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老汉与王氏已故去,房掌柜倒是还硬朗,不过也不经营酒楼了,也就会在家里给玲珑做做菜,梅先生老当益壮,当年玲珑香寒成亲,雾见回京,与梅先生一见如故,竟结为夫妻,老夫少妻,倒也是一桩妙谈,如今两人走遍大江南北,做一对神仙眷侣,好不快活!
多年过去,香寒仍旧貌美,她的性情在时光里变得更为柔和沉静,公婆在世时也不曾嫌她不能有孕,她虽有遗憾,却也能够坦然接受。
基本上每年玲珑都会回老家去一次,爹娘虽然不在了,姐姐们却都还好好的,眼看他们无子,姐姐们也很担忧,不过她们都是明事理的人,从不会在弟妹面前多言,只委婉地问玲珑是否要过继个孩子到膝下,被玲珑拒绝了。
他已经养了个皮猴子,再不想来第二个了。
若不是香寒温柔,那一天天上房揭瓦的小皇帝,早被他收拾的哇哇大哭。
小皇帝虽是女孩儿,却比男孩儿都皮,她自幼得知自己的身份,也明白朝中大臣对自己的不信任、不看重。想要转变他们的观念,只靠嘴巴是没有用的,她必须花费更多时间,比男子更加努力,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能服众。
好在有老师在前面挡着,她无需担忧其他,只需提升自己。
白驹过隙,眨眼小皇帝成人,老师明明没到告老还乡的年纪,却偏要辞官,说是要带着师母学梅师公云游四海,吓得小皇帝除了上朝镇日四处逃窜,就是不给玲珑见她的机会,谁知他居然称病闭门不出,小皇帝还以为是真的病了,火急火燎一上门,被逮个正着,不情不愿地同意他云游四海,但身边必须得带侍卫,且每个月都得与她通信。
玲珑懒得理她。
香寒给小皇帝挽尊:“都听皇上的。”
小皇帝嗷的一声就钻进了香寒怀里,真不能怪她亲师母而不亲太后,每回见到太后,太后总是叨叨着要她提携外祖一家,又总是叮嘱她要小心老师夺权篡位……小皇帝一开始还试图跟刘太后讲道理,后来也就绝望了。毕竟是生母,虽然不在她身边长大,面子是要给的,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吗?
但凡刘太后能有师母一半关心她,她就烧高香了!
小皇帝最终被玲珑拎着衣领丢出门外,骂骂咧咧地走了,四斤八斤都已成家,有儿有女,不宜跟随,房掌柜在家里可待不住,于是结伴三人而行。
行至城门附近,人烟稀少,但见一蓬头垢面的女子倒在路上,无人问津。
房掌柜与香寒心善,连忙要救人,便中途停下,把这女子送进了医馆。
那女子醒来后见到香寒,宛如见了仇人,径直扑上来想要抓花她的脸,玲珑在边上眼疾手快拽了一把,女子便从床上狼狈摔落,嘴里还在嚎叫:“你为何不去死!你为何不去死!都是你抢走了我的东西!都是你!”
真是人在马车坐,锅从天上来。
“……我都不认识你。”
那女子听了,更加绝望,几乎是喊出来的:“我是晁慧心!你敢说你不认识我!”
晁慧心……
别说是香寒,就连玲珑都花了十几秒时间才想起来这么一号人物,他颇为惊讶:“你还没死?”
大概他这态度太过绝情,刺激的晁慧心嚎啕大哭,晁文华被问斩,偌大的晁家瞬间树倒猢狲散,她也随同女眷被充入教坊司。晁家女眷可不如穆家女,还有自尽的气节,没过过教坊司的日子,不知那里是地狱。
晁慧心简直生不如死,如果不是念着柳玲珑,念着自己是重生之人,她几乎都熬不住那段时间。她几次出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一次被活活打断了双腿,脸也伤了,便从头牌变成了洒扫的下人。因为生活清苦,老得极快,没有用处又频繁生病,便被赶了出来,走投无路倒在路边,不曾想却是被玲珑一行人救了。
她的精神状态时好时不好,嘴里总是絮絮叨叨,不好时说什么自己是上天眷顾之人,能重来一次,就能重来第二次,好时又咬牙切齿,问玲珑为何没有追随十一皇子,甘香寒怎么能死里逃生云云。
玲珑本以为自己就是最神奇的存在,没想到还有人能重活一世,从晁慧心言语中可知,上一世他仍是娶了甘香寒,也就是说甘小姐终究是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已无人知晓,兴许是病了,兴许是因为父亲离世心力交瘁,但晁慧心说他上一世支持了十一皇子,并助十一皇子拿到了皇位……
他笑笑,漫不经心道:“可能是因为上一世你没有重生,没有撺掇晁文华背叛先帝,我为了给穆家出气,便支持了十一皇子吧。”
还能是因为什么?
