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奴(女尊)——天选之人
时间:2021-04-22 09:29:08

  “就是,阳锋下无耻毛……”
  夏枫听力极佳,自然全收耳廓。
  哦,那没有就没有呗,这有什么的,这不是每个人基因决定的嘛。
  一个弹指后,她蓦地睁眼,画面感扑面而来,脸滚烫如沸了油的锅。
  靠……
  她把脸埋在被子里,怎么也挥之不去。
  等等,有,有点刺激……
  这是她不付钱就能知道的吗?
  夏枫强行翻了个身,仿佛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奇怪的癖好好像增加了……
  过了好久……
  夏枫一个起身,烦躁地直挠头:
  完了啊!她出不去了!满脑子都是奇怪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我勤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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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更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贤王府中上演了一次“大逃杀”的消息,很快又双叒叕传遍天京。
  有一不幸之人当场毙命,其余多人腿脚被挑了筋,就连老太君都被废了一条腿。
  张氏更是从此失声,夏于柳晕了一天,夏枝更是吓得连夜打包行礼,带着弟弟爹爹逃出贤王府。
  唯有任县令,怎么去的怎么回来,完好无损,身上一根汗毛没少。一时间,竟得了不少达官贵人的青眼。
  但任县令哪里敢狐假虎威地放肆,为保住一条狗命,只得闷头搞事业,做起清正廉明父母官来。
  苏懿除开一身狼狈,倒没受什么伤,去过贤王府一事也不敢声张,只当吃了哑巴亏。但他越想越不甘心,一小奴隶,凭什么得到夏枫的认可?
  他默默算计着,差人调查何子秋的底细。
  主子没事,但冬雪的脸可是足足肿了一个月不在话下。
  至于墨松,夏枫三日后痊愈,对陆乘元说出了实情。
  一边是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小厮,一边又是差点毒害自己女儿的凶手,陆乘元自知其中利害,也不敢求情。
  退烧后,夏枫立志要做一个“带孝子”。
  她呕心沥血,亲自为老太君设计定制了一口棺材——全手工雕花镂空云纹棺!
  此棺用的是老太君最爱的檀香木,里三层外三层,镶金嵌银,顶上一颗硕大的红宝石,豪华至极,尽显富贵,占地整整十平方米,让你死后有躺在三百平床上的富贵感。
  里面铺满了檀木屑,夏枫称之为“死得香”。
  “祖父,这下您真是全天下死得最香、躺得最舒服、棺材最豪华的人了,您是全天下老头羡慕的对象!”
  她还贴心地命人在棺材里铺了一层蚕丝一层鹅毛:“我保证,您躺进去,就再也不想出来。”
  此外,夏枫还兴兴儿地向他展示她得意的设计:“您看这个棺材板的滑盖设计,多前卫,多时尚!别人那都是翻盖的,落后您好几年呢!”
  她乐在其中,手舞足蹈,羡慕的眉毛要飞起来:“您想啊,您这么尊贵,陪葬品也多,日后定要被后人掘墓的。这滑盖设计的好处就在于,您被掘墓的时候呀,您的尸体哪怕是黏在棺材盖上,她一推,哎~您就被刮下来了!这不省得那些不长眼的找不到您的尸体,不小心侮辱了您吗?”
  老太君听了,一口气没缓过来,生生厥了过去:谢谢,有被孝到。
  这一场《催死》唱罢,老太君真就一命呜呼,提前见阎王去了。
  老太君办丧礼这几日,何子秋在小桃园的客房中静养,下人们无不尽心尽力服侍他,生怕他少了一根头发被夏枫发现,她们便一命呜呼。
  好在何子秋不为难人,在他们看来,和夏枫相比简直是天上的神仙。
  贤王“现世恶魔”的名声,远远的闯荡出去,名扬天京。
  贤王府终于安定下来,但朝廷上可谓是乱云飞渡、阴霾漫卷。
  外敌进抵,苏将军战死沙场的消息快马加鞭传回天京。朝堂众人本来正为着一点内政小事争吵不休,谁知噩耗突至,如翻江倒海的大鱼,一口吞下这群虾米。
  苏将军阵亡,边疆失守。
  皇太君头猛地仰过去,靠在椅背上,方想起当日夏枫一席话:“过几天,老太君就知道了。”
  嗯,他知道了。
  放眼朝堂,能接替苏将军的,也只有李昙云。
  这是个能驱走李昙云的好机会,她绝无可能推辞。
  思罢,老太君将计就计,提议李昙云带兵镇守,众人应和。
  饶是本来支持夏椿的老臣,也难免无声地赞同。
  前朝肱骨接二连三在致仕、回乡探亲的路上被暗杀,如今朝中人才稀缺,虽然皇太君此举明显是为了支走李昙云,让苏纯接替李昙云在朝中的位置,壮大皇太君的阵营,但于情于理,都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这江山,再这样下去,莫不是要落入人亡政息、身死国灭的万丈深渊?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一老臣忽脑光激灵,仗着自己好歹为官数十载,说话有那么点分量,便迈着一双老寒腿上前奏请道:“皇太君……哎哎……陛下……哎哎……老臣有话禀明……”
  夏椿头疼欲裂,她手下除了这些凭着一腔热血忠国忠君之人,没有独属于她的势力,偏偏这时候有出了岔子,苏将军之死,仿佛预告她将是整个夏国在位最短的皇帝,还是个傀儡皇帝。
  她像泄了气的皮球,挥手到:“说。”
  “李将军此行西北,皇城大统领一位暂缺……哎哎……老臣斗胆,举荐一人……”
  皇太君以为她要举荐苏纯,抛去一个欣赏的眼神:“哦?越大人要举荐何人呐?”
