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我当你这话是在夸我好了。”虽然温迪听在耳朵里就是觉得哪哪都不对劲。
反正她跟黑毛约好,中午去给他送饭团。
然后,送走黑毛,温迪马上推翻了自己原定的计划,她本来打算上午做糖金桔来着,但既然要做饭团,那当然是饭团优先。她取出一份猪肉,将它切成肉排,然后上火烧烤,烤好后再切成一块一块,包入煮好的米饭中。每一团饭,用一块干海苔包住捏紧,揉成三角形。
做好一盘饭团后,温迪就开始琢磨,难道自己每次都要现做烤肉现包吗?
烤肉一旦冷了,其实挺影响口感的。
温迪把装着烤肉饭团的盘子放在火边,保持着温度,一边思考有什么肉馅冷了也好吃?
琢磨了半天,他突然想起来一种蛮有名的配料。
肉松。
肉松可以当零食,就像海苔一样,冷着吃也无损美味。
她有那么多猪肉,完全就可以用它来做肉松啊!她怎么早没有想到?温迪先郁闷,然后又失笑,虽说想到得有点晚,但只要能够想得起来那么就不算迟。她立刻进冰库中取出两份猪肉,放入温水中解冻,随后开始准备配料:姜、肉桂、八角、花椒粒、干辣椒等香料,姜削皮,切成大块,香料取出装入碗中,倒入少许水浸泡它们。
然后她抓了几个饭团当零食吃,顺便喂喂阿黄,陪它玩了半小时,猪肉终于解冻了。
现在开始处理猪肉。
先烧水,开两个火灶,烧两锅水,一锅清水,一锅倒入姜块和香料水。香料也扔进去。
然后她将两份猪肉切成一厘米厚的片,切好后放入烧开的清水锅中焯,除去血水后转入有姜块和香料水的锅中继续煮,用大火烧开后再转中火慢慢地煮九个竹筒时。温迪除了按时将竹筒计时器翻转外,其他时间都用来料理阿黄,抓着它进浴室去洗澡,给它洗得干干净净后就抹干,抱出来摆在火灶边烤火,温迪把它抱在怀里,舒舒服服地揉它软软的茸毛。
阿黄的两只耳朵不时竖起来,摆动两下,机警的样子却显得更可爱。
等猪肉煮好,温迪把阿黄放下,它呲溜就跑了。
合着之前乖乖躺她怀里是忍辱负重。
温迪无语,但也懒得管它,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头等大事是料理面前这一大锅猪肉。她把猪肉捞出来,放在案板上冷却等待被处理。她在旁边放了一个干净的硬木木盆用来做盛装的容器,等猪肉片冷却到可以用手触碰的温度后,就上手将这些煮好的肉片撕成细丝,再装入木盆中备用。这些细丝与猪肉片相比体积增大不少,显然是因为肉丝比肉片更加蓬松的缘故,煮它的时候猪肉吸饱了水分,虽然久煮看起来也很有食欲。
但她马上就要将这一盆猪肉丝炒到没水分。
先取一个大铁箱,下一大勺花生油,起油锅烧热后将猪肉丝全部倒入,用大木勺飞快地翻炒,翻炒三分钟左右,肉丝逐渐失水变干,这时就可以加入调料,蚝油,少许蔗糖,盐。继续翻炒,炒至差不多干的时候再捞出来,放在没有水的案板上,用木棍当擀面杖碾压,压扁后丢进石臼里,将这些肉丝全部碾压成“肉片”后,再一齐于石臼中捣烂。被碾压过的肉丝会短时间变硬,这时用石杵捣,给它们施加压力,就能够将压紧的“肉片”捣碎。
捣碎后,再倒回锅中翻炒,在翻炒的过程中加黑胡椒粉和辣椒粉炒香,最后再加入花椒粉,因为花椒粉很容易烧糊,所以必须在最后一步才能加入。将猪肉完全炒干后,即可出锅,装入硬木木盆的容器中。这时的成品,就是香辣味的肉松了,非常好吃。
