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淑琳此刻正在房中教阿旭写字,大手握着小手,一笔一画的在描红册上练习着,横批竖捺如何运笔收笔。
一连教了三遍,她又站到一边,只在旁边看着,不时轻声提醒指导。阿旭人小力弱,毛笔在手中拿久了有些吃力,笔画写的歪歪扭扭,远看倒像是鬼画符。
季林钟从外面进来,看到了阿旭写的字,心中的郁气散了不少,嘴角也是忍俊不禁,小娃儿偏还献宝似的凑上去,想让叔父夸夸他,只把温淑琳看的捂嘴轻笑。
“这描红册上的笔画可是嫂嫂所写?”见温淑琳点点头,季林钟又道:“女子之字太过纤细柔软,缺乏力道,不适合阿旭初学,待我空闲下来替阿旭在写一本。”
这倒是她没想到的,温淑琳点头应了声“好”,转头又询问起阿旭开蒙的事,眼瞅着都快四岁了,总不能一直让她来教,没得把小孩子给耽误了。
季林钟认真想了想,道:“京中有一私塾,我有同窗在其中教书,明日我先去问问具体情况。”
温淑琳颌首,又问起今日的聚会,“小叔,今日席面可还过得去?众位宾客可满意否?”
不问还好,一问季林钟脸都黑了,温淑琳刚出现在他们面前时,有好几人眼睛都看直了,特别是苏永文此人!
本来在桐林便是有名的美人儿,到了京城也不遑多让。那些书生年龄大的多少都已经成婚,家中妻子却不如温淑琳美貌,难免多看了几眼。未成婚更是毫无忌惮,放开了欣赏。
一想到此,季林钟就有种“春色满园关不住,家中红杏出墙来”的感觉,恨不得将那墙在砌高一丈,藏在袖子中的手也顿了顿,本来是想转交给温淑琳的礼物,此时他突然转了心意。
温淑琳见他久不作答,脸色也不太好,还以为是今日宴客搞砸了,心里多少有些内疚,暗恼自己当初在家时没有多学些持家待客之道,如今什么都不会简直是平添笑话。
正当她自责不已时,季林钟却安慰道:“嫂嫂不要多想,还是早些休息吧,晚上光线差,不宜看书写字,以后还是不要在晚间教阿旭了。”
温淑琳皱了皱眉,想要解释因为白天阿旭贪玩把功课给落下了,是以才晚上补上,只是来不及说出口,季林钟便离去了。
季林钟回到房中,拿出那珠钗,将它随手丢到书架上,心里一瞬间有些惊悚,他刚才好像是在吃苏永文的醋。
不,不可能!
他只是厌烦,明明嫂嫂还在孝期,这苏永文便起了心思,这至他余何地?至他大哥余何地?
嫂嫂若想改嫁,也应该是在守孝期过后,没的孝期就与人勾勾缠缠,他把礼物藏起来也是为了嫂嫂名声着想,免得嫂嫂被这些人勾动了心思。
这一夜,季林钟做了一个奇异的梦。
梦中温淑琳身穿大红色的嫁衣,微笑着站在大门处,望着远处街道的尽头,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远处一支接亲的车队出现在眼帘,一行人越来越近,锣鼓喧嚣,抬着大红花轿的人停在大门处,新郎官苏永文坐在高头大马上笑着看向他,拱手作揖,脸上满是感激:“多谢季兄成全。”
温淑琳缓步下台阶,朝花轿走去,在踏入花轿前回首朝他微微一笑,“小叔,不!季—林—钟,再见,再也不见。”
季林钟眼看着花轿越走越远,心似乎被掏空了般,疼的他喘不过气来,他忍不住追着花轿一路跑,一路大吼着不要!不要走!不要嫁给他!
花轿中的人问他为何不要,他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下一刻,梦境又跳转到洞房花烛夜,他变成了新郎,看着盖着红盖头的新娘子安静的坐在床榻上,等待着新郎。
他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奇异的满足感,合该眼前的女子不是属于任何人的,就是属于他的。
他再也忍不住缓缓掀起了新娘的红盖头,却见盖头之下是一身红衣,头发凌乱,全身湿漉漉的的温淑琳,脸色惨白,浑身单散发着恶臭,分明是不知在水中泡了多久的尸体。
那尸体唇角微微勾起,惨厉的声音响彻脑海,“季—林—钟,还—我—命—来。”
惨白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他,他只觉得后脊发凉,真实的仿若不在梦中,仿若眼前这人就是前世那被沉塘的女子,直把他看的心悸。
一夜噩梦,凌晨惊醒后,他再也无法安然入睡……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后悔吗?
季林钟:我悔了……
作者小声叹息:可是你还是杀了她……
季林钟:那不还是你安排我杀的……
上一世溺死的温淑琳死死盯着蠢作者:还—我—命—来!
蠢作者支支吾吾半天:这不是冤死了,才让你重生的吗?
第四十二章
一夜未眠, 季林钟脑中千丝万缕纠缠在一起,静下心来,第一次细细思量着一个问题, 这一世为何会重来?
