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婆在八零[穿书]——紫羿叶子
时间:2020-12-22 07:06:06

    这个可以有!
 
 第21章 第 21 章
 
    夏天什么最便宜?
    你要是让农村大爷大妈回答, 那一准儿就是菜。
    七八月份,家家园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菜。最最大众的几样,黄瓜、茄子、豆角,要是有人收, 自家吃不完的东西还能卖钱?那可是真正的外块。给钱就卖的, 还会觉得捡着钱了似的。
    文强从六月园子里的菜能吃了开始,每次往省城送鸡蛋送小米, 就顺带着给他姐送菜, 自家的三十多亩地,今年一半种菜, 另一半全是种的小米。一棵玉米没种。
    雪雁接了得胜饭店的活儿, 就不好再占胖姐的便宜, 而且那是国营的大饭店, 接待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 再给送烂菜叶子做的咸菜,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就让文强给她收菜,也不挑是什么,能收上来什么就要什么, 什么便宜就收什么。今儿黄瓜便宜,就收黄瓜,明儿茄子便宜就收茄子。家里的小卖店也开起来了,一家三口搬到后院住,把三间前门房都改成了小卖部。文强来回着往县里跑进货, 孙兰英在家看店, 种地的时候忙不过,老两口也能帮着照看。雪雁说要收菜,文强都不用再各处跑着收, 直接把话头儿传出去,让往家里送就行了。小卖店开起来之后,鸡蛋都不用跑着收了,直接比公销社高一厘钱收,每天都不少收。有那脑子活的,自己骑个自行车下屯收货,回来再卖给文强,一个月也能挣上十块二十块的。这可是农闲时候的外块,不少了。
    零零散散,十里八村的都往文强小卖部送菜送鸡蛋,一天也能收上个二三百斤的菜,二三分钱一斤,有的是人愿意卖。菜不能久放,最多三天就得往省城送一趟。总不能一直用手扶拖拉机来回的送货,太慢了。孙兰英也是难得大方一回,出了血了,拿钱给文强买了个能拉货的大三轮车。花了三千多块。
    菜送过来,别管多少钱收的,雪雁给按一毛钱一斤结账。就这,她一个月光是给得胜饭店送咸菜送茶叶蛋,也是保底七百块钱的收入。
    文强光是给他姐送菜,一个月就是小一百的收入。再加上他折腾着往县里送菜,还有小卖部的收入,林林总总的,二百块钱是稳的。
    老丁家的日子,那是眼见的过起来了。
    原来都知道丁大哥家日子过得好,现如今,满兴隆镇的,提起来,谁心里没个小九九儿,别看文强没工作,人家那日子,比他哥家过得还宽裕呢。还有那离婚的闺女,光是文强一车一车的送过去的菜、米和鸡蛋,人家那买卖能差得了?哪个不羡慕。然后大部分的人,就都骂老李家祖上没积德,把个金笸箩生生给推出了家门。
    钱是赚到了,可雪雁也是越发的忙。每天都得做二三百斤的咸菜,不光是要给得胜饭店送,日常自家还得用呢。
    得胜饭店那是C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是清朝的时候就有的老字号。在C市人心里面,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个存在。连得胜饭店那样的地方,都订雪雁的咸菜,那说明啥?说明她那咸菜是好东西。好些个人就想单买咸菜,也要享受一下大饭店的待遇。
    雪雁还就不单卖,还就送。准备了一个小碟子,一碗小米粥送一小碟。一斤咸菜,能装四五十碟子。就为了那点儿咸菜,每天早上市场门口都排队买她的小米粥。顺带着,茶叶蛋的销量也上去了。也不用再往火车站跑了。早上就能卖三锅粥,一大锅鸡蛋。回到家,还来得及送孩子上幼儿园,然后再回家做同样份量的粥,下午到学校门口一摆,很快也能卖完。还能接孩子放学。
    这量一大,雪雁自己越发的忙不过来。还有两个孩子要带。每天忙得团团转。
    就跟高叔高婶商量着,能不能雇他们老两口帮忙。高婶帮着看孩子,有活儿也帮着干一点儿。高叔帮着送货。每天早上六点钟,往得胜饭店送一趟货。还不耽误他白天帮人看摊的工作,一个月雪雁给老两口二十块钱。比房租还高两倍呢。老两口都挺乐意的。不累,还不少挣。
