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灰心,格雷厄姆。”公爵大人连忙冲过来,“你看,你今天已经击败我一次了,你还是很有天赋的,毕竟我已经练习击剑十二年了。”
“如果这是真的,那我确实很有天赋。”格蕾丝把头上的护具摘下来,面无表情地整理了一下头发。
被戳穿的公爵大人摸了摸鼻尖,为自己辩解道:“适当的激励能让人在练习的时候事半功倍,格雷厄姆,你就是太严肃了。”
格蕾丝听见这句话,不由垮下了肩膀。
要是一个人练习了好几个月,射箭用最近的靶位,还是仅仅只能射中八环……
她慢吞吞地把防具放回对应的柜子,心想着,这个效率还真是事倍功半呢。
不过对于一位女士来说,在体能训练上总是和其他男士采取同一标准,本来就会使入门更加困难。
但类似的活动,显然是没有女性参加的,自然也就没有对应的标准。
尤其目前连一个能让女士加入的俱乐部都没有,这种象征着“暴力”的击剑俱乐部,就更加不可能有女会员了。
当然,格蕾丝这个女扮男装的假男人是个例外。
“我倒是觉得你应该放松放松。”
当格蕾丝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公爵大人提议道:“弗格斯探长也说了,因为黑小丑离开了英国,最近英国的犯罪率都下降了很多,尤其是凶杀案,更是下降了百分之二十。短期内,那家伙是不会回来的,你可不能对自己太严格了,格雷厄姆。”
“但是他显然还是会回来的,而且我们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格蕾丝看了一眼怀表,说道:“看起来,现在应该去练习巴西柔术了。”
公爵大人:“……”
如果不是知道格雷厄姆的体型,恐怕看见他行程表的人,会以为他是美国黑帮里那些见人就找茬的壮汉……
不过能天天和格雷厄姆待在一起,的确是不错的。
公爵大人喜忧参半地和格蕾丝往下一个俱乐部赶去,一直到太阳落山,两个人才从伦敦回到
了伊登庄园。
第二天一早,当浑身酸痛的格蕾丝龇牙咧嘴的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堪称艰难。
她的徒弟亚当,这时候正和亚度尼斯凑在一起,阅读着刚熨烫好的报纸。
“女法老陵墓!”
亚度尼斯的声音难掩兴奋。
“听说是一位被历史抹去的女法老,名叫哈特舍普苏特。”亚当说道。
“可是,如果被历史抹去了,那些考古学家又怎么证明她当过法老呢?”
“当然是因为她确实当过法老,你看,报纸上说她当了二十几年的法老。但是古埃及不允许女人当法老,所以她的痕迹就被人为抹去了,就像中国的武则天一样。”
“那又是谁?”亚度尼斯觉得亚当和克里斯蒂先生一样,每天都在看一些奇怪的书。
“一个女皇帝,就像叶卡捷琳娜二世一样,一开始是王后,后来做了国王,这个女法老似乎也是这样。”
亚当试想了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是由女人当家做主,而他作为男人想成为皇帝,恐怕要比登天还难。
正因如此,这些女皇帝的强大,是他根本无法想象的。
“但是她们没办法一直当皇帝,一旦她们老了,就会被推翻的。”亚度尼斯说道。
“当然,我认为这是大部分平庸男人的恐惧心理,他们不愿意承认世界上有女人比他们更强。”亚当一针见血地说道。
“可是世界确实是由男人主宰的。”亚度尼斯皱着眉头,“目前来说这是事实。”
“不,平庸的男人没资格掌控整个世界,但是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有资格。从这一点来看,至少平庸的女人还有自知之明。”
格蕾丝现在自己卧室的门口,陷入沉思。
现在的年轻人,都已经在探讨这么深奥的话题了吗?
“咳!”
格蕾丝换好衣服,从卧室走了出来。
亚当和亚度尼斯立刻站直身体。
“克里斯蒂先生!”
