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越了,还穿成了有夫有娃的妇人。
生活真鸡儿会玩!
不要问她为何会知道自己还有个未曾谋面的夫君,实在是她刚刚就瞧见了,一旁的屏风上还搭着一件男人的长袍。
再看屋子里一应的摆设,双人枕头,双人脸帕,双人椅子,双人柜……
成双成对的家具摆物让她的身体不自然抖了抖。
作为连驾照都没拿到手的木荞觉得自己实在承受不来这样的遭遇。
她想静静!
见木荞皱着眉手指一下下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小男孩儿抿了抿唇。似乎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他突然握紧了拳头,三两下爬上了床。
“娘,你是不是又头疼了?毓儿给你揉揉额头吧。”
哦豁!还是个小暖男呀!
木荞眼睛亮了亮,嘴角浮起一抹笑意。她没有拒绝便宜儿子的孝心。毕竟她此时太阳穴的确是有些发胀发疼。
紧接着她就感觉到了,一双婴儿肥的软乎小手指在她的太阳穴上不轻不重的按揉着,似乎很有经验似的。
她舒服的眯起了眼,眉间的担忧因为这个叫做毓儿的孩子的安抚,渐渐散去。
既来之则安之。
便宜儿子不错,她喜欢。就是那个所谓的夫君,以及接下来可能面临的生活……
木荞一想到这些,眉心又皱在了一起。
不行,她得想个办法解决,不能让那个便宜夫君白白占了便宜。
她思考的间隙,秋日的暖阳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里掠入,柔和的洒在了她的脸上。金色的光在她的脸上和头发丝上跳跃,让她的五官愈发清晰明艳。
不得不说,她是个美人胚子。明眸皓齿,冰肌如玉。
即便是被阳光映照着,她瓷白的肌肤依旧细腻的看不出一点瑕疵,离得近了,任何人都会深陷进去,想要摸一摸那张脸是不是也能掐出水来?
然而美人此时在思考着事情,微蹙的眉心就让她这张明艳的脸多了一丝黛玉式的惆怅。
时间在一点一滴过去,木荞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好的理由拒绝。正在暗自磨牙的时候,她身后的便宜儿子似是漫不经心的跟她搭起了话来。
“娘,你头还疼不?”
“不,不疼了!”
“那娘考虑的那件事情怎么样了?”
“嗯?”
觉察出了木荞的疑惑,便宜儿子眸中划过一抹暗沉,但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他出口的话就有点让木荞震惊了。
只见三岁多的小豆丁凝着眉,虽然声音稚嫩,但语气中莫名带着一丝锋芒和冷意。
“娘难道还要和那个男人继续生活不成?”
其实,他很想在“那个男人”前面加个“狗”字。但是碍于他娘从小教育他,不能口吐芬芳,他只能在心里暗戳戳把称呼用全。
听到这句话,木荞显然很是迷惑,但萧墨毓因为在她身后便没有看到她脸上的不解。再加上她沉默着,也就误导了萧墨毓,让他再无法维持小孩子的天真,话语中也多出了一些似有若无的成熟。
“娘,您都亲眼看到他跟别的女人纠缠不清了,还因为这个害你落了水,一连昏迷了两天,这样的男人你再不跟他和离,就只能注定被他每天磋磨着。”
萧墨毓是前段时间因为一场发热的病才重生的。从那之后他就开始兢兢业业搞和离。
在萧墨毓看来,他母亲实在太爱那个狗男人了。否则上辈子,被萧晟一纸休书离弃时也不会终日郁郁寡欢,最后又因为一场场变故,蹉跎而死了。
而且若他料想的没错,那场大火……
想起哀嚎遍野的哭声,萧墨毓狠狠闭了闭眼。
既然老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再一次让悲剧上演。
哪怕……
萧墨毓眉眼中划过一抹杀意,哪怕是五雷轰顶,遭受天罚!
身后的小豆丁想什么,木荞自然是不知晓的。她如今虽然穿越了,但是关于原主的记忆却是一点都没有接收到,不过便宜儿子的这番话却让她在震惊过后,猛地眼睛一亮。
所以说那个便宜夫君是个渣男,居然连他儿子都如此厌弃他。那么她完全可以无所顾忌,以此为由……
休了他!
对,就是要休了他!
刚刚她就看了,这男人的长袍都是粗布做的,便宜儿子和她的亦是,再加上这一屋的普通摆设,她推断,这渣男应该就是山野种田文里的那种……莽汉。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解决起来不要太容易。
想到这里,木荞好看的桃花眼愉悦的弯成了一个醉人的弧度。
真是打瞌睡送来个枕头,她已经预见到潇洒自由的人生在向她挥手,而她有医术傍身,怎么也能混口饭吃,顺便把便宜儿子养大。
越想越激动,木荞暗暗搓了搓手指。
“儿子,娘想通了!”
