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那种田的闺女——漂泊有酒
时间:2021-02-21 09:35:17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暗自骂了一句,婷婷继续手上的动作,握着石刀在木板上“砰砰砰”地使劲儿地剁着猪草,切得细细碎碎的,手起刀落,熟练得很。
  见着大伯母王氏满脸喜意地送媒婆出了院子,婷婷揉了揉发酸的胳膊,略微歇息了会儿。这媒婆近来来得次数有些多,几乎算是隔几天就来一次,看着大伯母脸上的喜意,只怕是这回堂姐的婚事订下了。
  还真是这样,魏枣的婚事算是订下了,只等过两日媒婆就会带着男方过来相看,吃一顿饭,没有问题的话就算是订下了。
  王氏心里喜滋滋的,扭过头就见二房这个侄女在偷懒,张嘴要骂,婷婷漫不经心地瞥了王氏一眼,又握起了刀,这回,使的力气更大,刀一下挥下去仿佛要拔不出来般,就连婷婷脸上的表情也是恶狠狠的。
  王氏心一怂,住了嘴,这二房的闺女不是个好惹的,大好日子就饶她一回。王氏又叫小儿子魏山去请他三叔一家来老宅一趟,说是他爷奶叫喊的。
  魏虎早跟小伙伴约好了要去爬树掏鸟窝的,心里就不乐意。
  倒是婷婷听说是去三叔家,当即便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说她去喊。而后先回屋把屋里自己藏着的毛桃拿了三个,这才往魏三家去。
  *
  到了魏家,婷婷亲亲热热地对着魏三和米氏喊三叔三婶,又把手里拿的桃子递给锦欢的弟弟魏旭,而后贴着米氏旁边坐下,说明来意,说是爷奶叫他们一家都去老宅。
  魏旭不过五岁,见着好吃的就馋嘴,婷婷给了他也就接下了,丁点儿没看到她娘按捺不住地想要揍他的心思,咔嚓咔嚓地就啃上了桃。
  米氏却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这才对着婷婷说:“知道了,不过这可真是不巧,欢欢这会儿不在家里,出去挖野菜了,许是要晚些过去。”
  婷婷撇了撇嘴巴,一点儿没相信。
  骗鬼呢?谁还不知道谁啊,自己这个小堂妹将三叔三婶的一身的坏毛病全给继承了,不过就比自己小一岁,自己如今天天烧火洗碗,打猪草,洗一家子的衣服,忙得脚不沾地,偏她就可以每天吃吃喝喝的到处疯玩,还有做爹娘的怕姑娘家名声不好不好说人家帮着描补。
  人比人可真是气死人。
  婷婷哪怕没见着锦欢,心里也是一肚子气,也没啥心思讨好三叔三婶了,搁下碗说了声“那三叔三婶你们等欢欢回来快点儿来啊”就回去了。
  要说婷婷这么积极来魏三家不是没原因的。早前,她是顶顶看不上这一家子好吃懒做的,可是,偏偏就是这么一家子这几年日子越过越好,家里买了牛、盖了房,日子好过的紧。
  三房能有这些好日子一来是魏家的地年年都种的好,二来便是魏三额外的收入好。
  要说魏三也没正经学过打猎,谁也没想到他居然还能靠卖野味把房子都盖了起来,实在是叫人很难置信。
  魏三他有那么大能耐??
  甭管信不信,反正魏三确实经常能有野味提到镇上卖,这几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出货渠道了。
  而婷婷想着讨好魏三和米氏就是奔着魏三镇子上的人际关系去的,她还是没放弃做生意的打算。
  可惜,谁也不是傻的,能白白叫她占了便宜去。米氏待她客气有余、亲近不足也就是这么个道理了。
  所以,婷婷这边迟迟没得手。
  *
  不提婷婷这边糟糕的心情,锦欢这边也的确如婷婷猜想的那样压根就没有去挖啥野菜,她这会子正蹲在大榕树下百无聊赖地在地头数蚂蚁呢!
