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渊明是第一次听他抱怨家里事,倒是有点好奇:“以前不是好好的嘛?”
季六叹口气,“兄弟啊,你一年回一次,我也不好用这些事烦你……”
季渊明奉行“不知全貌不予评价”的原则,也不说婆媳到底是谁的问题,只在好兄弟肩上拍了一把,“走,上家喝酒去,珍珍酿的葡萄酒,尝尝?”
哪个男人能拒绝酒的诱惑?季六顿时来了精神,跨上自行车,哐当哐当往前蹬,二十分钟就蹬到季渊明新买的房子那儿,而今儿恰巧,珍珍下午没课,早早的到家,小炉子上“噗通噗通”冒着一锅白米粥,大灶上正在土豆炖白菜。
听见门响,珍珍一面切猪肺,一面回头,“怎么现在才回来?哟,季六哥也来了。”
小女同志平时的头发都是扎成两根大辫子,今天刚洗过头,估计是还没干透,就这么松松散散的披垂在脑后,长发快要及腰,乌黑油亮,雪白的脸颊和脖颈之间形成一条优美的曲线……季渊明愣了。
虽然也同床两个月了,可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她。
倒是季六比较无所谓,他这人虽然有时候是糊涂,但对兄弟的老婆该有的尊重也有,绝不多看一眼,“弟妹就下班了?”
“嗯,你们先坐会儿,饭马上就好啊。”
她熬的白米粥只有两个人的份量,得赶紧把昨晚吃剩的玉米馍热一下,聊胜于无。
季六打量着他们整洁而温馨的堂屋,比两个月前乔迁时又多了一块碎花窗帘,一把水壶和两只搪瓷水杯,桌上还放着一个罐头瓶,里头是一把新鲜的小野花。
这才是家的味道啊。
季六叹口气,羡慕坏了,想起自个儿家里的冷锅冷灶,更是悲从中来。别人的媳妇儿虽然年纪小,可里里外外抓得妥妥贴贴,他的媳妇儿,一会儿闹着要回城,一会儿要离婚,一会儿又要工作。
他虽然是车间主任,可也没能耐给她弄进财务室,顶多让她去链条厂干点儿后勤,扫扫厕所啥的,可秦小凤不愿意,说要不是因为他没本事,他老娘舍不得花钱走关系,不然白水沟小学的代课教师怎么会被林珍珍抢走?
可真的是这个小女同志抢走的吗?
季六摇头,就着从来没吃过的麻辣鲜香的肺片,喝了一口红色的香甜的葡萄酒。
“最近是不遇上棘手事儿了?”
“我今天遇到个怪人。”
季六和林珍珍同时开口,珍珍笑笑,“六哥先说吧,我看看灶上去。”她的事儿不着急。
第28章 028 失踪了
事情要从下午说起。
珍珍不是下班早嘛, 她洗了头发正在院里晒太阳呢,院门没上锁,只轻轻的关着, 居然有个男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来了。
桂花胡同的位置比较特殊, 处于整个厂区最中心位置, 交通四通发达,又因为有黑市, 人多眼杂, 珍珍只当他是走错了地方。
可那男人居然比她还吃惊,“你谁啊?”
珍珍不乐意了, “这是我的房子,你问我是谁?”毛病吧。
“怎么是你的房子?”男人更吃惊了。
珍珍没必要跟他解释自己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大声骂了两句, 他就不情不愿的出去了。
她历来胆子大,遇到这种情况越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对方胆子越大, 她要做的就是比他不怕事儿,才能镇住他。
果然, 男人骂骂咧咧着走了。可季渊明一听却觉着不对劲,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珍珍摇头,“他低着头, 个子非常矮小,好像跟孩子差不多, 我没看清。”
“应该就是走错路的, 渊明不用担心, 这儿离我们厂近,弟妹要遇到什么事喊一声,就说找链条厂季六就行。”葡萄酒虽然度数不高, 但它终究是酒,季六舌头有点大了。
估摸着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因为这两斤葡萄酒还是去年夏天,珍珍买的葡萄吃不完,她用冰糖酿的,口感就跟饮料差不多。
“渊明给我来点儿白的,这甜丝丝的玩意儿不过瘾。”
季渊明无奈,小两口虽然工资不高,但在吃的上倒是不含糊,正好那天姐夫和同事送的两瓶西凤酒还没开封,倒上每人喝了小半斤,直喝到面红耳赤,天都黑了半天,才踉跄着,由季渊明送回去。
坐半天,珍珍是听出来了,这季六堪称夹板气之王,念在他总是给季渊明无偿借车,她是真想劝点什么的。可说他老娘不对吧,他立马梗着脖子说他娘不容易,说他老婆不好吧,他又红着眼说大城市来的大学生嫁给他怪委屈……得嘞,这人就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憋屈死的。
别人都有难处,都有委屈,那他就受着吧!