温迪抓了一把放进口里咀嚼,口感特别的好,还蛮有嚼劲,比她从沉船里捞的牛肉干好吃。
她不知不觉,就吃了几分钟,然后惊觉这是用来做饭团的。
温迪赶紧停下,再煮了一锅饭,用一半包了肉松饭团,剩下的还是包泡菜和萝卜。
饭团也不能只有两种口味嘛,得有辣的,也得有酸甜的,她喜欢从各种口味中挑选。
做好四种饭团,她自己先吃了几个,吃饱后就将剩下的饭团打包,把装肉松的木盆盖好送去储藏室后,把用荷叶包起来的饭团放进筐子里,背上,出门上山去。在路上被院子外面跑来跑去玩的阿黄给堵住了,不知道它是否闻到了从筐子里散发的香味,立马就巴住了她的腿不让走。
没辙,温迪也就只好抱着这位小祖宗一起上山去探望黑毛。
等她来到雨林区外,远远就看到了黑毛站在入口边,身边是装得半满的旱船。
他没发现她,因为他正忙着举着石矛跟不断飞下来的秃鹫战斗。
“这里居然还有食腐鸟?”温迪赶紧跑过去帮忙,出于习惯她带了斧头作为防身武器,现在正好能派上用场,她趁着一只飞得比较低的秃鹫不注意,猛然一斧头挥过去,砍掉了它半边翅膀,它惨叫一声,慌忙振翅,用剩下的一只半翅膀飞速逃走,它的同伴,另外几只秃鹫被这个血腥的场面吓到,在空中停留了一下,终于也飞走了。
“你来了?”黑毛气喘吁吁,他已经对付这群秃鹫半天了,特别累,比被野猪追还累。
起码干掉一只野猪他还能选择休息一下,这些无耻的秃鹫却是搞车轮战,让他片刻不敢停。
而且他刚跑完,又累,又饿,被秃鹫逼成这样,特别辛苦。
“啧啧啧,小可怜。”温迪揉揉他的头毛,把筐子解下来,“赶紧吃吧。”
“这么多饭团?”
“我准备了泡菜饭团,萝卜饭团……”在黑毛失望的目光中,温迪笑着说,“烤肉饭团和肉松饭团。”
“太好了!”黑毛顿时转丧为喜,赶紧扒开一个吃。
他运气不错,扒开的第一个就是烤肉饭团,因为温迪一直把烤肉饭团放在火灶边维持温度,加上她用荷叶将它包得很好,所以黑毛将饭团吃进嘴里时,它还有一定温度,烤肉的油是热的时就特别香,很美味,味道一点都没受影响。温迪催他,“你多吃几个,这个是烤肉饭团的话,旁边几个应该也是,这种烤肉还是得热的才好吃。”
“唔唔唔!”黑毛不断地答应,不过满嘴食物,完全说不出话。
“你慢点吃,不要呛到。”温迪从筐子里拿出一个竹筒,竹筒里装着水。
就这几分钟,头上又传来令人烦躁的振翅声。
那几头畜生居然又去而复返。
温迪抬头看着恼人的秃鹫,举起斧头威胁性十足地挥舞了几下。
秃鹫不以为然,依然在天空中盘旋,用贪婪的目光盯着旱船里的野猪尸体。
“有够讨厌的……饿死鬼投胎这群死鸟。”温迪骂了一句,扭头说,“我不走了。”
她本来打算送饭后就马上回去,但看情况,她暂时还真没法走了。
温迪得留下,替黑毛守着旱船里的野猪尸体,使它们免遭秃鹫毒嘴。
黑毛边吃边说:“要不,让一只给它们吃?反正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
