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了啊。
一张地图又是一个元宝,祝红尘感觉自己似乎被宰了,不过她不擅长杀价,吃亏也不在意,有人却看不下去了。
“我说你啊,不要逮着一只羊薅羊毛,你那个铁勺子转都不转了还往外卖?”
正推销司南的小伙计脸色一僵,赔着一张笑脸对抱着猫进来的男人说:“胡爷说哪的话?前儿个过了商队,不是换了新的?”
胡爷长相英俊,下巴上冒出来尖尖的胡渣,声音很粗:“狗屁的商队,拾掇好你的花花肠子,别让我看到。”
小伙计不敢再说什么,苦着脸掀了帘子进去。
胡爷大手按住在怀里挣扎的猫咪,眼神向她的方向飘过去,她全身包裹在白斗篷里,伸出来的双手都戴着纯黑手套,一直蔓延到小臂上,头上戴着斗笠,白纱垂下,看不清样貌。
不是太漂亮,就是遮挡风沙,胡铁花漫不经心的想着,也有可能两者都有?毕竟这鬼地方的风太吃人了,说一句话都感觉进了一嘴沙子。
他一个粗手粗脚的大男人,一走神,撸猫的动作更没轻没重了,猫猫喵呜一声跳下去,在胡铁花要死的目光中钻进那姑娘的裙底。
“……”
第8章 沙漠之行(3) 公门之人
胡铁花下意识上前两步,反应过来自己总不可能把手伸到人家姑娘裙底抓猫,脸顿时黑了。
他又靠近了点,正要说话,那姑娘动了一下腿,躲在斗篷里的猫暴露在他眼皮底下,没等他弯腰去抓,她自己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势抓了猫后颈肉丢给他,继而低头看地图,也不说话,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
胡铁花不以为意,江湖上的女子大多都很奇怪,就说神水宫的女弟子吧,两丈以内,男人要是接近她们,她们肯定拔剑,男人们被砍死都没地方说理去。
等他转过身,祝红尘才抬头,道理她都懂,这地方水是金子,洗一次澡不容易,那他身上也不能臭成这个样子啊!他一过来,那味道差点把她送走。
额头上有一点白的黑猫前爪支在胡铁花肩膀上,猫瞳直勾勾盯着她,貌似在说“虽然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你受不了他就把我丢过去?难道我受得了?
祝红尘脑补了一通,心说好歹他是你的铲屎官,多担待点吧。
砰的一下,酒壶底座撞到桌子上,是祝红尘刚要的酒被人重重撂在桌上,她眨眨眼,看着那人的背影。
关外做生意横是横,也不必如此吧,她是何种地方得罪她了?
送酒姑娘出来就没回后院,站在柜台后算账,胡铁花看到她就换了笑脸,虽然她长得又黑又瘦,但他看过去的目光仿佛绝代美人当面。
那股子热切劲……祝红尘一波三折的哦了一下,原来是情缘啊。她对胡铁花一点微妙的嫌弃也消失不见了,无论男人女人,颜控总是难免的,没成想这人是个例外,了不起。
送酒姑娘的表现就冷淡了不少,一个眼神都没给胡铁花,外人眼里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然而以祝红尘磕cp多年的眼光来看,也不见得是男方一头热。
她帷帽戴着,旁人看不到她眼睛,送酒姑娘从后院一出来能看到她帷帽正面对着胡铁花背影,不明真相误认为她是在看胡铁花,对他有什么想法,才没好气的摔了一下酒壶惊醒她。
就是不大明白这姑娘为什么对他爱答不理的,祝红尘琢磨了几出爱恨情仇,就觉得很满足,她这人除了爱打抱不平,剩下的一点爱好就是磕cp了。
至于结果如何,她一个过路的也管不了。
她突然发觉有味道的不是他,而是她才对,闻闻她这一身单身狗的清香,自我调侃之余倒了一杯酒,送到嘴边抿了一口。
表情又一次凝固。
虽然但是,这个酒和醋一个味道过分了啊。
酸了酸了。
祝红尘干了这碗“醋”,一脚踏进了沙漠,放飞自我。
首先,她把罩了一路白斗篷撤了,抖了抖挂在臂弯,露出西域服饰,王老爷子只是看到她露点肩膀胳膊的裙子就气抖冷,要是让他看到这一身估计要把胡子吹到天上去。
时代不同了,那会她就算穿着她们西域的衣服走在街道上,别人的眼神是“看!那边一个异域美人”,现在她要是穿,别人眼神中的“有辱风化,不堪入目”几乎要具现化将她吞噬。
