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纠结着上了二楼,谢绍敲门。
里面传出一声低沉有力的,“进。”
谢绍推门而入。
房间里。
陆玖坐在椅子上,喝着店小二刚刚送上来的茶。
一双眸子藏在氤氲的雾气后,透过稀薄的雾气,静静的,沉沉的看着他。
自从遇见姜幻,陆玖还鲜少有这么气息发沉发冷的时候,谢绍一颗心七上八下。
正欲开口。
陆玖道,“本王想吃栗子糕,你去给本王买一份回来。”
原来只是想吃栗子糕?
谢绍松口气。
刚好,街上就有卖的,应了声,“是。”
转身就欲去买,声音幽幽的从身后传来,“本王想吃的是平阳县境内特产的栗子糕,三天内买不回来,就不用回来了。”
谢绍,“……”
转身,哭丧着一张脸,拉长了可怜巴巴的声音,“王爷……”
他错了,不该招惹他,不该看他的笑话,不该收姓赵的银票。
然而,一切都晚了。
陆玖看都不看他一眼,低头,继续喝茶,“去吧,本王看好你。”
谢绍,“……”
知道没什么商量的余地,如丧考妣的出了房间。
门口,暗影还是如刚刚一样门神一样站着,不一样的是,努力抿起的唇角带着一丝幸灾乐祸,拍拍他的肩,“去吧,我也看好你。”
谢绍,“……”
狠狠瞪他一眼,又狠狠踩了他一脚,怒气冲冲的走了,去就去,谁怕谁?
楼梯拐角,碰见刚刚上来的小荷和青儿,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两个小丫头见他这一副垂头丧气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内心一阵解气。
朝着他重重哼了声,“活该!”
谢绍,“……”
哔了狗了,他这是为了谁?
知道那男人一向言出必行,谢绍不敢怠慢,衣服都没换,出了客栈,就买了一匹最快的马风风火火的去平阳县买糕点去了。
折腾完人,陆玖方感觉心底的那口郁气消下去一点,果然,自己不爽的情况下只有让别人不爽才是最快的出气方法。
在房间坐了会,想着姜幻还没起床,起身,去了客栈厨房。
半个时辰后,端着两份小菜,一份粥上了二楼。
姜幻已经起床,在房间洗漱,陆玖敲门。
察觉到他的来意后,姜幻将他请进房间,洗漱好,小荷将脸盆端出去。
姜幻在他旁边坐下,眼眸轻轻一转,落在他身上,“听说,有人给王爷送礼物?”
两个小丫头已经将刚刚的情况跟她说了,但不知怎么的心里竟然有点不舒服,这和刚刚半睡半醒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陆玖眉梢挑了下,“是有人给本王送礼物,但被本王给丢出去了,不过……”
他看她一眼,“说起来,这还要感谢姜姑娘,如果不是姜姑娘,本王也不会有机会被一个男子当众送礼物,表达爱慕之意。”
姜幻,“……”
这件事的确是她理亏。
心口那点淡淡的不舒服随之散了。
嘴角抽了抽,没说话,夹了块清脆爽口的萝卜干送进嘴里,默了会儿,“王爷做的?”
似乎与平时客栈送来的不太一样。
清脆的咀嚼声从她唇齿间发出,陆玖看着碟子里的小菜,也夹了块送进嘴里。
味道和他想像中一样,爽口好吃,摇摇头,“不是。”
姜幻看他一眼。
陆玖,“但是本王切的。”
萝卜干腌制需要一些时间,他做不来,不过厨房师傅告诉他,这个东西早上配粥来喝的话很下饭。
第两百一十七章 最大的尊重
果然,没骗他。
看着旁边的女人吃的津津有味,他也吃的格外香甜。
-
下午的时候,赵新生又来了,这次带的东西比上午的还多,但结果却是和上午没什么不同,被暗影毫不留情的扔了出去,又被街上的百姓一抢而空,灰溜溜一无所获的回去了。
之后的几天,赵新生每天都会来,但每次都毫无例外,被暗影连人带东西一起扔出去。
久而久之,这件事也成了宛平县百姓茶余饭后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事情。
三天后,谢绍终于卡着点风尘仆仆的从宛平县赶回,怀里揣着买的时候热乎乎现在却已经快要馊的发臭的栗子糕敲开了陆玖的房门。
若不是他突然出现在面前,陆玖都快将他忘了。
“这么快?!”
