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说,小米现在身体早就倍儿棒,好得不能再好了。”冉绣自己就是医生,叶米还是她儿媳妇,她的身体状况她怎么可能不关心?
早在人回来的第一天,她就给她做了身体检查。
虽然没有仪器,但是一个人健不健康,经验丰富的医生还是能看得出来的,更何况冉绣自己可是能称得上一句是医学界的权威专家。
所以她很清楚,以叶米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已经可以正常孕育孩子了。
其实原本没那么紧张的。
可也许是年纪大了吧,也可能是这两天帮忙带过文静可爱的小叶亦之后,对小孩子产生了浓厚的喜爱。
冉绣逐渐开始琢磨着也想要个自己的孙辈,然后就出现了今天这个催生场面。
眼见母亲态度有点强硬,景子恒干脆换个婉转点的借口:“生孩子也不是说要就立马有的,我们大家都放平心态,顺其自然,有了就生,没有也只能说缘分不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话就是糊弄人的。
其实景子恒自己已经打算好了,他会一直忍耐到叶米初中毕业再考虑孩子的事。
现在怀孕,只会阻碍小姑娘完成学业,他不希望在好不容易将人引导上正途后,又让一切功夫都白费。
好在这只是景子恒内心的想法,冉绣夫妇并不知道。
所以夫妻两人很快对此表示接受。
知道老婆原来是想催生,景书成忍不住也顺着幻想了一下。
家里确实太冷清了,要是有个软绵绵的糯米团子奶声奶气地叫着自己爷爷,天天撒娇地缠着爷爷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这日子……啧啧,想想就快乐。
这夫妻俩幻想的表情太荡漾,未免再次被抓住催生,景子恒觉得自己还是先战略性撤退得好。
红秀娟说要离婚就是要离婚,没开玩笑的。
她趁着这几天叶建才住院,自己跑去民政局问了怎么离婚,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份离婚协议,准备让叶建才签字。
不过在真正让他签字之前,她需要先等到自己的二儿子回家。
经过先前二对一的打架,虽然红秀娟没输,但那是因为叶梓茗没有动手。
真要因为离婚纠纷闹起来,她怕自己一个人顶不住。
指望女儿和小儿子?
一个太弱一个太小,过来就是给人送菜的。
还是算了,被打坏了心疼的还是她这个当妈的。
至于景子恒,红秀娟从未想过要去找他帮忙。
他们家这已经足够乱了,女婿之前忙前忙后帮了不少忙,不可能连丈母娘要离婚都找他过来。
这样干的话,她闺女以后在婆家还怎么抬得起头?
不嫌丢脸?
而且人家是当老师的,斯斯文文一个人,哪怕长得人高马大,战斗力应该也不高。
所以盘来算去,也就一个即将回来的二儿子可以帮得上忙。
在决定让二儿子回城的时候,红秀娟为了速战速决,特意多花了点钱直接发电报。
算算时间,沈礼那边从接到电报再到买票回来,大约需要五六天的功夫。
正好能赶上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叶米他们还在A市的最后一天。
红秀娟决定在那天解决完一切。
时间倒退回五天前。
中西部地区,咔什村落。
这天沈礼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上工干活。
触地,拔草,施肥……
已经干了七年多,都是做熟了的农活,他也干得很麻利。
他下乡的这片地区都是比较贫瘠的红土地,种植的粮食产量不多,反而更加适合种植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
村里的领导班子还算靠谱,他们知道怎么因地制宜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所以在留下必备的粮食作地之后,其他地都被拿去种棉花油料等物。
每年将收获的棉花油料进行粗加工,再卖出去,就能得到一笔钱,拿着这笔钱去跟南边的粮食厂买粮食,他们全村一年的口粮就有了。
遇上大丰收的时候,甚至还能有富余。
沈礼身体健壮,干活更是利索得很,每年赚的工分在全村壮劳力里都能排得上号只靠自己,他也能把日子过好,还能攒一点点小家底,就是没有在城里那么舒坦而已。
但他觉得自己能行,不代表他母亲觉得他行。
在每次和母亲通信的时候,他都有一种自己是地里枯黄的小白菜一样的既视感,解释了多少次他日子过得好,让母亲别再寄钱寄东西了,她就是不听。
一心认定儿子在乡下吃了苦。
三年前妹妹也下了乡,妈妈为了给妹妹多寄点钱而减少了他这边的补贴,还很愧疚地写了长长一封信来跟他解释。
看到信的沈礼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反而赞同母亲的决定,还想叫他母亲别再给他寄钱了,可惜人不听劝。
沈礼还记得,他妹妹出生那会儿就巴掌大的小小一只,比刚出生的猫崽子还小,那副连呼吸都得拼尽全力的弱小模样,其实一直刻印在他心头。
所以他和红秀娟一个思想,觉得要是不给她多点补贴的话,恐怕她没法自己在乡下活下去。
之前沈礼还想过要寄点自己这边的特产给妹妹,他记得小姑娘除了爱跟着妈妈学缝纫之外,就喜欢那一口吃的。
整个一小馋猫。
可惜他不知道叶米那边的地址,问了母亲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只能作罢。
正干着活,远远地跑来一扎着麻花辫的红衣姑娘,蹦蹦跳跳冲到沈礼面前,嗓门嘹亮清脆:“沈礼哥,我阿爸说有你的电报,叫你去拿。”
“谢谢你,露雅。”沈礼拍拍手,从田里爬上来,向着村委办公室走去。
村里唯一的电报机就在那里。
露雅亦步亦趋地跟在沈礼身后,没话找话:“又是你家里人发来的消息吗?”