  便是蚂蚁也懒怠搭理她,一只只的身上还背着粮食的连吃食也不要的,急匆匆地成群结队地跑……
  锦欢坏坏地拿着一片叶子时不时戳人家一下,尤其是人家刚跑了一大段路,正累得哼哧哼哧的,锦欢一个秋风扫落叶又把人家送回了原地打转。
  小姑娘家家的,坏的很,蚂蚁都要叫她气哭了!
  不远处,真正在挖野菜的荷花见着锦欢蹲在大榕树下玩耍,身上穿着崭新的花布小袄儿,乌黑的头发被两根红头绳整整齐齐地束缚在两边,一抹阳光打过去,映着她瓷□□嫩的小脸儿,好似渡了一层莹润的光。
  尤其小姑娘似是戳蚂蚁开心了,不时笑出声来,秀气的嘴巴微咧着,纤长卷曲的睫毛一颤一颤的,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亮晶晶的闪着光。
  真比那六月里粉嫩嫩的合欢花还要好看。
  荷花再低下头看看自己,衣裳到处都是补丁,因着经常在外面干活,肤色也比较黑,尤其是放在一块儿跟锦欢比,更加衬得自己像块碳了。
  ?轻?吻?小?说?独?家?整?理?
  荷花难堪地抬起头,看向锦欢的眼里实实在在地多了一抹嫉妒。
  但荷花还是喜欢跟着锦欢一块儿玩。
  她家穷,她娘又特别泼辣,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她一起,再加上锦欢手里好吃的多,荷花还是经常缠着锦欢一处。
  这会儿见着篮子里的野菜挖的也差不多了,荷花高声喊着:“锦欢,我好了,我们去河边捉鱼去吧。”
  锦欢其实不大想跟她去河边,只是,小弟前儿缠着爹说想喝鱼汤,爹这几日也懒得动弹,再加上荷花一直纠缠着,也就一起去了。
  荷花把盛放野菜的背篓背在身上,背篓有些沉,却也止不住她的话,暗搓搓地打听:“锦欢,咋你的脸就一直这么白,白的发光一样?有什么好法子吗?”
  锦欢下意识地隔着衣服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流光珠,珠子的颜色早在两年前已经变成了橙色,旁人看不出来她自己却是知道的,丁点儿变化她都能感知到。
  村里的小姑娘大都需要出来干活,挖野菜、打猪草、送饭,有的甚至需要下地,所以村里的姑娘不说黑,肯定不白就是了。
  但是她不一样,不论她晒多少太阳,皮肤永远莹白透亮,盖因她脖子上挂的流光珠极喜欢日月光华,晒多少太阳都会被它抢了去,来者不拒。
  打从珠子变了橙色,锦欢就敏感地发现爹娘的身体也好了很多,比一般同龄的庄户人家都显得年轻。
  锦欢知道,要是能够吸收更多的能量,珠子的颜色还会变化,又会带来哪些好处锦欢暂且没梦见过,左右她现在每天都很开心,爹娘身体也康健,锦欢便也不会刻意去强求,很随意了。
  倒是因着她总晒不黑,再加上吃的好穿的好,长得也可爱,可以说是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不知道惹了多少村里姑娘的嫉妒羡慕。
  荷花自然也是。
  只是,锦欢也不会把流光珠说给荷花听,珠子的事情自己都说不清,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锦欢摸了摸自己滑溜溜的小脸蛋,很是不要脸地回了荷花一句“许是人家说的天生丽质吧!”
  荷花:……我可去你的天生丽质吧!
