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惊鸿一掠十年灯
作者:史今朝
文案:
[初识却是曾相逢,惊鸿一掠十年灯]——席砚卿&池漾
池漾,名副其实的律政佳人,天生丽质,也天生励志。
不过——
也天生理智。
是出了名的不近男色。
直到某天,她对门搬来了一个新邻居。
那人一身矜贵气质,漫不经心地对朋友说:“我这人眼光高,一般的女人入不了我的眼。”
池漾暗自拍了拍大腿,心想这可太好了!
有风度、有涵养、还绝对不可能喜欢她。
就这种人当邻居,贼合适!
直到某天。
那人紧紧箍住她的腰,一本正经地向她讨要公道:“池律师,肇事逃逸不好吧?”
池漾不解:“我肇什么事了?”
席砚卿:“床事。”
池漾:“............”
务正业的公子哥&不作妖的小妖精
表面上是——
套路之王&钢铁直女
实际上是——
以为计划天衣无缝结果最后差点把自己套路进去的“套路滑铁卢之王”&没想把自己套路进去结果最后却不愿意出来的“钢铁伪直女”
小剧场:
春意盎然的一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池漾躺在阳台的藤椅上,随手点开了《为你读诗》电台。
一道温柔清澈的女声,正朗诵着郑愁予的《错误》:“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我哒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
池漾闭上眼睛,静静聆听着,突然有人吻了她一下。
她睁开眼,看到一张想念已久的脸。
席砚卿眉目温柔地看着她笑:“我不是过客,是你的归人。”
——那惊鸿一瞥,让我念了整整十年。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席砚卿,池漾 ┃ 配角:云锦书,苏兮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初识却是曾相逢,惊鸿一掠十年灯
立意:愿你与世界交手时,这个故事能带给你一些坚守自我的勇气。
☆、楔子
《惊鸿一掠十年灯》
文/史今朝
纽约时间上午九点,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区法院。
虽未至盛夏,但受到温带大陆性气候的影响,整座城市依然被一层密不透风的热浪笼罩着。
窗外烈阳高悬,却难觅一丝蝉鸣。
池漾从一叠卷宗中抬起头,本意是想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葱葱绿荫,但目的地还未至,就被突如其来落入余光的身影拉回了视线。
来人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外套随意搭在左边胳膊,金丝眼镜的金边,被投射来的阳光一漫,有点看不清他的眉眼。
漫不经心的动作,却处处透露着严谨的气质。
似乎是没想到顾锦泽会来,池漾眼中闪过一丝惊诧,但也仅仅只是一瞬。
她晃神的功夫,顾锦泽已经快步走到了她身边,长臂一伸,说:“咖啡。”
池漾道了声谢,抬手接过纸杯,任凭这股温流,流经掌心脉络。
顾锦泽在她身边坐下,看了眼她摊开在桌上的材料,斟酌着问:“真的不用我来吗?”
池漾抿了口咖啡,郑重其事地摇了摇头:“我来。”
言简意赅,却没留任何转圜的余地。
其实,她专业能力有多强,顾锦泽比谁都清楚,只不过这次的辩护对象,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亲弟弟。
他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无形中滋生得越来越甚。
顾锦泽看着她的侧脸,犹豫片刻,还是含蓄地说出了自己的顾虑:“池漾,针对这次案件,我心里打的腹稿不比你少。”
“怎么?怕我不能胜诉?”池漾看出他如常面色下那抹不易察觉的担忧,言语间故意夹了丝调侃的意味,“你要是现在跟我说这个,那可真是太瞧不起我了。”
此话一出,顾锦泽知道是彻底劝不动她了,索性不再出力不讨好。
又过了一会儿,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池漾垂眸看了一眼手表,然后利落地收拾好资料,起身准备入庭。
走了几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她又突然转过身来,看着顾锦泽,说:“这次必须我来,否则我怕他一辈子都摆不脱这个莫须有的阴影。”
她声色柔亮,却自带一股笃定。
顾锦泽听着她不容置喙的语气,点了点头。
不过,在她的手掌触上门把的那一刻,他还是没忍住叫了一声:“池漾。”
池漾应声回眸。
顾锦泽站起身,眉眼间是与她如出一辙的笃定:“记住,哪怕天平失衡,我也做你的砝码,让它回正。”
-
走出准备室,池漾步履从容地穿过一条木质走廊。直到看到走廊尽头的那个身影,她忽然定住了脚步——
云锦书正站在那里。
外面是个大晴天,连带着整条走廊都是阳光满布,刺眼的甚至让人有些抗拒。可他站的那角天地,因为前侧建筑物的遮挡,恰好围成了一块四方的阴影。
身形高挑的翩翩少年,此刻正斜倚着墙壁,脊背微躬,拓入过路人眼中,是掩不住的颓然。
池漾整理好心情,大步走了过去。
云锦书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向她来的方向。
那个“姐”字刚叫到一半,他忽然收住了半开的唇,站直身子,改口叫了一声:“池律师”。
太不自然了,不自然到他还没叫完,就调转了视线。
池漾此刻完全进入了工作状态,语气冷静地开口:“交代你的都记住了吗?”