格蕾丝冲两人点了点头,就穿过总管办公室,向走廊走去。
仆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
小听差们提着污水桶和煤炭跑上跑下,女仆们则拿着刷子和干净的亚麻布,擦拭着家具和楼梯扶手。
伊登庄园的一切,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
早
餐的时候,格蕾丝看了一眼亚当之前谈到的报道。
报道中声称,有一位姓威廉姆斯的爵士,在埃及发现了一处女法老的墓穴。
由于年代不同,这处墓穴并非是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的金字塔形式。
威廉姆斯爵士作为让·弗朗索瓦·商博良的忠实崇拜者,一直对古埃及文化有着狂热的迷恋。(①)
这位爵士把自己继承的大部分遗产,都花费在了去往埃及的探险队身上。
而他自己,更是亲自带队,在埃及考察了许多年。
当然,这种“高尚行为”仅仅是对于英国人而言,对于埃及本土居民来说,威廉姆斯爵士这样的人,恐怕就是亵渎神明的混蛋了。
毕竟这些英国人所谓的考古,就是去别人的国家,挖掘别人祖先的坟墓,然后把里面的古董奇珍带回自己的国家,放在各种博物馆里,堂而皇之地炫耀。
总之,这位威廉姆斯爵士在一番考察过后,找到了一处非常宏伟的墓穴。
他本人对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很有研究,因此在阅读了墓室里的一部分铭文过后,他认为这个墓穴就是女法老哈特舍普苏特的坟墓。
这一发现,立刻引起了英国报社的大肆报道。
当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再次来到俱乐部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绅士都在谈论这件事。
“虽然威廉姆斯爵士的发现令人振奋,但是我得说,他一定吃了不少苦头。非洲那种地方,真的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生活,很多人去了那里就会生病。”一位绅士一边检查自己的紫杉木长弓,一边说道。
“不过那个墓穴里的东西,的确算得上是很大的回报,那可不是普通大臣的坟墓,而是一位法老的坟墓。”另一位绅士从侍者手里接过箭袋,同时和自己的朋友讨论起来。
“但是……我猜测那位女法老应该是死于政治谋杀。在这种情况下,她的陪葬品应该不会多么丰厚吧?”
“也许吧,但是看报纸上那些文章,威廉姆斯爵士应该对自己的发现非常有信心。”
“六环。”
格蕾丝因为这两个人的谈话分了心。
埃及,也在非洲……
既然她自己每天被黑小丑的存在干扰得无法正常生活,为什么她就不能去找那
家伙的麻烦?
格蕾丝把手里的英式长弓放在一边,心里开始打起了坏主意。
黑小丑肯定想不到,她会主动到非洲大陆去找他的麻烦。
如果她去了,即使什么也不做,也能吓那家伙一跳。
万一这家伙真的自乱阵脚了,那她不就可以趁机找到突破口了吗?
而且就算黑小丑不采取行动,格蕾丝亲自到非洲去一趟,也能给他一个下马威。
如果黑小丑知道得罪一名侦探,以及得罪一个记仇的女人是什么下场,恐怕他会祈祷时间倒流,然后永远也不给格蕾丝写那么几封无聊的匿名信。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格蕾丝的眼睛里露出那种恶作剧时才有的调皮的笑意,心里正琢磨着,自己这次应该携带一些什么样的武器。
左轮手·枪是一定要带的,然后是……
到底应该带那根气·枪手杖,还是灌了铅的防身手杖呢?
嗯,装有氯乙烷的小瓶子应该带上几个,可以出其不意地把敌人放倒。
格蕾丝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雇主。
对,还要带上公爵大人。
不过这么想,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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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托勒密号
和公爵大人离开弓箭俱乐部之后, 格蕾丝就提议到埃及参观法老墓穴去。
原本就想让她散散心的公爵大人自然没有异议。
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他们当然要带上查尔斯医生。
除此之外,两人打算在经过西班牙的时候, 邀请安德烈和马修一起前往埃及。
公爵大人只带了乔治和亚度尼斯两个人, 格蕾丝也仅仅带上了渴望去埃及看看的亚当,六个人就这么轻装上阵, 在利物浦码头,登上了去往埃及的托勒密号。
虽然在去埃及还没有发展出完备的旅游业,但是由于有许多人慕金字塔之名而来, 去往埃及的船只为了利润, 也的的确确把船只改造得更加舒适。
不过格蕾丝所乘坐的托勒密号的目的地是埃及,与英国的贸易往来并不密切,因此托勒密号的速度不能与大不列颠号相提并论。
而且从英国去往埃及的航线, 一路上会经过许多国家, 是以托勒密号往往会在一些地方有所停留, 而不是一口气从英国直达埃及。
船上的乘客大多数都是生活条件优渥的存在, 只有少部分人前往埃及是为了寻宝。
这些人往往有一个让格蕾丝警惕的特征, 那就是小麦色的皮肤。
不得不说, 黑小丑这个恶棍,已经让格蕾丝罹患“小麦色皮肤恐惧症”了。
好在格蕾丝并没有看到这些人当中有哪一个像自己当初看到的黑小丑那样高大。
要不然她可能会在这艘船上当一次和别人火拼的暴徒。
这天上午,当船只经过法国,到达西班牙的海域的时候,格蕾丝和公爵大人正站在甲板上, 猜测安德烈和马修会以什么打扮出现在船上。
“但愿他们不要像上次那样,穿那种奇怪的衣服。”公爵大人光是想想,就知道那会有多丢人。
哪有人会在旅行的时候穿得像是要参加戏剧表演似的?
