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笑了,“这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沈记者嘛,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是文工团副团长莫愁。”
沈晏清点了点头,“这是我媳妇儿,唐昭。”
啥?旁边那桌人听得清楚,都面面相觑,沈晏清冠冕堂皇的,骗谁呢?
食堂师傅见沈晏清进门,马上端了几个盘子出来。原来殿下给唐昭熨衣服的时候,特地跑到食堂订了小灶,都是唐昭爱吃的。
四个人一起吃饭,莫愁问:“小唐,你家是哪儿的?”
唐昭大大方方回答:“丰盛县大旺村。”
莫愁笑问:“那地方是不是水土特好?姑娘是不是都像你这么漂亮?”
瞧瞧人家,多会夸!
旁边那桌全部呆住,啊?真是丰盛县的?真是沈记者的未婚妻?她哪里村了?跟莫团坐在一起都丝毫不逊色的好吧!
关键是这通身的气派,端端正正,举止优雅,吃个饭都赏心悦目。
还天上云地下泥呢,还西红柿土豆呢,人家根本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是天边的晚霞,你只能赞叹感慨,却永远不能成为她。
魏红幽幽地说:“长成这样,我要是沈记者,我也赶快跟她订婚。”
李巧气道:“她把劳动人民的质朴都扔哪了?浑身都是资产阶级那一套,养尊处优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地主家闺女呢。”
小姜叹了口气:“巧,你也不怎么质朴啊。”
李巧顿觉呼吸不畅,说好的一辈子姐妹呢?一张脸就把你们蛊惑了?就全向着她说话了?
就听莫愁又问:“你在这边大概待几天?”
唐昭指指沈晏清,“我跟他一起,他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回。”
“沈记者特别忙,要去各处搜集素材。你在这边要是没事干,可以去找我玩儿,我们排练也挺有意思的,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瞧瞧。”
唐昭使劲点头,作为一个贵女,上辈子也参加了不少宴会,看过不少歌舞,来这边还没看过呢。
这可是文工团啊!一群大美女跳舞啊!多好看啊!
第66章 协作式体验
吃过晚饭, 沈晏清要去采访伐木工人,方毅平时也写文章,对此很感兴趣,两个人便一同去了。
唐昭便去莫愁那儿坐坐。
文工团员全都住在二楼, 莫愁先把宝宝抱回来, 小家伙已经醒了, 正在大声地嚎,哭声特别响亮。她赶紧把桌上小箱子打开, 放了一张圆盘上去, 箱子里传出悦耳歌声:“万泉河水清又清, 我编斗笠送红军……”
说也奇怪, 小宝宝听到歌声立刻不哭了, 瞪着眼睛朝这边瞧,还把小爪爪放进嘴里啃。
莫愁麻利地换尿布,然后用小被把宝宝裹成个小粽子,抱起来喂奶。“我们家宝宝就爱听歌,文工团正排这个节目,我得在前面唱。我天天听,没想到他也爱听, 前奏一响就不哭了。”
一听排节目, 唐昭可好奇了,“莫愁姐,你们排节目都是自己编舞吗?”
“我们都是跟大团学的,京市那边一有新节目, 团里跟上面打个报告,就可以派人去学。学完回来排练,然后在各个林区演出。”
原来是这么个流程。
唐昭看着桌上的小箱子, 这是唱片机,大旺村队部就有一个,广播员经常用这个给大家放歌听。
那些圆盘是唱片,都用白色硬纸套装着,有八个样板戏,还有《大海航行靠舵手》、《唱支山歌给党听》这些歌曲。
唐昭以前不觉得怎样,大概是莫愁这个皮箱唱片机比大队部的好看太多,她不由活泛了心思。这东西方便,想听随时可以听,就不用跟虎子抢收音机了。
嗯,回头一定买一个。
莫愁这边伺候完孩子,用食指点着儿子的小鼻头:“你爸爸是不是大傻子?居然想让你叫方鸿渐!咱不听他的,咱们叫方寸,沈记者给取的,又好听又好记。”说完拍拍褥子,“你躺过的地方,就叫方寸之地。”然后随便拽过来几件衣服堆在宝宝周围,“你看,现在你就叫方寸大乱。”
唐昭都惊呆了,头一次看见这么玩儿孩子的,上辈子弟弟妹妹都是奶妈和嬷嬷们抱着,谁有这个胆子啊!
