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拒绝跟前夫复婚后我重生了
作者:福禄丸子
文案:
假如离世界毁灭真的只剩24小时,你会选择和谁一起度过?
叶静好:炸鸡和啤酒!
(前夫)傅修云:叶静好。
叶静好:??
互相折磨七年后,为了避免自己年纪轻轻就心梗,叶静好终于下定决心离婚;
不到一年,前夫傅先生上门要求复合,她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与其今后继续夹缠不清,她宁可按下人生的重启键。
重活一世,再看到傅修云那张脸,她崩溃得直揪头发:“咱俩有完没完了?!”
傅修云:没完。
都说了不要让我再遇见你,否则见你一次,爱你一次。
内容标签: 重生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静好,傅修云 ┃ 配角:孟司晨,荆霄,江莹,齐星河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见你一次,爱你一次。
立意:正视自己的内心
第1章
没有哪个晚高峰堵得像今天这样。
叶静好放弃驾车,从学校门外浓阴蔽日的林荫道开始慢慢步行,顺路买了大份的炸鸡啤酒和珍珠奶茶,拎在手里晃晃荡荡,一路走回家去。
反正最后一天了,卡路里和身体管理什么的都见鬼去吧!
炸鸡店和奶茶店的店员们系着墨绿或金黄的围裙,竟然都还在有条不紊的工作,明明都还很年轻,也有一点不知所措的慌乱,但的确没有停下手里的忙碌。
年轻人大概更需要仪式感来确认自己的存在。
叶静好下午只有一节课,欧美文学史,平时来上课的学生有几个都能数的出来,今天意外的居然坐满整个教室。
其实那时候还没有官宣最坏的最终结果,只是社交媒体上已经普遍持悲观的态度,学生们便纷纷关掉电脑和手机,把书本装进书包来上课。
这就是他们最后一堂课,要庄重,要认真听讲,要get老师那些只言片语的金句,要记住《没有马克/思或耶/稣》的作者是法国人赫维尔,而汤玛斯·曼写的是《魔山》。
参考书单上的书来不及看了,但听到叶老师语调平平地说下课,眼睛里都冒出泪花。
叶静好朝他们多说一句谢谢,鞠了一躬,他们就热烈地鼓起掌来。
其实外面已经乱套了。
社会秩序还好,哄抢和劫掠都已经没有意义。官宣给出的时间是24小时,24小时之后,天空和大海可能完全颠倒,整个世界的食物链重新洗牌,再极端一点,这颗星球都不一定还能存在。每个人无论手边拥有什么,或者一无所有,也足够撑过这段时间,最后走向相同的结局。
殊途同归,不知该遗憾还是庆幸。
但人们的情感还是不受控制。各种各样的情绪,都掺杂一味焦虑,像鼎沸的粥,噗噜噗噜的要顶开盖子满溢出来。
大车小车都挤在一起,汇集成比往常更声势浩大的车流往远处流淌。堵车的时间漫漫无尽,手机信号通路被挤爆已无法使用,窄小车厢里的人坐困愁城,急也没用。叶静好眼见有人握着方向盘突然失声痛哭,头抵在喇叭上,笛声长鸣。
物伤其类,遥遥相望,她也有几分心酸。
远处将要相会的人,不管是家人、朋友还是爱人,知道自己被这样牵念,也是一种幸运。
她只有自己一个人,晃荡到家,天边已经完全是血红的颜色——不是千变万化的火烧云的美丽奇景,就是单纯的血一样妖异的红。
新闻里说今天会出现极昼,之后还会变成什么样,不得而知。
小区有警卫荷枪实弹站岗,她进门之后绕了远路,在偌大的院子里散步一样走了一圈。
傅修云当初净身出户,把市价卖一千多万的临水别墅留给她,她却从来都没好好欣赏过。
原来这院子里种的很多都是果树。植物的根茎和枝蔓深深扎入泥土和石缝,比人类更敏锐地感知到即将到来的剧变,在变成化石之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都开了花,甚至结了果。转角处一排白蓬蓬的梨花,一树压一树,终于展现出真正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是什么样子。
或者该说“庭树不知人去尽,春来还发旧时花”更应景一些?
