可以让司机送她去。
说这些话的时候秦枭很忐忑,他怕自己不能天天陪着陛下让陛下不高兴,那样的话他宁可就不开公司了。
玲珑摆摆手:“你去吧,记得赚多点钱才能养我。”
秦枭忍不住搂着她亲了又亲,“我会的!”
信誓旦旦,一副我一定赚大钱给你花的模样。
这他还真没胡说,在新家大概陪了玲珑两天,秦枭便开始忙得整天不见人影,晚上回来的还特别晚,要不是每天中午玲珑起床旁边的枕头都是微微凹陷的,她真要以为这家伙夜不归宿了。
慢慢地事业上了正轨,秦枭着家的时间就长了起来,虽然不像从前那样,但至少晚上能在十点前回来了。
他的物流公司开得很大,又有人脉,给很多退伍军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赚到的钱除却花在玲珑身上的,以及留着备用的以外,全部拿来买了地皮,秦枭眼光毒辣,地方他都特意跑过一遍,收购起土地来更不手软,然后便开始动工盖房子。
与此同时玲珑在家里也没闲着,她实在是受不了当下的电脑,跑得慢不说还没什么游戏可以玩,正巧秦枭有钱,而她有技术,秦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玲珑想,他就为她收购了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脑公司,专门给她玩。
玩着玩着他就发现,陛下好像玩出名堂了……他的房子还没盖完,陛下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商界新贵!
玲珑毕竟是搞了两辈子科研横跨数界的大佬,第一世的时候她就很受不了笨重的计算机,带领团队亲自进行改良优化,还写出了以本国文字为基础的源代码,这个世界不过是不动脑子的照搬罢了,市场一打开,钱财自然滚滚而来。
她不乐意管这些,通通丢给秦枭,秦枭做生意很有一套,玲珑记得上一世坑那些海外来的商人里就属陆宥跟秦枭最不手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原本偏僻的地方也逐渐发展起来,秦枭当时以极低价格买进的地皮,房子卖得简直不要太多!
物流公司也几乎达到了全国垄断的地步,玲珑喜欢买东西,网络又在飞速发展,秦枭无师自通就找了一群人研究出了购物网站,这一点倒是让玲珑很惊讶,这家伙脑子赚的是真的快。
网络购物与物流公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玲珑开发制作的支付软件,在下海十年后,秦枭成功成为了本国富豪榜永远跨不去的坎儿——霸占榜一数年不曾被人超越!
很多人在网络上都喊他秦爸爸,秦枭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总会有些会议拍到他的照片,大家发现这位白手起家的首付不仅有钱还有颜,明明马上都要四十了,身材还保持的那么好,尤其是那股男人味,真是想学都学不来!
每回秦枭公开亮相,网友们都会夸他衣品好,秦枭非常喜欢听这样的赞美,因为他的衣服都是陛下给他搭配的。
而已经足够有钱的他,近年来愈发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他这样拼命,这样努力,不过是为了给陛下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哪怕比不上前世的皇宫,也至少不能比其他人差。
而在做到之后,他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她、侍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错过。
上一世秦枭为将,上战场从不怕死,今生他在军营,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都无惧色,可他如今却觉得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弹指一挥间,十年时光眨眼即过,他跟陛下还没有过够呢!
于是,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秦先生,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球不是喝茶更不是钓鱼,而是养生。
每回玲珑看着他吃的东西都觉得牙疼,奈何秦枭意志力强大,明明有万贯家财,愣是能过得清心寡欲,就盼着多活几年,多陪玲珑几年。
“你至少还有几十年活呢,现在着急什么?”
玲珑凑近看了眼秦枭的马克杯,杯子里是枸杞菊花茶,她好奇喝过两口,不喜欢那味儿,秦枭却喝的面不改色。不仅如此,这家伙还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每天锻炼,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
玲珑可受不了这个,她还是原本那样,秦枭早就知道她跟普通人不同,上一世便是如此,他都老得快要死了,陛下却还是那副少女模样,丝毫不见老。她活得恣意,也不在乎生死,他却是个凡人,能偷一天也是好的,怎么也不舍得糟蹋自己的身子。
不过每天晨练过后,秦枭就会回到床上再陪玲珑睡个回笼觉,然后两人一起吃饭,吃过饭他就跟在她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这样的日子,秦枭过一万年也不会腻。
“过两天我要去出席一个慈善晚会。”
秦枭如是跟玲珑说。
他现在的钱多得花不完,便把一部分用在了公益事业上。当过兵的人最知道人间疾苦,也许是受上一世的玲珑所影响,秦枭最偏向的公益是教育,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女孩子,他以女帝曾经的年号“永安”建立了几百所小学,这里并不是他们曾经待过的世界,史书里也不曾有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帝,但秦枭还是想要为陛下留下些什么。
“去吧。”
陛下态度太敷衍,秦枭很不满意,他把趴在地毯上看电影的玲珑拦腰勾到怀里,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仍然身强体壮,可以让她坐在他身上连做几千个俯卧撑,身上仍然维持着完美的八块腹肌,眼角甚至一点纹路都没有,要不是活了两辈子沉淀下来的气质,很多人都要以为他才二十七八。
“得去海市,来回估计得五六天。”
玲珑眨眨眼,“好的,我会想你的。”
这样更敷衍了!
秦枭不高兴,“陛下跟我一起去吧。”
“不要。”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要是出去玩还可以,跟着秦枭参加宴会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去过,反正知道不知道她身份的都会过来搭讪,知道的是想讨好她从而讨好秦枭,不知道的则是些狂蜂浪蝶,谁叫她看起来还跟个二八少女似的娇嫩,偏偏又风情万种,兼具少女与女人的双重魅力,想往她身上扑的可不少。
“你忘了之前我跟你参加一场酒会,你差点儿把人家胳膊被掰折了?”
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儿,秦枭跟人说话,玲珑觉得无聊就到处走走,结果有一人非要请她跳舞,秦枭远远看见了,跟头发怒的雄狮一样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人最后没残废,真是老天爷给的福气。
提到这事儿秦枭还不服:“是他对你动手动脚的!”
“你请人跳舞不伸手啊?”玲珑咬了他一口。“你当时可凶巴巴的。”
不仅在酒会上凶,回到车里还凶呢!
不过玲珑一直没告诉秦枭,要是她不乐意,那人根本别想靠近她,她拿那人逗他玩罢了。从在这个世界相遇那天起,秦枭就对她百依百顺,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去摘,从来不对她生气也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虽然这样温柔是很动人,可有的时候玲珑也会想来点别的情趣,反正那次结果她挺喜欢的,向来体贴听话的忠犬变得又凶又狠,享受的全是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