木荞竭力掩饰着嘴角的弧度,转身将手搭在萧墨毓的肩膀上,眸光明亮如辉。
“娘要跟他和离!娘不要这种沾花惹草的狗……咳,男人。”
说起来木荞这个人其实也是个暴脾气。在怼人上,绝对是口吐芬芳那种。
如果是之前,她早就无所顾忌的问候他一番了,奈何如今她可是一位母亲的角色,自然不能影响到在孩子心中的高大形象。
但显然儿子并没有受到影响,而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和离那两个字上。
“所以娘是……答应了?”
见儿子眼中溢出的点点星芒,木荞更断定了。
那狗男人绝对是渣男无误了。
对妻子不忠,对儿子不慈!
这样的男人,她不仅要休了,还要狠狠为原主和便宜儿子报仇。
脸上浮过一抹冷意,木荞摸了摸小豆丁柔软的脑袋,郑重的点了点头。
空气沉寂了片刻。
原以为重生以来要一番筹谋,才能让他娘对那个狗男人死心,现在萧墨毓有点不敢相信。
这就离了?
想到几天前他还在为了如何让他娘看清狗男人的真面目,而绞尽脑汁,设计了一环又一环的连环计。
这才用了一环,他娘就对那狗男人死心了?
萧墨毓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看向木荞的目光隐隐多了一些审视。
“娘可还记得九月初五是什么日子?”
“嗯?”
木荞眸中浮过一抹诧异,她一个穿越来的,怎么知道那是什么日子?
但接收到小豆丁期待的目光,木荞隐隐觉得这个日子多半跟他有关。
所以那天是便宜儿子的生日?
木荞自认为这个答案很完美,嘴角一扬,便说出了口。结果却瞧见了自家儿子沉下去的脸。
九月初五,是前世娘和那个狗男人和离的日子。也就是十天之后。
萧墨毓本以为娘亲也是重生而来的,却没想到她不仅不是,反而……
看到便宜儿子冰冷若陌生人的目光,木荞脸色一白,明明此时已经接近晌午,秋日的阳光将这个朝阳的屋子照的愈发温暖。但木荞还是禁不住这骤然而生的冷意,猛地打了个寒颤。
她有些害怕儿子此时的样子。
在萧墨毓一双迫人的凤眸微微眯起时,她下意识的就挠了挠头,结结巴巴道。
“那个儿子啊,娘其实……其实是突然就忘了很多事。所以娘如果说错了,你也不要怪……怪娘。嗝~”
后面那个“嗝”打出的时候,羞得木荞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一旦遇到紧张的事情,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打嗝。
本以为装失忆在这种聪明的小孩子面前可能不会太凑效,结果听到她那声嗝声后,小豆丁居然轻笑一声,一张脸突然雷阵雨转晴。
“娘,你的确是失忆了!”
他娘亲的确是他娘亲,不是别人。
顶着“失忆”的大锅,木荞被小豆丁拉着先熟悉了一番家里的环境。
经过小豆丁的介绍,木荞也总算明白了她目前所处的地方,原来还真的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这个村子坐落在一处大山里,整个村子加起来也就百十来口人。尤其是她们一家,左右都没有什么邻居,当真是偏僻的可以。
不过参观了一番后,木荞倒是发现了几点不同寻常的地方。
首先,她们家的水不需要跑到河边一桶桶挑回来。而是有一根根扎在一起像现代水管一般的竹子固定住,从山上引来山泉水。
其次,她家里还有一个屋子据说是杂物间。里面除了堆着一些暂时不用的杂物,在一个角落里还放了一个陈旧的小木箱。
木荞看到木箱的第一眼,隐隐就觉得有些熟悉。
她趁着小豆丁没有注意到这边,按照自己的放钥匙习惯,悄悄摸了一下小木箱下面的那个桌子。居然就真的从一个桌子腿的缝隙里摸到了一把钥匙。
那钥匙很迷你,木荞虽然对目前的现状越来越谜之疑惑,但直觉告诉她木箱里的东西对她很重要,而她似乎也不愿意被任何人知道。所以她装作若无其事的从那边退离后,就被小豆丁带着去参观了别处。
“娘,大致就是这些。”
萧墨毓带着木荞参观了一番后,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就换成了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娘,你失忆的事情不要跟那个男人说哦。不然他一定不会愿意和你和离的。”
经历过一番前世,萧墨毓对男人的劣根性了若指掌。
倘若这个时候让那个狗男人知道娘亲失忆了,甚至对他态度还不冷不热,一定会激起他的兴趣。到时候弄巧成拙,那可是他最不愿见到的。
想起今天就是狗男人从镇上回来的日子,萧墨毓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番。
“娘,他是在镇上的学堂做教书先生,每隔三天回来一次,每次只待一天,所以你千万不要被他察觉。”
怕木荞实在无法适应那狗男人的恶心嘴脸,萧墨毓咬着嘴唇思考了一会儿,又一次宽慰她。
“娘,您且再忍忍,等过了明天,我们就自由了!”
