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拆开看完,然后给我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唐昭小声道:“我不能随便拆呀。”
“可以的,我的就是你的。”
唐昭的脸红了,“那我也想过来……我有点儿想你。”
他笑着将她拥紧,吻了吻她的额头,“我也想你。”
她窝在他怀里,啪嗒啪嗒掉眼泪,“在大雪里走了好几个小时,迷路了怎么办?冻坏了怎么办?你哪儿吃过这苦啊,平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
沈晏清笑出了声,找出手帕给她擦眼泪:“跟水库开了闸似的,快擦擦,一会儿脸该皴了。”
“没事,我带着雪花膏呢。”
沈晏清被逗得不行,把人拥得紧些,唐昭道:“那车熄火了,你就往回走呗,还过来干啥?”
“当时司机说,修好也不过来,要往回开。我一想到你坐错了车,天黑、雪大、找不着我,心里急得不行。我必须来,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在这儿。”
唐昭鼻子一酸:“又想哭了怎么办?”
两个人取了会儿暖,沈晏清走到值班室,给正在听样板戏的大爷递了根烟,“大爷,保卫松岭有招待所吧?离这儿多远?”
大爷指了个方向,“朝那边走,大概走半个小时。你俩这会儿过去啊?雪太大了,把围巾围好。”说着从屋里拿出一把大黑伞,“这伞你俩先带上,明天给我拿回来就行。”
这伞,是来自陌生人的温暖和信任。
唐昭收拾好东西,又给大爷留了些土豆丝卷煎饼。二人推开火车站的门,寒风扑面而至。沈晏清一手撑伞,一手搂着唐昭,在风雪中举步维艰。
沈晏清蹲下:“上来,我背你。”
唐昭哪舍得让他背,“我不用背,再说越走越暖和,要不该冻脚了。”
沈晏清知道她心思,平时那么懒一个人,却总是想着他,怕他累着……
两个人在大雪里走了半小时,前面出现灯光,八十瓦的灯泡下,白色牌子上现出“招待所”三个字。进了门,唐昭和沈晏清分别拿出介绍信,开两个房间。
沈晏清拎走两个屋的暖水瓶,找服务员打了热水,回来后二话不说,让唐昭坐在小板凳上,他蹲下把她鞋子脱了。摸一下她的脚,冰冰凉,人也冻得哆哆嗦嗦的。
他倒上热水给她泡脚,唐昭觉得暖和了不少,便低头去解他的鞋带。
结果就是,两个人在一个盆里泡脚。
看着脚背上一双白生生的小脚丫,还有始终红着脸的姑娘,他笑着拉过她的手,放在心口暖着。
我家昭昭,就是这么招人疼。
直到水变凉,两个人擦了脚坐在床沿,唐昭把加急电报拿出来。
沈晏清拆开,看完后递给唐昭,“你爸有消息了,我姐夫找到两年前的卷宗,冀省那边的确有个文物案,涉案人中有人姓沈。”
唐昭眼睛一亮,“那很快就会找到吧?”
“嗯,应该说,很快就会有结果。”
这一天实在太累,唐昭沾到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迷迷糊糊起来,拉开窗帘,发现雪停了,日光映在雪面上,反射出耀眼白光。
她打开门,隔壁房间门开着,她不好意思地探头,沈晏清笑道:“起来了?快过来喝粥。”
粥是一早买来的,始终在炉子上热着,唐昭洗漱完,两个人捧着饭盒吃早饭。一切都太艰苦了,但是因为有他,所有的苦都不算什么,甚至连空气都是甜的。
等到中午,两个人给大爷还了伞,及时赶到汽车站。上车一看,昨天的小青年也在车上。
“诶,你也去松岭?”
唐昭笑着点点头,“是啊,昨天我也坐错车了。”
青年人爽朗大笑,跟唐昭和沈晏清攀谈起来,他叫方毅,滨江市人,正在上大学。这几天没事儿,到松岭看儿子和媳妇。
“你们不知道我有多难。不去上学吧,机会难得,再轮到你就不知道啥时候了;去上学吧,孩子太小,我媳妇一个人带着,心疼大的也心疼小的。唉,都好几个月没看见他们了,真想!”
方毅说着,从怀里摸出张照片:“看,我媳妇和我儿子,俊不俊?”
唐昭接过一看,照片中的女人一双清澈大眼,眼尾微微挑起,笑得明艳动人。
何止是俊?这是天仙好吧!
再看那小宝宝,粉雕玉琢的,嗯,长大以后指定是个漂亮小伙。
“我儿子还没取名呢,你们帮我参谋参谋?”方毅拿出一张纸,上面写了一排名字:方圆、方源、方远、方雷……连方鸿渐都有。
殿下想了想,“叫方寸吧,端方雅正,行止有分寸。”
作者有话要说: 东北的地名挺好玩的,有个地方叫范家堡,离不远就是保卫范家堡 ̄
第65章 林区有个文工团
方毅把“方寸”两个字写在纸上, “如果我媳妇同意,我儿子就叫这个。”
说着,他又掏出一张照片:“看,这是我大闺女, 让我妈带着呢。没办法, 我媳妇实在带不了两个。”
唐昭又夸了一遍方毅家小萝莉, 心道:还以为方同志二十出头呢,居然都有两个孩子了。
客车驶出保卫松岭, 穿行在林海雪原, 离松岭还有几里地的时候, 沈晏清突然道:“师傅, 麻烦你靠边停一下, 我们下车。”
方毅问:“你俩干啥去?”
