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毫无艺术细胞的人,居然生出一个极具艺术天赋的小团子,她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病好后的一周内,母子俩都没再看见霍明望,好像之前的相处只是一次意外。
要说最近有什么新鲜事,那便是甜品店的楼上,也就是三楼,新搬来了一户人家。
是前几个星期在霍明望车里见到的那对母女。
作者有话要说: 真相大概还有几天,别急哦(*^▽^*)循序渐进
第65章 挺有天赋
搬家来的那天是余唯重新开业的第三天, 光是母女两个人自然是不好搬的。
果不其然,余唯看见陈亮来了,还有另外两个男人一起合伙着帮她把家具行李之类的搬上楼去了。
但奇怪的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见过霍明望这男人, 也不知道是忙工作去了还是怎么的, 等到家都搬好了, 还是没见到人。
余唯悄咪咪在心里猜测两人的关系,不过只是上回在同一辆车里见过罢了, 谁知道是什么关系呢, 说不定只是认识,然后顺路把他们母女送回家。
算了懒得管,反正与她无关。
新来的三楼邻居女人长相温和, 人畜无害的模样,穿着打扮也比较偏向优雅风。年纪瞧着比较大,怕是三十不止了, 没想到女儿还挺小, 听说才五岁半, 只比余辉大一两岁。
新邻居会做人,搬来的第一天就给上上下下的邻居送了价值不菲的礼品,是食品厂的腊肉礼盒,余唯收到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直到那女人笑着跟她握手, 说以后就是邻居了,要多多关照呀。
余唯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模样,莫名就想起自己刚来长青路搬新家的时候,也是早起给邻居们做了小饼干送去,算是在新环境里迈出去的第一步。
刘雪华是个很爱笑的女人, 每次见到余唯笑着跟她打招呼,没事的时候喜欢下楼照顾她的生意,还挺喜欢吃她做的甜品。
刘雪华的女儿叫孙爱英,长得挺乖巧,小嘴儿很甜,皮肤有点偏小麦色,瞧着应该是喜欢户外活动的人。
周围跟她同龄的小孩不多,所以没事的时候她喜欢跑下楼找余辉玩儿。
她说很喜欢余唯阿姨家的辉辉弟弟,说他长得太好看了,比电视机里的童星还要漂亮!还说他的声音很好听,跟鸟笼里的那两只珍珠鸟一样好听。
母女俩看着应该不是差钱的,下楼经过她家甜品店的时候经常会来店里光顾,且她家里还有安装电视机,虽然是黑白的,但这年头能买得起电视机的还是极少数。
孙爱英最得意的事便是家里的那台小型黑白电视机,每回下楼的时候她总看见余辉一个人趴在桌上写写画画。
小家伙做事的时候极其认真,不论发生了什么,只要不是关于余唯的,他便不会轻易分出心来。
孙爱英这小孩还真就喜欢余辉这一股子认真的劲儿,有时候来找余辉玩还会邀请他跟她一起上楼看电视。
余辉没看过电视也不知道电视机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那是一种很好看的东西,因为孙爱英小朋友总是在他耳边念叨。
“余辉弟弟你就跟我一起上去看电视吧,我保证,真的很好看!绝对很好看,比你的书还好看!”
余辉不被她的话锁吸引,大概也是因为没接触过,想象不出来有多好看,他还是一门心思放在他的画画“大业”上,对于孙爱英的话充耳不闻。
只有当他停下笔休息的时候,才会坐在一边跟她聊聊天。
或许是因为从小的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条件,孙爱英见识过的东西比余辉多了许多,单是从她小嘴儿里说出的事物就足以让余辉感到好奇。
但是他们现在才认识两天呢,他不想跟不太熟悉的小朋友一起出去玩,还是喜欢跟盖盖哥哥他们玩,不过今天是周六,周六的时候盖盖哥哥要去他奶奶家里玩,等明天就会来找他玩了。
孙爱英见余辉对她的话不为所动,也不生气不尴尬,坐在一边看着他画了会儿画,见时候不早了,便回家吃午饭去了。
又到了学生们最讨厌了周一,靠近博学路的街道放眼望去,大街上每走两步就能看见小学生,像余辉这么小的孩子一般都会是家长带着去上学。
余辉好奇地看着小朋友们结伴而行,小学生脖子上还系着红领巾,鲜红的一条带子吸引了他的眼球。
“妈妈,那个是他们的围巾吗?”但是为什么那些哥哥姐姐脖子上戴着都是一样的围巾呀,好奇怪。
他低头往自己的脖子上一瞧,是妈妈跟江奶奶学来的蹩脚手艺,给他织了一根蓝色围巾。
虽然针线不太密集,被宋阿姨嘲笑过是“捕小鱼”的网兜,但余辉很喜欢,自从入了深冬之后,这围巾便天天能在他脖子上瞧见。
十二月中下旬天气正是寒冷地不行,即使路上把小火炉余辉抱着,她仍旧冷得打寒颤。
主要是脚冷,这年头又没有“小太阳”之类的暖火神器,余唯就是想花钱买也没有法子。
她听见儿子好奇的问话,扭头一看:“哦,那是红领巾,等你读小学了就能戴了。”
“红领巾…”余辉不解,“那我不读小学可以戴吗?”