“嗯。”沈礼态度有点冷淡。
不是他不想对人温和一点,而是这姑娘对他的心思满村皆知。
但是沈礼不喜欢她,也不可能直接当着人家的面就说‘我不喜欢你,咱们保持点距离’,毕竟对方也没和他明确表白,这样说会显得他太自恋,所以只能尽量保持彼此间的距离。
用态度明确拒绝。
可惜露雅看懂了,却总是假装不懂,仿佛这样就可以一直呆在沈礼身边了一样。
露雅是咔什村落第二大队的大队长闺女,叫露雅巴哈娜……什么什么耶律的。
全名太长了,沈礼记不住,就只以“露雅”这个短称叫她。
咔什村是少数民族混杂汉族的混居村落,这里很多人的名字都长到让人难以记住,有些人甚至连父母都不太记得他叫什么。
所以他们这些外来的知青一般只记简短的称呼,反正大家为了方便,也是这么互相称呼的。
她长得算漂亮,身材匀称健康,家世在村里称得上一等一的好。
在村里那些爱慕露雅的青年看来,沈礼是相当不知好歹的,人村花爱慕他,他居然对人态度那么冷淡,这是想打一辈子光棍还是想娶个天仙当老婆?
都不是,沈礼只是对她没感觉而已。
来到村委办公室,沈礼接过露雅她阿爸递给自己的电报,笑着到了声谢,然后快步走开。
他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再看看上面写了什么。
见他离开,露雅下意识想跟上,被她阿爸严厉地叫住:“露雅,站住!”
“阿爸,你有事?”露雅不明所以地回头。
她阿爸抽了口旱烟,沉沉地叹口气,告诫女儿说:“以后别再去找沈礼了,他不适合你。”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沈礼走到一处没人的角落里,展开电报,上面就很简单地写了几个字。
‘妈退休,工作给你,速回。’
电报一个字三毛钱,也难为红秀娟为了让儿子快点回家,肯花这么一笔钱了。
接到电报的第二天,沈礼就和大队长请了假,收拾了东西匆匆赶去火车站,买了最早一班回家的车票。
他不是急着回去顶母亲的班,而是想回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以他对红秀娟的了解,要不是出了大事,她绝对不会花冤枉直接发电报给他,而且这份工作,其实沈礼早就认定母亲会给妹妹了,怎么就落到自己头上了呢。
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他只能赶紧往回赶。
沈礼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才抵达A市火车站,下车的时候他全身关节都是僵硬的。
为了省钱,他买的车票是硬座,五天五夜就卷缩在那个小小的座位上,受了老大的罪。
还好赶紧赶慢,总算是赶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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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直不起腰,腿直接外八成了罗圈腿,沈礼提着行李,顺着人流,艰难地从火车上下来。
当呼吸到外面第一口空气的时候,他简直感觉通体舒……
呛了一下。
“咳咳……”沈礼捂住口鼻狼狈地咳嗽了好几声。
火车正在排气,它旁边的气味可不怎么好闻,而且A市的空气也没咔什村落那边的清新。
站在原地缓了一下,又动动手脚舒展一下身体,直到能直起腰身,迈开长腿,沈礼这才循着车站内部的指示牌走向出站口。
火车晚点了三个多小时,原本应该晚上八点多抵达的班次延迟到了深夜十二点。
跟着他一趟火车来的人群一出站哗啦一下就散了,大多数高高兴兴跟着来接自己的家人朋友离开。
眼前一下子变得格外冷清。
夜晚的冷风呼啸而来,吹乱了没有戴帽子的头发。
沈礼呼出口气,提着行李呆呆地站在车站出口处,想着自己要怎么回家?
