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不太喜欢吃油炸类的食物,总觉得在油里泡了那么久太油腻了,高热量,还容易上火发胖。但是这个炸鱼球配上番茄酱之后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丝毫油腻的感觉都没有,番茄酱酸酸甜甜的,我以为跟薯条才是绝配,没想到跟炸鱼球才是天生一对!”
“什么啊,我觉得炸鱼球干吃已经特别特别好吃了!干吃也不会很油腻啊。”
“我猜这番茄酱也是万老板自己做的,怎么会这么好吃?!剩下的番茄酱不要跟我抢啊,我可以干吃番茄酱。”
……
一道不需要争抢的炸鱼球上来后,大家和平地各分了两颗,皆大欢喜,这才没有了先前那为了抢菜而产生的紧张气氛,众人也轻松地又互相聊天说笑起来。
如果这时候有外面的人进来转一圈就会发现,这场宴席上几乎每一桌的几个盘子都是空的,全是光盘,就连装蘸料的小碟子也是仅剩一丝丝可怜兮兮沾在碟子上的蘸料,完全被洗劫一空。
可正常而言,一场尚未结束的宴席上如果桌上出现大量空盘是不礼貌的,这说明主人家招待不周,基本上就没什么吃的足够填饱客人们的肚子,要是传出去,绝对是会被周遭的人所鄙视嘲笑的。
然而,这种情况压根不适用于万记举办的宴席。
参加万记宴席的客人们都自带一个堪比无底洞的胃口,再多的美食都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
这不,四道菜都被光盘了,接着很快就有下一道菜品接踵而至。
不过这回来的并不只有一道菜。
“小心小心,麻烦让让别烫着。第五道爆炒鲜鱿,第六道腐竹羊肉煲,请大家慢慢享用。”
……
第五、六道菜接连被端出来,可把大家激动坏了,连着两道菜!可以大吃特吃!
众人兴奋地再次举起筷子,再一听到服务员的报菜名,顿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爆、爆炒鲜鱿?炒、炒鱿鱼???
万老板难道在暗示着些什么???
想到炒鱿鱼的另外一层含义,大家一时间都不大敢动筷子了。
朱聪皱着眉头,小心地问出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万老板要在这个庆功宴上做炒鱿鱼这道菜啊?”
贝贝也小心地接话:“难道万老板要在这个最快乐的日子宣布一件最悲惨的事?”
小琳冷静道:“乐观点,可能这不是万老板的意思,而是我们其中一个部门的老大故意提议的菜品,就是想借这道菜暗示我们某个人自己接下来的命运,这就是他最后的晚餐。”
贝贝有些紧张:“断、断头饭吗?上路之前做个饱死鬼?!”
朱聪也顺着她们的话开玩笑:“离职之前还能吃上一顿万老板亲手做的庆功宴,不亏了不亏了。”
几人天马行空地瞎猜着这道爆炒鲜鱿的意思,而另一边吴钊已经快人一步拿着筷子不断夹菜吃了。
“你们在瞎想些什么啊?就不能往好的方向想吗?万老板怎么可能在这种大喜日子做这种事情。再说了,要真的是老大们的阴险算盘,那还不赶紧今朝有酒今朝醉多吃一点?不得不说,这道爆炒鲜鱿是真的香啊。”
桌上几人面面相觑:他说的好有道理!
众人纷纷醒悟过来,现在瞎想些乱七八糟的毫无用处,还不如多吃几口菜呢!
想到这里,大家赶紧重又拿起筷子,就见那头吴钊都把一盘爆炒鲜鱿吃出一个空角落来了,小琳急忙伸手要转转盘,结果吴钊立刻出手按住转盘不让动。
“等等等等!我再夹一块,噢不,再夹两、三四五六块。”
坐在吴钊身旁的另一位男同事闻言当即把他的手拿开:“夹你个头!你不许吃了!”
另一边的男同事干脆就把这盘爆炒鲜鱿从吴钊面前拿走,吴钊只能望着逐渐远离的爆炒鲜鱿欲哭无泪。
早知道他就不提醒这帮人炒鱿鱼有多好吃了!