    每个月雪雁都会抽出来一天的时间,把小风小雪交给高婶,她赶早车回县里,文强到县里送菜,正好能接上她。回到镇上再骑家里的自行车,到李家沟看小言。再忙,再累,也从来不会落下一趟。并且每次回来,吃的喝的都不少给老人带。
    小言淘气,爬树上房的都敢,胡香秀忙不过来,那衣服基本上都是苏玉梅给缝的,可她也不是见天儿有空。他们家那么多地,也是忙得很。所以,小言那衣服裤子,有时候就那么破着穿。雪雁就碰上过两回。
    每次回屯子里,小言都是造得跟个泥猴子似的。到是没见瘦。见着雪雁也亲,知道他妈每回来看他,就有好吃的。小风回不来,还给他弟弟写信,说是信,就是画儿。画的跟天书似的,谁也不知道人家表达的是啥,小言能不能看懂的,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说秘密,不说啥意思。也不知道是没看懂啊,还是真的要保密。反正每回雪雁回来,人家小哥俩儿的信,是必须给捎上的。
    胡香秀开始还每次都劝上两句,让雪雁回来。后来也不劝了。那钱收的到是利索的很。老爷子有雪雁每个月给的十块钱,伙食那是相当不错了,夏天鱼多,差不多一两天就能吃上一顿,再来上二两小白酒儿,养的红光满面的。据说他那鱼,李四公两口子是一口都没得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
    “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
    “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
    “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
    “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
    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
    两个月之前,刘全跟砖瓦厂后身屯子里的一个媳妇勾搭在一起,那媳妇儿是个给钱就行的,被那媳妇的爷们儿给堵在了玉米地里,那人拿着菜刀要砍他,刘全拿着那媳妇借口锄地出来时拿的锄头反击,错手将人杀了。杀人偿命,又正好赶上YD开始,他被拿了个典型,一个星期不到案子就结了。当庭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到这个时候了,金素英的身份也暴了光。都知道了她是被刘全用一箱方便面换回来的。可她已然生下了女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本人又拒绝回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加上那边儿确实对偷渡过来的人处罚非常严重。可能也有同情的成分吧,给她落了户口。刘家也没啥人了,剩下不是直近的亲属人家也不接收她们娘俩儿。最后那户口就给落在了砖瓦厂的集体户口里。成了砖瓦厂户口本上仅有了两个人。连那户口本都是为了她这个事儿办的。
    罗刚已经升了砖瓦厂的厂长。对金素英的遭遇非清楚,对这个人,也是很了解。刘全死了之后,他就留了心。想着自家那个外界口中智力不全的弟弟。
    罗成就是长了个傻面,人也太实诚,但真不是傻子。他这样儿的,想成个家,找个四角具全的媳妇儿,那是不太可能的。之前也不是没人给介绍过,可不是智力不行的,就是残疾的,健康的都没有。胡大姨是个明白人,一辈没好妻,十辈无好子。她儿子就是打光棍,宁可找个有缺陷的,也不会找个脑子不好的。
    罗刚回家就把金素英这个情况跟胡大姨说了。胡大姨一听,也是相中了金素英这个人。二十四,比罗成大两岁,大点儿知道疼人。人还能干,会过日子,罗刚说平时为人处事上也没什么毛病,不是个糊涂的,就是管不住男人。家里有这样的女人,那日子就塌不了架。罗成是个听话的,有个能支事的媳妇儿,两口子都能干,日子差不了。带着的孩子又是个闺女,养大了给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不上负担。