晚上,季渊明依然很规矩。
只要是喝了酒的晚上,他都特别规矩,特别乖。
第二天是周末,珍珍能睡个懒觉,他什么时候起的她压根不知道,醒来已经是大中午了,外头时不时传来“嘟嘟”的哨声,治安队的又来抓投机倒把了。
住了三个多月,对这一带的情况她很熟悉,而且还琢磨出一点规律——礼拜二礼拜四礼拜六治安队从不缺席,其他日子随机,唯独礼拜天倒是一次都没来过。
她观察出来的规律,也得到了季渊明的手下,那个叫王伟的男同志的证实,他有亲戚就在治安队,管的就是这项工作。别的忙珍珍帮不上,但把这消息告诉丰收大姐,不就能帮他们省许多事儿啦?
鸡毛手套卖完后,他们的尼龙袜也卖得七七八八,刨除还给珍珍的本钱,手里应该攒下二百多块钱了。再攒攒,说不定明年的药钱也有了,听说年后超英已经复学了,这是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九月份他就该到公社来上初中了。
再过三年,高考就能恢复,他到时候正好上高二,能直接参加考试。只要他上了大学,林家的日子绝对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就开心啊,珍珍打一桶井水上来,给院墙一周浇水。从大门口到堂屋之间,季渊明铺上了一条青石板小路,其他有泥土的地方,他不知道去哪儿讨来的花种,靠院墙一圈是粉色和白色的蔷薇,高度刚好爬到院墙的三分之一,青绿色的叶子攀在铁丝线上,小朵粉白的花儿,别提多漂亮了!其他地方则种些山茶和水仙,现在还没全活,看着光秃秃的。
挖来的苹果枣苗则是种在屋后,现在也发得墨绿墨绿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初丰收大姐听说他们要把院子种满花的时候,那表情就跟浪费了几个亿似的,把她心疼得直吸气,这么大块肥沃的土地,种点粮食该多好啊……不种粮食种点瓜瓜菜菜的它不香?
“你好,有人在吗?”
珍珍刚从屋后浇水过来,“舅……杨立邦同志?”
站在门口的正是小半年没见的杨立邦,他的头发仿佛是半永久的,哪怕七老八十依然是大背头,眼镜好像也是半永久的黑边框,挂在高挺的鼻梁上,有点儒雅,又有点呆板。
不过,今天的他,大背头乱了,眼镜也挂不住了,断了一只脚,“小林同志!”
是这样的,刚准备搬到桂花胡同来的前几天,珍珍就给他去了封信,说她以后搬家了,蕙兰有什么事他都可以直接来桂花胡同口第一家找她。
“是蕙兰出什么事了吗?”
杨立邦点头:“蕙兰不见了!”
他几乎每隔半月都会回村一次,昨天回去本来想去蕙兰家坐会儿,谁知道居然听说蕙兰不见了。这么大个闺女,满打满算也就十五岁,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了呢?主要是她爸吧,忽然不声不响跑出门,不知道跟谁鬼混去了,大半月不着家。
唯一成年的父亲不在,姐弟仨可不就是在家饿肚子了吗?大家都以为,杨父再怎么混,那也是个当爹的,只要有他在一天,孩子就不会饿死。
可事实是,蕙兰还真差一点饿死了。
二娃三娃嘴甜胆子大,敢去生产队粮仓偷吃的,一偷就偷了半个月,熬到杨父带着投机倒把赚到的钱和肉回来,迎来了真正的好日子。而蕙兰呢,她不敢偷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天天往山上刨土啃树皮,熬了一个多星期实在没吃的了跟着别人进城,刨垃圾,被人当盲流抓住,关了几天,一直等了半年多,才联系上杨家所在的生产队。
她人虽然是回去了,可村里却传出很多闲话,说她在外头这半年被人耍流氓了,不是姑娘身了,还有说她给人怀过孩子的……这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就是侮辱。
杨父不仅不心疼她,不帮忙澄清,还觉着蕙兰给他丢了脸,跟着村里人羞辱她,打骂她,后来好容易有“不嫌弃”她名声的老男人上门说亲,正好又碰上二娃出事需要赔一大笔钱……他轻而易举的决定了杨蕙兰的一生。
“前几天有人看见她在山上啃树皮,我们上山也没找到,还有人说好像看见她出村了,可到底去了哪儿谁也说不清。”这年代也没监控摄像头,要找一个人只能通过别人的目击和口述。
林珍珍太难过了,蕙兰一定是进城翻垃圾桶了,根据最后一次目击的时间推断,她马上就要当盲流被抓了。
而从没出过门的她,除了知道自己名字和村子,她啥也说不清,而且一口土话,又不识字,别人根据她的口音找生产队也不容易。
珍珍当机立断,让杨立邦载她上县公安局。
可巧了,他们到的时候正赶上季渊明出任务,“季副不在局里,你要能等就等会儿。”接待他们的是刘卫红。
珍珍虽然没跟她有过正面接触,但能感觉出来,她不喜欢她。得嘞,也不凑她冷屁股,“那麻烦你转告他一声,我跟我同学去北山县一趟,估计两三天才能回来。”
***
北山县还是半年前的模样,灰扑扑的土路,瘦瘦的穿着解放装的年轻男女,骑着自行车,路旁不断倒退的绿色风景,珍珍无心观赏。
蕙兰会在哪里呢?
