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抓几株香菜,只用叶子,切碎后撒在酱红色的猪心上,再把煮好的汤汁淋上去。
保温也简单,把菜盘端上餐桌,将烤红顶部的铁箱盖子倒扣上去。由于铁箱盖底部没有接触到火焰,温度比较低,所以不会烧坏木桌,但它顶部烧得很烫,因此倒扣后产生的内部空间温度较高,能够让猪心保持一段时间的温度。唯一的坏处是,如果这个铁箱的温度比她预想的更高,那些香菜叶末应该会被烧焦。
这也算是一个实验,如果实验成功的话,这种保温方式就可以沿用下去。
第二道菜是粥。
它算菜,也是主食,用的材料有猪肝猪腰,也有猪肉。用猪肉它的味道更好。
温迪非要吃猪杂不代表她就要对猪肉畏避,所以也拿了一份猪肉出来,但只采用了一部分。
猪肝和猪腰都已经洗干净,只需要切片后用清水浸泡,水中可以倒些酒去腥。然后她从储藏室里拿出的猪肉中,切下一部分,将这部分猪肉切片,然后切条,最后剁成肉末。剁好的猪肉中加点盐和花生油,用手揉捏好,让它也在油盐中腌制一段时间。
下面是熬粥。
将黑毛准备好的大米洗净,要淘洗多次,随后下锅用大量的水煮成粥。煮粥的时候,温迪切姜片,等它大概成型了,下姜片和猪肝。刚把姜片和猪肝丢进去的时候,沸腾的水会突然冷掉,过一阵再重新沸腾,从这时起开始计算,120秒后倒入切片的猪腰和切碎的猪肉,用勺子将它们搅散。转大火将粥重新烧开后,再煮180秒,加盐调味,撒上白胡椒粉,挖一小勺猪油拌进粥中烧融,随后将它倒出锅。
这就是两碗香喷喷的猪肝粥——猪腰和猪肉惨无姓名。
黑毛问:“那为什么不叫它猪肝猪腰猪肉粥呢?”
温迪答:“猪肝放的分量最多啊。”
黑毛:“……就因为这?”
温迪一脸理所应当:“对啊,再说猪肝猪腰猪肉粥这个名字念起来多拗口啊!”
“可我觉得你念得挺清楚的。”
“那我也只能念一次……好了不说这个了,你把这个放盖子里去罩着,记得戴手套。”
“哦。”黑毛乖乖戴上手套,把两碗猪肝粥端过去,拿起盖子把它们推进与炖猪心作伴。
他上菜的时候,温迪做第三道菜,水煮猪杂。
这是一道湘菜,主食材有两样:猪杂和辣椒。
温迪在雨林区里找到的辣椒其实也不止一种,有红的绿的,也有大的小的,水煮猪杂里需要的黄绿色野山椒,她这里还真的有。
猪杂中的猪肝要除去筋膜,否则不易嚼烂,随后将所有猪杂过水,用刀将它们全部切片,然后用一些白胡椒粉和姜末水腌制三个竹筒时。腌制猪杂时,温迪准备高汤,高汤很容易做,用一大锅水煮几块猪骨头,盖着焖炖,猪杂腌多久,它就煮多久。另一边,等猪杂腌好后,准备一个石碗,下猪油,猪油融化后即下猪杂切片,随后再下入辣椒酱,对半切好的野山椒,辣椒粉,翻炒几下后迅速舀几大勺高汤淋入石碗,直到将它装至八成满。
接下来就敞着石碗炖煮,水不断蒸发,汤会越煮越浓,越煮越辣。
等到汤煮成鲜红色,辣椒的呛香味不断散发出来,就可以将它们舀出来装入碗中了。
第四道菜最容易,剩下的猪肉切成条,下剩余的高汤中,刚下锅就撒盐,搅匀就端离火。
猪肉被她切得很细,下水几秒钟就熟了,这时迅速离火,汤中的猪肉口感非常嫩。
至此,一份丰盛的早餐就做好了。
香味浓郁的炖猪心、鲜软的猪肝粥、热辣辣的水煮猪杂,鲜嫩的肉丝骨汤……
各种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让人食指大动。
在温迪做菜时,黑毛也没闲着,一直在搞卫生,丢掉装猪杂的木板,把厨房洗得干干净净,料理台搬出去用开水冲了三四遍,抹上肥皂,只剩下清香味。树藤帘子一直是敞开的,让难闻的腥臭味由山洞里滚出去,他清理完山洞时,温迪还才刚做好水煮猪杂。因此,在两人吃饭时,并未受到任何负面影响,四道菜的香气充斥了整个山洞,让人食欲大开。
吃饱饭,黑毛心情大好,又问温迪怎么突然想吃猪杂。
“还不是因为阿黄。”温迪瞪了一眼无辜啃着单独肉片的阿黄。
“嗷?”阿黄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叫,立马抬头,歪着脑袋看着温迪。
让人实在说不出责怪的话。
温迪白它一眼:“昨晚忘记做它的饭,闹了我半天,我煮了好久的汤才喂饱它……”
谁知后来想起猪杂更容易熟。
因为忘了这事,她足足耽搁了半小时才睡;又因为想起这事,她郁闷到凌晨才合眼。
黑毛无话可说:“你也太容易生气了吧?结果还不是你自己受罪?”