唐昭过去把宝宝周围的衣服移开,“看,现在是方寸不乱。”
哈哈哈,两人相视大笑,都觉得对方挺投脾气。
孩子乖乖的,莫愁便给唐昭缓冻梨吃,还聊起自己的大女儿。那小姑娘名叫方松岭,就在这边卫生所生的……
莫愁说等儿子再大一些就把闺女接来,放在奶奶家虽然放心,但是太想她了。
在莫愁这儿玩了一会儿,看小方寸困了,唐昭便告辞回去。走到一楼,正好看见两个姑娘在走廊嘀嘀咕咕的。
其中一个看见她,赶紧打招呼:“沈记者家的,你回来了。”
唐昭满意地点点头,“对,我就是沈记者家的。”
“我是文工团姜娜,这是李巧,我俩怕你没意思,过来找你唠嗑。”
“欢迎啊,”唐昭开了门,进屋把大衣脱了挂上,李巧和姜娜脸色立刻变了。
她居然穿了件纯白的蝙蝠衫!有的人一年到头就一件毛衣,怕缩水都不太敢洗,是什么让她有勇气穿这种颜色的?!
姜娜盯着唐昭的毛衣,心道:这手咋这么巧呢,毛衣上织出镂空的叶子,也太精致了!
姜娜马上忘了今天是来干啥的,“唐同志,这毛衣是你自己打的吗?”
“是我嫂子给我织的,我也就会平针,还织得不好看。”
李巧一下子抓住了话头,“那不行啊,现在哪个女的不会打毛衣?以后沈记者穿什么?”
唐昭笑笑,“他没遇上我之前,又没光着。”
啊啊啊啊啊,李巧在心里吐槽:怎么可以这么粗俗!一点儿都不文明,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一张嘴不就露馅了!
姜娜还在状况外呢,“唐同志,你这毛衣能不能借我两天,咱俩胖瘦差不多,我想数数你这件的针数。你放心,肯定不给你弄脏。”
“行啊,我明天换件毛衣,这件回头拿给你。”
姜娜刚想说到时候借件毛衣给你穿,结果唐昭一句话把她噎住。居然还有别的毛衣?她来这儿住不了几天吧?竟然连毛衣都拿了两件!
一抬头,又看见挂着的军大衣,姜娜指指墙面,“军大衣也是你的?”
“对啊,军大衣多暖和多压风啊,我路上穿的。”
姜娜啥都不想说了,人家大衣都带了俩,咱们居然妄想用军大衣碾压。
李巧不服气,“你们家只有两件体面的大衣吧?全让你带上了吧?”
“不啊,我弟和我妹每人两件。”
李巧被打击得够呛,捏了捏拳头,又重振士气:我们来这儿是让她自惭形秽的,不是来自取其辱的,文工团的姑娘绝不认输!
“你跟沈记者认识多久了?”李巧问。
“如果只说认识,那是上辈子的事儿了。但要说重新认识,也就最近几个月吧。”
李巧和姜娜对视一眼,这女的居然提上辈子?你还想整个三生三世咋滴?
“他去你们村插队,你俩一个知青一个社员,差距大着呢,他怎么相中你的呢?”
唐昭笑了笑,“既然你们感兴趣,那我讲讲我俩处对象的经过?”
李巧不怎么想听,可是又忍不住好奇,姜娜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可喜欢听这些了。
“我跟沈晏清都不会干农活,在队里挣不了几个工分。后来他想了个办法,带我一起给大队刷墙,工分多,活儿还轻省。他喜欢吃我们家的饭,于是跑来搭伙,一来二去的我俩就看对眼了。”
李巧心里别扭,“他是冲你这张脸才带你刷墙的吧?”
“那哪能呢!我那时候又瘦又黑,虽然底子跟上辈子一样,但是架不住造得厉害啊,脸摸起来都剌手,黑得像锅底。现在养了半年多,总算恢复了些。”唐昭下意识摸摸脸,“这肤色跟我以前比,都差着一截呢。”
李巧听得云里雾里,心道:拿出“上辈子”忽悠人,鄙视!鄙视!说得神乎其神的,连个时间线都捋不清楚,没文化!没文化!
姜娜托着下巴,始终盯着唐昭的蝙蝠衫毛衣,“他主动去你家搭伙,你做饭是不是特好吃?”
“我不会做饭呀,我们家都是我妹做饭。”
啥?李巧就纳了闷了,沈记者咋想的呢?这女的说她当时长得不好看,还是个不会干活的不合格社员,饭都得她妹妹做,沈记者图啥呢?
李巧哼了一声,“你上辈子怕不是个娘娘吧?”
唐昭点点头,“你看得真准,我差点儿就是了。”
啊啊啊,要疯了,这女的说什么胡话!
唐昭笑眯眯道:“其实吧,革命真情都是在相处中培养的,你叫李巧,会唱《刘巧儿》吧?”
“会唱。”
“就像戏里边唱的,一起搞生产,学文化,他帮助我,我帮助他,然后做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
李巧从椅子上弹起,能不能行了,我叫李巧,她就拿刘巧儿来怄我。太烦人了,我为什么要来听她信口开河?