叶静好又吸溜了一口奶茶,才踱步回到自家门口,远远看到台阶上堆满购物袋,以为是有学生或者学校工会的人来过了。
结果却有人从那堆购物袋里站起来,冷峻英秀的五官轮廓,一身挺拓的戎装,脚底踩着铮亮的皮鞋。
傅修云比她大六岁,但时间的指针像是早就在他身上停摆,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他们初见那会儿,他刚从部队被选入航天局,正是少年意气、风姿特秀的年纪。后来从他们那一拨人里选中六个进空间站,任务艰巨充满未知风险,他落选,她反而暗自庆幸。从项目里退下来,他仕途一点没有耽搁,由她陪着,外派到国外使馆做参赞,年纪和军衔一路升上去,在她的眼中,却始终是当年那个英俊倜傥的空军校尉模样。
他从这房子里搬出去才一年吧?这一年她找了工作,每周二四去学芭蕾,周日做烘焙,赚的钱都很舍得花的买了昂贵化妆品往脸上堆,整天葡萄籽和维他命丸不断,自以为活得很好很精致。
可是再见到他的这一刻,她觉得都是自欺欺人,他比她过得好多了。
也不意外。可能真的一起生活的日子久了,没有什么不是理所当然——无论是他过得比她好,还是他今天到她这里来。
静好一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没有拿出来,站在台阶下,看着本来就比她高出一头半的高大男人站在台阶上面,居高临下地说:“我来看看你,你还好吗?”
这话不知怎么的,听起来格外局促。她还能怎么好或者坏呢,世界末日了呀,再过24小时,所有人都一起玩完。
但她现在的态度就是这样,再也不主动说什么,都等着他开口,听他说他想怎么样,而不是她要怎样。
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来,一步一步慢慢走上去开门。
门口的购物袋太多太满,让她几乎没有下脚能站稳的地方,只得迈开腿从上面跨过去。
钥匙转了两圈,咔哒,咔哒。
门刚打开,傅修云就跟在后面把东西提进来,“超市里的东西差不多都卖空了,我怕你这里没储备,给你带了一些过来。”
怎么,他还怕她不让他进门?
门边就有储物空间和一只单门冰箱,专放些零食饮料。他以前回家常常进门就要拿一支巴黎水或者一罐冰啤酒,哧啦一下打开,咕咚咕咚猛灌一大口才爽快。
不管在外面如何威风八面,跟各国将军武官国防部长握手座谈,进了家门也只是个普通男人。
这样的布局保留下来,一是她没有精力在住所大动干戈,二是她实际也已经习惯这一切。
所以离婚果然不能拼输赢,也不是没感情了就去民政部门换发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像他们这样勾勾缠缠,从同居到结婚七八年辗转,过往再也不是序章,而是无论好的坏的都在对方生命里留下凹痕。
叶静好把冰箱打开让他看,“我囤的东西足够了,再多也放不下。你拿去给江莹吧,她大概比我需要。”
就是普普通通一句话,她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情绪,却造成了两人之间异样的安静。
多么熟悉的气氛,暌违一年,他硬是要在末日这一天来让她重温。
“她不需要。”
他也只简单回答四个字,不知说的是不需要他,还是不需要他这些东西。
都无所谓。静好脱掉风衣,在衣架上挂好,就陷入沙发里,用力地放松了一下。
傅修云还是坚持一样一样把他带来的东西都塞进储物柜和冰箱,直到再没有一点空隙。
叶静好的一杯奶茶已经喝得快见底。
傅修云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瞥了一眼茶几上的炸鸡和啤酒,“你晚上就吃这些东西?”
最后一天,想吃啥吃啥,还有什么关系?黄碧云在书里写的好,如果我感到喜悦,不过是有个人跟我说,我所赚的不多,只能是那么多,但你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生活由此丰盛。
傅修云所赚不菲,职业令人尊敬,可惜他并不明白这样的道理,也不曾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静好打开炸鸡的纸盒,往他面前推了推:“你要不要尝尝?我觉得这个酱料的味道你大概会喜欢。”
蜂蜜芥末,黄澄澄的,甜蜜又辛辣。
他不吃这些小零嘴儿,应该从来没尝试过。
傅修云接过她递来的小叉子,她已经自顾自地又开了一罐啤酒,轻车熟路地摸出一只玻璃杯,给他也斟满。
开啤酒的时候也是哧啦一声,让他心头轻轻一跳。
她总算没赶他出去,没有歇斯底里哭喊叫骂,还想怎样?
于是两个人默默地就着炸鸡喝啤酒,蜂蜜芥末酱果然对他口味,但他也只吃了两口,就留着看她大快朵颐。
“以前怎么不见你爱吃这些?”