“不行。”温迪摇头,“这些可都是食腐动物,不会主动打猎生物的。让它们吃一只野猪尸体,这是没问题,我也不是小气。可它们不是人,是畜生,听不懂人话,讲不了道理。你今天让给它们一只野猪,它们不会认为是你大方,只会认为是你,不对,是我们怕了它们,这样一来,它们就会盯上我们,以后天天来拜访。它们是飞天上的,要盯我们还不简单?只要被它们发现我们好欺负,而且知道我们住在山洞,我向你保证,以后每晚都少不了被秃鹫啄门。”
区区一道树藤帘子,可挡不住这些大鸟。
所以,必须从一开始就让这些秃鹫知道自己不好惹,一次就得把它们打怕。
因为温迪也没办法上门找麻烦,毕竟这些秃鹫是鸟,肯定把窝建在山壁上一些她爬不到的地方,想要威吓它们,就只能趁着现在它们赖在这里不肯走的时候了。温迪叫黑毛捡些石头放在旁边,然后举着斧头昂头迎战。
“要我帮忙吗?”黑毛吃完饭团就问,他实在太热衷于做助手。
“不用,你继续去引野猪,这里交给我。”温迪摆摆手,“等下我们直接回去。”
“好。”黑毛看了看空中那只倒霉的半翅鸟,对温迪很有信心,带着石矛重新钻进雨林区。
阿黄倒是没走,它居然对旱船里的野猪尸体不是很感兴趣,反而一直帮着温迪对天上吼,朝空中的几只秃鹫不断发出嘲讽攻击。温迪也不知道狗语和鸟语通不通,反正效果是挺好的,没多久那只半翅鸟最先忍不住往下冲,并拢翅膀变成火箭的姿势,估计是防着温迪竖劈下它的翅膀。
温迪就无语了,它是觉得自己不会横劈吗?
她立马挥起斧头给秃鹫来了个拦截狙击。
“嚓——”
细细的脖子,小小的头,扑通坠地打了个滚。
“砰!”无头的秃鹫尸身直线坠落,砸在地上,完成一次无伞跳伞。
天上立刻传来疯狂扑扇翅膀的声音,温迪残忍又迅速的猎杀,再次吓退了一批秃鹫。
秃鹫的肉不好吃,但羽毛还用得上,温迪坐在旱船边,把秃鹫尸体上的羽毛全部拔下,丢进筐子里。然后她开始等。她没想到一只秃鹫上居然能够拔下这么多羽毛,要是再多来几只,就够她用这来填充睡袋,改作羽被了。
可惜,温迪一直没有等到第二只送死的秃鹫。
看来守株待兔真的只能守到傻兔子,而且,世上的傻兔子,傻秃鹫,并没有那么多。
——要是她有弓箭就好了。
温迪等到下午,黑毛又搬了几只野猪尸体回来,秃鹫没有再来,于是两人返程。回到山洞,温迪清点了一下数目,今天黑毛共猎杀了九只野猪,数量可喜,温迪却高兴不起来。黑毛越容易找到野猪,就越说明野猪林里的野猪多,今天随便就能逮住九只,藏起来没被发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不过,温迪并没有将这种丧气的心态传染给无辜的黑毛,她面带笑容将他夸奖一番,然后处理了所有野猪,将它们肢解成猪头、猪蹄、猪腿、猪肉、猪骨、猪大肠、猪小肠、猪杂、猪血、猪尾巴……哧溜。
“温迪。”黑毛戳戳她。
“咋?”
“你又流口水啦。”
“你为什么要说‘又’?!”
第147章 第147日
温迪觉得自己有点晕。
她醒了,但是有点晕,不是头痛那种晕,是很纯粹的晕。
焦躁的晕。
好像有点热——但还是很困。温迪透过缝隙察觉到天未亮,决定继续睡,直到她从旁边的火炕上听见翻身的动静。黑毛好像打了个哈欠,他好像要起床了。起床就起床吧,他爱干嘛就干嘛,她是得再睡一下的。嗯?他起床了?他是不是要去煮饭?嗯?他要去煮饭?温迪就像是梦见一脚踩空的人,从噩梦中惊醒,她整个人从头到脚过了一串电,然后猛地一个鲤鱼打挺从火炕上一跃而起。
起床!
