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最尊贵的位置。
连太后都要稍逊于他,稍逊于姜央。
那个就在刚刚她还一点不放在眼里的“宫人”。
这是赤/裸裸地把太后的脸面扔在地上踩啊!
太后正惬意揉着额角的指尖一下绷紧,紧到发了颤,泛了白。人明明还在圈椅上端坐着,却是肩颤身摇,几乎栽进泥里。
底下众人脸色更是没法看。
因卫烬始终没有叫起,她们就只能委身跪着,余光目送姜央踩着她们的颜面走过,连头都不能抬。乍一看,竟像是她们在齐齐向北颐新晋帝后请安拜礼。
可是姜央凭什么?!
姜央亦有些受宠若惊。
她虽是镇国公府嫡女,出身比民间寻常女子尊贵,可这样的风景,她也是从未见过。方才还对她颐指气使的人,眼下就只剩一排排乌压压的脑袋,卑微地叩进尘埃里,天下都似叫她踩在脚底一般,她稍一抬脚,就能踹倒一个。
椅上覆了柔软的坐垫,坐姿也调了几次,姜央仍如坐针毡般不适,正犹豫要不要起来,袖子忽然叫人扯了扯,掌心滚进来一颗圆润的小东西,她茫然低头,竟是一颗梅子糖。
-“我这几日嗓子疼,还想吃糖呢,不也一样没得吃?”
那日东梢间内的对话如浪打来,姜央呆怔住,不过一句玩笑话,他竟真放在了心上?
抬眸去看那递糖的人。
卫烬正抬手唤底下人“平身”,并没瞧她。漆沉的目光平平落在前头,神色寡淡,宛如神龛上宝相庄严的神祇。仿佛那颗糖与他并不相干,只是姜央的一个错觉。
可日头底下那只轮廓精致的耳朵,却是红得快滴了血。
姜央越盯着瞧,它便更加红,最后惹得耳朵主人没法儿,凝眉斜瞪她。许是三月春风太过温柔,那凶神恶煞的模样,竟兼具憨蠢可爱,像没了牙的凶兽,在拼命跟她龇嘴舞爪。
他原来还会不好意思?
姜央像发现了新大陆,不仅没乖乖转回去,还来了劲儿,盯得越发起劲,逼得那团绯云都要烧遍他脸颊,底下人都诧异往上瞧,她才捧着袖子“噗嗤”一笑,将将罢休。
心头万千郁气,也随这一笑烟消云散,糖还未入口,甜味却是已然在心底蔓延。
说心里话,收到帖子的那一刻,她其实也是害怕的。能不怕吗?她再坚强,也不过十九岁,被强行丢在深宫里踽踽独行三年,一身细肉硬生生叫炼成了铠甲。忍着不哭,不代表她就真不会哭。
习惯了一个人扛下所有,她都快忘记,原来有人依赖,是这样令她欢愉的事。周身的铠甲,似乎都在一瞬间,叫他递过来的一颗糖给融化了。
她不再是一个人。
从今往后都不再是。
宴会才刚开始,太后千方百计骗她过来,不会就这么轻易放过她,接下来还有什么在等着她,她也不清楚,却一点也不害怕。有他在身边,那些危险与纷扰好像都忽然散去了。
日头缓缓移来,他的身影被拉长到她身上,姜央悄悄往前挪了挪,将自己影子依偎进去半片。见他还在眺望太液池,并未觉察,她唇角得逞地翘起一点清浅的笑。
可就在她转过头之后,卫烬却是弯了唇。
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无论过去多少年,被磨难砥砺得多顽强,心性依旧纯粹如初。
同初见时一模一样。
她那般迟钝,大约还以为当年那场梅花宴,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吧?其实不是的,早在那之前,他就已经见过她。
而那场梅花宴,也并非什么东宫择妃之宴,不过是他需要个恰当的由头,引她认识自己。
说白了,都是他蓄谋已久。
卫烬狡黠一笑,挺直身板,温柔地将那小小的人完全罩进自己影中,望着太液池边最后一株未谢的红梅,思绪不禁飘远……
第一次听说“姜央”这个名儿,是从他一位伴读口中。
倒也不是向他推荐什么美人,而是想求他帮忙,将他一位好友也收入文华殿,一块做伴读。问其缘故,也不是为读书,而是为了隔壁女学的一个姑娘。
问是哪个姑娘?那人便支吾了,红着脸嚅嗫:“她……她叫姜央,就是镇国公府的那个姜。人生得很漂亮,性子也不错,琴弹得也很好。”
大约是觉得自己这么一通说,很尴尬,还反问他一句,好缓解气氛:“太子殿下您知道吗?”
