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开心?”
闻湛点点头,黑白分明的闪着点点星光,像春日融化后的清泉河流,被金光照样,波光粼粼,仿佛撒满了玻璃糖纸。
他的头发高高束起,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穿上颜色清雅的春装,白皙的皮肤与衣裳的色彩统一,整个人透着一股柔与淡,像要同大好春光融为一体。
陆云初调侃道:“这就是你感激的方式?”
闻湛不懂,又试探地亲了亲她。
又暖又柔软,弹弹的,还带着一股清香。
陆云初舔舔唇:“就这吗?”
闻湛想了想,弯下腰,搂住她。
陆云初正要笑,闻湛居然用脸颊贴着她,蹭了蹭。
这个动作可太犯规了,这是在撒娇吗!
陆云初一秒软了,伸手回抱他:“你也太容易开心了吧。”嘴上承诺一点小事,他就高兴成这样。
闻湛抬头,牵起她的手,在她掌心写道:不容易。
因为他不能说话,只能靠写字来表达所想,所以一般都是言简意赅地写字。
陆云初在心里替他扩展了一下:我不容易开心,现在开心是因为你说的事确实十分值得欢喜。
陆云初脸上的笑意就没散过,话音一拐:“好吧,既然你坚持,那我就接受你的感激了。”
闻湛还没来得及笑,就听到陆云初接着说:“只是这个感激还不够。”
闻湛微微歪了歪头,有些迷茫。他很想知道怎么感激才算正确,期待地看着陆云初,谁知陆云初这个没正形的突然迈步向前,在他耳边悄悄说:“给我摸摸屁/股。”
闻湛猛地后退两步,眼睛瞪得圆圆的,惊讶地看着她。
他脸迅速涨红,也不知道生没生气,转身背对着陆云初,不理她了。
陆云初无辜地耸耸肩,好吧,不给摸就算了。
闻湛忙着摘花,她就不上前凑合了,就地一蹲,捧着脸等看着闻湛忙碌。
闻湛太适合春天了,他就是为春日而生的。换上春衫后,身段十分明显,肩宽腿长,腰细臀翘,陆云初看得美滋滋的,直冒泡。
闻湛回头,见她的模样,脸上刚刚褪去的颜色又重新染了回去。
他只留给陆云初一个背影,任陆云初怎么盯他,他也不回头。
看着差不多了,陆云初叫停他:“可以了,摘这么多够吃了,咱们下山吧。”
闻湛收手,背上背篓跟着她下山。
回家的路上遇到卖河鲜的,陆云初顺手买了一些。
河虾个头不大,活蹦乱跳的,看着就新鲜。陆云初回去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河虾处理了,这个时候的河虾若是用来红烧油炸之类的,都不够好,其实只需要用清水煮熟,撒点盐,吃原汁原味的鲜才最对味。
去除虾线,剖开,往锅里一滚,虾肉凝视变成粉白色,虾壳红扑扑的,空气里全是清新的虾鲜味儿。
槐花裹上白面上锅蒸,简简单单蘸糖吃就好;春笋很嫩,依旧用炖煮的烹饪方式,放点火腿提鲜,连盐都不用放,轻而易举地就激发出春笋的鲜嫩,味道十分纯粹。
“鲜”好像成为了春日里食物的主调,一盘□□夹杂的春笋炖火腿,一盘清淡的煮河虾,一盘白绿相间的槐花饼,色泽十分素颜。
摆上两个碟儿,一个放糖,一个放酱油,今日的午食就算完成。
河虾处理过,很好剥,一碰虾仁就跳了出来,Q弹脆滑,不用蘸碟就能吃。
闻湛很快上手,一个接一个往嘴里送,眼睛吃得都要虚起来了。吃过瘾以后,再蘸点酱油吃,也算是换一种口味儿。
酱油是陆云初自己做的,味道清淡,鲜咸中透着淡淡的甘甜,完全不会抢走河虾的风头,只会更加衬托它的鲜味儿。