莫不是因为当初没有拿到那份名单, 没有惩戒到那些幕后之人, 所以老天觉得不平, 是以才会重来?
又或是因为上一世自己误会了温淑琳,错杀了她?毕竟她当初也是莫名其妙的下嫁季家, 没有守住季家的家产,还不是因为被谢志清所骗,说到底也是个可怜人。
他把一切事情都责怪在她头上,杀了她难道不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那股怒气?
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愧疚,深深的植入他骨髓, 等到早晨再见温淑琳时,他甚至觉得自己抬不起头, 两世的骄傲,几乎被踩在脚底。
匆匆吃过早饭便出了门,现在的他无法在理直气壮的去直视她那双深邃的眼睛,他甚至有种怕被她看透的恐惧, 看透自己其实不过是一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抱着虚假自尊骄傲活着的伪君子、可怜虫。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着,庆幸着上一世的那些记忆只有他一人知晓。
京中私塾学堂众多,季林钟寻的同窗好友所在的那家不大不小, 束脩的费用也在家中能承受的价位之间, 最关键的是书院所处的位置还不错,离他们如今的住处没多远。
只是已经错过了开学招收学生的时候, 好在季林钟同窗与书院院长的关系尚可,引得他去自见了院长。
在得知季林钟也是这一届的考生后便考校了他,见他有些真才实学,颇为欣赏便点头允了此事。如此一来,阿旭进学的事便算是定下了。
除了束脩六礼,每日的饭食钱与笔墨费、书本费都是单独的,这一切全由季林钟安排好了,温淑琳没费半点心,只负责每日的接送便是。
除了前几日刚去书院时,阿旭哭闹了两回,后边习惯了反而渐渐喜欢上了书院,也不再排斥。
温淑琳每日的生活便成了早上起来送阿旭读书,又回到家中睡个回笼觉。午饭季林钟很少回来,阿旭又是在书院食堂用饭,家中便只余她一人。到了下午,她午睡醒后便与柳眉又闲逛着去书院接阿旭。
书院在西大街上,除了书院的学生与夫子,闲杂人等一般都不能进入。此时正逢散学,在门口等着接人的人群将书院大门围了起来。
温淑琳难得去与人挤,便寻了书院对街的茶水摊子坐下,撑着下巴悠闲的望着书院大门。
阿旭出来时是与新来的夫子一路,老远就望见娘亲,便兴奋的指了指温淑琳那个方向,“娘娘来接我了,夫子再见。”
夫子顺手看了过去,见竟是心中记挂之人,心里一阵激动,也跟着行了过来,微笑着作揖,“季夫人,多日不见可好。”
“尚好。”温淑琳福了福身算是还了个礼,见他从书院出来,也是奇怪便问:“苏公子怎的在此处?”
阿旭替他说道:“苏夫子在教阿旭读书。”
温淑琳更加奇怪了,“这……离科考还有几个月,苏公子如此分心怕是不好。”
苏永文也不恼,反而觉得她这般提醒自己,还真是心地善良,处处为人着想,微笑着解释起来:“季夫人所言甚是,只是在下进京寻亲不顺,如今身上银钱不够,只能出此下策在这书院兼职教书。”
温淑琳听的有些微微脸红,“原来如此。是我误会了,还请苏公子见谅。”
“不敢。”苏永文抱了抱手,见她浑身素净,头上只带了一朵淡黄色绢花,暗自猜想莫不是送与她的礼物不喜欢,便直接问道:“那日送珠钗,夫人可是不喜?”
问完后,又觉得有些唐突,脸上立马红了起来,不敢再看她。
温淑琳全然不知,愣了愣反问:“什么珠钗?”
苏永文这回也跟着愣了愣,没料到她根本没收到,才结结巴巴的说了起来,“想是……想是季兄太忙给忘记了。”
苏永文偷偷瞧了她一眼,有些舍不得移开,“中秋那日没想到会遇上夫人,只来得及原物奉还,没提前准备好谢礼。前些日子上门来拜访时,苏某特意准备了一支珠钗托季兄转交给夫人。”
温淑琳听完也没多想,文人讲究知恩图报,不喜欠人人情,既是人家的一点心意,也不好拒绝,“原来如此,那定是小叔太忙给忘记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温淑琳才带这阿旭回家。回家路上,温淑琳又好奇的问了问阿旭苏永文在书院教书的事。
阿旭高兴的答道:“苏夫子的课十分有趣,不像其他夫子动不动就板脸,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
温淑琳点了点头,这苏永文有时候呆呆的,倒是挺讨这些学生喜欢。
柳眉见温淑琳连着问了好几句,便凑到她耳边挤眉弄眼的小声询问,“夫人莫不是对这苏公子有兴趣?”