距离她的生产队最近的公社叫满屯,他们已经把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垃圾堆都找遍了。
离开满屯,往北山县城去也就二十分钟,可县城比公社大的不是一星半点,他们分头找,把每一个垃圾堆翻遍也没找到蕙兰。最让珍珍无力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哪怕半张关于蕙兰的照片,尽管他们自认为描述得已经很具体了,可被问到的群众还是一脸懵逼。
找了两天也没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自从离开村子,蕙兰就仿佛突然消失了。
杨立邦这两天也跟着到处跑,急得满嘴冒泡,“再这么找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回去,我在这边留意着,只要不是被抓盲流,就有希望。”他已经去问过了,最近抓的盲流里没有符合蕙兰身份的。
珍珍明明记得奶奶告诉她,她就是说不出户籍地,在县城被关了半年多,而且时间也应该对得上……莫非,是她的穿越造成蝴蝶效应?
本来以为,穿越能弥补上辈子的遗憾,能换她来保护奶奶,谁知还没高兴几天,奶奶就失踪了……林珍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无力感,难道老天爷连弥补的机会也不给她吗?
杨立邦震惊于小女孩子脸上倔强和悲伤,不像是一个刚高中毕业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孩,倒像……他不由得又想起,她对蕙兰似乎情有独钟?还是毫无缘由的,无条件的喜爱。
这个小女同志身上奇怪的地方太多了,但现在都不是当务之急。“你先回去,看看还能不能找谁帮忙,这边我会留意。”
还有谁能帮忙?失踪人口,应该找警察!
对,季渊明!
珍珍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火速坐上开往清河县的班车。
到县城天快黑了,她也没去季渊明单位,直接回家,谁知到家一看,她走之前怎么样,回来还怎么样,就连大门上的锁也没动过,季渊明居然两天没回家了。这还是第一次,平时他也有值夜班的情况,但都会提前告诉她。
珍珍现在满脑子都是找蕙兰的事儿,也没时间想季渊明为什么没回家,她把蕙兰可能去的所有地方都想了一遍,她不认字,又没出过门,肯定是顺着人多的地方走,所以应该把地点锁定在城镇。
至于被拐卖,应该不至于,一方面这年代几乎没有人贩子,另一方面蕙兰也挺机灵的。
就这么东一会儿西一会儿的胡思乱想,也没心思做饭,厨房里还有前几天从白水沟带来的青菜,已经蔫得不行了,烫一把进汤里,再下一把面条,食之无味。
这年代,天一黑,公共交通工具也没了,她要去县城只能骑自行车,可他们现在,居然连辆代步的自行车都没有……挣钱才是除了找蕙兰之外最重要的事。
胡乱扒拉几下,珍珍就躺床上去了,不知道季渊明几点回来,她把门反锁了,一个人在家还是安全第一。正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木板门被人拍得“哐哐哐”的,她吓一大跳,“是谁,季渊明你回来了吗?”
第29章 029 红烧肉
门外顿了顿, 忽然不出声了,她想起那天进错门的奇怪男人,也不由得心里一紧, 莫非又有人敲错门了?那次是白天她不怕, 可现在深更半夜……珍珍当机立断, 从厨房摸出一把菜刀。
“大娘,是我, 我是猫蛋呀!”
珍珍“呼”出一口气, “猫,猫蛋?”
“对呀大娘, 还有我,来狗。”
原来是龙凤胎。他们其实早就想来城里玩了,他们爹妈可没少给他们灌输“去大娘家就是过好日子就是有肉吃”的观念, 可奈何大伯不给好脸,他们怕啊。
今儿可终于找到由头啦!本来早些时候就能出发的, 可兄妹俩一商量,决定天快黑再动脚, 路上磨磨蹭蹭个把小时, 到桂花胡同不就半夜啦?这样,大娘肯定不会再赶他们回家, 至少能在这儿待一天啦!
他们小算盘打得啪啪的,不防门一开, 大娘手里居然拎着把泛银光的大菜刀, 猫蛋吓得一咯噔, 直接给跪了,来狗也是吓得“啊”一声闪开,“大大大大……大娘你怎么了?”
“你们这时候来干嘛?”珍珍把菜刀收到身后, 问。
“我们来给你送人,有个姐姐去我们家,说要找你,又哭又笑像个叫花子,她能说出你的名字年龄和工作单位,我奶说她可能真的认识你,就让我们给送来大娘看看,要不认识咱就把她送公安去。”说着,忽然从阴影里走出一个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