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岁月[血族]——竭泽而愉
时间:2020-11-24 02:13:49

 
 
第96章 大漠谣(一)
  元庆艰难地走在烈日之下,腰间别着一个细长的红绳子。绳子是用那匹红绸缎撕成条编的, 只用了一半, 剩下的一把则遮起来当做头套, 遮着某个见光死。
  该死的太阳。元庆停下脚步, 眯起眼睛,昂头看了眼挂在天空之中,毫不吝啬挥洒着光与热的火球。
  这该死的太阳烤得她口干舌燥, 绳子动了一下,她转身, 某个见光死停在她身后不到两米的位置,腰间别着那红绸绳的另一端。
  他用包裹严实的手拉着绳子:“继续走。”
  元庆张了张嘴,干裂的嘴皮随着她的动作撕裂伤口,鲜血渗出,她舔了舔唇, 想要用唾液滋润一下唇,却只尝到了鲜血的咸腥味, 元庆蹙了眉头。
  金闻到了鲜血的味道, 他感知到元庆的动作, 他满含嘲弄的笑道:“人类可无福这等好东西。”
  元庆不想接他的话,她又抬起头, 看了一眼天空。
  “太阳西斜了。”她的声音沙哑,从被那诡异的风暴和该死的爆炸波与大部队冲散之后,她就再没有进食,没有饮水, 还被一个吸人血的怪物吸掉了一大半的血。
  严格来说,她早该死了,可真如那个怪物说的一样,她命硬。
  “我们得找个过夜的地方。”元庆说。
  沙漠的昼夜温差极大,没有商队的庇佑,没有保暖品,没有骆驼和货物组合而成的挡风墙,她很担心自己能否熬过今晚。
  “不用。”身后缠着红布的男人说道,“继续走。”
  “我是人类。”元庆感到愤怒,“我会死的。”
  金突然笑起来,隔着红色的绸布,元庆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即使隔着两米的距离,她仍然能感受到空气的震动,腰间的红绸缎也晃动个不停。
  吸血鬼看不到眼前少女的表情,几个时辰之前,她还义正言辞的威胁他,现在却开始担心生死。
  “我以为你不怕死。”他讽刺道,“我不介意来一点下午茶。”
  “死得太窝囊,不符合我的身份。”元庆回怼道。
  她转过身,一脚深一脚浅的踩在滚烫的沙地上。
  “身份?”金慢悠悠地跟着她。
  他回响着西泽在成婚前与他说得话,新娘是公主的侍女。
  “一个下人而已。”金讽刺道。
  元庆停下脚步,她缓缓的转头,目光平静:“下人?”
  “商队的主人告诉你的吗?”
  “你说西泽?”
  “Caesar?”元庆重复他的发音,眉头微微蹙起,“他的名字吗?”
  “你都不知道吗?”金感到好笑,“那你知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
  元庆摇了摇头:“皇兄只说,他会想办法,让我可以安心地离开洛阳。”说道离开洛阳的时候,她隐藏在袍子下的手握了起来,“我甚至不知道他说的办法,是嫁给一个毫无礼数的蛮荒人,一个吸血鬼。”
  新婚之夜翻窗逃走,就是乡野小户出来的人家都不会这样做。
  “蛮荒人?”金用他那蹩脚的汉语问,“什么意思。”
  “长的周正的意思。”
  “周正是什么意思?”
  “顺眼。”
  “那又是什么意思?”
  元庆懒得继续和他扯这些有的没的,她重新迈开腿,向前走去。
  金快步跟上:“你没有回答我问题。”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金理解着她的意思。
  “我知道绿洲的位置。”
  元庆的脚步顿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的?”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金看着她,透过蒙着头的红色绸布,他隐约能看到一个红色的影子。
  “蛮荒人?”