  荷花不信,一路上嘴巴就没停下,一直嘚吧嘚吧地在问锦欢脸咋这么白嫩,非得锦欢说出具体的原因,好像在逼着锦欢自己推翻那“天生丽质”的说法,把锦欢给烦得呦,只好随便想了个理由敷衍她,说是爹爹给买的雪花膏好用。
  荷花这才算是满意,不再烦锦欢,这么会儿功夫,两人也到了河边。
  *
  刚好就见一个穿着长衫的少年郎从小船上下来,一身蓝底白色缠枝的细棉长衫,衬得气质清雅,温和。
  瞧着十二三的模样,身长玉立,五官轮廓分明,精致立体。背脊挺直,嘴边还带着清浅的笑,在跟撑船的人道谢。
  眉目如画,气质清朗。
  锦欢看着美人一时就看入了迷。
  这时候,仿佛感受到有人在盯着自己看,少年敏锐地转眼朝着锦欢这个方向看过来。
  一旁的荷花还以为少年是在看她,羞涩地低下了头,倒是锦欢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错眼地瞧着人家,还笑着朝少年招手。
  哪怕农家并不如何讲究,少年仍旧谨守君子之道,非礼勿视,略微一颔首示意,便往旁边的竹林小道上去了。
  手里头还抱着本书,衣角被飘荡的春风吹得翩然翻转。
  端的翩翩君子、如玉美人。
  锦欢却分明见着那人耳朵尖儿刷的一下红了。
  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就是身子单薄了些。
  锦欢五感敏锐,自然也没错过少年行走见微微的喘息声。这么好看的少年,比自家爹爹还要好看,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年郎?
  锦欢摸了摸下巴,很是好奇。却没看到她身旁的荷花简直要气炸了。
  她装作不好意思地低头,哪里知道锦欢这个没脸没皮的居然还朝人家公子笑得那么灿烂,还朝人家招手,勾搭人家。
  最可气的是那少年还回应她了,荷花简直要气炸了。
  恶从胆边生,见着锦欢刚好站在河边,手就悄悄地往前一使劲儿地推了上去。
  锦欢却是刚好一个转身,往刚刚少年走过的竹林小道上追过去了。
  身后“扑通”一声,锦欢跑得急,一心只想赶紧追上,担心刚刚的少年走远了,自然也没听见后面的声音……
 
 
第十四章 重女轻男魏旭哭
  锦欢沿着竹林小道追着少年过去,却不见了少年踪影,这叫锦欢心里有些遗憾。锦欢跟米氏一样,是个颜控,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喜欢好看的人。那么好看的少年,也不知道今后还能不能看见了?
  锦欢心里惆怅,却不知道那个叫她遗憾的少年她其实该是认识的,或者说她是听说过的,知道人家名字的。
  说来这少年郎也是个名人,他叫时迁,是对面上河村的。他家原是住在镇子上的,他爹是有名的木匠,在镇上帮人打家具,生意不错,日子倒是也好过的很。
  只是因着时迁她娘心气儿高,眼光长远,三个儿子都相继供了他们读书,读书人最是费钱,再加上时迁是个药罐子,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还不会吃饭就先学会了吃药。这两样下来,可不就把时家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家业花的差不多了,时家这才又从镇子上搬了回来。
  时家回了村里后,村里人虽不当面说,但是背后不知多少人笑话时家瞎折腾,培养了三个儿子读书,一个儿都没成功,费了那么多钱有个什么用,不还是回来种地的命?