“姜娜,走了。”
姜娜不想走,“我还想跟唐同志多唠一会儿。”
李巧气呼呼道:“你个叛徒!”
送走两个妹子,唐昭倚在床头看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传来笃笃敲门声。同时,熟悉的声音在门口轻唤:“昭昭。”
总算回来了!唐昭跑去开门,沈晏清一身疲惫地进屋,洗了把脸便坐在桌前整理笔记。
唐昭轻手轻脚用水壶接了水,烧开后泡了茶端去,他道了谢,写着写着却忘了喝。
等他终于放下笔,都快十一点了。
唐昭绕到背后给他捏肩,沈晏清拉住小手,“你大老远来一趟,我也没能陪着你。”
“哪有,你白天还带我坐爬犁来着。你该忙就去忙,我自己能找乐子,明天我就去看文工团排练,她们要跳《我编斗笠送红军》呢。你的革命任务一定要好好完成,我等着看你的长篇小说。”
沈晏清笑道:“今天去的那家是闯关东来的,故事还挺感人。这一类的素材收集了不少,现在就一边整理一边写着呢。”
唐昭从后面环住他的脖子,“殿下,我能帮你干点儿啥?”
沈晏清低头亲了亲她的小手,“这边没有家里舒服,你别感冒就行。过两天我带你去林场,伐木想看不?”
“想!可想了!对了,”她贴着他的耳朵,小声道:“我看见莫愁姐的小宝宝了。”
“好玩么?”
“特别好玩儿,我以后也要给你生儿子。”
气息吹在耳畔,让他心里直痒痒,他转身一个用力,唐昭便坐在他腿上。
不行了,作为一个封建残余,这种行为太刺|激了。唐昭的脸烧得厉害,手臂勾着他的脖子,也不敢动。
他托住她的后脑,唇覆了上去,嗯,跟想象中的一样,软的,香的。
唐昭傻了,像被施了定身法,又由被动体会变成协作式体验。
就这样缠了一会儿(具体咱也不太敢写),两个人才分开,唐昭小脸通红,声音跟蚊子似的,“话本子上说,这叫做个嘴。”
沈晏清忍俊不禁,我这小媳妇,怎么这么可爱呢!
作者有话要说: 方寸:虽然我只有这点儿戏份,但是作为作者下本书的男主,我一定要蹦出来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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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不过是拆分组合罢了
夜已深沉, 沈晏清不好再留,于是依依不舍告别,回自己房间去。
这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他便出门, 而唐昭穿上呢大衣, 慢悠悠去文工团排练厅看热闹。
排练厅离招待所很近, 步行不到十分钟,唐昭老远就听到乐器声和开嗓声, 原来文工团员们早就在练功了。
她推开门, 里面挺热闹呢, 小乐团的成员在调试乐器, 歌唱演员莫愁正在练声, 跳舞的姑娘们穿着练功服,正在把杆上压腿。
真是赏心悦目啊!唐昭觉得眼睛都不够看了,怪不得王公贵族喜欢看歌舞,这一水的大长腿,一张张充满青春朝气的漂亮脸蛋,看上一辈子也不带腻的!
在这一刻,唐昭体会到上辈子沈晏清他爹的心境:我要是君王, 能坐拥那么多美人, 我也不想早朝的好吧。
排练厅里暖融融的,唐昭把呢大衣脱下搭在椅背上,正在压腿的姜娜立刻不会动了。
“唐同志手里是给我拿的白毛衣吧?她换下这件,又穿了件嫩黄的开衫!”
一句话吼出来, 唐昭立刻又成了目光的焦点。说真的,嫩黄色得冷白皮穿,不然一定显黑, 唐同志敢穿,说明人家对自己肤色有自信。
再看唐昭的裤子,所有女孩子都不平衡起来:白色条绒喇叭裤!多容易脏啊,这大冷的天可怎么洗!兑上热水也洗不动,又没那力气把它拧干,搭到晾衣绳上,十分钟之内保证冻得硬邦邦。
这么恶劣的环境,洗衣服这么愁人,她居然敢穿白!条!绒!
姜娜觉得自己没办法压腿了,跑过来问:“唐同志,你这裤子咋洗啊?”
“这条裤子有点难搓,都是沈晏清帮我洗。我家有地龙,可暖和了,挂在堂屋一晚上就干。”
呃……你不仅炫富你还秀恩爱!
姜娜道:“唐同志,你这件黄毛衣也怪好看的呢……”
唐昭会意,“你先数白毛衣的针数,回头我再给你这件。”
姜娜笑得一脸灿烂,“唐同志你真好,谢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