    老太太当时就活心了,但也不兴强迫的不是。得先看看两人有没有那个意思。先是罗刚找了厂里在食堂做饭的婶子,跟金素英透了话,没说是谁家,只说小伙子人有些木讷,但诚实肯干,家里没负担,还是头婚。在这边儿待了这么些年了,金素英又是灵透的,就明白啥意思了,听出来对方肯定不是灵活的人儿,她是被买来的,刘全又是那个样儿,根本就不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再加上户口的事儿她心里也怕以后孩子成年了,这边儿再不认她的户口,再遣返她。就同意认识认识。
    胡大姨就找了个借口,带着罗成到镇上买东西,“顺道”到砖瓦厂等罗刚一起回家。就遇上了金素英。双方这一见面儿,金素英先乐意了。厂长的弟弟,家庭条件就没说的。两人还说了几句话,听着也不是傻的。到了她这个份儿上,那是半点儿挑人家长相的心都没有的。罗成也挺乐意的,金素英长得好看,再过三十年,那是标准韩星的脸。脸部线条很柔和,笑面。说话也好听,实在没啥挑的。
    双方都没意见,这亲事很快就定下了。金素英那边儿没亲戚,那真是抱着被子搬过来就能过日子的。胡大姨也觉得金素英的身份,到底不是那么禁讲究,也想着把结婚证一领就行了。是罗刚和苏玉梅两口子,想帮着罗成把门户立起来,再说了,金素英是个受苦的,她又没做错什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雪雁听完金素英的故事,心里就带上了同情。丁雪雁也是个被家暴的,但是好歹男人是她自己稀罕的,金素英连这一点都没占上。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突然心里一动,有个想法,就跟苏玉梅商量,“你说,等成子结婚之后,让他们两口子进城帮我行不行?我那边儿现在做咸菜忙不过来,本来也是要雇人的。”自己一个人忙活,想扩大点儿规模都不行。找过来订咸菜的人越来越多,都让她拒了。有些人买咸菜甚至都跑去得胜饭店了。那边儿要货也是越来越多,原来一个月八百斤,现在一个星期就要五百斤。
    “行啊,怎么不行。我老婆婆肯定原意,他们进城干活儿,还省得屯子里的人讲究了。都清静。”苏玉梅嫁过来这么些年,罗成帮着干了多少活儿,她心里能没数儿嘛,人又实诚,不会挑理,叔嫂的关系处得跟亲姐弟似的,她也盼着罗成日子过得好。过得好了,她跟罗刚不是也就不用往出填补了嘛。
    “还有啊,我说你也别在这屯子里趴窝了。种那么些地,累死累活的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罗刚现在是厂长,挣得多。孩子都快上学了,还不往县里搬等啥呢?你手又巧,进城不干别的,开个裁缝铺子,做衣裳也不少挣。你不是喜欢我给孩子做那些小衣服嘛,就做那样儿的,肯定好卖。”这也就是亲闺蜜了,苏玉梅这几个月也是真的照顾到小言了,要不然,雪雁不会这么多事儿的。
    “嗯。罗刚已经在县里琢磨房子了,原来还想着家里人口多,买小的住不开。要是成子一家跟你干,就剩我们带着老人的话,房子就好找了。”这可是秘密,就两口子知道,苏玉梅这也是不把雪雁当外人了。房子找了好几个月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这时候卖房子的人本身就少。面积大的更少,都是三十多平的住房带个一百来平的院子那种。人口多的,再院子里盖上前门房,就跟雪雁在省城租的房子一个样式的了。他们家人口多,老人是肯定要跟着走的。罗成的婚事那时候还不知道在哪,可是也不能当他一直打光棍那么准备着。只买个前门房带堂屋的就有些施展不开。再说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等孩子渐大了,就更不方便了。最好能有两倍大的院子,或者是连着两户都要卖的。这就很难碰了。
    雪雁突然提出来让罗成进城给她打工,可算是解了他们的难题。苏玉梅心里早就乐意了。
    也没急着跟胡大姨让罗成跟他媳妇儿帮忙的事儿,先把婚事办了再说。再一个,雪雁也想亲眼看看金素英这个人。
    回到省城,该怎么忙活还是怎么忙活。得空了也找听空房子,进城半年,手里也攒了万十来块钱。能买个不错的院子了。这会儿的房子刚刚商品化不久,S省不是大省,省城的房价按平算的话,好位置的也就一百来块钱。光复路这个地段儿,算是中心的位置了,离哪都近,一万块怎么也能买个百十来平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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