“是我先起的!”温迪大喊一声。
可旁边安安静静。
她向右边一看,黑毛的火炕上拱起一个大包,显然他还在睡。他甚至没听见温迪那声大叫。
晕,温迪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他起床那些动静都是自己的噩梦。
她的噩梦竟然是黑毛比自己先起床。
不过,温迪是真的不喜欢在短时间内重复吃同一道菜。
她趁着黑毛还在睡,赶紧起床,先煮饭,然后开始炒菜。从冰库里取出八个猪蹄,一份猪肉,一份猪骨,放在温水中浸泡解冻。然后取出黄豆和土豆,前者洗净,后者洗净削皮切成土豆丝。
烧两锅水,一锅水中放入猪骨炖高汤,另一锅水则做黄豆炖猪蹄。
不放心的话,可以把猪蹄放在明火上烤一烤,就连一根毛都不会剩下了。
猪肉分成两半,一半切成肉丝,一半切成肉片,肉丝和土豆丝一起炒,肉片则等高汤炖好后加入,一分钟端下火灶断火,用高温将肉片烫熟,保持它的嫩滑。这下满满当当三道菜,一道土豆丝炒肉,一道肉片骨头汤,一道黄豆炖猪蹄,尤其是猪蹄,温迪认认真真盖上锅盖熬煮了好久,轻轻一咬就能将猪蹄的肉从骨头上唆下来。
她估计要是有钟表的话,自己应该是在四五点左右醒的,因为她觉得自己炖汤炖了好久好久,山洞外才慢慢亮起来。
黑毛起床就吃到热饭,却难得地露出没精打采的样子。
温迪问,他就说:“我本来想给你做早饭的……”
欧耶。温迪庆幸。
她面上连一点欣喜的笑容都没敢表明,非常知心姐姐地劝他高兴点:“下次我教你新菜。”
这次把忧郁的小孩哄好。
黑毛乖乖吃完饭,带上旱船和石矛再次出门,这次温迪煮了很多饭,所以一开始就预先做好了饭团,她知道黑毛的口味,所以只有零星几个泡菜饭团和萝卜饭团,其他的都是肉松饭团。她和黑毛约好,如果黑毛在雨林区再遇到秃鹫袭击,就直接带着打下的野猪尸体回家,不要再逗留了。
黑毛答应下来,离开。
温迪也有事情,她要把昨天那九只野猪肚子里挖出来的肠子全部拿到海边洗干净。
洗肠子真的是非常辛苦的事,不仅累,对嗅觉也是惨烈打击,何况还是洗足足九只野猪的肠子……等温迪从海边回来,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像是进了什么恶心地方一样,总觉得自己浑身都是怪味。她实在受不了,赶紧烧了一锅水倒浴缸里,把自己结结实实洗了一遍,可是没用,她还是觉得自己脏兮兮的。
她需要肥皂,真的需要肥皂……
温迪重新烧了一锅水,在水中丢进一块岩盐,再进储藏室拿了几个酸橘丢进去煮,煮出香味后再捞出酸橘扔掉,将带着浓烈橘子香气的开水倒入浴缸中,再次加入冷水将浴缸灌满。之所以选择加入酸橘,主要是因为它的香气真的很浓,当时温迪之所以相信它是一个好吃的橘子,就是因为它闻起来太甜了——当然,事实证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温迪用这缸水重新洗了个澡,总算压下了大部分臭味,但她还是觉得自己浑身不对劲。
于是温迪决定要做肥皂,她知道动物脂肪和草木灰可以用来做肥皂,恰好这些她都有。
不过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