吃过瘾河虾,再吃点蘸糖的槐花饼清清口里的味道。花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制成食物还是会给人惊喜,一口咬下,那股淡淡的花香味萦绕在舌尖,瞬间抹除了河虾留下的咸。
吃花吃的就是这种香气,悠悠长长,不需要放太多糖,只需营造出一种淡淡的甜蜜气息即可。光是吃花,眼前就能浮现出一片花海的模样。
品完花,再喝一口春笋炖火腿。
比起其他两道菜,这道菜的味道更重一些,明明没放什么调料,咸鲜味却极浓郁。火腿嫩嫩软软,一夹就烂;春笋极脆,嫩生生水灵灵,吃得人浑身爽利。
不是什么丰盛的午餐,闻湛却吃得很饱。最后把春笋炖火腿的汤也喝得一干而尽,柔和温暖的鲜味一路暖到胃里,吃饱了以后四肢都开始发软,心里暖烘烘的,像是在春日的太阳下晒着,昏昏欲睡。
他懒洋洋的,支撑着身子,不让自己犯困。
谁知道陆云初却拽着他往院里去。
院里有个竹编的躺椅,很长,足够他睡下了。闻湛清瘦,躺下还有余地,陆云初早就计划好了,立刻挨着他挤下。
小毯子一盖,晒着太阳睡个午觉,春光无限好。
两人贴得很近,陆云初能感觉到闻湛呼吸平缓悠长,胸腔里心脏沉沉地跳动着,应该是十分安逸自在的。
她抬头看了眼,发现闻湛闭着眼睛,嘴角却翘着,眉眼间全是舒展悠然的神色。
感觉到她的动作,闻湛睁眼,见她在看他,立刻低头啄了她一口,把陆云初给弄懵了。
“你今天怎么回事,这么开心吗?”
闻湛点头,又贴过来亲了一口。
陆云初又懵又想笑的,无奈地问:“这么喜欢春天啊?”
他先是毫不犹豫地点头,随即又摇头,在她手上写道:更喜欢你。
陆云初被逗笑了,两个人挨着,一笑就都跟着抖,很痒。
她问:“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春天,怎么这么新奇,像第一次见一样。”
闻湛有些不好意思了,抿着嘴角,不答话,只是再次低头贴贴她。
阳光洒在身上,格外和暖。春日的午后很静谧,一阵风吹过,吹来阵阵花香。树叶轻晃,摇得地上的暗影破碎变幻,与光斑嬉戏玩闹。
闻湛嘴角的笑意始终没有褪去,像是午后躺在地上晒着圆滚滚肚皮的野猫。
他当然新奇了。
以前看过春日,度过春日,可只有到现在,才算是真正的投入春日,从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温暖春日里来过。
第63章 新疆炒米粉
在一处停留个三五天后,一行人动身启程,路上折腾十天半个月后,又找一处歇几天。这样悠悠闲闲地赶路,完全不会被旅途的劳顿拖垮身体。
因为闻珏的提醒,陆云初选择绕路去太原府,先往西南走,躲过会兵乱的地方,再往东北方向折返。这圈子兜得挺大的,一行人落脚时,竟发现街市上有胡商来往。
陆云初以前计划着尘埃落定之后同闻湛游遍中原,没成想带他去拜见老岳父时,阴差阳错地也来了个小蜜月。
她扯着闻湛逛街:“胡商?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新疆的特产。”
闻湛没太听懂,但大概明白她又在琢磨吃的了。
陆云初的目光掠过各种皮毛和奶制品,最后在角落里找见个卖种子的。