温淑琳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倒也没有真的生气,笑骂了一声“胡说。”
柳眉见她不气,忍不住又道:“可奴婢觉得这苏公子看上去比表少爷好太多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温淑琳嘴上不说,但心底却起了那么些许意思。
想起苏永文刚才的装扮,一身蓝色衣衫洗的有些发白,脚上穿的是一双打了补丁的黑色布鞋,一看便是家中贫穷所致。但他身上却无半点自卑,整个人看起来踌躇满志,比谢志清却是强了不知多少倍。
再说两人同样是家中状况不好,谢志清却利用他姣好的外表到处骗人,而这苏永文却自发找了差事补贴生活所需,可见品德之高下。
只是温淑琳也有自知之明,此人虽好,但却轮不到她。
自己家中虽不差,但到底不是那未婚少女,先不说苏永文万一高中后还看不看得上她。便说如今孝期一年都还未过,现在谈此事还有些尚早。
这样一想,温淑琳又将苏永文抛诸脑后了。
晚饭时,季林钟掐着点回来了,一家三口围坐桌边,看上去倒是其乐融融。
饭吃到一半,季林钟又关心起了阿旭在学堂之事。
阿旭统共去了不出小半月,变化却很明显,整个人比以前爱说话了,也没比以前那般害怕人了。言语间调理清晰,季林钟问什么他便答什么,只除了爱黏着温淑琳这一项倒是半点不改。
“阿旭进步真大,嫂嫂功不可没,辛苦嫂嫂了。”
季林钟是发自真心的感谢,上一世阿旭身子骨一直很差,根本没有机会进学堂,后来待他高中为官后,都是请了夫子进府来教。而他因着公务繁忙,甚少陪着阿旭,阿旭的话便越来越少,两人明明是亲叔侄,有时候相处起来还比不过外人。
如今阿旭这般开朗,又与他十分亲近,还是多亏了有温淑琳一直在一旁费心照顾陪伴。
“小叔不用这般客气,承了阿旭一声娘亲,自然该尽心尽力。”何况阿旭本来就招人疼,在加上如今她吃的住的都是用的季家的花销,除了私下买卖动用的是自己的钱,季林钟倒是半点没有亏待她,如此她这般也是应该。
季林钟顿了顿,心中还怀着对她的愧疚,不知该说些什么,便道:“嫂嫂这些日子有没有想要的衣裳首饰,我出门时顺手替嫂嫂买回。”
不提衣裳首饰还好,一提温淑琳就想到白日之事,便道:“没有什么或缺的,就是有一事,苏公子请小叔转交给我的谢礼,小叔是不是给忙忘记了。”
季林钟本来还想瞒着此事,没曾想温淑琳居然知道了,便顺着她的话道:“嫂嫂不提,我还真忘了,我这便让白柳去给嫂嫂拿过来。”
面上说的坦然,但他心中却波澜起伏,暗自猜想两人莫不是背着他私下会面了?甚至臆想着二人是进展到了什么境地。
白柳很快跑了一趟,将珠钗拿了过来,温淑琳接过打开一看,是只银簪子,虽不值几个钱,却胜在样式好看,不会太花哨,正好适合她这个守孝的人戴,可见准备的人是费了心思为她考虑的。
季林钟见她面露喜色,心中不禁郁色满满,又要强忍着,以至于面容都有些扭曲了,恨不得将她手中的簪子抢过来掰成两段扔掉。
只是温淑琳却全然不知,拿着簪子回房坐在梳妆台前试戴起来,末了还问阿旭好不好看。
得了阿旭一句,“娘娘最好看”,更是笑的乐不可支,心里直赞苏永文有眼光。
第四十三章
翌日清晨, 季林钟走进饭厅时,温淑琳正亲自给阿旭盛粥。
阿旭乖巧的喊到:“叔父,吃饭了。”
季林钟点点头。
“小叔, 你今日起的晚了。”见他也坐到桌边, 温淑琳笑眯眯的替他也盛了一碗。
两人离得近了, 季林钟清晰的看到她头发上簪着的那只银簪, 还有那眉眼间藏都藏不住的喜色。
他“嗯”了一声,默默的喝了一口粥, 明明只是普通的白粥却被他尝出了一丝酸苦的味道。
“今日无事,我替你去送阿旭吧!”
温淑琳未答,阿旭先叫了个“好。”
温淑琳故作生气的看向阿旭,有些不满,“原来叔父在阿旭眼中这么重要啊, 阿旭有了叔父就不要娘亲了。”说完还长长的叹了口气,有些委屈。
小娃儿哪懂的大人的弯弯绕绕, 见娘好像伤心了,阿旭连想都不想便说,“阿旭最喜欢娘娘了,也喜欢叔父, 娘娘与叔父一起送阿旭去学堂, 阿旭才开心。”
温淑琳被逗憋不住,笑哼一声,食指温柔的在他头上点了点,“人小鬼大。”
吃过早饭, 出了门, 阿旭左手牵着叔父,右手牵着娘, 只觉得今日特别幸福,到书院门口再一看到最喜欢的苏夫子,更是无比高兴。
脆脆的稚音,偏偏小大人似的十分有礼的向苏永文作了个揖,“苏夫子,阿旭有礼了。”
苏永文笑了笑,“快进去吧,要开课了。”随后看向送她来的女子,心里有些慌乱,只是今日那女子身旁还跟了另外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