但没了爆炒鲜鱿,桌上还有另一道腐竹羊肉煲,吴钊趁大家不注意赶紧多夹了几块腐竹、胡萝卜等配菜到自己碗里。
实际上吴钊并不常吃羊肉,甚至对于羊肉有过一次非常糟糕的回忆。之前跟朋友出去吃饭,朋友选了一家据说羊肉做得特别好吃的西餐厅,羊排还是这家西餐厅的招牌餐品,不管是菜单上还是店外的海报都强力推荐,甚至服务员上来也是先安利了一番烤羊排,于是他们就上当受骗了。
吴钊发誓,那次的烤羊排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膻最难吃的羊肉,从此他对羊肉就有了阴影,怎么说都不可能轻易尝试了。
可他没想到这次他期待了许久的万记庆功宴居然也有羊肉,幸好不仅仅只有羊肉,里头配菜也相当丰富,只要不吃羊肉,倒是一切好说。
于是吴钊便快快乐乐地吃起羊肉煲里的配菜来了。
他先夹起一段腐竹来,吸饱了汤汁的腐竹变得软趴趴的,虽然吴钊对羊肉实在无感,但他对吸饱了汤汁的腐竹是真爱,不管是在什么汤里泡过的腐竹,即便是螺蛳粉里大家都爱的那些片状特意炸得脆脆的腐竹,他都要彻底浸泡,让腐竹完全吸收汤汁以后,再美美地品尝。
吴钊一大口将腐竹塞进嘴里,口感绵软湿润,咸香的汤汁也浸润了舌头上每一个味蕾,还渐渐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豆香,吴钊最爱的就是这阵豆香味。
在他年少无知的时候,他曾以为腐竹是一种用竹子做成的食物,而长大之后才知道腐竹原来是一种豆制品。相比起其他豆制品而言,腐竹就是他的最爱了。因为其他相似的豆制品诸如豆皮、千张之类,不是说不好吃,或许是他并没有吃到过这类豆制品美味的做法,他一直觉得豆皮之类的豆制品吃起来口感较为粗糙,且不够入味;但腐竹却不是,腐竹口感软滑,且腐竹的褶皱能够更好地留存汤汁,吃起来更有滋味。
万老板出品的腐竹羊肉煲更是其中最佳,吴钊吃着吃着甚至吃出了肉香,再一想,这里头本就有羊肉。
羊肉有这么香吗?
吴钊有吃了一口清甜的胡萝卜,再抬头时,发现刚刚还抢爆炒鲜鱿抢得起劲的几人这会儿已经美滋滋地吃起羊肉了,就看他们那狼吞虎咽的模样,吴钊忽然就又对羊肉起了歹念。
他忍不住问身旁的男同事:“羊肉好吃吗?”
男同事正啃着羊肉呢,听到他的问话压根就没心思搭理,只嗯嗯啊啊了几声以示回应,但没过一会儿,男同事就抬起头来一脸正经地对吴钊说:“其实我觉得也就还好,真的,如果你不喜欢吃羊肉的话就不要吃了。”
话音刚落,男同事的筷子就又自觉地伸到砂锅里又夹起一块羊肉来。
吴钊:“……我信你个鬼。”
吴钊咬咬牙,最后还是没忍住,趁着砂锅里还剩最后一块羊肉,抓住机会赶紧将这块羊肉夹到碗里,做好心理建设,而后小小地咬了一口这羊肉——
他夹到的是一块连筋带皮的小块肉,然而想象中那皮与筋韧劲十足难以咬断的口感并没有出现,虽说这块带皮的小羊肉确实有那么些韧劲,但却不难嚼,牙齿稍微一用力就能咬断了。最重要的是,这羊肉居然一点膻味都没有,炖煮得相当到位,不管是口感亦或是味道,都发挥出了这羊肉最大的美味,香得很,尤其是连着皮一块吃,更是香得让人没法儿停下嘴来,难怪刚刚那男同事咬着肉不愿意开口。
想到这里,品着羊肉的美味,吴钊已经感到了深深的后悔,他怎么可以不相信万老板的手艺?!果然犹豫就会败北,要是下次庆功宴还有羊肉煲,他一定不会再矫情!