“我一直就爱吃。”她用手指抹掉嘴角沾到的酱料,耐心地放在舌尖舔掉,“之前都在国外,很多东西没有。”
她始终跟着他走。他是军事外交官,七年三个国家,两个都在不发达地区,哪怕最后派驻美国,炸鸡太过大块,辣酱不伦不类,也没有遍地开花的珍珠奶茶。她名为参赞夫人,吃得还不如国内一个大学生。
当然这些都没跟他讲过,他大概以为她天生喜欢装模作样吃牛排。
傅修云心里有些五味杂陈。过去她说的很多话听在他耳中都像是抱怨,从两人的婚姻中跳脱出来之后他才发现,其实她只是在陈述事实而已。
真的很奇怪,他听其他人说话,精力都集中在事情本身,就事论事,可是听自己太太说话,却总是翻译出几层意思,让她动辄得咎。
她说这是因为他心虚。
心虚吗?或许是的。
他盯着她吮着手指吃炸鸡的诱人模样,喉结微微滚动,“静好,我们谈一谈。”
作者有话要说: 大嘎好,终于又见面了~看在这么久不见的份上,小可爱们先动动小手点个收藏,笔名进作者专栏把作者也收一下哈
我也没想到距离上个文已经隔了一年之久,陆医生和舒眉的实体书都上市了还没开新文…【捂脸】世事难料,这一年大家都不容易。新文是新的尝试,尽力写好,陪大家跨年,希望明年一切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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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谈,谈什么?
他们都已经离婚了,还有什么好谈?
离婚夫妻做尽人世间最亲密的事,说尽所有绝情绝义的话,分开后既不是亲人,也不是朋友,连陌生人都做不成,简直是最最尴尬的一种关系。
她跟傅修云又没有小孩,傅叶两家积代衣缨,父母比他们还有钱,赡养不是问题。他为了去追求那半生求而不得的爱情,主动放弃名下所有财产,但也都在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双方早就交割清楚,不需要放到台面上来谈了。
所以谈什么,难不成谈复合吗?
这种可能性都让叶静好感到可笑。
然而傅修云的话真就这么说了出来:“我们有没有可能,重新在一起?”
空气凝固。
她感觉自己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实际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动。
他已经拿出离婚时摘下的那枚婚戒:“如果你不嫌仓促,最后一点时间,我想再举行一次婚礼,上回……”
“没有可能。”
他已经进行到计划的下一步,她才风平浪静回答他之前的问题。
“我们没有可能再在一起,我也不会再嫁你一次。”
她真的觉得好笑,他究竟凭什么,竟然觉得她还愿意再成为他的妻子?
就因为最后24小时,所有人都没了选择的权利?
她的笑就这样不加掩饰地浮现在脸上,可这又不是什么值得笑的事情,在傅修云看来,自然就透着苦涩,黄连一样刺口。
她过去不是这样的,真的要遇到好笑的事情才会流露欢喜,嘴角上扬,眉眼弯起。她笑点不高,又懂得哄自己开心,笑容就常挂在脸上,他还觉得她笑得太多,像个傻大姐。
可那样的笑,他其实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他把戒指盒放在桌面上。
“听说你找了工作,在明大教书?”他换了话题。
“嗯。”
“教什么?”
“比较文学。”
“挺好的,适合你。”
她抬头看他一眼,“你知道这专业讲什么的?”
在明大这是一项专业而不是一门课,她教的文学理论、欧美文学史听起来就很枯燥,但她又不想跟他说那么多,他也不会真的关心。
没想到他逗趣般问:“讲狄更斯?还是王尔德?”
原来还记着旧账。
她把擦手的湿巾团起来,跟空掉的纸盒和啤酒罐一起塞进袋子里。
傅修云察觉了:“抱歉,我没有讽刺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那时候你读的书和学位都能派上用场,这很好。”
可能两人之间的确有太多不好的回忆,他的幽默感在她面前也不能奏效。
他也有动辄得咎的时候,可他知道俩人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
她以前许多事都愿意跟他分享。抱着猫躺在真火壁炉前读狄更斯的《双城记》,读到兴奋处就拉着他讲故事如何惊心动魄,描写如何酣畅淋漓,兴致好的时候还会翻开做过记号的段落读给他听。
他好像从不给与回应,或是干脆在壁炉前她躺过的椅子上睡着,醒来时身上搭着她为他盖上的毛毯,还有她养的那只猫。
唯一一次回应她,她已经开始读王尔德。“要去就去吧,哪怕哥特建筑那灰茫的暮色会使你双手冰凉。想回来时尽管回来。 ”这一句让他敏感地竖起浑身的尖刺,一把拽住她的手腕,几乎暴怒:“你偷拆我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