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琉想,她其实早该清楚,叶玄章这样的人一旦动情,便是一辈子的事,轻易不可能更改动摇。
萧琉还像以前那样,开着自己的小杂货店,看着人世百态,众生情苦,只是她再也没去见过叶玄章。
一晃几十年,萧琉百年大劫至,扛过了几道天劫,却在最后一道心魔劫功亏一篑,死于雷劫下。
萧琉的死讯传出去,为她做法吊唁的人不少。大都是跟她交易过的客户,至于朋友……她没什么亲朋好友。毕竟她是个半妖,人类不喜她,妖族也不认可。
叶玄章听到萧琉身死的消息,恍神了好一会儿才问身边的妻子胡鹞:“上次在婚宴上见到她,我就觉得她很熟悉,好像我们认识很久了一样。我之前和她认识么?”
胡鹞是真不清楚叶玄章还跟“萧记杂货店”的掌柜认识,萧记历代掌柜都是螣蛇一族后裔,螣蛇乃大凶之妖,血脉传承至今,已经被稀释的差不多,没古时候那般凶残,但他们大都性情孤冷,不易亲近。
胡鹞也从未听说哪一代的掌柜,跟外人走得近过。她们只会亲近自己认定的伴侣。
叶玄章问完又摇摇头:“应该是认识,但不怎么亲近的。不然我早就想起她了。”
“好歹相识一场,等这两天抽出空来,我去给她上柱香吧。”
“也算送她一程。半妖修炼不易,她苦修百年,却落得这么个结果,想来也很是不甘。”
“对了,她可是修为不济,死于天雷劫?”
胡鹞叹了一声:“怎么会?她们螣蛇一脉,血脉再如何薄淡,也远比普通妖族要天赋好得多,萧掌柜法力不弱,只可惜似是心有魔障,没能撑过最后一道,心魔劫。”
“听说前任掌柜,也是伴侣死后,不知所踪。她们这一族,似乎每一代都是如此。”
“之前我见过萧掌柜一次,觉得她比先辈心性要洒脱得多,也不像是心有郁结之人,没想到结果却还不如前几任掌柜。”
叶玄章又问:“一直听你们喊她萧掌柜,她本名叫什么?”
胡鹞皱眉思索半晌:“我想想……似乎是叫……”
“萧琉。”
叶玄章默念几次这个名字,到底没想起来什么,只道:“这名字好听。”
胡鹞难得见他夸别的女人,虽然只是名字,也让她觉得新奇。不禁故意问道:“难道比我的名字还好听?”
叶玄章闻言愣了一下,想了想回道:“你们不一样,不用比。”
虽然他也说不清楚萧琉这个名字特别在哪里,但下意识觉得这个名字跟它的主人一样,跟其他人是不同的,不能放在一处比。
妖族和别族的追悼仪式有不少差别,但有一项却是共通的——每个上前敬香的人,都需手持缘香,连鞠躬三次。这是向天地祈求和亡者来世再续亲缘友缘的仪式。
若是缘香烟雾冲而上,证明天地应允,亡者于上香者同心同求。
但若是缘香烟雾不稳,则是来世缘浅不定。虽然可惜,但这种情况却是最多的。
至于缘香点都点不着,更无任何烟雾冒出升起,便证明,亡者不愿上香之人再续前世缘分。
也意味着他们来世,陌路不识,永无交集。
当然前往追悼的人,也可以选择略过上香的仪式,行礼表示悼念即可,全由个人选择。
叶玄章想着能相识一场不易,他连对方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上一炷香赔个礼也是应该。
不料,轮到他点香之时,在别人手里轻而易举便能点着的缘香,到了叶玄章手里,却无论如何都点不着。
胡鹞见他点了几次都点不着,心里有些奇怪,只能上前叹了一声劝道:“点不着便算了,可能你们两人没什么亲友缘分。这缘分乃天定,勉强不来。”
叶玄章怔怔地望着手中的缘香半晌。
胡鹞抬头看到他的神色,吃了一惊:“你……这是怎么了?”