她顿时就精神了,按小说套路来讲,这种商人都会带着辣椒或是番茄种子。结果她翻了一圈,并没有在袋子里找见想要的东西,倒是商人听她的描述,替她指路道:“若是红彤彤的长条果儿,西街口的老张手里有一些,晒干了挂起来可喜庆了。”
陆云初也不嫌累,立马往西街赶,最后重金买下了一些干辣椒。
说到辣椒,她才想起来,剧情中期女主终于开了金手指,不断发觉食物种子,辣椒、土豆、番茄、胡萝卜……大概就是男主技能点加在前方战场上,女主加在后方基建上。
此时此刻的陆云初比谁都更期望剧情快点走,她捂着一小袋子干辣椒,采购了一大堆食材回家,顺路还捎了一罐葡萄酒。
反正要在此处歇息个几天,陆云初也不急,耐心地开始做米粉。从发现辣椒到路上买了几张馕以后,陆云初就决定要做新疆炒米粉了。
新疆米粉和其他地方的米粉不一样,有筷子粗细,圆溜溜白胖胖的,看着就结实管饱。
酱料不够,做出来的味道算不得正宗,但清淡了很久再吃到这么重口的食物,足够用“惊艳”二字来形容了。
辣椒味道和后世火烧火燎的辣度没法比,但也足够对第一次接触辣度的人带来冲击了。
闻湛不知道要对陆云初说些什么,拿着个小本儿开开心心地就进来了,辣椒味往鼻子里一钻,他立刻呛咳了一下,一脸惊恐地退了出去。
陆云初转头看见这一幕,差点没笑出声。
也只是有些呛人,闻湛没习惯而已。所以他在外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又往厨房钻,一吸,差点又咳嗽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因为陆云初做饭的味道而皱眉,而他可是经过螺蛳粉锻炼过的人。
他小心翼翼地往锅里一瞧,红彤彤酱糊糊一团,色泽极其鲜艳,不知为何,这种亮色特别能激起人的食欲,回顾以往,也只有冰糖葫芦有这么红了。
不过冰糖葫芦是甜口的,这个显然是咸口的。他思绪没忍住拐了个弯儿,忘了正事,专注地看着新疆炒米粉思索。
直到陆云初开口问“你有什么事吗?”,闻湛才回过神,茫然地摇摇头。辣椒味太上头,他完全忘了有话对她说了。
陆云初便道:“那你就帮我把碗端过去吧,刚好炒好了。”她搓搓手,十分兴奋,“好久好久没吃过了,我快要馋死了。”
闻湛点头,看陆云初从锅里倒出红棕色的炒米粉,白胖胖的米粉挤在酱料之下,噗噗地往碗里滑。
凑近了闻,辣椒味更明显,闻湛大概能分辨这和茱萸油差不多,是很刺激的味道,不过这个似乎要更浓烈一点。
其实辣椒只是看着鲜红,吃起来也就那样。因为顾及着闻湛,陆云初只放了一点点提个味调个色,真正的新疆炒米粉即使是所谓的微微辣也能辣得人直流汗,今天的辣度连微字都沾不了边。
但即使这样,闻湛还是在吃第一口时被舌尖热辣辣的感觉惊到了。
虽说他早有准备,但第一次真切地品尝还是有点惊讶。就跟小孩儿喝可乐一样,第一口感觉像是带着麻麻气泡的中药,因为不习惯而觉得奇怪,但越喝越上瘾。
他缩了一下,五官迅速地皱起,辣度平复下来后,鲜浓的酱香味裹住舌尖,他的表情又变成了带着喜悦的新奇。
新疆炒米粉的灵魂是酱汁,厚厚一层,要足够浓稠好让粗圆的米粉挂上酱,这样米粉才不会显得寡淡。
米粉很糯,嚼起来异常Q弹,不像一般的米粉,它的口感特别实,得在嘴里多嚼几口才能吞咽。
芹菜和酱汁一样,味道都挺重,但只有这种蔬菜才能让酱汁染上植物的清香味,有效综合了酱汁的油和咸,堪称天作之合。