云锦书点头。
两人迈入法庭,在被告席就座。
虽然被交代过,但云锦书还是忍不住往台下的旁听席看,第二排正中间的座位上,詹姆斯穿着简单的棕色衬衫,正目光呆滞地望着前方。不过短短几天没见,他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多岁,头发白得更加彻底。
就是这一幕,让云锦书做了这么久的心理建设,又在顷刻间坍塌。愧疚和自责如突发的洪水,瞬间漫溢至他心头的所有角落。
池漾余光一瞥,看到他颤抖着的双拳,用笔尖敲了敲他面前的桌面,轻声耳语道:“不要看他。”
-
九点过半,庭审在掷地有声的落槌声中拉开帷幕。
夏季的天总是变幻莫测。
一如此时,窗外再也不见刚才的烈阳高照,取而代之的是积云密布的天空,阴沉得似要落雨。
公诉方检察官陈述完他的诉讼请求,继而轮到池漾。
池漾针对对方的控诉,一一记录在册。
接着,她合上笔鞘,看着庭审团,开始辩护。
两人进行过第一轮陈述,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被害人黛西于一周前在家中身亡。
那一天,黛西的丈夫詹姆斯在国外出差,黛西一人独自在家。小区周边的监控记录显示,在她死亡之前来过家中的人只有云锦书。
经过尸检,判定死因是过量服用安眠药。
而黛西,并不具备单独离家去购买安眠药的能力,她双腿残疾,需要轮椅与陪护人才能外出。
安眠药的购买者,是云锦书。
公诉方的检察官叫安杰森,看起来三十多岁,肤色偏黑,浓眉大眼,操着典型的西部口音,将掌握的证据一一展出,包括云锦书和黛西见面的监控视频,以及云锦书的安眠药购买记录。
逻辑清晰地陈述完自己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后,安杰森最后总结陈词:“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人具有预见到被害人死亡这一危害结果发生的能力,却没有预见到,还为被害人的死亡提供直接条件,致使被害人死亡。因此我方控诉被告人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
云锦书垂头听着他的控诉,过往的一幅幅画面就如电影般,在他脑海中闪现。
四年前,当十六岁的云锦书以满腔的热情,骄傲地踏上这片大洋彼岸的土地时,他一定没有想到,迎接他的会是这样的结局。
那一年,他以全额奖学金被美国常青藤名校录取,攻读计算机工程。
繁华的波士顿寸土寸金,因此他选择了寄宿家庭,就是詹姆斯和黛西一家,夫妇两人待人和睦,因此相处得非常融洽。
他们那时候还有个四岁的女儿,名字叫爱达,是个非常可爱有趣的小姑娘。不过,命运并未垂青于她,那年的爱达,还没迎来圣诞节,就出了意外,年幼的生命抱憾离世。
爱达离世后,黛西换上抑郁症,詹姆斯也无暇再顾及寄宿家庭的事情。
于是,云锦书和另外一名寄宿同学就从他们家里搬了出来。不过,云锦书依然和他们保持着联系,甚至义务帮黛西联系心理医生,也经常挤出时间过来陪着黛西,和她聊天。
但天不遂人愿。
前年,黛西单独外出时因为太过想念女儿而走神,以至于没注意到来往的车辆,出了车祸,双腿瘫痪。
本来那么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接连遭受重创。
黛西的精神状况与身体状况再次急转直下。在美国,不管是看心理医生,还是做身体康复,都需要不菲的费用。因此,为了钱,詹姆斯开始了更为忙碌的工作。
云锦书知晓实际情况后,便更加频繁地抽出时间,来陪伴黛西。
黛西是无意间知道,云锦书在进行着的科研项目——AR技术,即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
增强现实技术,它是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集成的新技术,是把原本在现实世界的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很难体验到的实体信息,例如视觉信息等,通过电脑等科学技术,模拟仿真后再叠加,将虚拟的信息应用到真实世界,被人类感官所感知,从而达到超越现实的感官体验。 [1]
本来这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聊天话题,直到黛西问了句:“那我有没有可能通过这个方式,再次见到我的女儿爱达?”
