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号注销了,但是在当时那个抄袭剽窃之风张扬的时代,这个账号所上传的曲子都被其他的人搬运到另外的地方。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点开链接会是跳到一个莫名的网站。
童依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谭梁的账号注销了,是不是说明他幡然醒悟了,知错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再好不过了,她完全可以联系谭梁,告诉他这件事,然后让他站出来辟谣。
如果不是,那就去找张伦。他也可以作证《灰烬》的曲是出自宋时越之手,并且作为谭梁的师父,他的权威性指不定还更大一些呢!
这样想着,童依立刻在微博上先搜索了“张伦”二字,跳出来的并不是他的认证微博,而是相关联的搜索百科。
搜索百科第一行,就写了他的出生年份和……死亡年份。
童依脸上的笑容立即僵住,细细看了眼死亡年份,是五年前去世的。
她茫然地点开详细介绍,上面清楚的写道张伦是死于心脏病。具体发生情况是他在工作人员及其徒弟谭梁面前心脏病突发离去了。死前还在为一首歌谱曲。
这一行行冰冷的字,若是以前童依看见,必然不会有太大波动,而此时此刻不同了。
他们有过近十天的相处,张伦在鲜活地存在在她眼前过。
她还喊过张伦好几声爸爸呢……
童依难受地捂住胸口,放下手机靠着窗户,难以平复心中情绪。
萧佳一路上看见童依的脸上忽而露出笑容,又忽而像是被吓住一样面色古怪,又忽而眼神悲伤,像是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一样,不太正常。
她想起方才依依去了墓园那般恐怖的地方,怕是不小心被什么脏东西魇住了。
“南无阿弥陀佛,急急如律令……”
萧佳嘴里碎碎念着,突然觉得自己一个共产主义接班人不应该这么迷信,打了下自己的嘴,换了核心思想二十四个字重复念叨。
一路念到学校,童依决定回宿舍仔细调查一下,却发现萧佳不准备和她一同回去。
“你要去哪?”
“我,我去终南山那边的寺庙一趟,求个平安符回来。”
童依无暇顾及缘由,疲惫地嘱咐道:“哦好,那早点回来,路上注意安全。”
萧佳看她面色煞白,连连点头:“我会很快就回来的。”
说罢,一溜烟地跑了,背影飞快地消失在童依的眼前。
回到宿舍的童依觉得只觉得头重脚轻,浑身冒着虚汗,犹豫地拿出一个温度计测了体温,发现自己居然是发烧了。
难怪脸色这么惨白,嘴唇一点血色也没有。
她强撑着去浴室里洗了个热水澡,煮了姜茶喝了热水,窝进被窝里,躺好后还不忘拿着手机搜索谭梁的信息。
谭梁:著名音乐家,作曲家,是“燕飞梁工作室”的创始人。自师父张伦去世后,退出乐坛,至今再无露面。
这也就是说,五年前谭梁就隐退了?
这该怎么找啊。
童依轻轻咳嗽起来,揉着嗓子又将有用的信息看了一遍,再次去搜索工作室的相关消息。
燕飞梁工作室:由音乐大师张伦及其弟子谭梁建立,在张伦去世之后,由谭梁弟弟谭鸿接替“燕飞梁工作室”,现已归入张伦之女张玫名下。
啊,张玫!
童依继续搜索张玫的有关信息,细细地看了一遍,心里有个想法初成雏形。
只是这次的病似乎来的有些猛,一下子将她压在床上两三天,连课都没能去上。
好在第五天的时候,终于康复了。
她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准备去洗漱,刚下床就看见一串黄色的符纸挂在自己的床帘外头,随着风四处乱飘,像是在招魂一样,令人颇感微妙。
想都不用想,一定是萧佳干的。
童依无奈地撕下符纸揉成一团丢在垃圾桶里,洗漱一番,坐在桌前开始补拉下课程的进度。
她花了周六周日两天的时间才完成,期间#宋时越 抄袭#一词的热度降了下来,被一个女明星代.孕.弃.养的黑料抢去了大众的视线。
说来可笑,互联网的更新换代的特别快,一波又一波的浪潮让网民的聚焦点移来移去。
但互联网又有着极强的记忆力,过不了多久,旧料就会又被翻出来鞭.尸。
没人关注这并不意味着泼在宋时越身上的脏水可以置之不顾。
下周二开始放国庆假,童依收拾好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和相关证件,坐着飞机去了C城。
C城是“燕飞梁工作室”所在地,位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
童依一副学生模样,没有工作卡,自然被拦在了大楼的外面。
她抱着书包没有泄气,在大楼正对面的花坛找了个林荫的地方等。
只是有个很严重的问题,童依只见过五岁的张玫,现在女大十八变,十七岁的张玫又长成什么样呢?