  “周正,顺眼。”金本能的觉得这两个词和前面的那个词不是一个意思,而他的直觉告诉他,听后面的词语他的心情会好一些。
  他可是吸血鬼,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呵。”元庆瞅了他一眼,虽然隔着红布她看不到眼前这个人的表情,但从他的语气之中,元庆并不难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眼前的这个人,不,这个吸血鬼,并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几乎所有的想法都写在脸上,透露在说话的语气里。
  而她在深宫之中长大,见过太多的假面,面对这样不会掩饰自己情绪的存在,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是夸你长得帅气,讨人喜欢的意思。”元庆为他解释了两个词语的意思,“现在可以告诉我,绿洲在什么地方了吗?”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金得意地扬起头。
  “绿洲的位置。”
  “位置啊。”金眯起眼睛,感知直线距离外放,以两人现在所在的位置为圆心绕圈将周围都侦查了一圈。
  之后,他收回感知。
  “你走错方向了,绿洲在我们后面。”金转身,看向他们来时走过的方向。
  元庆蹙起眉头,回身,向远眺望。
  远处,两人来时的脚步已经重新被黄沙掩盖,只有靠近一些的地方,还有看到大小交错的脚印。
  “这个方向?你确定。”
  “你可以质疑。”
  元庆的视线在他身上盯了一秒,然后,迈开腿,越过金,向着两人来时的方向走去。
  红色绸布下,金挑起眉,一把拉住了腰间的红绳。
  元庆脚下一个踉跄,跌坐在沙地上。
  “你疯了?”她扭头骂道。
  “没用。”
  金上前一步,蹲下了身子,他按住元庆的一条腿。
  年轻的公主愤怒地想要抽回自己的腿,可她小看了男女之间的力量差距。
  “全是血的味道。”金解开她缠着兽皮的脚。
  再好的鞋子都受不住黄沙的摧残,商队的人都在脚上缠绕着这样的兽皮,磨坏了,就裹上一层新的。
  元庆挣扎。
  “你想干什么?”从没有人敢这样对待国朝的公主,就算是公主的丈夫,在未取得公主的同意之前,也绝不能随意的接触公主的身体,更何况眼前这个人只是名义上的丈夫而已。
  “别动。”金没有这么多顾忌,也不在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把扯开的兽皮丢在一旁,抬起元庆的脚,就像是他的鼻子告诉他的一样,金用手轻轻触碰少女娇嫩的皮肤,此时,那皮肤已经算不上娇嫩,她的脚底,满是水泡,有的水泡磨破了,渗出红色白色的液体。
  这是他闻到的血腥味的来源。
  “你做什么!”
  金松开手。
  “我得保证我的食物新鲜。”他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应该赶紧前往绿洲,这样你的食物才能活着。”元庆捡起被他丢在地上的兽皮,重新裹着脚上,皮革接触脚底的皮肤,刺痛难耐,元庆皱起眉头,一声也不吭。
  “呵。”金笑了一声,就这样看着她动作。
  其实,隔着那层红布,他看到并不真切,更多的,是依靠其他的感觉。
  元庆站起来,因为起的太快,眼前一片黑,她缓了片刻,等眩晕感过去,才重新开始上路。
  脚很痛,先前肉皮与兽皮黏合在一起,虽然疼,但没有摩擦来带的苦楚,经过那人的折腾,她每走一步都是火辣辣地疼,元庆越想越气,可她别无办法,抬头看一眼逐渐西斜的太阳,她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绿洲,否则,就真的有可能永远地留在这片沙漠上。
  这片沙漠,可没有让公主埋骨的风水。
  金还是悠闲地走在他的身后,他一点都不急。
  其实,也没有必要着急。
  太阳要下山了,失去了阳光的压制,他就可以使用吸血鬼的力量,瞬间移动到沙漠绿洲。
  他并不像告前面的女人,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的极限,全当做对她的报复。
  性格坚毅的人类女人,麻烦。
  女人还是软绵绵的,血甜甜的可爱一些。
  金松松筋骨,在半天赶路实在是太难受了。
  她的血倒是,挺不错的。
  元庆比他想象的更加能熬,直到月上中天,她还是没有停下脚步,但摇摇晃晃的身体昭显着她已经到达极限的事实。
  “还有……”她的声音沙哑到无声,元庆艰难的活动着口腔,聚集一口唾液滋润喉咙,“还有、多久?”
  “很远。”金说,“你这个速度,走到明天早晨也到不了。”
  其实也不算远,只是这个女人走的太慢了。
  元庆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向前挪着。
  金早就摘下了碍事的红绸布,拿着手中把玩。
  见那女人有摇摇晃晃的走起来,他伸手拉了一下腰间的绳子。
  元庆直接跌在地上,有很长时间的混沌。
  “喂。”金上前,在她面前蹲下,他看着失神的元庆,微微皱起眉头,“快死了?”