要是想不起来,她可能还能多睡几小时。
“可不是!”温迪点头,“我也觉得我最近老是很容易动怒,可我想不明白为……呃……”
她一怔。
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想通了。
自从上个月月底下大雪,至今二十几天她都一直关在山洞里没出过门。诚然,洞口是开的,外面的世界也向它敞开,可她其实并未真正意义上地离开这玩过。唯独中途有两次出门,一次是跟踪黑毛,一次是被他带去海边看巨石,但也马上就回来了。其余时间里,她都一直在这个小小的山洞里,哪都没去。
她这个症状好像有点接近闪灵那位男主角的初期症状了。
可是闪灵男主被闪灵女主虐成了什么德性?她万一犯病……
温迪悄悄看了一眼黑毛。
她会输,她一定会输。
想明白这点,温迪迫切地需要救治自己。
史上第一位害怕因犯病被伤害的人,恐怕她是第一个。
第175章 第175日
昨天,温迪没去泳池,准备了半天的行李,跑了个澡,上火炕舒舒服服睡到今天。
自然醒时,天刚刚破晓,太阳已经升起,但光线不够清透,外面像是有大雾的天气。
温迪不以为然,仍旧起床,穿上袜子,鞋子,自己亲手缝制的冬裤,再穿外衣。
耳罩和围巾也必不可少,总之把自己全副武装,绝对能够对抗冷冬的寒风。
最后,背上装好行李的背筐。
“你早饭没吃就出去啊?”黑毛在被窝里问。
他已经听见动静了,但才刚睁开眼睛,只是浑浑噩噩的还不太清醒。
不过黑毛记得昨晚温迪说过她今天要出门,因此,一见到她背上的藤条筐就知道她要走。
问了这句,他就没声了,不知道是等答案还是重新又睡着。
但温迪还是给了个回答。
“我背筐里有饭团,等下可以在路上吃。”
“……”
看来是重新睡着了。
温迪朝他摆摆手:“我走啦。”迎着冷雾,迈出了山洞。
她手上什么都没拿,但并非没带武器,武器有,柴刀,表面用枯草包起来,然后绑在了腰带上。没刀鞘就这点不好,不敢直接绑在腰上,免得在雪天里溜一下,一跤把柴刀的刀刃摔进自己腰里,那就死得太冤枉了。但不带武器是绝对不行的,虽然这是冬天,虽然理论上大小动物都应该去冬眠,但仍说不准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会不会有什么漏网之鱼。
温迪永远都谨记着三个字:万一呢?
时刻保持着敬畏之心,就不会掉坑。
她这次出来,主要目的就是散心,把之前二十几天大部分时间就关起来的郁气一次性消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哪开阔往哪跑,最开阔的肯定是海边,但这种天气去冷冰冰的海边——除了黑毛那种变态,几个人能扛得住?反正她扛不住?而且海边的冰多,最容易发生摔跤事故,她腰上还绑着刀呢。
海边,划去。
上山也不行,山路虽然不长,但比较崎岖,又积累了比较厚的一层雪。这些雪的中间则凝结成冰,冰代表什么?滑啊。走冰场逆行上山,这难度不亚于在结冰的海上跳表演无冰刀花样滑冰。想上山,在难以做到的同时,依旧是严重作死行为。什么雨林区果树区草原,统统被温迪一刀切。
那剩下的就只有旷野了。
旷野这么大,又是平原,她来回走过很多次,很清楚这里没有坑,非常安全。
迈过雪地而已,每一步走得小心点就好。
她选择踏入旷野中,艰难地前进。
……
这段时间,不停地下雪,从白天下到晚上,不停,然后继续下一天。
停雪的日子才是少数。
温迪运气不错,今天就是雪停的一日,因此她可以舒舒服服地啃着饭团在旷野上乱走。她不用担心迷路,虽然旷野上白茫茫的一片,令她根本分不清自己在哪,哪是东南西北,但她低头就能够看到自己一路走来的脚印。这接近一个月的大雪给旷野留下了厚厚的雪层,每一个脚步都是很深很深的,又因为雪停,不用担心会有后来的雪盖住她来时的脚步。
返回时再顺着自己的脚印回去就行,不需要焦虑。
对,不焦虑。
她认为自己易怒的症状就源于长期禁闭产生的焦虑感,因此她需要拥抱大自然来排遣焦虑。
不焦虑。她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为无聊的事情焦虑。
温迪不断念叨着焦虑这两个字,依稀觉得它仿佛即将离她远去。
应该会吧。她嚼着饭团,刚才随手抓的一个就是肉松,真的蛮有嚼劲,一口饭能嚼好久。如果吃的是泡萝卜或者辣白菜饭团,那口感就会清爽一些,嚼起来也比较清脆,很容易嚼碎然后咽下去,不像肉松,越嚼越紧实,吃着吃着还得硬吞。