叶玄章“啊?”了一声,似是感觉到什么,抬手去摸自己的脸,果然摸到了一手泪渍。
“我也不知道。”
“我就是突然觉得……有些难受。”
第143章 萧记杂货店(二)
萧记杂货店又开张的事, 在妖魔鬼怪圈子里私下传开来。
有人说新任老板萧赢就是之前的老板萧琉,历经天劫未死, 脱胎换骨了。也有人说萧赢是萧琉的姐妹,只是长得相像而已。
但不管外人如何猜测,他们该上门买东西,卖东西的,还是得上门。
萧赢上任后, 接待的第一位客人,是一位中年男人。
他大概四十来岁的年纪,眉眼沧桑, 穿着打扮整洁体面,在看到萧赢时面色平和。
“你是来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我们店里,大都是一锤子买卖, 不讲价,不退换。”
张义海笑了笑,叹气道:“能找到你们这家店不容易, 来之前我就跟我的推荐人,了解过你们店里的规矩了。萧掌柜放心, 我也是做生意的,明白各家店有各家店的规矩,不会让你难做的。”
“我这次来, 是想跟萧掌柜买一样东西。”
“我想买一个人命。”
店里没有灯, 只有一根红烛, 萧赢见天色稍晚,便仔细将红烛点上。
她吹熄了手上的火柴,放进烟灰缸里,声音平淡道:“俗言道,杀人偿命。”
“你若想买他人的性命,便得一命换一命,拿你自己的命来换。”
张义海似是早料到萧赢的回答,点头道:“这点我清楚,但我不后悔。”
萧赢看了他一眼,问道:“说说,你想要谁的命?”
“我名义上的儿子,张麟寻。”
萧赢没有问为什么,只道,“你回去吧,三天后,他会死,但同样的,你也会跟他一起死。”
张义海得了话,像是终于松了一口气一般,脸上竟是露出大仇得报一般轻松解脱的神色。
张义海签了合同,按了手印,又付给萧赢一笔“出单费”后,便离开了杂货店。
他走了两步,再回头时,发现先前还能在街道拐角处看见的“萧记杂货店”,已经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盏路灯,以及路灯下叫卖小吃的普通摊贩。
萧赢接管杂货店之后,开门的时间大都在午夜十二点之后。偶尔也会白天开门,不过很少。白天她还有别的工作她在一家私人事务所上班,月薪八千,包五险一金,每月还有几百块的伙食费补助。
这家事务所性质有点特殊,老板姓李,貌似很有背景,很少在事务所内出现。至少萧赢进入事务所这么久,都没见到过老板本人。负责事务所诸多事宜的,一直都是一个姓柳的副总。
柳副总的原形是一株柳树,据萧赢目测,应该有至少四百年以上的修为。在这个天劫又多又狠的世界,妖魔鬼怪,普遍寿命平均不过两百的情况下,柳副总这样的已经是妖界的老前辈了。
“今天案子有些多,咱们事务所人手不够,我有点处理不过来。萧赢,这里有个案子你帮看看,能接就给他们回个话,不能接,就把定金退给他们 。”
萧赢从柳副总手里接过一份资料包,打开后,扫了两眼。
“张义海,张麟寻?”
柳副总在A市待了很多年,听到萧赢的说的两个名字,头都没抬翻着手上的其它文件资料:“原来是他们啊。”
“这张家在A市也挺有名的,张义海早年发家,之后财运亨通,才四十来岁,就已经跻身国内富豪榜前几名了。不过张家有钱是有钱,糟心事也不少。”
“就比如前阵子,张麟寻意外车祸需要输血时,张义海发现对方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他花了好些功夫才把自己亲儿子找回来,没想到才找回来不到两个月,他们家里保姆因为赌债故意纵火,张义海的亲生儿子因此丧身火海。”
“听说烧地连个人样都没了,张义海得到消息后就进了医院,差点脑梗死在抢救室里。”
“你说这张义海是好运还是倒霉?说他好运吧,他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亲生的刚被找回来没多久就死了。说他倒霉吧,他那滔天的财运可不是一般人能比。”
说到这柳副总摇头感慨道:“最倒霉的还不是这些。”
“张义海家里那个纵火的保姆,自他还没彻底发家之前,就在他们家里做活了,一做就是二十多年。”
“如果不是前段时间警察调查纵火案,还当真查不出,原来这保姆,就是二十多年前,把张义海儿子掉包的人。”
萧赢还真没料到这种神转折,便问:“该不会是她把自己的儿子跟雇主的儿子调换了,然后在对方发现张麟寻非亲生并找回自己的孩子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故意纵火把人给烧死了?”
柳副总摊手:“谁知道呢,或许是吧。”
“那保姆当年就把张家亲生儿子卖到人贩子手里了,她怕是也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张义海还能把亲生儿子找回来。”
柳副总说完又问:“你手上的案子,是张家谁委托的?张义海?”
萧赢摇摇头:“不,是张麟寻。”
“他想干什么?”