镇国公府他倒是知道,姜央就不知道了。
不过瞧他那害羞的劲儿,还有用词,当真叫人无语凝噎。好歹也读过几年圣贤书,平时吟个梅、赏个雪都出口成章,怎的轮到夸自己心悦的姑娘,就剩这几个俗词烂调了?出息!
他鄙夷地笑。
君子有成人之美,没多想,他便扬手准了。
然而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本以为这该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姜央”这个名儿,熟料当晚,他就再次听说了她,还是从他母后口中。
为的是给他择妃。
“母后今日见到那孩子了,真真是个齐整的可人儿,娴雅,端庄,大方,哪儿哪儿都挑不出毛病。给你当太子妃啊,都是亏待她了!”
有那么好吗?连他都配不上?
他越发不屑。
“给你做太子妃好不好?”
“不好。”
娴雅、端庄、大方,不就是无趣么?
名门大家出身的闺秀,都是一个模板里刻出来的。言行举止都叫那些条条框框架死,走个路都恨不得拿尺子量一下。迈宽了,或是迈窄了,都能吓她们半死,好生无趣。
他最讨厌的便是这类人。
更何况已经有人打算提亲了,他作何还要跟人家抢?君子可不夺人所好。
于是这门亲事还没正式开始商议,就在母后的棍棒底下无情地夭折了。
后来,他是没再听人提起这个名儿,渐渐地,自己也差不多忘了。这份连昙花一现都算不上的孽缘,大约就这么结束了吧。直到那天,他第一次真正见到了她。
那个规矩、端庄、大方的姜央,正在跟她妹妹吵架。
两人应是得了母后的召见,到坤宁宫赏花。母后还在陪皇祖母礼佛,姊妹俩无事可做,便在潮音亭里练琴打发时间,弹的正是那首《梅花三弄》。
他例行去坤宁宫请安,正好就撞见这幕。
豆蔻年华的少女,模样生得确实好,担得起外头那些夸赞,甚至再夸狠些也不为过。至于曲子如何?他就听不懂了,不过还是能直观地感觉到,她弹得不错,至少比她妹妹好。
可是她妹妹好像不这么认为,白眼都快翻上天,“别弹了,弹了半天,还没哭好听。”
这话就过分了。
连他这个局外人/拳头都要硬了。
然而,他也没上前阻止,只老神在在地侧倚着一株垂柳,环抱双臂,欣赏这位娴雅、端庄、大方的大小姐,要如何处理?十有八/九就是为了家族颜面,忍了这口气。
果不其然,她没苛责,也没反驳,拿出她标准的大小姐微笑,不仅以德报怨,还好心好意地帮她妹妹调弦。
然后就又被人嫌弃一通:“别动!你手脏!”
她还是没生气,脸上仍挂着得体的笑,傻唧唧,也不知在笑什么。
真就是软包子中的软包子,一点意思也没有。
他鄙夷地一嗤,转身要走。
亭子里传来一声尖叫,他回头一看,是她妹妹失足掉进水池里去了。池子其实不深,站直了,水不过才到她的腰。可人慌张起来,就什么理智也没有了,只会白着脸,一劲儿惊叫,向她姐姐伸手求救。
当时周围也没个宫人,小丫头心那么软,大约要舍身相救了吧。
他冷哼,扬扬手,招呼自己的人过去帮忙。
但就在这时,那娴雅端庄大方、最是善解人意的小姑娘,缓缓把手收到背后,望着水里的人,笑意嫣然地说:“算了,我手脏。”
说完,就转身走了。
留下一个冷漠的眼神,大夏天能叫人抖出一身鸡皮疙瘩。
他愣住了,等人都走出去好远,也没回过神。
她不是个好姑娘。
至少,没表面上看着那般乖巧。
这些年,外头大约早已习惯,把她同“软弱”二字归为一类。是以现在陡然瞧见她露出獠牙,都惊讶得不行。
只有他知道,小丫头一直都如此。
外表柔善可欺,骨子里却硬气得很,就像开在悬崖峭壁上的花,柔软,也坚韧。真惹急了,也会趁没人的时候,拿自己仅有的刺去扎人。
只是他不懂,她为何总压抑着,不敢把这面表现出来。明明是家中的嫡女,却一直叫自己庶出的妹妹欺负。
后来他才知道,她母亲早没了,只留给她一个幼弟,家中还有个厉害的姨娘,而父亲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甩手掌柜。
这样的人家,在帝京这片繁华场并不算少见。他五岁就成了太子,在宫里呼风唤雨,养尊处优惯了。这些内宅的腌臢事,他听过也就听过,从没真正放在心上。
然那回,他却是第一次生出一种憋闷,没来由地,竟像是感同身受一般。
后来随手给镇国公府找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才勉强顺过气去。
再次见她,就是秋天的事了。
他奉命上护国寺取圣祖皇帝誊抄的经文,山路上偶遇镇国公府的马车。他们遇上了山贼,随行扈从死伤泰半,只剩她和几个丫鬟婆子躲在灌木丛中。眼见快被发现,小姑娘不知哪来的胆儿,竟毅然决然跑出去,孤身把人引开。
一个小姑娘能跑多远?