祝红尘谁也不怪,就好像穿肚兜亵裤原本无错,但你不好好在自己寝房待着跑到外面去,那就不合时宜了。她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只有去杀人才换衣服,一个死人看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
机智如我。
祝红尘傍晚进入沙漠,沙漠广阔无垠,探路的鹰飞了出去,司南与地图搭配使用,去沙漠之王扎木合的领地,养精蓄锐,等鹰回来。
她做好了打算,事情却不顺利,沙漠实在太大,她找到了一棵枯死的树,身体如羽毛一般落在树枝上,暂且保留体力,明日再赶路。
要是有骆驼,她还能带个帐篷挂骆驼上,只有她自己她就不愿意带了,要不是水是必需品,她连水都不耐烦往身上挂。
她躺着数星星,惬意的不得了。
一声鹰唳响彻云霄,她平平伸出枕在脑后的手臂,雄鹰俯冲而下,利爪抓住她小臂上的缠金臂钏,煽动翅膀,往上飞了飞。
这小身板自然带不起来祝红尘,但她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坐起来,说道:“前面带路,我跟你去看看。”
鹰在前面飞,祝红尘在后面追。
明教弟子是有点驯鹰技巧在身上的,祝红尘穿越了,自己的鹰没跟来,她就又驯了一只,这次帮了大忙了,到了目的地只见满地狼藉,脚下是货车残骸,还有一动不动的骆驼,沙子几乎没过它们的身体。
恐怕是遇到了沙漠里最可怖的黑风暴,那是连骆驼都能卷上天的死亡飓风,过后再将一切掩埋,夜空下的沙漠依旧平静。
鹰又飞了下来,咬住她一缕头发,扇扇翅膀要飞。
“别咬别咬,我跟你去就是了。”
她的鹰很通人性,怕是又发现什么了。
那是个一头栽倒在沙丘后的人,祝红尘把他翻过来,探鼻息,摸脉搏,得出来的结论都是这人没救了,为了救人提着的那口气一松,她发现了攥着这人腰上布料的一只手,扒拉扒拉沙子,底下竟然还有个人,虽然呼吸微弱,确实还活着。
祝红尘:“……”
就特么离奇。
不管怎么说救人要紧,她把人从沙子里扒拉出来,费着老劲拉开他的手,让他和死人分开,传过去内力护住他心脉,将将在他断气之前。
别看这人年轻,内力还挺深厚,若非如此,根本不可能在无水的沙漠里活这么久。
她取下自己一只手套,羊皮袋水囊微倾,然后把打湿的手套放在他干裂的唇边,让水一点点渗透进去。不是她不舍得给人家喝水,这种情况下让他大口大口喝才是害人。手套肯定不像刚洗出来那么干净,她也没帕子,要命的时候凑活凑活。
给他补充了点水分和内力,眼见着没有生命危险了,祝红尘给他盖上自己的斗篷,让鹰在天上看着,她再去货车翻倒的地方看看。
她心知大概率凶多吉少,但是万一呢?万一还有人活着呢?
两把弯刀自她入沙漠第一次从背上取下来,刀上携裹的猛烈刀风几乎再掀起一场大风暴,厚厚一层沙子被带走,埋在底下的人就出现了。
九个人,无一不是先被狂风带飞,再重重摔在地上,可能这个过程还往复几轮,早就没救了。
祝红尘有几分唏嘘,这些人看面容都是中原人,中原人讲究个落叶归根,他们死在沙漠中,尸体要是运回去早就腐烂了,怎么看都是客死异乡一种结局。
她把尸体整整齐齐摆成一排,等她到了沙漠之王的领地雇人把他们埋了,然后把那边的活人抱过来,斗篷垫在身下,自己坐下来,拍拍他身上的沙子,让他的头枕在她的腿上。
白天的沙漠像霸刀山庄的锻刀炉,晚上也不见得多凉快,相反是刺骨的冷,这人死里逃生,身体虚弱,正是受不住的时候,她要隔一段时间给他送一次内力。
之前没注意,闲下来细看,这人长得还挺好看的,年轻俊秀,却有这个年纪少有的毅力和顽强,这种恶劣的环境下都能活下来,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也绝对不是池中之物。
正想着,他的眼睛突然睁开,里面哪里有濒死的虚弱,尽是祖母绿般的冷色光泽,他也确实拥有一双碧绿眼眸。
有点好看。
她惊艳于那点碧色,殊不知自己也成别人眼里的风景。他一睁眼,黑夜深邃,繁星点缀,眉目如画的女子垂眸下望,声音动听。
“你醒了?可有哪里不舒服?”
“我……”
他不适应躺着和人说话,或者说是不喜欢人前示弱,再无力也坐了起来,感觉到经脉丹田之中陌生的真气流淌,心知是恩人一番好意,正要道谢,待目光聚焦在她身上,停滞了。
恩人美貌世所罕见,暂且不提。
她穿的是什么啊?上衣仅包裹住胸部,腰身纤纤一握,没有穿绸裤,只有样式奇怪墨色短裳,长度将将至大腿中部,他一想到醒来时似乎枕在她腿上,红色从脖子升起,一直蔓延到头顶。
这大概就是与中原女子截然不同的西域女子吧?