感觉还蛮好看的,而且颜色很显眼,莫名有种威风的感觉。
“不可以哦。”余唯好笑地搓弄儿子的短发,给他搓地乱糟糟才放开来,“红领巾不是随便谁都能戴的,那个是要学校老师发给乖孩子,发给社会主义好学生的红领巾!”
余辉自然是听不懂余唯的这一番解释,但什么是乖孩子他还是知道的,原来戴红领巾的都是乖孩子呀。
那他怎么没看见盖盖哥哥戴呢,难道盖盖哥哥不是乖孩子。下回他要是来找他玩,他想问问盖盖哥哥有没有红领巾。
余辉把被妈妈揉乱的头发拂顺来,没过几分钟就到了店门口,隔壁水果店的婶婶跟他打招呼:“哎哟,乖宝跟你妈来开店啦?”
余辉早就看见赵淑芳在门口摆弄她的水果,每一只圆滚滚被她摆放地整整齐齐,余辉笑着回应:“赵婶婶,我妈妈带我来开店了。”
“乖宝啥时候去读幼儿园哦?”赵淑芳递给余辉一个小枣子,余辉惊喜地接过,准备回去洗一洗再吃。
“赵婶婶,我妈妈说我不用去上学,我要在家里陪妈妈看店。”
“诶话别说太早啊。”余唯好笑地扭过自家儿子高兴的小脑袋:“说不定哪天妈妈就把你送去幼儿园了。”
她哆哆嗦嗦把钥匙掏出来准备开门,天知道要让她把手从温暖的口袋里拿出,再面对冷风开锁的时候,那一瞬间的冷是多么令人窒息。
“妈妈,你不是说要让辉辉一直陪你吗?”难道妈妈是骗人的。
“是呀,但如果机会来了,我们乖宝还是可以去体验体验幼儿园的有趣生活呀。”
赵淑芳好笑地看着母子俩说话,余辉瘪了小嘴,见妈妈的动作实在太磨叽了,小手一伸,把她手里的钥匙夺了过来帮她开。
开门就算了,这小家伙末了还嘟囔了一句:“妈妈真慢。”
余唯哭笑不得:“行啊,我们家辉辉现在都开始挑大梁了啊,以后早上都让你来开门了。”
小家伙不怎么怕冷,至少没有余唯那么怕,顶着一只米黄色针织帽,上面的毛线球在冷风中晃动,晃得余唯忍不住轻轻拍了两下。
余辉乐颠颠带着余唯进了店,什么幼儿园的事儿统统被他抛在了脑后。
他兴冲冲跑到厨房拧开水龙头把枣子洗了,再急吼吼跑去桌边开始画他昨儿个临走前马上就要画完的大作。
小家伙很认真,余唯见他一进来就趴在桌上画,好奇地上去瞧了一眼。
他这幅画临摹的是图册书上的两只小鹿在河边吃草,还带场景的画,虽然是黑白的,就几根线条描摹,但不得不说,就是余唯这样毫无艺术细胞的人,不免都出口赞叹一句:“厉害啊我的辉,好看,真好看!等你大点妈妈给你报个班,以后就是小画家了!”
对于余唯的夸赞让小画家余辉十分受用,但是作为一个小朋友是不能过于骄傲的,是以他忍住没弯起唇角,继续板着脸认真进行他的大作。
等画完了,他就可以休息了!
当霍明望从车里下来,一直走到门口后,见到的就是在桌边“奋笔疾书”的余辉。
不过还没等到他走到收银台前,余辉倏地放下笔,兴冲冲把画拿到了厨房,边跑边喊:“妈妈!我画好了!”
“哇!快让妈妈看看,看看我们小画家画成啥样了?”
余唯关上烤箱,里边正烤了满满一箱的鸡蛋糕,空气里全是香甜的气息。
伴随这样的气息,她蹲下来并肩跟儿子挨在一块儿,伸手接过他足足两天时间才出炉的画作。
说真的,除了没有颜色,简直临摹地不要太像,不,也不止是相似了,余辉临摹下来的画瞧着竟是有那么几分传神,尤其是两只喝水小鹿水灵灵的大眼睛,瞧着就跟活了似地。
“行啊我的辉辉,这才练习了多久,就有这么大的进步了,真是厉害啊!”
余辉也自豪极了,小脑袋扬起来,两只小毛球往下垂:“妈妈,我天天都有练习,所以进步很快!”
他想起余唯讲过的故事:“妈妈,我就是精卫,我跟精卫一样是坚持的鸟!”
“什么鸟啊,你是人!你是坚持的余辉!”
余辉欢欣一笑,“妈妈,我只是打个比方,我才不是鸟,我是妈妈的辉辉!”