  “哎哎……此职事关皇太君与陛下之安危……哎哎……须得由,武功高强之人担任……老臣以为……整个天京,唯有贤王夏枫,最合适。”
  皇太君轻嗤一声:老东西,最后那句话说得倒是顺溜。
  夏椿眼睛一亮,是啊,夏枫这几日告病假,她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个能人。
  皇太君道:“贤王府近日混乱,老太君又刚刚过世,夏枫披麻戴孝,陛下与我不忍叨扰。”
  那老臣不让,把玉笏又举高了些:“哎哎……老臣昨日还见到贤王夏枫,哼着小曲儿亲手把老太君放进棺材里封棺……穿得一身红火呢,喜庆得紧。”
  众臣不敢多言:……
  尘巢一役,家里或多或少有人被波及受了伤,贤王府“大逃杀”的事大家也有所耳闻,此等疯批,她们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对,在她们看来,夏枫简直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跟风俗所推行的“孝字当头”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皇太君气得死死抠住扶手,又想到他与夏枫有约,夏枫答应要说服李昙云一事,但区区雨花舒痕膏,真的能把握住这个疯子?
  别说,还真的能。
  且说夏枫痊愈后,曾研究过雨花舒痕膏,内有几样十分珍贵的药材,随便拿出来一种都价值连城,夏枫不是没有钱,只是这些药材收集起来费时费力,古代交通不便,又因用材稀少无法批量生产,等她做出来,何子秋的疤早已成定局。
  不成不成,何子秋那么爱美,脸上留疤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做出来的甜品,岂不变成了苦品?
  她思罢,还是决定向皇太君讨要。
  于是一天前,她亲访李府。
  李昙云是个轴人,但有一点好拿捏:慕强。
  谁强她就欣赏谁。
  李昙云不奉皇太君之令,皆因她瞧不起弱鸡皇太君,觉得他哪哪都不行。
  咳咳,对,字面上的意思:他不行。
  夏枫的名讳,李昙云早有耳闻,她迎夏枫入府,夏枫也不和她绕弯子,开门见山说明来意。
  “你若以退为进,还能为陛下博得喘息的机会。且恕我直言,过几日你便要顶替苏将军,皇城大统领的位子你不让也得让,届时必然闹得各方争抢,你死我活、头破血流。陛下手下可信任之人本就不多,若再内耗,恐被那老不死的压得更紧。”
  李昙云觉得有理,更喜欢那句“老不死的”:“但我凭什么相信你。”
  夏枫头一别:“打一架,让你知道,我想杀死陛下,有多易如反掌。”
  好大的口气!
  一腔热血顿时上来了,李昙云应好,起身拔起厅内的长矟,要给夏枫一根。
  夏枫摆摆手:“不用,我空手与你打。”
  若叫李昙云回忆,那可真是一场畅快淋漓的比试。
  比试的内容她已记不清,皆因一切发生地太快了。
  她一身傲人的铠甲碎了一地,一院子的长松七仰八叉,就连石桌都烂成了豆腐。
  但她依然记得,刀光剑影扭转间,那人兔起鹘落般,虽空着手,眉宇间依旧闪过利刃似的刀光。
  她打得尽兴痛快,也知道对方留了好几手。
  一锤定音的,不是夏枫的武技,而是她临别前送了李昙云一个箱子。
  那箱子里装满了男人喜爱的珠宝。
  啊,多体贴啊。
  李昙云看着满院狼藉,讨好地给夫君送了珠宝,才幸免夫君一顿嘴炮轰炸。
  啊,贤王真是个好人啊,是我大夏不可或缺的人才啊!
