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最了解男人的,一个男人的情人、姘头若是变成了破鞋,自然能给这男人带上一定绿色的铁帽子。
绿帽子,这是这个世界上男人们最听不得的词,甭管你成就再大,家财再多,若你被带了绿帽子,就再也抬不起头啦!
所以他们要把贺九黎变成破鞋。
这些泼皮无赖,平日里是无恶不作,汴京虽是天子脚下,可一个大地方,自然有很多恶都是抓不到的。
更不要说侮辱女人这样的事情,被侮辱的女人一般都受不了投河死了,一个自杀的女人的事情,有谁会管呢?
这就是这伙人得意洋洋、摩拳擦掌的原因了。
见这女人竟还一副没怎么明白过来的样子,为首的那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笑毕,才摸着下巴道:“小美人别怕,叫你享福呢!哈哈,哈哈哈!”
贺九黎轻轻的“啧”了一声。
古往今来,这种煞笔玩意儿好像就都一个样,用大脚趾都能想到他下一句会说什么,贺九黎兴趣缺缺,并不想陪这几个泼皮浪费时间,便决定速战速决。
正要动手,却忽然听见一个清冷、幽怨的女声幽幽道:“去帮帮她吧。”
两个高大的健奴应声而来,堵在小巷子一口处,那几个泼皮闻声回头,见那黑壮的健奴面如修罗,立刻吓的腿肚子直颤,两个健奴身后,还站着一个女人,藏在阴影之下,叫人看不出表情和面容。
这群泼皮心眼子都活的很,自然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见状立刻高喊一声“跑!”朝巷子另一侧跑走了。
贺九黎便朝着那躲在健奴身后的女子走去,走到跟前,那两个健奴却仍是目不斜视、佁然不动。
只听那女子幽幽道:“让她过来吧。”
健奴方才侧身,叫贺九黎看清了那女子。
她黑发鸦鸦,梳做云鬓,发中插着一把檀木做的小扇作为装饰,耳上坠着明月似的耳珰,上身着藤萝紫莲花纹褙子,下着水云百迭裙,实在是雅致的很。
她生的十分清瘦美丽,尤其一双含情杏目之中,似是有秋水微微荡漾。
唯一不美的是,这美人双目微红,面带泪痕,似是刚刚才哭过一场。
贺九黎心中微微一动。
她道:“多谢姑娘搭救,在下贺九黎。”
那姑娘勉强笑了笑,轻声道:“我叫林诗音。”
她望了一眼贺九黎,叹了口气,又幽幽道:“听贺姑娘口音,不似是汴京本地人,这巷深且人少,贺姑娘以后可千万记住不要一人行此道,不甚安全的。这些泼皮无赖,惯要欺负姑娘女儿家,官府怎么不将他们全都打杀了去!”
她看着一副清清冷冷、幽幽怨怨的模样,一开口却就是一串叮嘱,显然很是担心贺九黎的安全的,说道最后,竟是还有些微微的怒气,不由让贺九黎心头一暖。
她道:“多谢林小姐提醒,贺九以后一定注意。”
林诗音道:“那就好,那就好……既然如此,我先……告辞了。”
说罢,林诗音又垂下了头。
她叹了口气,好似心头有无限愁绪无法纾解一般。
看她的衣着打扮,也是个非富即贵的大小姐,这年头,能放大小姐出门逛街的大户,也算得上是十分开明,可这位林小姐却好似被化不开的忧愁所包裹一般。
贺九黎忽然开口道:“等等。”
林诗音站定,略有些疑惑的望着她。
贺九黎忽然笑了笑,问道:“林小姐今日可还有事?你今日救我一回,怎么着也得让我谢一谢才行,不如我做东摆宴,请林小姐入席如何?”
现在的时间已快到正午,自是该吃午食的时候了。
一个健奴的眉头登时就皱了起来,上前便要替林诗音回绝,林诗音却忽的伸手一挡,把他要出口的话生生的憋了回去。
林诗音近日心情的确不是很好,她与表哥李寻欢乃是青梅竹马,自小便定下了亲事。
本是打算明年就成亲的,岂料前一阵子,表哥却忽然荒唐起来,整日浪迹在烟花柳巷、声色犬马之中。
她伤心欲绝,根本不肯相信李寻欢是如此薄情寡义的人,今日特地亲手下厨做了羹汤,鼓足勇气上那暗娼馆子里去寻找表哥,岂料却看见表哥与一妓拥吻在一起。
不仅如此,那□□竟还出言讽刺于她,只道她是个死木头,空长了一副好皮囊,却学不会如何取悦男人,叫到手的探花郎都飞了。
表哥就坐在一旁,一边喝酒、一边听着那妓如此侮辱于她。
她的眼眶当时就红了。
眼泪却是在奔逃出那馆子之后才掉下来的,她被羞辱的浑身发抖,但自尊心却仍不允许她当场哭嚎。
等恍惚的站在了太阳光底下的时候,林诗音又咬牙把眼泪给收拾了回去,一步一步的回李园去——那地方是她的家,却也不是她的家。
然后就恰好撞上了被一群泼皮混混包围的贺九黎。
她身为女子,自然知道对女子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便立刻令健奴将她救下,只是没想到,这姑娘竟要请她吃顿午饭。
也好,反正即使回李园去,也得不了半分清净,那龙啸云像苍蝇一样,成天在她眼前转来转去。
林诗音看着面前这玉面凤眸的女子,微微一笑,道:“如此,诗音就却之不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的目标是,诗音小姐请远离两个大猪蹄子独自美丽!