他这人,向来随心所欲,不按套路出牌。
以为重活一世占尽先机就能左右他?
不可能的。
晁慧心疯疯癫癫中听他此言,瞬间呆若木鸡,玲珑甩手离去,没多会儿,医馆的小学徒就惊慌跑来:“里面那个病人撞墙自尽了!”
他无所谓地放下马车的帘子,将房掌柜与香寒各自塞了一杯热茶。
对马夫道:“启程。”
第757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是跟着外公长大的。
他亲娘生了他没多久就死了, 亲爹那边嫌弃他晦气,就派人把他送给了在镇上开棺材铺的外公。
其实说什么晦气呀,不过是个借口, 无非是他亲爹出去长见识了,有钱了, 看不上在乡下娶的媳妇了, 说起来他娘临死前都没能见他爹一面呢, 听从外面回来的人说, 他爹现在在大城市里一家报社当主编,娶了在外面留洋认识的女同学,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简直不要太快活。
梁山镇这个小地方, 与世隔绝, 外面听说闹得轰轰烈烈,梁山镇的人仍然像以前一样生活,只有外公会敲着烟杆蹲在店门口抬头望天,说一句要变天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老人,除了开了家棺材铺, 还会给人看风水算命,谁家小儿被魇着、家里人变得古怪了……总之什么奇奇怪怪的事, 只要找到外公,就都能给他们解决。
玲珑就是在外公膝头长大的,外公没什么好教给他的, 就把这一身的本领传了下来,玲珑学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好,他算是看明白了,因为心疼女儿不让女儿学,女儿最终也没能躲过五弊三缺,倒不如让外孙学,学的好了,不说撒豆成兵呼风唤雨,至少在这世道能活下去。
玲珑十五岁那年,外公死了,他一个人守着棺材铺,还养了一只不知打哪儿来的大黑猫。
大黑猫的眼睛绿油油的,任谁到棺材铺来,它都蹲在棺材头阴恻恻地看着人家,把不少客人吓得够呛。但对着玲珑却谄媚黏人得很,这只猫相当有灵性,玲珑说得每句话它都能懂,就是吃的太肥了,要不是身上毛全是黑的,玲珑真以为它其实是只胖橘。
外公死后,远在大城市的生父拍了封电报回来,说是想接他过去一起生活。
电报里说得感人肺腑,换作其他从小没感受过父爱,如今又失去唯一亲人的小孩,早就激动落泪了,玲珑却不然,他随手把电报撕了,也不理会也不回应,想丢就丢想接就接,干嘛,当他是弹力球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一丢乡下十五年不管,然后突然想起来了又开始源源不断冒出父爱?不好意思,小朋友都不会相信这样拙劣的谎言。
那边没办法,一个月后,一个穿着西装打扮的很有精英范儿的男人出现在棺材铺门口,他头戴西式礼帽,左胸口的口袋上还别着一方雪白的手帕,瞧着精致极了,跟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这样的外来客,镇民们都非常好奇,从他打那四轮吉普车上下来,就有人不住地看他,打量了老半天,有那些个记性不错的,从尘封的记忆里扒拉出这么一个人来……
“哎哟,那不是老陈头的女婿嘛!就是在大城市过好日子那个!”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长得是像!”
“这是小玲珑他爹?咋长得没小玲珑好看呢?”
旁边立刻有人啐了一口:“他是长得不咋地,但比你好看!你见过几个有咱玲珑好看的小孩?”
这倒也是,得亏玲珑是个男孩,否则梁山镇一枝花的名号非他莫属。
时隔多年,郑良俊再次回到这个生养他的小镇,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对这里却没有丝毫眷恋与归属感。他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却又阴错阳差地必须回来,就好像他拼命想要告别的过去,是无法斩断的,他再怎么催眠自己是高贵的城里人,也无法改变自己曾在梁山镇土生土长的事实。
吉普车停在棺材铺门口,棺材铺不吉利,平日是不开门的,要是有上门客,在门上拍三下,里头的人就知道这是有客上门。
在来之前郑良俊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他的儿子变成什么模样,是否如这些刁民一样粗俗不堪,他都要保持自己的风度,最好是能够说服他,跟自己搬到惠城去。
结果门却没开。
郑良俊脸色难看,半晌,他按照规矩拍了三下,这下门从里面打开了,出现个穿着蓝色传统布衣的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他一番,问:“家里死人了?”
郑良俊:“……我是你爸!”
玲珑反手就要把门关上,郑良俊赶紧伸手抵住门,他顺着门缝已经瞧见了里头摆满的棺材,身上的鸡皮疙瘩简直都止不住,说实话他压根不想进去,他习惯了明亮整洁的办公室,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别关门,我这次来是想带你走的!”