话落,摸摸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明显看到他眼中的不怀好意,谢绍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差点没忍住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喊一声,“王爷,饶命!”
可怜巴巴的将栗子糕从怀里逃出来,自己都不好意思打开,“王爷,东西买回来了。”
油纸包一拿出来,陆玖就皱了眉眼,瞧他一眼,又瞧瞧他手里散发着怪味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打开看看。”
谢绍,“……”
闭着眼睛将东西打开。
房间里,酸臭的味道顿时更浓郁了。
陆玖手指虚掩着鼻尖,眼睛直直盯着他,“这就是你买的栗子糕?”
眼中戏谑之意毫不掩饰。
谢绍,“……”
谢绍,“王爷,我错了。”
他怕再不认错,这个男人会想出更加恶劣的法子来折腾他,其实,坊间有一则传闻说的一点没错,摄政王陆玖的性子真的很恶劣。
这句话听来分外悦耳,陆玖嗯了声,“下去吧。”
谢绍谢天谢地的出去了,顺便将馊的发臭的栗子糕带了下来。
从宛平县到平阳县,快马加鞭三天的路程,他几乎不眠不休,回到房间脸都没洗,直接躺到床上就睡了。
暗影看他一眼,自己作的,怪谁?
面无表情的出了房间,敲开陆玖的房门,“王爷,收到消息,今天下午,王焕会从白水县赶回。”
陆玖点头,表示知道了。
在客栈闷了这么多天,午膳过后,陆玖表示想上街逛逛,姜幻没有没对。
谢绍和青儿留在客栈,暗影和小荷跟着。
今日,刚好缝集会,街上的人流量很多。
陆玖和姜幻先在街上逛了逛,买了些零食和小吃,便到路边一家茶楼歇脚。
茶楼内有说书的,正在说最近发生在宛平县的一件趣事,说的绘声绘色,两人进来的时候,下面正响起一片叫好声和唏嘘声。
走进去,两人在靠窗的地方找了个位置。
小二见有客人上门,肩膀上搭的毛巾又将刚刚擦干净的桌子又擦了遍。
询问“两位客官喝什么之后?”
两人答,“随便上壶茶。”后快速下去准备了。
茶水很快上来。
陆玖给姜幻倒了杯。
姜幻正在聚精会神听台上说书的说书,说书的说的津津有味,说的正是宛平县这几天闹的轰轰烈烈的赵家公子和外地富商之子的故事。
虽然虚化了姓名,但明眼人还是一眼看出说的就是这两人,并且说书人很有头脑,加上了自己的联想和后续,还加入了富家小姐求而不得狠心迫害富家公子的桥段。
因为是时下发生的事,又不是单纯讲的两个男子的故事,故事情节紧凑,剧情丰富,听的人很多,听的也兴致高昂。
姜幻作为此事的间接当事人听的更是如痴如醉。
陆玖见他一直盯着台上,好奇道,“讲的真有这么好?”
这女人都入迷了。
姜幻视线转过来,弯唇笑笑,没说话,又转眸看向台上。
陆玖敏锐的从那视线中察觉出其它意思,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台上,静静听了一会后,脸渐渐黑了。
并且,台上的人此刻讲到了最激烈的部分,只听他道,“那长相俊俏的公子,慢慢逼近白里透红身材婀娜的小郎君,两人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中看出浓烈的情意。
夜风清凉,两人身上的温度却渐高,不多时,两道花白的人影便xx在了一起。”
台下又响起一阵激烈的叫好声和唏嘘声。
听书的人中有不少小姑娘和小公子,红着脸的红着脸,看脚尖的看脚尖。
并且,从说书的口中,陆玖知道那白里透红身材婀娜的小郎君影射的竟然是自己。
五根手指瞬间紧握。
但最让他郁闷的还是对面的女人,一脸沉溺其中欲罢不能的表情。
足足喝两大杯茶,才将心里的郁气和恨不得将这里直接拆掉的心情压下去。
不多时,上面的响木一拍,说书先生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预示着此次说书完毕。
台下众人无不唏嘘遗憾,纷纷问下一次开讲什么时候?
说书的说了句,“明天。”之后,众人才遗憾加不舍的收回视线。
陆玖在台下,差点郁闷死,“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竟然这么多人喜欢听?”