要说这顿庆功宴进行得是相当快,这当然不能怪万矜的出餐速度太快,要怪就得怪万记这帮员工实在是吃得太快了,跟正常的宴席上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谈笑风生的场面全然不同,这些员工完全就是饿狼扑食,每上一道菜就会风卷残云般地将这道菜扫荡一空,再快的上菜速度也赶不上他们吃菜的速度啊!
就在这样的快节奏就餐中,从开席到将第五六道菜吃完也就只花了十五分钟而已!
前面六道菜大家吃下来其实也已经有八分饱了,万老板做的菜品向来分量都很足,六道菜平均不到十个人分,还分个精光,实际上已经相当足够了,可耐不住吃了这么多道美味佳肴,嘴巴空虚啊。
好在这庆功宴的菜品也还没到头,前面一轮汤品菜品虽说是能让大家吃得有七八分饱了,但没有主食就总觉得肚子里差点什么。正巧,万矜一早就号准了大家的脉,这第七道菜正是一道主食——菠萝鸡丁炒饭。
炒饭大家听得多了,蛋炒饭也吃得多了,不少人在家懒得做菜的时候也会随手切一些食材放进饭里一锅乱炒,不过通常手艺不到家,不是饭没煮好就是调料食材没放好,炒出来的炒饭不能说难吃,只能算是凑合。
然而炒饭也是有一定讲究的,无论是看似最简单最容易入门的蛋炒饭,亦或是改变食材合理搭配的其他类型炒饭,都有其技巧和窍门。
菠萝鸡丁炒饭就是炒饭中较为有名的一款炒饭,只能称得上是“较为有名”的原因是——大部分人很难想象菠萝居然可以拿来炒饭?菠萝可是甜的诶!
“哇,炒饭!好香啊!等等,这黄黄的小粒的东西……难道是菠萝?!”吴钊惊了。
朱聪边用饭勺给自己盛炒饭边点头告诉他:“对,确实是菠萝。”
吴钊不解问道:“菠萝还能用来炒饭啊?加热后的菠萝炒出来难道不会很酸吗?”
朱聪闻言,只反问了一句:“所以你不吃?”
已经尝到不相信万老板手艺而悔恨滋味的吴钊怎么会再错过这份菠萝鸡丁炒饭?所以他没等朱聪用炒饭将自己的饭碗填满,就已经接过了朱聪手上的饭勺。
“诶,我还没盛够呢……”
但吴钊已经自顾自地盛起了炒饭。他一勺一勺地用炒饭将饭碗填满再压平,挤压出空间好盛更多的炒饭,装了满满一碗还不够,他仍拿着饭勺继续舀着炒饭,朱聪看不下去,弱弱地说了一句:“你的碗已经满了,装不下了吧?我还没盛够呢。”
而吴钊却避开了朱聪伸来试图接走饭勺的手:“还没好呢还没好呢,我的碗还可以装。”
说着,吴钊就又用饭勺舀起一勺菠萝鸡丁炒饭来,盛进了已经满满当当的碗里。
朱聪见他执迷不悟的样子实在有点不满了:“够了,你这要是一个不稳就全撒了,完全是浪费粮食!万老板亲手做的饭你舍得……卧槽?!”
只见大家都以为满到会洒出来的饭居然真的稳稳当当地待在了碗里,但却是以一个圆锥形的形态完好地伫立在碗中,纹!丝!不!动!
在座众人:还能这样???
跟吴钊坐同一桌的朱聪、小琳、贝贝等人早就被他这惊人的骚操作惊得目瞪口呆,都说不出话来,“你”了老半天,见吴钊仍不满足,似是还要再往被盘成了圆锥形的炒饭上添些炒饭,朱聪赶紧抢下他的饭勺。
“行了行了,够了你,你还想再往上堆个球啊?可把你能的!盛了这么多还不够你吃?不是觉得菠萝炒饭会酸吗?”