木荞:“……”所以这狗男人打底有多油腻,让他儿子都能厌恶到了这种地步?
原以为那人是个莽汉,现在发现那渣渣居然还有点学问,怪不得有资本沾花惹草的。
综合着曾经在小说里看到的一些形象,木荞脑海中逐渐勾勒出一个尖嘴猴腮,骨瘦如柴,面色青白无光,走路脚步虚浮的浪荡子形象。
咦~
突然觉得有些恶心想吐是怎么回事?
就在木荞忍不住想要将手臂上泛起的鸡皮疙瘩给搓下去的时候,院外突然响起了一声沉闷的开门声。
紧接着是一条修长有力的腿率先映入木荞的眼帘。其次是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形,逆光而来。在一身月白色长袍的衬托下,显得颀长若竹,身姿如玉。
不知是不是错觉,木荞总觉得在男人进入院中的那一刻,阳光就特别优待他。
院中的梧桐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温暖的光从枝叶间穿梭而来,斑驳的光影在他的脸上交织,让他的眉目似乎更加立体了。
高挺的鼻梁,狭长的凤眸,斜飞入鬓的剑眉,紧抿的薄唇,整个轮廓清晰好看,仿佛是从山水画中走出来的仙人,气质淡然,又隐隐透着一股清傲绝然。
木荞怔怔的看着这一幕,曾经臆想的容颜逐渐被男人的绝美风姿所取代。
她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周敦颐《爱莲说》中的一段话。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时间滴滴答答过了数十秒,直到男人一步步走到她面前,木荞才猛然回过神来,暗暗低嗤了一声。
啧,可真是好大一朵盛世白莲!
作者有话要说: 木荞:咦~莲颜莲气!
萧墨毓:娘亲失忆的太是时候了。^ω^
萧晟:突然感觉有点慌是怎么回事(?o?)
☆、秘密(小修)
临近冬日,天黑的更快了。
因为木荞大病初愈,走起路来还有些轻飘飘的。临近饭点的时候,她那便宜夫君二话不说就钻进了厨房。
君子远庖厨,在装模作样这一点上,木荞觉得这狗男人的白莲指数当真是登峰造极。
当夕阳只剩下一捧余晖的时候,晚饭终于做好了。
四菜一汤,其中荤菜是她那便宜夫君从镇子里买的几斤猪肉。汤是滋补身体的老母鸡汤。
三人坐在摆好碗筷的饭桌旁,木荞和萧墨毓坐在一侧,萧晟则是一个人坐在了主位。
天色已经暗了。
堂屋里点着一根蜡烛,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折射出三人修长的身影。只是这三道身影,明显有一道是孤立的。它在烛光下映射出长长的暗影,却似乎被什么阻隔了似的,根本无法与旁边那两条一大一小重叠的影子
有所交集。
一顿饭,三个各怀心事的人吃的安安静静的。除了清脆的筷子与碗碟的撞击声,三人就像是在上演着一出哑剧。
这沉闷的气氛让木荞微不可及的皱了皱眉。
她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旁边的小豆丁,见他只在那里扒米饭,但桌子上那些菜却一动不动,木荞暗暗叹了口气。
“小鱼儿,来尝尝这块红烧肉。”
小鱼儿是萧墨毓的小名,木荞觉得这名字好听又可爱,便也跟着叫了。
见碗中被夹了一块他曾经最喜欢吃的红烧肉,萧墨毓心里有些复杂。
如果前世狗男人没有离弃她们,他们一家人一定会永远平凡快乐的生活下去,可是对面那个狗男人,他的身份根本不会让他甘心的。
他迟早会走,走的绝情又冷漠。
萧墨毓垂着眼皮盯着碗中那块色泽红亮的红烧肉数秒,突然一夹筷子将它从碗里丢了出去。
那块肥瘦均匀的红烧肉可怜兮兮的在桌子上翻滚着,一直滚到对面萧晟面前,才慢慢停下。
见萧晟清冷的目光看了过来,萧墨毓冷冷的回了一个赌气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