闻湛没敢大口大口吃,先挑了一根吸溜入口,辣味增大了味觉感知力,酱香味完全裹住了米粉,每一次咀嚼都带着浓郁的香味,让人欲罢不能。
他很快习惯了这种略微刺激的味觉,兴致勃勃地吸溜米粉。馕和炒米粉是绝配,被切成了小块儿,不大,但浓稠的酱汁并不会把馕浸透,不会让它变成湿哒哒的模样。只有外面那层吸饱了热辣的酱汁,里面还是白白的模样,嚼起来自带一股粮食的面香。
咬一口,再蘸蘸酱汁,再咬,小小的馕完全吸收了酱汁的精华,可谓点睛之笔。鸡肉同样,完全不会遵循什么鲜嫩多汁的做法,凝实一片,纹理分明,酱汁全往鸡肉纤维里挤,特别有嚼劲儿,和同样吸汁的馕有异曲同工之妙。
闻湛越吃越快,鼻尖冒出薄汗,米粉不够、馕不够,鸡肉也似乎有点太少,一大碗下肚,从嘴唇到胃都是热乎乎的,用一个字概括就是“爽”。
陆云初只是低头安心品尝了一下几世没碰着的美味,一抬头,发现闻湛居然迅速适应了新口味并暴风席卷了一大碗,惊得直瞪眼。
“你都不喝口水吗?”她问。
闻湛正在用最后一块儿馕裹碗边儿的棕红酱汁,闻言抬头,愣了一下,这才发现是有点咸,应该喝点水清清口。
他把最后一口馕塞进嘴里,确保没有浪费一点酱汁后,才伸手去够茶杯。
茶杯里没有茶,只有常温的白开水,灌入口中后迅速降低了口内的温度,身体有一种清凉的感觉,舒服得想让人喟叹一声。
陆云初见闻湛又开始咕嘟咕嘟灌水,冷汗都要下来了:“刚才干什么去了?”
答案太明显了,忙着吃呗。
闻湛不好意思地放慢速度,喝完水,揉揉肚子,幸福地直冒泡泡。
可是一杯水下肚让胃里清爽了以后,剩余的空间就开始叫嚣没吃饱了。
他眼神直往厨房飞。
陆云初:“还有馕,你啃点馕吧。”
闻湛兴冲冲地往厨房跑,结果锅里酱汁所剩无几,原来陆云初说的“啃馕”是干啃啊。
闻湛蔫蔫地回来了。
陆云初见他这样,不得不解释道:“你头回吃辣,怕你吃不消,先慢慢适应吧。”
闻湛虽然委屈,但陆云初也是为他好,他只能接受。
他又去厨房洗了些果子,回来坐在桌边嘎嘣嘎嘣地啃,让陆云初有种自己吃香喝辣的,别人只能啃果子垫肚子的错觉。
不过闻湛真没那个意思,他只是单纯地没吃饱想要多吃一点而已。
等到陆云初吃完以后,他把碗筷收到厨房去,回来在本子上写:晚上还吃吗?
陆云初摇头:“太频繁了不好。”
闻湛嘴角抿了抿,半天不死心地又递过来本子:可是我身体已经好了。
“这和身体好不好没什么关系,你就是再身强体壮,也得有个适应过程不是吗?”
她又在用那些听不懂的词汇劝自己了。闻湛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默默收回本子,安安静静地妥协了。
陆云初没管他,出去洗了个脸,回来的时候见他坐在屋外晒太阳,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裳,黑发披散,神色颓然,在春光大好的天儿竟硬生生坐出了秋风萧瑟的感觉。
陆云初只好倒了杯葡萄酒过来:“喝点?”度数不高,全当饮料喝。
闻湛就是这么好哄,立刻就精神了,接过瓷杯抿了一口,脸上露出甜滋滋的笑意。
陆云初大大低估了他进食的速度,很快,一杯葡萄酒见底。自从他身体越来越好以后,他的食量就显著增加了,虽然对于他这种大高个来说,这种食量才正常,但陆云初还是有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