姜幻撇他一眼,慢慢道,“说书的讲的好,喜欢听的人自然多。”
如果只是单纯的讲两个男人的爱恨情仇,并不会有这么多人听,在这个时代,两个男人的故事就算所有人心知肚明,也依旧是禁忌。
妙就妙在说书的人将两个男人的故事巧妙改编,加入了家国情怀,又加入了富家小姐争风吃醋的桥段,讲的又是当下最热门的茶余饭后谈资中的两位主角的故事,听的人不自觉代入,人想不多都难。
毕竟,不管是古时,还是今日,普通民众最爱八卦的就是豪门恩怨。
陆玖忽然明白这女人为什么会听的津津有味了,因为曾经她有过类似言论。
世上三大趣事最有趣的不就是两个男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吗。
心底说不上什么感觉,陆玖道,“没想到这种惊世骇俗的事你竟然会认同?”
姜幻,“……”
呷了口茶,“不能说是认同吧,只能说是尊重,每个人有选择爱情的权利,每个人有选择爱人的权利。
他们不是不爱,只是爱的人刚好和自己同性,所以,在做不到认同的情况下,我能做的就是给予他们最大的尊重。”
第两百一十八章 真是个怪人(二合一)
陆玖细细品味了这翻话,冷不防来了句,“就像,说书的说的那两人一样?”
他问不出口就像他和那什么赵新生一样,只能以这种委婉的方式问出来。
这个事情上姜幻一惯心虚,视线看向外面的街道,“这,不一样吧。”
她说的是两情相悦,可以跨越时间性别,甚至是种族,并不是赵新生这样的剃头挑子一头热。
陆玖不懂就问,“哪不一样?”
姜幻,“……”
解释起来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她也不想解释,也不想浪费口水,耍赖道,“反正,就是不一样子。”
陆玖,“……”
正欲开口。
就在这时,街道传来一道惊呼声和马儿发疯嘶鸣奔跑的声音,马蹄声粗糙刺耳。
“让开,快让开!!!”
“马发疯了,快,都让开!!!”
姜幻抬眼望去。
只见长街尽头,一辆马车正急速朝这边赶来,马车上的人明显有几分本事,极力想控制马匹,奈何,发疯的马儿越是想控制它,越是控制不住,只能声嘶力竭的喊着让行人让路。
“让开,都让开!!!”
有人认出来,“县令公子?马车里坐的是不是县令公子?”
“就是县令公子,我前几天还见着他急匆匆的出城,驾车的就是这个人。”
陆玖唇角这时终于勾出一抹笑,等了这么久,终于来了。
他想通过赵新生结识县令公子不错,但在这之前,为了不引起对方的注意和怀疑,他有必要先结识一下,这样之后的引荐才会水到渠成。
那两人的对话姜幻也听到了,挑眉看了对面的男人一眼。
县令公子惊马,他又恰巧今天下午邀她出来玩,又正好碰上这件事,若说是巧合,也未免太过巧合。
她很难不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长街距离茶楼本就不远,不过眨眼的时间马车便来到近前,马蹄激荡起的灰尘飘荡在眼前。
街道上,被惊呆的路人,被掀翻的水果摊,婴儿啼哭声,路人奔跑逃命的声音此起彼伏。
陆玖看时机差不多了,在马车即将撞上路边茶寮和一个老人家的时候,果断从窗口跃了出去。
他的轻功一等一的好,脚尖一点,便从茶楼越到街面上,先是将已经吓傻掉的老人家救到旁边街道上,再跳上已经失控撞上茶寮还在往前飞奔的马车,一把拽住马缰绳。
“嘶!”
马儿人立长嘶一声,就这么生生止住了蹄子。
马车里的人见马车不再天团地转的狂奔,这才惊魂未定的掀开车帘,从车上下来。
下来的时候,王焕的脑袋都是晕的,腿脚也发软的厉害,靠着旁边驾车的车夫才勉强站稳。
缓了好大一会,眼前不断转动的景物慢慢重合在一起,他推开车夫的搀扶,知道是有人帮他们控制了发疯的马匹,看向眼前,一个年轻俊朗,容貌堪比日月的俊美公子正站在那里。
即使同为男人,他也有些嫉妒那个那人的容貌,简直太俊美夺目了,整个人迎着不太炽烈的阳光,一身笔挺的站在那里。
身上仿佛笼罩着一层光,他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世界的中心。
轻轻抚了抚褶皱的袍角,他微微躬身,“多谢公子出手相救,救命之恩,定当涌泉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