沈晏清笑笑:“带我媳妇玩儿点新鲜的。”
方毅把手指戳在车窗上,将结了厚霜的玻璃暖出一块,朝车下望去,羡慕极了。
路边有一排房舍,里面传出犬吠声。沈晏清叩了叩门,一位带着棉帽子的小伙走出来,嗓门挺大的:“你们用爬犁吗?”
“对, ”沈晏清笑着说, “我们去前面松岭招待所,想坐你的雪橇。”
“就你们俩呗?”
“嗯,只有两个人。”
小伙子点点头,从院里拖出一个大雪橇, 然后打了声呼哨,牵了九只大狗出来,每只都长了又厚又长的毛, 长得都跟狼似的,看起来十分壮硕。
小伙将狗挨个套好,唐昭立刻开启十万个为什么模式:“同志,拉雪橇的一定要大长毛的狗狗才行吗?”
“也不一定,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抗冻。还得多给它们吃好的,要不然拉不动。”
唐昭点点头,有道理啊,大旺村能干活的都长得壮,吃得也多。
“这些狗狗天生就会拉爬犁吗?”
“没有的事儿,从小就得训,要不然不会使劲,累坏了咋整?”
对啊,就跟戍边士兵一样,不训练的话,连弓都拉不开。
“我们是两个人,你套了九只狗,要是人多,是不是还得加几只?”
“你说的不对,咱们是三个人,得用九条狗。要是人太多我就不拉了,狗负重有限,累坏了不划算。你要是看见一两只小瘦狗拉雪橇,千万别坐,都是坑狗的!”
他说完,招呼沈晏清和唐昭坐上雪橇,一声令下,长毛大犬们拉着雪橇朝前面飞奔。
唐昭抓紧扶手,裹紧身上的军大衣,兴奋极了,“跑得挺快呀!它们怎么这么有劲儿!咱们养一只好不好?”
“好啊。”沈晏清见她开心,嘴角也噙了笑。
“就养那种白毛的好不好?长得跟白狐狸似的,多好看。”
前面的小伙说:“你要是真稀罕,我那儿刚生了一窝,五块钱抱一只。”
这个年月,五块钱的狗崽属于狮子大开口了,沈晏清却一口答应,约好回家之前去抱一只白色小狗崽。
道路两侧都是密林,雪橇声惊起林中飞鸟,时不时跑过一只小松鼠,唐昭便跟它打招呼。等兴奋劲儿过了,唐昭问:“咱们就住招待所吗?”
“对,松岭这边的招待所比保卫松岭条件好,有些人常年住在这儿的。”
“这么阔绰!都是什么人啊?”
“林业局文工团的人,其实不是她们阔绰,是林业局待遇好。我猜,方毅的媳妇应该是团里的人。”
对哦,长得那么漂亮,的确像是搞文艺的。
唐昭睨他一眼,“你在招待所也住一个礼拜了,不知道邻居长什么样?”
“我早出晚归的,真没留心。”
“不看别的女的?”
“不看。”
“谁信啊!也不知道谁告诉我,说林区都是爷们,结果跟一群好看的女同志住一个楼!”
沈晏清笑着扯了扯她的辫子,“那有什么关系,反正在我眼里,只有你一个人好看。”
到招待所安顿下来,沈晏清让唐昭先歇一会儿,晚上带她去食堂吃饭。
唐昭问:“食堂有多远?”
沈晏清指了指窗外,“就在下面,出了招待所走两分钟就到。”
“那太好了!”唐昭脱下穿了一路的军大衣,笑嘻嘻地跟沈晏清咬耳朵,“包里带着呢大衣呢,我怕给你丢脸。”
沈晏清摇摇头,军大衣就已经很长脸了好吧?这要是换成别人,一定会被说成“作精”的!
唐昭从包里找出大衣,有些泄气,“哎呀,放得有点皱了,这让我怎么穿。”
沈晏清拍拍她的脑袋,“你睡一会,我找人给你熨,一会儿就回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殿下抱着唐昭的衣服回来了,抖开挂在墙上。
“文工团有个裁缝,做演出服,也接别的活,手上有松岭林区唯一一个电熨斗,我上他那儿熨的。”
唐昭轻哼一声,“刚才是谁说的,不看别的女同志。”
沈晏清伸手掐她的脸蛋,“刚好,这位裁缝是男的。”
林区的食堂很是暖和,中间两个炉子,墙边是一溜椅子宽的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姐姐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
李巧这才发现,沈晏清身边还有个姑娘,穿了一件米色呢大衣,长发如瀑散开,皮肤吹弹可破,眼波如水,明媚动人。
最令人生气的是,大家冬天都穿得厚,她却腰带一系,小腰不盈一握。
文工团的妹子们又开始小声嘀咕:
“她这件大衣我见过。”
“是吗?哪个百货有卖?”
“百货就别想了,这是外国杂志上的。”
“她那双鞋也挺贵,省城有,柜台也就摆一两双,一般人不舍得买。”
“沈记者家里不是有媳妇吗?怎么又跟小姑娘走到一块儿?还拉着小手?”
李巧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魏红则摇了摇头,“他要是真领个土包子来,那叫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也佩服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这姑娘是被他骗了吧?我能不能举报他?”
小姜赶紧安慰李巧,“你别惦记了,照这小姑娘的标准,估计姓沈的看不上他未婚妻,也看不上你。”
李巧气得鼻子都歪了,这时候,就见莫团的爱人朝那俩人招手:“你们也来啦,快过来坐。媳妇,这两位是我在路上认识的,还帮咱儿子起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