“我倒是觉得,他们这次一定会穿得很‘正常’。”
格蕾丝话音刚落, 就看见码头上有两个穿着长礼服的绅士在向自己挥手。
马修似乎还算适应,安德烈却一脸别扭。
登船之后,他就立刻向其他人大声抱怨,“哦,天哪!要不是去旅行,我是绝
对不会穿这种鬼东西的!这根本一点都不方便我揍人。”
格蕾丝:“……”
小伙子,你的想法很危险。
“你每天就只想着揍人吗?”公爵大人非常嫌弃地后退了一步。
他和安德烈应该是天生气场不和,一见面就要掐架。
“你这种没有参加过真正探险的人不会明白,如果你不想着揍人,别人就会揍你。”安德烈不以为意地说道。
格蕾丝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一脸无奈的马修,心想着:“很好,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和我这次的目的刚好吻合。”
几人在托勒密号上度过了平静的几天,直到路过希腊的时候,船上又上来了一批乘客,格蕾丝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黑小丑俱乐部的侍者詹姆斯。
只不过这一次,他的穿着打扮可以说是相当体面,如果不是以前见过面,格蕾丝根本不可能会把眼前这位绅士和自己见过的那名侍者联想到一起。
格蕾丝对这个用火柴头杀人的家伙始终抱有警惕心。
一方面,詹姆斯之前的行为虽然算得上是惩罚恶人,但那也没办法证明他就是绝对正义的一方。
另一方面,这个人辞去了侍者的工作之后,再次出现时就是这么一副有钱人的打扮,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可疑。
但是格蕾丝认为,他应该不是“扑克牌”组织的人。
因为这个人明显是个独行侠,没有和其他人合作过的迹象。
除非“扑克牌”真的允许某个人完全独立行动,否则詹姆斯就几乎不可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至少目前格蕾丝没有发现他杀过无辜的人。
当格蕾丝的视线和詹姆斯交汇的时候,两人都露出一副见鬼的表情。
“怎么是他?”公爵大人低声说了一句。
“你们认识?”安德烈瞥了一眼詹姆斯,发现对方长得很不起眼,但却莫名其妙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一般来说,经常探险的人,对于危险都有一种微妙的感知。
又或者说,没有这种微妙感知的人,差不多已经在冒险的途中被环境淘汰了。
安德烈虽然嘴上天不怕地不怕,但那不代表他没有警惕心。
和詹姆斯第一次见面,他就感觉这个人并不好惹。
这
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中等个男人,放在人堆里几乎不会引起任何注意。
如果要格蕾丝来说,詹姆斯甚至还没有之前那个苍白的小个子格林先生引人注意——至少那家伙的肤色和身高不太寻常。
而詹姆斯给她一种感觉,那就是这个人的本质远远比他的□□要强大得多。
就像后世的许多特工,虽然看似平庸得毫不起眼,实际上却能量爆棚。
现在是在船上,而且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詹姆斯做了坏事,格蕾丝自然没权利对他问东问西。
两人互相点头示意,就擦肩而过了。
“这家伙是什么人?”
等詹姆斯带着一个小听差去了船舱里之后,安德烈忍不住询问格蕾丝。
“以我目前知道的那些事来看,他暂时可以算是一个惩罚恶人的游侠。”格蕾丝在“暂时”这个词汇上加了个重音。
“但是你并不怎么信任他。”马修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