“他想调查清楚张义海的具体资产,并想委托我们,帮他的亲生母亲,也就张家那个保姆王民绣周旋,争取减刑。”
柳副总笑了一声,那笑里嘲讽意味明显:“这张义海做生意倒是精明,怎么一手养大的儿子,却是这副德行。”
“这案子,咱们这里不接,谁爱接谁接,你不用管了,回头我把他给的定金一分不少转回去。”
萧赢应了一声,把资料放过一边,正要收拾东西下班,却见一个二十来岁穿着名贵西装的年轻人,不顾接待阻拦,满头大汗,急急冲进事务所办公室。
“柳总!柳总!我有急事想请柳总务必帮忙!”
“柳总知不知道‘萧记杂货店’这个地方?听说这地方邪门地很,张义海不知从谁那得了门路,去找了这个‘萧记杂货店’老板,他肯定是想害我!”
“咱们好歹认识一场,柳总可不能见死不救啊,只要你能救我,价钱好说!”
柳荫靠在转椅上,懒洋洋道:“我当然听过萧记的名头。这家店上一任掌柜我还见过。只要能找到,并进去这家店的人,就没有空手出来做不成交易的。”
“如果张义海想借萧掌柜的手害你,那张先生,我奉劝你一句——”
“早点给自己准备一口上好的棺材,收尸吧。”
第144章 萧记杂货店(三)
柳荫没接张麟寻的委托, 没想到他狗急跳墙去报了案,说张义海想杀他。
警察调查过后, 发现张义海对这个儿子不说掏心掏肺,也是仁至义尽,甚至在明知道张麟寻非亲生的情况下,也念着父子情分遗嘱上给他留了一份财产。
三日期限一到,张义海和张麟寻同乘一辆车, 不料半路刹车出问题,冲过绿化带撞了墙。一般来说像张义海这种富豪出行乘坐的车辆,安全防护都非常到位, 车子也会定期保养,等闲不会发生意外。但奇怪的是,事后调查,确实是刹车磨损老化出了问题导致失灵, 而车上的安全防护系统当时也没能立刻打开,以致于两人被撞伤要害,当场死亡。
最后调查结果被定为意外。哪怕这案子有疑点, 比如张麟寻死之前曾向警察求助。但事实摆在那里,他们确实是死于一场意外车祸。
张义海的遗嘱上, 大部分财产都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只有少数留给了张麟寻,只是张麟寻跟他一起死了, 自然也拿不到张家的财产。
萧赢靠坐在躺椅上, 一边晃着椅子, 一边翻着手里的新闻报纸。
店铺门前挂着的金铃铛哗啦作响,接着店门被推开,一个低沉的男声响起。
“萧老板可在?”
萧赢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背着剑匣,眉眼冷峻的高大男人站在那里。
他走到萧赢面前,出示了自己的证件,然后道:“听说张义海死前,曾来找过萧老板?我记得萧记的规矩里,轻易不会接人命案子,尤其是凡人。”
萧赢随手将报纸放在一旁的桌案上,起身,声音漫不经心道:“你记得不错。不过萧记只是轻易不接人命交易,却不是一定不接。”
“这是张义海签的合同。叶队长请过目。”萧赢拿出一份合约。
那合约上的文字极其古怪,更像是某种符号。除此之外,还有张义海按下的指印。
“天命契。”叶玄章皱眉看着手上的合约文书。
天命契,以天道为证,可易阴阳生死,易福祸气运,易万物枯荣。天命契能否成立,在天不在人,也无法为人所掌控。一旦立下,便证明是天命所认,天道所允。
叶玄章将天命契放在桌案上,他看着眉眼姝丽,神色平淡的萧赢半晌,终究是拱手一礼:“既然如此,那便是叶某打扰了。”
叶玄章转身离去,待走到门口时,他不知怎地,突然回头,望着烛光下一身黑色衫裙的萧赢,问道:“萧老板,我们以前可是认得?”
萧赢走回柜台,收拾着那些交易文书,没有抬头,似是随口而道:“或许见过、听过,不过我不记得了。”
叶玄章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很少笑,是以这笑容看起来很不自然,有几分勉强:“真巧,我前些年出任务时受伤,也忘了一些人和事,这些年陆续想起来不少,不过还是有些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每次见萧老板时,都有种熟悉感,可能当真是以前见过,只是忘了。”
萧赢将货架上的瓶瓶罐罐仔细擦拭,分类摆放整齐,头也没回道:“人都是善忘的,半妖也是。我们活得太久,会忘记一些人和事再正常不过。”
“就像我,不也忘了什么时候和叶队长见过,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