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今年六月一起去七星台看过流星吧?”女人将微信聊天记录推到她面前,“他给你照的还挺好看的。”
手机拍不出流星的轨道,照片上只有她的侧影,夜风温柔,她裙摆浮动发尾轻卷,双手合十低头许愿,像一只夏夜精灵。
聊天记录不会骗人,在她许愿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时候,他在和其他女人互道晚安。
“哦,还有,之前那个舞蹈系去俄罗斯进修的名额最后给了你们系的冯媛,是宋致晔给她牵的线,你不妨猜猜,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听说这个名额本来你的导师已经为你争取到了,真不知道宋致晔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帮冯媛呢?”半晌,她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男人吧,喜新厌旧。”
她桌下的手颤抖着,为了争取进修名额她做了许多准备,最苦的几个月甚至在假期里都是匆匆吃几口饭,从早上就泡在舞蹈教室,一呆就是一整天。
冯媛有几次经过舞蹈教室,穿得花枝招展,对她嗤之以鼻,“呵呵,光知道练舞有什么用?”
她也没理,还在心里想‘不然呢?争取进修名额是要拼实力的啊。’
原来人家早就有了倚仗,一天舞也不练,照样抢走了名额,风风光光。
她那天回家时整个人都是木的,心如死灰的扔掉了她给宋致晔准备好的新年礼物——一块皮带男表,她攒了十几场商演的钱才买来的。
那天的绝望如今回想起来还是让她胸口生疼,她甚至可以接受宋致晔不爱她,但她不懂他为什么要精心编织这样一个骗局,还要将本属于自己的进修名额抢走送给别人。
她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眼睛酸涩得厉害,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以为她忘了她不在乎了,甚至觉得说出来更好些,就像刮骨疗毒祛腐生肌,以为把那些让她痛苦难过的事情翻出来晒晒太阳就可以潇洒的挥挥手正式的和过去说再见。
直到这一刻,她才惊觉自己错得离谱。
这些伤痛深入骨髓,无形中影响了她的人生她的感情,已经成了她人生中的一部分,怎么可能说不在乎就不在乎了?
她在乎,非常在乎。
在乎青春肆意的几年,在乎不顾一切爱一个人的感觉,在乎那份可以毫无戒备把心捧给一个人的纯粹。
她回过神来,眼尾晕染了一片淡红,泪水终于控制不住顺着脸颊一颗颗滑落,她低着头想揩干净,却于事无补,她半捂着脸哽咽着自嘲。
“是不是特别笨,特别傻?”
“不,洛晓依,你特别好。”程煜不知何时走到了她身边,郑重其事的道,眼里认真的神情看得洛晓依也是一愣,他弯着腰用纸巾轻轻擦拭她眼角的泪痕,“是他们不好,你没有错。”
洛晓依抢过他手里的纸巾,捂住脸咯咯笑了起来。
半晌,她放肆的后仰着倚靠在沙发椅上,长发略带凌乱的铺散在胸前身后,绯红的眼角一瞥,还噙着泪的桃花眸子抬起,仰视着站在身前的人。
干涩的红唇轻启。
“你可怜我?”
程煜轻轻吻上她的额头,“我喜欢你。”
第26章
她呆愣了一瞬,嚣张的气焰全无,低垂了眼睫,声音轻的不能再轻,“谢谢。”
程煜这次却不肯这么轻易的放过她,“就只有谢谢吗?”
眼前的年轻人双手撑在沙发椅上,几乎将她圈进怀里,这大概是他们除了拍戏之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面对面。
她双颊微烫,不敢直视眼前那双蓄着笑意静静期待的眼。
她当然知道,她不该只说一句谢谢,程煜帮过她那么多次,还在布景坍塌时舍身救过自己,加上多次不加掩饰热烈而纯粹的告白,怎么是一句谢谢能抵消的了的。
更何况,人没有办法拒绝美好的事物,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能不动心?
只是宋致晔带给她的灵魂烙印太深,曾经双唇一碰就能说出的喜欢二字,如今被头脑中各种所谓现实的想法拖拽着,沉得说不出口。她真是恨透了这个玩弄人心的花心混账。
她眼中水汽氤氲,“你也很好。”
手机嗡嗡嗡的震动打破了二人的静谧时光,两人像是怕被撞破什么一样,都是一顿随即分开。
程煜一翻口袋,发现不是自己的手机响,那边洛晓依已经和对面说上话了。
她清了清略带沙哑的嗓子,收敛了情绪语气平静,“他很忙,我还没见到他。你再等等,我尽力。”
接了这个电话她记起自己来酒会除了给章少华捧场,还要找机会把许易慧引荐给他。
不然她和NS平台的跨年合作就吹了!