“我带了水吗……”
温迪把背筐放下,手伸进去摸,摸到底部的两个竹筒,打开一看是清水。
居然只带了两竹筒水?她摸摸自己脑袋,看来昨天收拾乱了,最重要的给忘了。
幸好,现在是雪天。
她喝完了一竹筒水后,就开始装雪,然后把竹筒拿在手里。
走一段路后,雪就开始融化,一旦融化,剩下的雪泡在水里就会融化得更快。
等它融化了,温迪再把竹筒放回背筐里,用其他行李盖着。
如果这竹筒里装的是雪,盖住会融化得慢一些;但如果装的是水,盖住后会慢慢回暖。
很神奇。
温迪背着背筐继续往前走,她装的行李大多是吃的,虽然有点重,但背着它走更容易发热,走在冰天雪地里温迪反倒越走越暖和了。不过旷野真是大啊,之前很快就找到竹林,然后一直走直线,没怎么想过要拓展旷野,开新路,这次到了雪天很难辨别方向只能乱走一通,她反而感受到了这片旷野不仅“深”,而且宽。
要确定自己是走直线还是走歪了很简单,回头看下来路的脚步拖出的长长痕迹就行。
她现在应该是偏离了平时的路线,正在向左前方走,而且走了蛮远。
附近不时会有干枯的树,温迪倒是有点好奇如果她在这点燃一棵树会怎样,但想了想还是罢手。她是出来散心的,点燃一棵树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而且这个娱乐活动的娱乐性不太高,比较无聊——后者是温迪选择放弃的主要原因。她朝着偏离的路线继续前进,逐渐发现路边的树变多了。
当然,跟树林的密度是不能比的,但远好过之前几十米才能有一棵的凄惨景象。
通过辨别,她发现这些枯槁的树很有可能曾经是果树,其中有几棵树上还留着一些已经烂掉的果实,成熟过,熟烂掉也仍然挂在树上,有些果实看起来被鸟类袭击过,有些果实看起来则非常完整。温迪可以理解,这种果实估计味道像酸橘一样又酸又苦,难吃得要命,鸟类也是有脑子的,吃过觉得难吃下次来就不会再光顾。
所以她对这里的果树也没有多少兴趣。
但现在她觉得自己有可能发现了一个新地图,就有点开心,唯一遗憾的是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也许,等到冬去春来,大雪融化,她要再回到这里,难度会很大。没有脚印和雪地的帮助,如此大的一片旷野,真的很容易迷路。而且它太大了,想要做记号也不方便,不像在竹林和密林那种地方,可以一路砍树莽推过去,或者牵一根绳子抓着走。
“不过这里的果树挺多,也算是一个记忆点。”温迪自言自语。
她发现前方有一块石头,决定坐上去休息一下。
温迪接近石头,戴上手套将石头表面的雪扫下,然后爬上去坐好。
她已经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有点饿,也有点累。
从背筐里拿出几个荷叶包,温迪一个个拆开,把荷叶包里的饭团全部吃掉。
虽然都是冷饭团,但吃饱了就有力气,温迪喝了半竹筒水,就从石头上跳下来准备继续走。
不过,她刚要走,又突然停下。
自己坐着的这块石头,好像有点不对劲呀?
温迪好奇地放下背筐,想了想,又解下柴刀,妥帖地放在旁边的雪地上。轻装上阵后,她戴上手套,放在石头上用力推了推。这块石头,居然能推得动!而且,还挺容易能推动的,它并不怎么轻,容易推动的原因似乎是因为底下是空的。就好像,这块石头是压在一个洞上。温迪顿时就大为好奇,她立马继续用力,直到将整个大石头完全推开——她差点掉下去。
底下果然是个洞。
温迪发现,这是一个类似地下室的洞,下去有一道斜坡,只有薄薄的一层雪。
她立马用柴刀砍下一棵树,做了一根火把,点燃,然后握着火把小心地下洞。
这个地下洞里应该还有别的风口,她猜想,因为她握着火把下来,火把的光一直稳定地燃烧着,并没出现因缺氧而明明灭灭的景象,可将这个地下洞中氧气充足。她呼吸也很顺畅,并没有不适和憋闷的感觉,不过,这个地洞里非常的臭,不是血腥味,也不是腐烂的味道,是一种很强烈的恶臭,像动物园里的味道。
温迪边好奇着边前进,火光逐渐将前方照亮。
她突然停下。
前方,一个庞大的黑影起起伏伏。火光能够照亮她十步外的地方,此刻,这个起起伏伏的黑影就在她十步内。火光照亮了这个黑影,她看得清清楚楚,这个起起伏伏的“黑影”是能呼吸的活物,从它的大小,皮色,长相来看,这无疑是一头棕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