他暗骂一句“有勇无谋”,留自己的人清场,自己追上去。一群乌合之众,他三两下便收拾干净。为了让她长点记性,他故意装作山贼,从背后捂住她的嘴,长剑抵在她下颌,吓唬她。
谁知她倒一点也不慌,还心平气和地跟他谈起条件:“你想要什么?”
声音软软,唇也软软。
因说话的动作,那柔软的触感变得更加鲜明,吐出的湿热仿佛在亲吻他掌心。隐隐地,还散着暗香。
他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怀里囚着的,是个姑娘。脆弱而美好,像花儿一样。一袅柳腰还不盈一握,他只要稍微用点力气,就能掐断……
这下麻烦了。
放人?
若是要她知道自己是太子,他以后还怎么出门见人?
原只是想吓唬人,不料最后坑到的,竟然是自己。
他额角沁出了汗,打心底生出一种无措感,剑都拿不稳了。
怀中的人比他好不到哪里去。
太久听不到回复,她急了,又问一遍,虽极力克制,但语气已没上回那般镇定。
他颔首垂视,呼吸无意间拂上她耳尖。很快,那片白皙的肌肤便染上红霞,像是最上乘的胭脂轻盈点在雪上。挟持与被挟持,忽地就有了种拥抱和被拥抱的错觉。
显然,她比自己还紧张。
意识到这点,他便放松下来。也不知是出于戏弄,还是别的什么目的,他竟鬼使神差地俯下身,吹着那片泛着红釉色的耳朵,故意粗起嗓子玩笑:“打劫,钱我有,就想劫个色。”
小丫头果然闹了个大红脸,唇线抿得死死,像是恨得要将他一口吞了!
但人还硬气着,死活不肯低头。
他颇有些自得,觉得自己赢了。可自己的一双眼睛,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从那张娇艳欲滴的脸上挪开,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到了掌心那一点蠕动的柔软上。
荒郊野林,只有他们两人……
仅是一个念头,本就无风三尺浪的一池春水,更加翻腾起来。
这一刻到底是谁赢了,他好像不知道。
但也就在这时,远处出现了五城兵马司的人马。
小姑娘立马反应过来,狠狠踩了他一脚,挣脱他的禁锢,头也不回地向着那群人飞奔,“救命啊!救命啊!”
他这才惊觉,这几日京中有南缙使臣来访,为保安全,五城兵马司每日都要上山巡视。小丫头是看准了时机和地点,故意引着贼人往这边跑的。同他说这么多,也不过是在拖延时间。
看来,还真不是有勇无谋。
闺阁中的女子,短短时间内,竟能盘算这许多?
他承认,那一刻,自己是真的被她惊到了。倘若自己不是太子,那样的天罗地网,便是他也插翅难逃。
“姜央……”
他磨着槽牙,齿间狠狠碾着她的名儿,念着念着,却“哧”地笑出了声。
死丫头,竟敢算计当朝太子,她可是第一个!下次见面可不能再给她好果子吃了。
想着想着,他手指不自觉蜷起,轻轻摩挲掌心。那里还栖有她唇间的芬芳,明明柔软,却有力透纸背的力量,顺着血脉深深刻进心底。以至于之后无数个夜晚,仍牢牢地霸占着他的梦乡。
他开始变得烦躁,说不清道不明的烦,文华殿听讲也没心思。
无意间听说那几个伴读,打算赶在灯会前,向小丫头剖白,看最后谁能抱得美人归。他更是“咯吱”,直接握断了手里的狼毫,后来去坤宁宫陪母后用膳,也心不在焉。
母后问他怎么了,他竟下意识脱口:“孤跟姜家那丫头,当真没有定过亲?指腹为婚也没有?”
母后惊呆了。
他也惊呆了。
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到底在烦些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栽了啊……
栽得彻彻底底,毫无征兆。
可他竟一点不难过,还释然地松了口气,栽了……也没什么,是她的话,挺好。
男子汉大丈夫,看上了就是看上了,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母后问,他就大大方方承认,又问他喜欢她什么。
他一下就哑巴了。
喜欢她什么?还真不知道,脑子转了七八圈,愣是没理出头绪,满心满眼就只有她的笑。溢美之词想了一套又一套,单说还好,套到她身上,都差了点意思。
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他只能无奈地龇牙笑:“她生得很漂亮,性子也不错,琴弹得也很好。”
总之,就是很好很好,好到了他心坎里去。
每天光是想象她的笑,他心里就暖烘烘的。
他不是个磨叽的人,看上了,那就必须是他的。但这事也不能强来,否则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