这边母子俩温情流淌,两颗头凑在一起亲密地挨着,都没注意到厨房门口站了个高大的男人,那男人敛了眸子盯着两人一言不发。
也不出声提醒,就这样看着。
一直到余辉把画收回来,余唯不经意间往门口看了一眼,才发现一周未见的霍明望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家厨房门口。
“霍先生,你是来买蛋糕的吗?”余唯脸上的笑还未收敛,带着迎了上去,余辉拿着他的画紧跟其后。
男人一如既往的黑色西装,但是瞧着那领口别致的款式就知道,跟上回的不是同一件。
不得不说,他这身材实在适合西装,尤其是量身定做的西装,若不是她知晓现在是真实的八十年代,怕是忍不住会胡乱猜测,这男人到底是哪个公司的老板,每一根头发丝头透露着一股我是“霸总”的气息。
余唯问他的那句话他还没来得及回答什么,就见余辉兴奋地把手里的画举高高,放在了霍明望的眼前。
他被眼前晃动的白纸怔楞了两秒,而后不知所然盯着脚边的小崽子。
“霍叔叔。”余辉小声喊他,许多天未见,他竟是还记得住他,“霍叔叔这是我画的小鹿,你要看看吗?”
此话一出口余辉就有点后悔了,连带着手里举着的画纸都拿低了几分。
霍叔叔跟他好像也没怎么熟,怎么能把自己刚刚画好的画给他看呢,万一他看了之后说很丑,那他就要好一阵难过了。
但是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是没法收回去的,是以余辉只能怯怯地与他凝视,他看见霍明望眼里不明的情绪,心里一时间更没底,小手儿就要收回。
谁知道下一秒他的小手就附上一个温暖的大掌,指腹微微的粗糙握在他柔嫩的手背上,余辉低头一瞧,霍叔叔把他的画纸抽了过去。
他把他的画摊开来举高放在面前,看得很认真,认真到让本就极其安静的甜品店里一颗针落下的声音都能听见。
余辉后退两步扯住余唯的衣摆,抬头跟她对视一眼,然后母子俩用眼神对话。
‘妈妈,霍叔叔为什么看得那么认真,眉头都皱起来了,是不是觉得辉辉画的不好?’
‘乖儿子妈妈也不知道啊!’
就在母子俩“深情”对视良久后,余辉居然得到了霍明望的夸赞。
他把画纸递了回去,余辉接过来的那一瞬间,就听见头顶上方传来他富有磁性的男性嗓音。
“还不错,挺有天赋。”霍明望说完看了眼余唯,“有条件可以让你妈送你去学画。”
得到夸赞的余辉很兴奋,尤其是霍明望说可以让妈妈专门送他去学画画,一时间兴奋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满心的欢喜就要从喉咙间跳出。
居然得到“沉默是金”的霍叔叔的夸奖,还以为他什么话都不会说呢!
不怎为何,明明刚才妈妈夸赞他的时候,虽然激动是激动,开心也开心,但当霍明望说他还不错,有天赋的时候,余辉的小心脏骤然就停了两秒。
血液里流淌的红色液体更加热了几分,有一股热气从脚底直直窜入他的脑门,就像是冬日里一把火炬丢进了他的身体,带来极致的兴奋体验。
“妈妈说辉辉以后是画家。”小家伙对着霍叔叔说完就捂嘴偷笑着跑回了收银台,然后把他最近画的所有画从底下的小柜子里统统掏出来。
然后开始一张一张,按照画出来的时间一张张整理好,足足摆了一桌子。
余唯好笑地看着自家儿子的动作,唇角的笑意止不住,扭头含笑看着霍明望:“今天来是要买点什么吗?”
大概是经历了上回被霍明望送去医院那一茬,还有刚刚自家儿子被霍明望一顿毫不吝啬的夸赞,余唯对眼前这冷漠的男人好感度又登上了一个高峰。
虽然他现在没笑,但余唯却不觉得他没那么好接近了。
对着小孩子能有耐心的男人,估计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吧。
“随便看看。”霍明望也不知道今天来这一趟会发生这样的事儿。
对于余唯的感情,他很清楚,不过是恨意中夹杂了深沉的爱;但对于余辉那小崽子,他很清楚。
他很可爱,但是他不想喜欢他,尤其是想到那小孩是余唯跟其他野男人生出来的,只要一想到这里,他便会从内心里涌出一阵烦闷。
但说实话,在看见那小崽子期待的眼神,还有他纯净无暇的眼瞳后,他真是见了鬼的,半句狠话也说不出,甚至内心对他强行生出来的不喜,好像也没想象中那样深。
尤其是上周在医院里,他居然亲自给这小崽子擦了脸,擦了嘴巴,那小家伙还抱住他的脖子亲昵地在他脖颈间蹭啊蹭,说什么“霍叔叔你是个好人”之类的话。
还真别说,他推不开,也说不出狠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