秉承着错杀一千不放过个一个的原则,童依每每看到一个符合年龄段的女孩子出现在视线里,都大声喊道张玫。
这个举动引来了站在大门保安的异样眼神。
童依心如磐石:没关系没关系,只要我不感觉到尴尬,尴尬就是别人的。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了,错误率百分之百。
她有点撑不太住了,决定再坚持半小时就去找个地方吃饭。
“张玫!”
这一声喊,引来了一个女孩的回头。
童依顿时双眼发光,小声试探着:“张玫?”
那小姑娘朝她走来,一双圆溜溜地眼睛望着她,疑惑地问:“你认识我?”
童依跳下花坛,激动地问:“你是张伦老师的女儿吧!”
“是的,请问你是?。”
童依连忙紧紧握住她的手,满脸激动地说:“我是大宝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第37章 好一个花臂大哥。
张玫, 十岁跟随母亲出国,就读于一所出名的音乐学院,成绩优异, 十七岁修完课业。因为“燕飞梁”工作室的原因回国,现已回国不足一月。
也正因为如此,童依才敢冒充大宝。
经过童依一通描述, 张玫恍然间就想起了年幼的时光,虽然模糊, 但是只要一提起屡次爬墙被大宝二宝抓住的场景,画面就变得清晰。
“原来是赵秋姐啊。”张玫欣喜地反握住童依的双手。
赵秋?
童依眼睛转了转, 展露一个笑容:“是啊是啊,就是我!”
“你吃午饭了吗?我们找家餐厅边吃边聊吧!”
“嗯好!”
两人就近找了家西餐厅, 先后点了餐。
张玫比童依想象的还要成熟一些,姿态从容, 说话温温柔柔,眉眼间以及没有小时候的憨傻, 但圆溜溜的大眼睛始终没有变。
她给童依倒了水,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刚回国不久,还没有开拓公司附近好吃的餐馆, 就只好拉着你来和我试试水了。”
童依轻笑了一声,没有打算多绕圈子, 直接切入相关话题:“玫玫,我来找你,其实想找你帮忙找个人。”
张玫眨着她水亮亮的大眼睛, 丝毫不介意童依的直接,反而在国外那么多年的文化影响下,觉得这是直率的表现。
大大提高了两人的信息交流率和办事效率。
“什么人?你先说说看。”
“我想找谭梁。”
“谭叔叔?”张玫嗐了一声, “我还以为谁呢,我现在就把联系方式给你。”
“好,谢谢!对了,他现在住在哪里?我想去亲自拜访他。”
“他退隐后一直住在金峰镇。”
童依挠了挠脸。
出来个没有听到过的新地名了。
她打开手机备忘录先记下来,随后和张玫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得到了谭梁的电话。
张玫看她存下了电话,笑着撑起下巴,说:“赵秋姐,我其实也有个忙想请你帮一帮。”
童依一愣,有点心虚了,稳了稳心神,“嗯?你说。”
“我回来是接管我爸爸留下的燕飞梁工作室,初来乍到的,心里很慌。唯一信任的谭叔叔早早隐退,我没有几个认识的人,而且工作室里面一团乱麻,我实在不清楚局势。所以,你能过来帮我吗?”
童依了然,原来是想要招人。
“玫玫,我在另一个城市里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很抱歉,我帮不了你。”她开口拒绝,眼见着张玫面色忧愁起来,又想到了什么,急忙转个话锋,“不过,我认识一些网友,我会把你的招聘信息告诉她们,到时候建个群,你细细了解一下怎么样?”
“网友?”张玫犹豫地说,“可信么?”
“她们啊,我已经在网上认识了快七八年了,也算是很熟悉了。有的人会作曲,做过不少的应援曲和同人曲;有的人美术功底一流,经常做一些宣传海报的设计;还有人遣词造句很厉害,写的词又有深意又很有画面感……她们大部分都是些即将毕业或者是已经毕业的人,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
张玫眼睛发亮,“好,那件事就麻烦赵秋姐你给我牵桥搭线了。”
“没问题,到时候我们手机联系。”
“好!”