  从美好的、带着滤镜的回忆中走出来,李昙云一个坚毅的眼神过去,示意老臣不必再说,上前奏请:“苏将军为国捐躯,理应有赏,昙云荐苏纯!”
  皇太君哑然,继而笑了出来:“好,好!识时务者为俊杰,李将军不愧是人中豪杰!”
  李昙云:“还要多亏皇太君指点。”
  人在家中坐,膏从天上来。
  在病假的最后一天,夏枫收到宫中送来的满满一箱雨花舒痕膏。
  送膏的张嬷嬷正是那日长宁宫中的嬷嬷,她擦擦汗,恳求夏枫:“贤王啊,这是全天下的存货了,没有多余的了,皇太君这次可是,下了血本啊。”
  “这有什么的,我又没食言。”
  张嬷嬷眼看她真的要全部拿走,手猛地按在箱子上,试探问:“真的……不谦虚谦虚?”
  言下之意,皇太君让你给他留几盒。
  正常人得了这消息,为了仕途,再爱也要退回去起码一半。
  但夏枫哪里是正常人,到了她手里的东西,就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她不客气地拍开张嬷嬷的老手,一锅端走:“皇太君那老脸还保养什么劲,东方不亮西方亮,憨批啥样他啥样,还不趁着现在多活几年,回去告诉皇太君,少作妖,人才会漂亮。”
  张嬷嬷一噎,不敢称是,也不敢反驳,只呆呆站了好一会儿,才被贤王府的管家亲自请出去。
  夏枫把雨花舒痕膏端到何子秋房里。
  彼时,何子秋身上的伤痕好了个七七八八,已然可以拆下绷带。
  他今日一早,路过厨房,想到了什么,卷起袖子试了一试。
  这盘点心的味道他很没底,毕竟几个月没做过了。
  此时,他还没试吃,便听到夏枫的脚步声。
  夏枫因轻功卓越,脚步声比其他人的轻很多,有时甚至听不见,故极好区分。
  何子秋开了门,入眼便一大箱雨花舒痕膏,搞批发似的。
  夏枫第一眼没瞅见何子秋,她火眼金睛,率先看到桌上的点心。
  二话不说走过去,挑了一个来吃。
  这!就是米其林大厨的手艺啊!
  虽说味道比早前差了些许,但比起其他点心,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枫就差爆衣来赞美这盘点心,狂朝何子秋竖大拇指。
  何子秋见她满意,眉心的担忧方舒展开来。
  有件事,他必须确认。
  “夏枫,”他不演戏的时候,便冷冷地直呼她的名字,她不生气,他方能以此确认她的心情,“我想单独,见见百草。”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夏枫最喜欢吃桃子。
  何子秋曾经为了给夏枫做早已失传的“仙桃蜜露羹”,研究了整整一个季度,最终自创出一碗来。
  就是这碗羹,奠定了何子秋“米其林大厨”的身份。
  我靠颜值打动你,你用厨艺犒劳我。
 
 
第28章 萌芽
  何子秋说要单独去,夏枫不太放心,她得尽全力保护我方厨子。
  毕竟何子秋四肢残废,平地能摔,磕着碰着了怎么办啊。
  她挑了两个强壮的家丁保护他。
  何子秋披上黑斗篷,换上夏枫的红色外裙,离开贤王府。
  坐上夏枫安排好的马车,他一路十分顺畅,到达青柳街时,夜幕已至,象白楼已然歌舞升平。
  “贤王?贤王女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菖蒲爹爹看见来人身形相差不多,那身火红的裙子又是如此熟悉,料想天下没人敢穿同款,便换上一副市侩嘴脸迎上来。
  捏起娇嗲的调笑,菖蒲爹爹努力营业:他其实很想哭。
  何子秋微微怔住,见菖蒲和夏枫如此热络,心头微不可查的毛躁起来。
  “王女上次来象白楼,便留下‘床上活阎王’的称号,青柳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今日来是?”
  床上……活阎王?
  眉头不期然地皱起来,无以名状的涩意漫上舌尖,何子秋脑子里“咣当”一声,像有什么被砸了个稀巴烂。
  他脚步一顿,萌生出强烈的退意,恨不得即刻回贤王府问个明白。
  但他凭什么对夏枫问东问西,就连和她说一句话,他都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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