  元庆的大脑轰隆隆地响,但她还是听到了这句恶意满满地问话。
  “不会。”她咬着牙,想要撑起身子,但还是太勉强了。
  她是闺阁里养大的娇娇公主,这样的旅行,已经透支了太多。
  元庆又一次跌在地上,这下,她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金看在眼里、“真狼狈。”他轻声的感慨。
  然后,抬手揪着元庆地衣领,将她甩到肩上。
  他垂眸看了看栓在两人腰上的红绳。
  “看在你牵着我了一天的份上,我救你一命。”
  “记得还哦。”
  作者有话要说:搞了,补票。
 
 
第97章 大漠谣(二)
  元庆被冰冷环绕,惊醒在寒冷的水池之中。
  金站在岸上, 环胸看着她。
  “清醒了吗?”他不安好意的笑着, 肆意欣赏着元庆的狼狈。
  元庆挣扎着从水中站起, 泉水不深, 刚到她的小腿肚。水很清澈,借着清冷的月光,能看清泉底的石子。此时, 却因为元庆的存在,荡漾起沾染着黄沙与泥土的黄色波纹。
  这么好的水, 脏了。
  元庆皱起眉头,夜风吹的她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
  “还不上来?”她的动作自然没有逃过金的眼睛,年轻血族抛下一句话,转身向着绿洲里的密林走去。
  “这里头有不少东西呢。”他没头没脑的丢下一句。
  元庆眉头皱的更深,她俯下身子, 捧起一把水扬在脸上,踉踉跄跄的爬上岸, 走到落水位置的上游, 俯下身子, 捧起泉水喝了个痛快。
  她的衣服湿透了,就着汗水泥土粘在身上, 黏黏糊糊的,让人非常的不适。再加上,沙漠夜间温度极低,她的骨头不住的颤抖。
  “跟上。”金停下脚步, 转头看向还站在泉边发呆的元庆,“来的路上我可是看到了沙漠狼。”
  元庆咬牙,慢悠悠地跟在他后面。
  这片绿洲不算小,金闻到了一些特殊的气味。
  不过这味道很浅,他不能确定是不是如同他猜想的一样。
  他大步走进不大的林子,元庆拖着受伤的腿跟在后面,她走的很慢,又饿又累,体力匮乏,意志力都快要耗尽。
  终于,一步踩空后,元庆倒在了地上。
  金停下脚步,也不回头去看。
  “真麻烦。”他骂了一句,转身快走几步,伸手将地上的人提起来,扔在肩上,扛着她继续前进。
  穿过不大的林子,两人出现在绿洲的另一端。不远处,泉眼冒着一股股的清流。
  是刚才那水的源头。
  经的视线只在那生命之源上停留了短短一瞬,吸引他来到这里的并不是泉水,他转过身,看到了泉水旁几座破烂的土屋。
  这绿洲有人生活的痕迹。
  也许是沙漠中强盗的据点,也许是大型商队修整的落脚点。
  不过,现在这里并没有人。
  金闪身,扛着元庆出现在土培房外。
  他抬腿踢开那破烂的门,扬起一层飞灰。
  金嫌弃的皱起眉头后退了几步。
  “脏死了。”吸血鬼讨厌脏乱。
  但现在别无选择,他扭头看了眼肩膀上扛着的纤弱少女,无奈的撇了撇唇。
  金弯腰走进土培房,扫了一眼墙面上挂着的一个巨大的鹿头骨。
  他勾了勾手,夜风从门外涌入,卷起土炕上的灰尘飞出窗外。
  这是金的秘密。
  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拥有血族中罕见的能力,但却很少有人知道,成年之后的他,还可以控制风。
  金将元庆丢在船上,胡乱地扯下她身上的湿衣服,他走出这件土培房,快速的在其他几间房子里寻找了一会儿,抱着两件陈旧的兽皮走了进来。
  今看了看有些脏的皮子,又看了看炕上因为寒冷蜷缩起身体的少女。
  他抿了抿唇,弯腰走出土房子,将皮子扔在泉里。风拖着那两件皮革上上下下,金站在岸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
  算着时间差不多,风举起那两件皮革,接替出现的是火焰,金小心翼翼的控制着火,烘干了两件皮革。
  他又弯腰走进土房子,将洗干净的皮子在床上的女人身上。
  黑雾弥漫,金离开房间。
  他的身影出现在屋顶上,浪费吸血鬼的能力给一个女人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让他感到有些烦躁。
  应该直接咬死她。
  金皱起眉头。
  他说不清楚,吸食她血液的时候,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停下,如果没有停下,她当时就会死。
  “命真大。”金想起西泽的话,扯扯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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