  人就是这样,自己不敢或者没能力踏出那一步,别人敢了做了,就成了异样。然后,等人家失败的时候就非得一副“你看,我早知道这样不行”地唏嘘感叹,好似这样子就可以安慰自己说自己没这么干就是因着早有了这样的先知而不是“因为穷,因为胆怯”一样。
  是故,时家便是在隔了条河的魏家村也是出名的,只这会儿锦欢对于时迁还处于人跟脸对不上的时候,便也不知道。
  这边锦欢没追上人,便带着些遗憾回了家。
  而叫锦欢没追上的时迁哪去了呢?他却是从竹林小道中间的一条岔路口走了。刚刚那姑娘的眼神太过直白了些,叫时迁有些受不住。他不过微微朝着锦欢的方向瞥了一眼,小姑娘巴掌大的小脸,娇娇软软的一团,笑容明媚,一看就是个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姑娘。
  说不清是人家姑娘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原因,他不敢再看,只好快速地逃了,走的飞快,成功地避过了锦欢。
  走得急了,还没到地方时迁就停了下来,身子受不住,哪怕暂时止步,时迁一时也有些缓不下来,喘着粗气喘得厉害,不住地咳嗽,身上软得没劲。这破败的身子叫他心里黯然了一下,耳朵尖上的红色也渐渐退了下去。站住了会儿稍作平息后他才按着手里的图示地址继续往前找去。
  他这趟来魏家村是来跟私塾的一位同窗还书顺便道别的,以后私塾他就不去了。而时迁这趟来还书的对象刚好就是给锦欢起名的孙秀才的儿子孙冀,听说时迁往后不去学堂了,孙冀心里头很是替他可惜。
  时迁读书很好,功课好,回回考试都是第一第二的,为人又谦逊,学院的夫子都说若他天资聪颖、悟性极佳、若是身体好,将来定然会有一番成就。
  可惜,时迁身子不好,时家也要搬回村里了,从村里到镇子上每天那么长的路要走,不说家里还能不能供得起他,就是他那摇摇欲坠的身体他家里人也不能放心他。再想到参加科举考试时候更奔波劳累,哪怕平常人都受不住,何况是时迁?这么一想,孙冀倒是觉得这样也好,便也没再劝他。
  *
  锦欢这边,一蹦一跳地回了家,回走到门口便受到了亲弟弟的热情熊抱,熊孩子边拽着她姐的衣裳边跟她姐诉苦:“姐你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你可爱的弟弟就要被他狠心的爹娘给馋死啦!”
  锦欢瞪了弟弟一眼:“好好说话”。
  魏旭从姐姐身边走开,拿起水瓢给洗脸的木盆里舀了一瓢水,让他姐先洗手,这才跟她姐说:“爹今天下厨,做了红烧栗子鸡、香辣干锅兔、如意香干、油焖春笋,全都做好了,我快馋死了但是爹不叫我吃,说要等姐你回来才能开动。”
  锦欢眉头一挑,“今儿什么好日子,爹亲自下厨还做了这么多菜?再说现在时间还早,怎么现在就要吃饭了?”
  农家吃晚饭一般都得等太阳落了山啥都忙完了的时候,锦欢家里也不例外。刚好魏三端着菜出来,叫闺女赶紧坐好,又叫小儿子帮忙把板凳摆好,放好了菜又跟锦欢解释道:
  “你爷奶叫我们过去一趟,你娘说最近钱媒婆总上那边门,估计是你堂姐喜事将近了。这过去了要回来只怕是要到晚上了,你奶那人宁愿一家子都饿着也不会叫咱们占便宜多吃她一口饭的,所以咱们自己先吃了,吃完饭过去看看。”
  锦欢点了点头,这确实是她奶能干出来的事,帮着弟弟一起摆好了饭桌,米氏盛好饭后又把剩下的菜也都端上桌,一家子便坐下吃饭了。
  魏旭早被厨房飘来的香味馋得直掉口水,刚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鸡,栗子绵软,鸡肉又香又嫩,又尝了一口香辣干锅兔,肉质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极为满足,过足了瘾,这才想起来又对他爹刚刚的话回应了一句:“我知道,吃饱饭了爹也好有力气应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骂了一句,也没反驳。
  魏旭只爱吃肉,无肉不欢的那种,筷子就只伸向两盘肉菜,米氏便夹了几筷子笋尖还有相干添到他碗里。熊孩子虽不乐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则是一边加儿子少吃点儿肉,一边儿筷子不停地往锦欢碗里够,很快,锦欢碗里的肉都冒尖儿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饭的空挡还不忘抱怨:“哼,你们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就咱们家重女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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