他回来得很突然,没有通知任何人,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来接车。
大晚上的,公交车也停了运,连那来往着帮忙拉人拉货的私人三轮车也没有,走路的话从火车站到家至少需要走三四个小时。
要不他干脆在车站里随便找个地方窝一晚,明天天亮了再走?
“二哥!”
正想着,背后传来一阵啪嗒啪嗒的急促脚步声,紧接着他肩膀被人跳起来轻巧地拍了一下。
沈礼顺着这股力量转身,刚刚露出一个标准的八齿笑,就见拍人的小姑娘吓得往后蹦出半米远。
“哇呀!大兄弟你谁?”圆溜溜的大眼睛都被瞪得块脱出眼眶了,可见是真的吓得不轻。
沈礼被整得哭笑不得。
他大步迈上前抓住小姑娘,一手握拳,抵在她小脑袋上转转转,表面上装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恼羞成怒样:“死丫头,我是你二哥,才几年没见就不认识我了?”
“错了错了我错了!”叶米缩着脑袋,怂兮兮地求饶,脸上却满是笑意。
时隔多年再次相聚的兄妹俩一如既往地爱打打闹闹,一如往昔,一点也没有生疏感。
虽然看着可乐,但三更半夜地,还在外面,也不能让他们一直这么个闹法。
红秀娟虎着脸上来叫停:“行了行了,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一凑在一起就咋咋呼呼个没完,赶紧回家!”
“哦。”
被训的两兄妹齐齐停手,互相看一眼,叶米噗呲一声就笑了。
肆无忌惮的嘲笑。
“哈哈哈哈……二哥你好黑,都成黑炭了,大哥在部队都没你晒得这么黑吧哈哈哈哈……”
沈礼无奈地点点她的脑袋:“我那边海拔高,紫外线强,黑一点正常。”
其实也不至于到黑炭的程度,就是健康的小麦色,搭配上沈礼常年干活练出来的一身腱子肉,看起来就是个高大帅气的阳刚小伙子。
可在叶米的记忆里,自家二哥是个高高瘦瘦,一身白皮的俊秀少年,这一反差对比太强烈,才忍不住一直哈哈哈个没完。
沈礼威胁地眯眼,语气压低:“笑笑就够了啊,再笑我把给你带的特产都吃了!”
叶米一秒闭嘴,还自己捂住嘴巴,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表示她绝对不会再笑了。
求放过她的特产。
“小米。”刚刚被派去另一边寻找沈礼的景子恒,远远扭头看见她们和一位高大青年站在一起,就知道人是接到了。
他立马收起写着沈礼名字的纸板,大步向着叶米走起。
“他是谁?”沈礼惊讶地看着一位俊雅清逸的青年大步走来,凑到他妹妹身边。
两人的距离,过于亲近了吧?
因为红秀娟自己都是这几天才知道女儿结婚的消息,以至于还没来得及写信告知两个在外头的儿子,所以沈礼还不知道叶米结婚的事。
“我对象。”叶米亲热地搂住景子恒的一只手臂,跟自家二哥介绍道:“他叫景子恒,和我一起下乡在同个村子的知青。”
“你怎么就结婚了?还有,你这是回城了?妈的工作是怎么回事,她身体好好儿的,怎么说退休就退休?”
沈礼有太多疑问需要得到解答。
“先回去吧,这事路上说。”红秀娟结果儿子手上的行李,没自己想象中那么重,恐怕这不是他的全部行李。
她微微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
景子恒借了他爸的汽车开过来,这车子名义上是机械厂的,其实当初买车子的钱是景书成私人出的,所以他有权将车子外借给自己的儿子。
恰好,景子恒会开汽车,而且是考过证的。
车上,叶米和红秀娟你一句我一句解释了最近众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得沈礼直皱眉头。
“他叶建才是脑子有坑吧?居然怀疑小米不是他亲生的。”沈礼气得对长辈都直呼其名了,同时为妹妹报屈。
他生父死的时候沈礼已经五岁了,到了记事的年纪。
他清楚地记得那时候病入膏肓的爸爸已经在床上躺得起不来身,连说话的力气都所剩无几,持续了将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