玲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脸,翻了个白眼:“带我走不可能,带个棺材走倒是行,拿回去装你自己吧,看在你是老乡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八折。”
郑良俊险些没叫这小混蛋气死,他咬牙切齿道:“你外公刚死,你一个小孩怎么开店?到现在你都没读过书吧?留在这小镇上能有什么前途?还不如跟我去城里!”
玲珑想了想,突然撒开手,郑良俊还跟他抵门呢!玲珑一撒手,他一个踉跄没站稳,一股脑栽进门里去,正巧扑在一副棺材上,抬头脸还正对着玲珑外公与娘亲的牌位。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款式啊。”玲珑说,“你死了我给你弄一个。”
郑良俊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儿子!
可他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不是要用到玲珑,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他在惠城事业有成娇妻爱子,何必回来受气!
也许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忘恩负义,可郑良俊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本来就不喜欢梁山镇,不喜欢这家总是阴森森的棺材铺,更不喜欢那个总是用依赖缠绵眼光看他的女人!
得亏玲珑不知道他在想啥,要是知道,指定问他一句,你不喜欢你还睡?你嘴上不喜欢,下面的鸡儿倒是挺诚实。
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怎么说也是外公把他养大的,没有外公能有郑良俊的今天?他出去读书是谁给的钱?他在梁山镇的时候,除了一些流言蜚语外,吃过什么苦?现在搞得好像是别人错待他一样,脸皮比城墙根都要厚。
“总之你不能一个人在这儿生活,跟我去惠城,我会送你去上学,你会有个好前程。”
郑良俊拼了命才没有在玲珑面前发火,而是扮演一位和颜悦色的好爸爸,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别跟玲珑说是什么身为父亲的责任感——真有这份心,也不至于十五年对他不闻不问,这人必然另有所图。
他眯着眼睛:“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你不跟我走也得走。”郑良俊笑起来,好像玲珑问了什么愚蠢的问题,他暗示着向后看了一眼,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吉普车里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玲珑,大有他不听郑良俊话,就把他给绑起来带走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反抗,而是摊摊手:“那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我得把它带上。”
“什……啊!!!”
郑良俊刚想问一句什么,就被猛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绿油油眼珠给吓了一跳!棺材铺里光线阴暗,黑猫的眼睛格外恐怖,吓得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狼狈不堪。
玲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胖猫好像也察觉到了主人的开心,跟着喵嗷喵嗷的叫。
郑良俊丢脸又丢份儿,更是忍不住咬牙,这个邪门儿的小混蛋!
一时间他也有些拿不准,把这小混蛋接到惠城是好是坏。
玲珑笑眯眯地,既然郑良俊一片诚心,他当然不能辜负亲爱的爸爸,但愿到最后郑良俊不会后悔,因为他可不像娘那样温柔,也不像外公那样宽容。
他这人啊,心眼比针尖儿都小,旁人对他好,他不一定全部回报,可旁人对他不好,他绝对是要千百倍奉还的。
也没什么东西收拾,郑良俊连一秒钟都不乐意在棺材铺里多待,宁可在车上等着,可他又怕玲珑偷跑,只好跟着看他收拾,玲珑收拾啥他都看不顺眼,外公给玲珑买的衣服鞋子都是老款式,郑良俊是典型的西式服装拥护者,可他怕说多了玲珑又开始犯浑,只好忍着,最后他要求玲珑把胖猫给装到笼子里,被玲珑严词拒绝。
“这是我的小伙伴,我宁可把你装到笼子里也要给它自由!”
气得郑良俊胸口疯狂起伏,小兔崽子,他是他爹!
玲珑把棺材铺的门给锁上,走的时候还跟街坊邻居打招呼:“放心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郑良俊金丝眼镜下的眼睛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回来?
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回来了。
从梁山镇到惠城,光是开车就要三四天,一路上郑良俊险些被玲珑折腾去了半条命,他是吃东西要挑、喝水要挑,反正就是干什么都要挑!
到达惠城的当天,郑良俊就先带玲珑去了一家新开不久的西式服装店,要给他来个改头换面。
本来就是粉雕玉琢的小少年,因为年纪小,还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五官精致又有棱角,换上白衬衫小西装,那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模一样!哪怕是郑良俊都有些看呆了,他可真没想过,以自己跟乡下妻子的长相,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来!
可惜啊,好看是好看,那张嘴一张就总是气得人吐血。
郑良俊家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可见郑良俊日子过得是真不错,光看这条件,玲珑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啥一定要把自己从乡下带出来。外公生前曾经叮嘱过他,做术士,最忌讳心中戾气过大,那样便很容易走上歪魔邪道,人要坚持自己的本心才能屹立于天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