两人相视一笑,开始愉快地用餐。
用餐结束,童依告别张玫,坐上车报出了金峰镇,司机师傅一脸奇怪地看着她,给她送到了大巴站。
“小姑娘,你得坐三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金峰镇,趁着还有票,快去吧!”
童依一脸窘迫地跑去买票,很快坐上了一辆破旧的大巴,驶向目的地。
说着是五个小时的时间,但实际上大巴车还得走走停停去接路上隐藏的客人。
童依只感觉遥遥无期,干脆戴着耳机听越哥的歌,坐在位置上睡了起来。
睡了莫约两个个小时,摇摇晃晃的大巴车再度停了下来,“嘭”的一声,童依身边传来一阵巨响。
她浑身一抖,睁开眼睛看向自己身边的位置,发现换了一个新的乘客。
新乘客是一位穿着白色背心的中年男子,肌肤黝黑,粗壮的胳膊漏在外面,被一圈圈纱布缠绕起来,似乎是受了什么伤。
他转头时童依正好对上他的脸,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横眉竖目,不威自怒,下巴有一条蜈蚣疤。虽然眼里没有什么情绪,但就是眼神扫射过来令人发憷。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黑帮老大哥的样子。
童依默默地移开视线,先内心里谴责自己以貌取人实属不该。
然而余光看见老大哥开始解开缠绕在手上的绷带,黑色的纹路一点点显现出来。
靠!
好一个花臂大哥。
这他妈就是黑帮老大哥本哥吧!
童依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发现他的黑色纹身蔓延的手臂上其实一点伤都没有受,绑带的作用似乎只是给他增加了些许神秘感。
她舔了舔干燥的唇,抱着书包往窗户边移了移。
大巴开始从水泥路走向石子路,猛地来了一个大抖。
“哐——”
童依整个人往前倒去,几乎快要撞到对面的铁杆上,突然一条花臂胳膊横在的脸前。
疼。
不知道老大哥的胳膊疼不疼,反正她感觉自己的脸疼,心想还不如撞到铁杆上。
花臂大哥声音嘶哑粗粝,问:“小姑娘,没事吧。”
童依揉了揉鼻子,尴尬地笑着说:“没事没事,谢谢你。”
花臂大哥动了动眼皮,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给她:“请你吃糖。”
童依怔愣住,懵懵地接过,“谢谢。”
“你是学生吧,看起来和我女儿年纪一般大。”
“嗯,我是个大学生,学美术的。”
“美术?我女儿也很喜欢画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童依发现花臂大哥提及女儿,整个人的面部表情都不那么吓人了。
果然,铁汉柔情,越硬的汉子心里就越可能住着一个女儿奴。
童依不怎么害怕了,把玩着棒棒糖开始主动搭话:“你女儿在哪来读书呀?”
“在城里上大学,我今天给她送了一袋家里种的水果过去,还有几个,给你吃。”
说着,花臂大哥从脚下的布袋子里掏出一个……大西瓜。
童依:……
“这个也太大了一点,我——”
花臂大哥盯着她。
童依嘴巴利索,立刻改口:“我很喜欢,谢谢你。”
“嗯。”
怀里多了一个大西瓜,她低眸看了看,实在是忍不住笑了一声,又问:“大哥,你要去哪里?”
“金峰镇。”
“我也要去金峰镇!你是住在金峰镇吗?”
“嗯,那是我老家。”
“那你知道谭梁住在哪里嘛?”
“谭梁,住我家后面。”
童依大喜,开心地说:“太好了,到时候您能带我去吗?”
“可。”
大哥人善话不多,不过只要一提起女儿就蹦出嘴的词语都会翻个倍得多起来。
在之后的对话中,童依了解到这位花臂大哥名叫金桥,今年四十五了,是一位农民。家里的女儿十八岁,正在上大学,学的是法律。
在你来我答的对话中,车子停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该下车了。
童依和金桥大哥一前一后下了车,走了十分钟的路,总算到了金峰镇。
金峰镇虽说是个小镇,但确实落在在一个半山腰上,交通并不是很发达,由建筑上、店铺上的规模来看经济似乎也不发达。
金桥抱着扛着一袋水果领着童依来到了自己家门口,指了指后面的一条湿漉漉的泥巴路,说:“往这条路走,就可以到找到谭梁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