第13章 腌笃鲜
***
请客吃饭,自是去酒楼了。
汴京天子脚下,商业繁盛,夜市三更散,早食五更来。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更何况是手中总有些闲钱的京师百姓呢?本朝并不如前朝一般抑商,故而街头巷尾,皆是一片繁盛,光吃个面食,便能找出五十种花样来。
在饮食文化如此丰富的汴京,有名的酒楼能做起来,那可靠的都是硬本事。
丰乐楼旧称白矾楼,乃是汴京第一酒楼,足有五层之高,夜夜灯火通明,珠帘晃耀,如此之大,每日上座率仍可达八成,足见丰乐楼人气之望。
林诗音自是跟着表哥一起来吃过的,头里上羹,以鸡汤为底,加鸡蕈提现,汤清而味美,而后上羊肉、脆腰、虾蟹、紫苏鱼、鱼白等食,素菜则是看当季最鲜,春日时令,当以鲜笋尖、香椿为最佳,配胡饼吃,等吃的差不多了,还有梨汤、冰雪小元子、蜜饯雕花、旋炒银杏等甜食。
当真是道道精品。
美食可以令人心情愉悦,想到这段往事,林诗音的脸上竟罕见的出现了一丝笑意。
只是又想到昔日温柔的表哥如今却变了面孔,只觉得物是人非,心头又是一阵钝痛,眼泪险些都要流下来了。
她吸了一口气,有些掩饰性的问:“不知我们要去何处吃席?”
贺九黎道:“我家。”
林诗音一愣,不解道:“……你家??”
……你家有什么好吃的?
这倒也怪不得林诗音会这般想,本朝的饮食业实在是太发达,以至于上到高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都爱下馆子,不爱在自家吃。
贺九黎看她面露疑惑,便道:“林小姐有所不知,我是开客栈的,今日便由我亲自掌厨,为林小姐做席。”
贺九黎说这话,心里头只觉得美滋滋的,她那小别墅刚刚装好,第二天便能请这么个仙女似的妹妹吃大餐,也不枉她花费了小几千积分装备的超强厨房了!
林诗音却吃了一惊,瞪大眼睛,道:“你……你亲自下厨……?”
贺九黎歪头一笑,道:“这是自然。”
这玉面清容、气度非凡的女孩子,竟是个厨娘?林诗音是决计都不肯相信,心中又实在好奇的很,于是便跟着贺九黎回到了城南。那两个健奴劝阻不住她,只好默默的跟在后头,一步都不肯离开。
介于除了小别墅之外的部分还没开始整修,所以贺九黎便直接把林诗音带到了自己居住的小别墅中。
见了这栋小楼,林诗音登时就惊呆了。
这是一座十分古怪的建筑,没有飞檐,没有瓦片,方方正正的,倒是有一种十分简约的美感。但更令人惊奇的是,这房子竟是以琉璃为壁的!那么大,那么平整的琉璃壁,通体透明、在阳光之下似是璨璨的发着光。
这是……金钱的味道啊!
刚刚贺九黎跟她说客栈还没有装修好,只有委屈她去她住的“小屋子”里坐一坐,现在一看……
这是“小屋子”??!
这是水晶小屋子吧!
李园家大业大,也不敢说能这么造作,这宅院一路过来,连个下人都没有,也不知道这贺姑娘究竟是何身份,到底是该说她奢侈好还是简朴好。
她心里头虽然震惊的想薅头发,面上却还是一派淡定的样子,只道自己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千万不能在新认识的小姐妹面前丢了丑。
于是她便十分淡然的对两个健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
一个健奴面色犹豫,上前一步,对林诗音劝诫道:“诗音小姐,此地古怪,不便久留,还请小姐快快回家吧!”
林诗音面色微愠,道:“难道我想在外头吃顿饭,你们都可以来阻止我了么?”