想到自己的工作前景,她一下子就没心情谈情说爱了。
揉揉酸疼的眼,她冲程煜惨淡一笑,“抱歉,还有点事情没办,先下去了。”
她急于离开,手一撑就站了起来,连沙发椅的扶手勾住了礼裙一侧都没注意到。
原本这件贴身的鱼尾裙就被宋致晔扯得有些松散变形,加上这一扯,整件礼裙瞬间向下滑了一大段。
真丝顺滑向下的触感让她整个人都怔住了,待她尖叫着慌忙间摁住下滑的衣裙,裁剪精致的礼裙已经堪堪挂在腰间。
幸而她上身还裹着羊毛毯,只是毯子下瞬间真空,原本盖在真丝礼裙之下的肌肤乍一和粗糙的纤维接触,她浑身一颤像受惊的小鹿一样睁大了眼。
礼裙松松的挂在胯上,羊毛毯下一段纤腰露出,白如凝脂不盈一握,小巧可爱的腰窝若隐若现,薄薄的皮肉随着呼吸颤动,像天使精心镌刻的美丽,无可挑剔。
她仓惶间伸手去挡,因着上半身都裹在羊毛毯里,动作幅度又不能太大,挡了个寂寞。
腰间蓦地围上来一件西装外套,冰凉的料子激得她一哆嗦,程煜就这样毫无距离感的环着她的腰摆弄那件西装外套,末了用两只袖子打了个结把它固定在腰间,邀功似的拍拍手,“好了,这样就看不到了。”
“……”这是什么,要引领嘻哈风礼服裙的新风潮吗?
她无奈的松开袖子打的结,嫌弃里带着点娇嗔,“好难看啊,这样我没有办法下去。”
抬眼看见对面的年轻人眼神正在她腰间游荡,她瞬间脸上温度飙升,“你……转过去!”
四目相对,还在回味方才春光乍现的人被戳破了那点儿小心思,夸张将双手举到耳边又转过身去,模仿被抓包的小偷。
她涨红了脸拉扯着身上的衣裙,越急越乱,最后发现是礼服背后的拉链被扯坏了,她自己根本就摸不到。
她脑袋里天人交战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开了口,想到刚刚命令人家转过去有点儿心虚,理不直气也不壮,“那个……可以帮个忙吗?”
羊毛毯被扔在一边,她舒展着双肩将礼裙提上来,转过身去只留个羞红的耳根,“拉链松了。”
虽然她的后背已经被提起来的衣裙遮住了两侧大半,但半露在外的背沟还是暴露了她背部的美好曲线。
那条浅浅的沟壑从后颈下生出,一路向下,穿过两侧腰窝,最后被腰胯间的黑色真丝遮住去向。
她锁骨和脖颈上还有几枚鲜红的指印,是刚刚宋致晔那个疯子留下的,印在她雪白的身子上格外显眼,像寒天暴雪间的落红,为这本就清丽纤瘦的背影再添一抹艳色。
拉链已经不能再用,程煜在房间里翻出了几个小夹子为她把衣服固定好,再用披肩一盖从外面倒是看不出什么不妥。
近在咫尺的皮肉细腻如软玉,惹得他一阵心动。
“你动的时候小心点儿,我怕这夹子会掉下来。”他声音有些哑,又整了整披肩,将她上面盖得严实,“坐的时候不要向后倚,会蹭掉。”
洛晓依刚要张口,程煜抢先一步,带着点别扭,“你可别再说谢谢了啊,耳朵都听起茧了。”
她被噎住了,微张着嘴眨眨眼,回过神来莞尔一笑,“我觉得你很特别。”
“是吗?”特别也足够了,有些事总要慢慢来,他若有所思目光幽深,“希望我永远都能这么特别。”
洛晓依今天穿了双恨天高,他下意识的就总想去扶她牵她的手,“我们下去吧,你不是还有事?”
他手刚伸出来,就听见隔壁房间一声大叫,“程煜,小兔崽子,快滚过来给老子松开!”
“有本事再和我打一场!”
“用迷药算什么男人!”
迷药的时间过了,宋致晔醒了。
他在心里啐了一口,这混蛋醒的真不是时候,而且那迷药不是他带来的吗,怎么有脸在这里骂?
宋致晔偷鸡不成蚀把米,心里那股憋屈劲儿生了邪火,骂得越来越难听,“你是不是因为父母离婚看不得别人好啊,我找女人关你屁事儿!”
这两句话下来,他脸色就变了,他最听不得别人提他家里那点儿事儿,一般也没人敢提,“你先下去吧,我去和他说两句话。”
见他面色不善,洛晓依拉了拉他的衣袖,“你别冲动。”
程煜点点头面色稍霁,“担心我?放心,我不做傻事。”
* * *
二楼休息区,一个挺肩阔背的男人和刘宗正碰了个杯。
他看起来年纪不大,面部轮廓有很明显的混血特色,微卷的发梢在水晶灯的明亮光线下泛着棕,一张嘴是流利的中国话,“程煜呢,他不是也来了?”