他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我没事,恩人不用担心。”听着高冷的一句话背后藏着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紧张。
“阁下怎么称呼?”祝红尘问,然后补充,“不用恩人恩人的。”
“冷血。”
“……”
祝红尘先是沉默了一下,想自己的问题是不是问错了,冷血是个什么鬼?天下父母谁给孩子取这么个名字?继而反应过来十八万御林军总教头、当朝太傅诸葛正我门下有四个弟子,并称四大名捕,冷血是最小的一位。
“可是六五神侯高足冷四爷当面?”
江湖中人辈分高的叫一句冷捕头,别的顾及着官家天子都要尊称一句冷四爷。
冷血:“不敢当,恩人叫我冷血就是。”
“……”还真是,她又问他怎么跑到沙漠里来了。
冷血说有公务在身。
四大名捕。
公门哈士奇。
再看她,主业吃瓜,副业暗杀。
他相貌堂堂,气度不凡,互通姓名后,她本想着结交一二,现在嘛,默默挪远一点。
冷血见她不说话,又道:“大恩不言谢,还请恩人留下姓名,容我日后相报。”
祝红尘忙摆手:“太客气了,你谢谢我就行。”
冷血:“???”
第9章 月下邀战(1) 皮皮虾,我们走!……
不招惹公门的人一直是她闯荡江湖的准则之一,穿越了也不例外,而且穿越后做了杀手,理由再多也是黑道,寻常捕头都怵,更何况这还是个四大名捕。
她听说冷血虽然入门最晚,年纪最小,但武学天赋奇高,十六岁就屡建奇功,追杀逃犯总是受伤,却从未失败过,在四大名捕之列,不是看他师父以及三位师兄的威名,而是他实打实战绩。
从心从心。
不想说名字。
如她所愿,冷血沉默片刻,说了句谢谢就真的没再问了。
从他说出自己是冷血的那一刻,她的态度就变了,用敬而远之来形容再恰当不过,甚至还有点怕,谁会这么怕公门中人呢?
当然是心里有鬼的人。
可她是西域女子,他手再长管不到她,不过她官话说的丝毫听不出来是外邦之人,想必也在中原活动过。
冷血从小被狼带大,刚入门时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全凭直觉活着,近两年的江湖阅历为他补齐了他欠缺的,作为名捕,心细如发,思维敏捷,在没有证据时不会轻易开口试探。
更何况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做。
他说起他遭遇的事,他跟随商队进入沙漠,碰上罕见的黑风暴,经验丰富的老人让人把骆驼系在一起,众人一起躲在骆驼后面渡过难关,然而黑风暴来势汹汹,不给他们时间,先把一个人卷上天,冷血飞身去救,狂风中难以控制身形,他落地时还是拼着力气自己垫在下面,他问她有没有看到这些人。
“……”她就说他能活下来很离奇吧?
祝红尘指指他身后,冷血回头,就看到整整齐齐的一排尸体,他强撑着身体来到他们身边查看,面孔都很熟悉,紧闭着双眼,没有一丝跳动的脉搏让他的目光沉了下去。
听了祝红尘的打算后,冷血轻声说:“多谢你考虑周全。”
祝红尘连声说应该的。
然后一时无话。
她纠结了一会,望了冷血好几眼,没忍住,说:“你要不要调息一下?我来守着。”
刚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内息紊乱,冷血确实要好好调息一会,没有拒绝她的提议,只是把感激一笔一笔记在心里。
待他调息结束,内力回来了两成,过程中将不属于他的真气驱散了,沙漠的刺骨凉意瞬间侵蚀了他,从头到脚,连牙齿都忍不住战栗,简直就是如同赤身裸|体躺在冰天雪地中。
他能忍,环境再恶劣他都能忍,但是他不知道衣衫单薄的恩人忍不忍得了,哪怕她内力深厚可以抵御寒冷,这刀子般的寒风刮在皮肤上也会很难熬吧?
思来想去,冷血顶着恩人莫名惊恐的眼神坐到她身边,沉声问:“你……可需要衣物御寒?”
一看这只要她开口说是,他就立刻脱了衣服给她的样子,祝红尘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用不用,我不冷。”
“风很大。”
“那也不用。”她接得很快,说完就恨不得打这张不会说话的嘴,怕他有什么意见,解释了一长串。
她的内功阴阳相生,互相转化,天热转阴,天冷转阳,最适合在天气变化莫测的沙漠生活。
另有独特的内功法门,往小了说即便是处在风吹日晒的恶劣环境中,皮肤也如玉光滑,如雪白皙,往大了说就是进阶版金钟罩铁布衫,肉的一批。
总而言之,不用担心她,她不怕冷,也不怕风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