面对朱聪的灵魂发问,吴钊没有做出回应,但瞧他那仍直勾勾看着菠萝鸡丁炒饭的眼神,就知道他还是不死心,朱聪赶紧又给自己舀了一勺饭,接着将饭勺递给下一个人。
吴钊这副模样简直是没完没了了,这要是让他再接着盛下去,恐怕这一大盘子炒饭都要被他全装在那一个小碗上了,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装饭技巧,怕不是从小到大炉火纯青的堆泥巴手法吧?
其他人也是着急忙慌地盛了炒饭,炒饭到手就赶紧吃了起来,省得吴钊再盯上他们碗里的饭。
五六道菜下来,贝贝已经学会了在万记宴席上胡吃海喝的技巧,也就两句话——
手快有手慢无。
只有吃到肚子里的才是自己的。
因此贝贝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立刻大口大口地扒起炒饭来,那狼吞虎咽的模样,让不知晓内情的人见了,还会以为这场宴席刚开始呢,不然一个已经吃过五六道菜的人怎么还有胃口再吃一碗炒饭?
贝贝本还想着能在万记找一个跟她一样的吃货男友呢,上班的时候为了保持她的美貌,她每天早上都要早起十五分钟化一个快速妆,本以为趁着这次庆功宴的机会再结识一下其他部门的男生,即便不合眼缘两人没有缘分,也能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万一这些男同事就认识帅哥朋友呢?
然而,这个念头在玉米羹端上桌时,就已经被她抛诸脑后。男朋友?什么男朋友?她的眼里只有万老板亲手做的美食!
而且她也想明白了,男朋友这种玩意儿绝对不能在万记找,一旦内部消化了,以后两个人绝对会因为抢夺万记的美食而打起来的!
但此时贝贝已经无暇再思考其他事情,菠萝鸡丁炒饭一到手,所有的感官都只围绕着这口炒饭而动。
只见碗中是粒粒饱满而金黄的米饭,米粒的形态完整,并没有因为水分过多而黏着在一块,表面似被鸡蛋包裹,其间还有颗颗大小一致的淡黄色的鸡肉粒和鲜黄的菠萝丁,在这样或亮或淡或深或浅多样的黄色中,细碎的葱花就是点睛之笔,让整碗炒饭色彩更显得和谐。
贝贝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能把炒饭炒得如此完美,至少她吃过的炒饭基本就没有什么卖相,不是火大了导致有些焦糊,就是炒出来暗淡无光,看着就没有食欲。但这份炒饭不仅色彩搭配完美,大饱眼福之余,菠萝鸡丁炒饭的香味也源源不断地萦绕在鼻间,引诱着人们不断分泌着口水,不由自主地就拿起了筷子或勺子,身体比大脑率先行动,等回过神来时,一口喷香的炒饭就已然到了嘴里。
感受到嘴里的食物,嘴巴就自觉地动了起来,松软的米饭在唇齿间分散,每一粒米饭都竭尽全力地散发着香味,包裹在米粒表面的蛋香和油香第一时间就到达了味蕾,却并不过分,恰到好处的香味让人感觉不到丝毫油腻。本以为形状如此完整不粘着的炒饭口感会相当干巴,然而万老板从不会令人失望,经过大火翻炒的米饭虽说确实失掉了大部分水分,可入口仍是松软湿润的口感,越嚼越香,嚼至最后还有米香的回甘。
单独的米饭已经足够惊艳,可更令人深爱这份炒饭的因素却在于菠萝。蛋香、油香、肉香,几种醇厚的香味交织确实令人欲罢不能,勾起人们对于高热量食物的渴望,但有句话叫过犹不及,吃多了这样油香四溢的食物,总难免会觉得有些许腻味,想要换换口味平衡一下味觉感受。
而就在这时,脆爽的菠萝丁在唇齿间爆开,迸溅出酸甜鲜爽的美味,不仅中和了些许的腻,没有任何奇怪的违和感,甚至同几种香醇的味道完美融合,互相配合,发挥出彼此更上一层楼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