“谁知道这小子跑哪儿躲清闲去了。”
“我觉得你还是关心一下你应该关心的比较好。”刘宗眼神一瞟,看向正拉着申许安撒娇的卫可歆。
萧家和卫家指腹为婚,卫可歆和萧临风是实打实的娃娃亲。
有了这层关系,十几年来两家的利益关系也越加紧密,甚至在有些产业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等着这俩孩子到了年纪把婚一结,合成一家。
甚至有人私底下称呼卫可歆为‘萧太太’,对二人以后会喜结连理深信不疑。
谁知道三个月前的订婚宴前夕,卫大小姐突然离家出走,只留了一封信。
镀了金边的浮雕印花信封用火漆封了口,卫大导演颤抖着手拆开,里面只有一行花体字: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
好在卫大小姐的远方不是真的远,她还在北影上大学,今年刚上大一。
卫大导演派十几个保镖在北影蹲点,不到一天就找到了自己宝贝女儿的踪影,再也不敢提什么订婚,只提了一个要求——回家。
卫大小姐摇摇头,抱肩看天撂下一句你解除我和萧家的婚约我就回家,卫大导演只能硬着头皮去和萧家解除婚约。
可惜,萧家没答应,卫大小姐脾气硬,还真就不回家了,一直漂在外面。
这件事儿要是说给外面的人听,估计没人会信。
毕竟萧临风也是中城商界排得上号的贵公子,家世优越,颜值更是没得挑,浅色的眸子和天生棕色的发丝自带一股不可逼视的贵气,不知让多少名媛神魂颠倒。
有谁会拒绝嫁给这样一个人?
什么,你说指腹为婚不尊重人自由恋爱的意愿?
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还要什么自由,还谈什么恋爱?就应该赶紧领证!
所以即使订婚仪式没有如期举行,卫大小姐逃婚的传言传得火热,也没几个人真的相信。
只有他们那一圈儿熟人知道。
这·是·真·的!
萧临风自然是为了卫可歆而来,这位大小姐近来鲜少抛头露面,去学校找也是闭门不见,在得知她将要出席今天的酒会之后,他便立刻推了小组会议赶到了这里。
他看向卫可歆,卫可歆也看到了他。
两人对视的一刹那,卫大小姐像个受惊的兔子一样缩到了申许安身后,申许安方才正在和黄玲说话,不知道她突然间怎么了,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以示安慰。
萧临风眼神一暗,“那是谁?”
“不认识。”刘宗正也向那边看了几眼,“来凑热闹的小老板吧。”
本来安静的休息区一阵骚动,章少华和几位老板拥着一个气势逼人的女人向这边走来。
刘宗正一挑眉,“呦,我都忘了她也来了。”
第27章
女人随手将尚未及肩的短发抿在耳后,迈开长腿快走,后面大腹便便的男士们便得小跑着跟上。
她身量极高,甚至比在场的不少男士都要出挑,目测至少能有一米八几,但她骨骼匀称肩膀轻薄一点也不会显得粗苯,在人群里颇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她大概是全场唯一一个没穿裙子和高跟鞋的女人,灰色偏白的西装外套随性的搭在肩膀上,真丝黑衬衣扎在腰间,裤脚向上卷了一寸露出劲瘦有力的脚踝,脚下是双看起来就很舒适的平底皮鞋。
她扫视全场,最后看向刘宗正和萧临风,“小煜呢?没和你们在一起?”
这女人正是程琳,程煜的二姐,大姐程嫚结婚专注家庭后,她接手了一些原本属于程嫚的工作,现在手里握着程家的半壁江山,是程家的二号人物,也是中市上流社会里鲜有人敢招惹的高岭之花。
“二姐,他刚不是和你在一块儿吗?”刘宗正难得的摆出正经的一面回话,他记得这俩人是一起进来的。
“他啊,心不在焉的,话说了半截就跑了。”她凤眼微抬,又向四周看了看,寻找程煜的影子,可还是没找见,“这样吧,我出去一趟,一会儿要是没回来,让他蹭你们的车走。”
萧临风迟疑的看了眼被雨糊住的窗子,“现在?外面这天气还要出去?”
程琳倒是毫不在意,“不远,就去这山上的老宅。”
她行走如风,很快消失在人们视线中,只留下阵阵嘘声。
“铁娘子啊,厉害得很。”
“女强人,惹不起,惹不起!”
跟在程琳身后的几个老板送她到门口,回来之后自发的在角落围成一圈,脸上八卦的神色像极了胡同口儿坐在马扎子上聊闲天的老太太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