二健奴面面相觑,最终齐齐道:“小人不敢。”
林诗音冷哼一声,跟着贺九黎施施然进了门。
方才在外,阳光过盛,故而她没能透过玻璃看清屋内布局,此刻推门进去,却发觉此处格局、家具,都与别处天差地别。
眼睛往左一看,只见地面铺着一块长毛地毯,看着就十分柔软舒适,地毯之上,端端放着一个大的几子,只是这几子也是大块琉璃制成,一看就造价不菲。
而地毯周围,则是端正摆放着一长条的椅子……?应该是椅子吧,看着也是给人坐的。
而一眼往右看,又是一片不一样的格局,墙面上立着几个大柜子——不用想,也是琉璃,故而能看见里头整整齐齐摆放着的瓶瓶罐罐,里头的液体有淡金色的、也有微红的,好似是可以喝的饮子,林诗音不太确定。
林诗音大户人家,自小不知见了多少奇珍异宝,自觉不是那等没见识的人,可今天却只觉得处处都是新奇,摆放在贺九黎屋子里的东西,她竟是一样也没见过!
这般陌生,竟让她甚至不知道是该先迈左脚,还是先埋右脚了!
贺九黎走在前头,忽然回头看着她笑了一下,她本就是个玉面美人,又惯爱梳高髻,此刻璨然一笑,一双凤眸微眯,似有桃花万朵齐齐盛开,只让林诗音觉得她恍若神妃仙子、顿时心跳如擂鼓,连脸上都有些微微发烫了。
贺九黎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林诗音的手,林诗音就傻傻愣愣的被她牵着上了二楼,直到坐定在餐桌上的时候,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她今天究竟是救了个什么人啊……?
贺九黎便在她不远处忙忙碌碌起来。
她特地做了一个半开放式的厨房,厨房与餐厅是联通的,只在最左侧做了高隔,内有电动拉门,若是要做油烟大的东西,则可以用拉门把厨房、餐厅给完全隔开。
今天却是不用。
因为今天吃腌笃鲜。
春日里最鲜的那一口,自然少不了新鲜的春笋,昨天她路过菜场的时候,顺带着就买了些回来。
但本朝不兴吃猪肉,兴吃羊肉,猪肉都是贫苦人吃的玩意儿。
这可不是暴殄天物呢不是。
贺九黎只好在商城里头买,一条上好的金华火腿、咸肉、还有新鲜五花肉。
腌笃鲜,顾名思义,吃的就是一个鲜甜,五花肉焯水切片,另起一锅水之后,把火腿、咸肉、五花一起下锅炖煮,期间要不断的撇去浮沫,放可保证汤清味美。
鲜笋切滚刀块,盐水中焯五分钟,入汤,继续小火慢“笃”,时间会激发出食材最鲜美的味道。贺九黎就是在进行到这个步骤的时候出门吃豆花去的,如今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可以开盖上桌了。
只是若只用一道菜待客,未免太过于不周到,她又快速的做了一个油焖竹笋,主食还配米饭,再现烤几个蛋挞做饭后甜点,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就算是做好了。
菜上桌之后,林诗音好像才反应过来似的,有些如梦初醒般的看着面前的汤羹。
腌笃鲜汤鲜味美,贺九黎特地加了些菌子,所以淡黄色的汤汁上头几乎不飘油,这菜的主角是那一口春笋,三种肉全是作陪,本朝又不兴猪肉,自然没有这道菜,故而林诗音今日也是第一次吃。
贺九黎给她舀了一碗汤,林诗音轻声道谢,夹了一块笋送入口中。
春笋极嫩,用牙一咬,只觉得鲜脆爽口,咸肉与火腿自带咸度,与这二物同煮,笋中也带上了淡盐,只是这咸味却抵不过春日里最鲜的这一口,一口下去,只觉得从舌尖到喉管,都留着一股清甜鲜香。
一口汤下去,又是不一样的感觉。
肉汤做底却不见油腻,春笋增鲜,又有菌子进来,增添一些不一样的风味,林诗音这几个月来因为表哥的事情食之无味,吃什么都像嚼蜡一般,今日这一口暖洋洋的汤下去,却只觉得从里到外都被“点”活了一般,竟有些忍不住的想要多吃一些。
油焖笋也是极好的,选取笋尖与笋上段,配上鲜甜酱汁,味道融合的极好,实在是下饭的很。
配上这一口,连平平无奇的大米饭,都能吃出一股子甜丝丝的味道来。
她一向都吃的精细,只是她一向有些病歪歪的,胃口总不好,表哥以前便会变着法子的把各种食肆的外食带回家来给她吃,只为看她展颜一笑。
如今她丢了表哥,整日想东想西,疑神疑鬼,只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惹得表哥不快,一遍一遍的回想她跟他说过的话、跟他做过的事,把每一个细节都拎出来审视,日日忐忑,没有一刻不忧思。
已多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啊?
已多久……舌头上没尝出味道了啊?
林诗音的眼泪忽然嗒叭一声掉在了碗里,整个人止不住的抽泣了起来。
贺九黎本坐在她对面,只想着这大户人家的小姐自然也是食不言寝不语的,于是便也没有试图与她聊天,可这姑娘吃着吃着,却忽然哭起来了,她顿时眯起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