听到这个问题,云锦书迟疑了。
不是不可能,虽然技术上还有些稚嫩,精细程度需要改良,但想要实现这个想法,并不难。
他迟疑的原因,不在于技术,而在于——
这种见面,太残忍了......
见过之后呢?
是更有生的希望?
还是更有死的勇气?
黛西却不肯放弃,一再坚持:“不管是什么形式,能不能让我见爱达一面,哪怕就一面,哪怕是假的,拜托你了,这样我才有活下去的动力。”
云锦书看着黛西的泪眼,思索再三点了点头。
之后,他在实验室熬了不知道多少个通宵,终于完成了这个项目,随后,他便带着这副AR眼镜去了黛西家。
黛西通过发达的科学技术,于熟悉的日常生活场景中,见到了活灵活现的女儿。
会蹦的,会跳的,会哭的,会笑的。
最重要的是,和记忆里,如出一辙的。
虽然知道那是假的,虽然知道那只是影像。
但是,这样的见面方式已经足够让她惊叹,也让她欣喜不已。
云锦书看到她脸上的笑容,突然之间有种释怀。
结果,当天晚上,黛西于家中自杀。
云锦书收到法院传单,万不得已给池漾打了电话。
她于会议中仓皇跑出,定了最近的机票,飞往波士顿。
顾锦泽放心不下,与她同行。
-
听完安杰森的控诉,池漾神色从容地看了一下评审席,罗列好证据之后,针对其中的控诉点一一进行辩护。
“第一,就认知能力来说,我方当事人正是因为预见了被害人情绪不稳定可能会做出冲动行为这一事实,所以才会竭尽所能地帮助她,甚至自费请心理医生为她进行心理疏导。屏幕上显示的正是黛西与我方当事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心理咨询的费用清单。因此,我方当事人对可能预见的危害行为,做出了规避和预防。
“第二,就行为本身危害大小来说,我方当事人购买安眠药这一行为完全符合美国医药局规定,并且购买安眠药这一行为,是死者以失眠为由主动委托我方当事人进行的。结合现场勘查结果与尸检报告,可以发现死者服用的安眠药并非出自同一厂家,并非完全由我方当事人进行购买,这一点不构成犯罪事实。
“第三,就当时的客观情况来说,我方当事人更是无罪。因为被害人死亡这一事实,完全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导致的。首先,被害人对危险有认知能力,并且能够认知到。其次,被害人对危险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控制能力。被害人死亡时间为当晚九点,而我方当事人在八点前就已经离开,因此服用安眠药这一行为属于被害人的自主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当事人无罪。
“综上,对方的控诉不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我方当事人在得知被害人身患抑郁症之后,竭尽全力在为其提供帮助,没有害人之心,更没有害人动机,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更没有剥夺被害人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
“被害人服用安眠药致死,我们每个人都深表惋惜,但杀死她的,并不是安眠药,而是她决心服用安眠药的那个契机。而这个契机,很明显,与我方当事人无关。我方当事人的行为,甚至为被害人延长了生命的期限。”
安杰森步步紧逼:“那么请问辩护律师,促成被害人死亡的契机究竟是什么?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死于当晚九点,而被告人八点才从被害人家中离开,被害人死前也未会见除被告人之外的其他人。因此我们有理由认定,是被告人的行为,促成了被害人服用安眠药的契机。”
池漾镇定自若:“任何事情都讲究证据,请不要用所谓的猜测来判定事情的真相。”
安杰森似乎就是在等她这句话。只听他清了清嗓子,不疾不徐地开口:“证据当然有,据检察方调查,被告人那天来被害人家时,带了一个东西,如屏幕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