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歌说完,皇帝沉默,天后也垂着眸子,没有接话。旁边侍奉的太监被吓到,他们没想到李朝歌竟然敢说这么大胆的话,连忙提醒道:“盛元公主,慎言……”
李朝歌抬眸扫了他们一眼,太监被李朝歌眼神中的杀气镇住,声音戛然而止。李朝歌根本不担心皇帝生气,她说的这些话很不政治正确,但是,这就是皇帝心中所想。
李朝歌继续说道:“五姓世家在野,他们在民间享有声望,却没什么实际权力,如今不过是一个漂亮的花架子。五姓衰落只是时间问题,让着他们也无妨。但朝堂上,依然有还有其他世家指手画脚,他们处处限制皇权,宣称垂拱而治,意图世家与皇帝共天下。圣人您已经做了这么多实绩,他们却视而不见,依然端着建宁老臣的姿态指教您。陛下仁善,不与他们相争,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皇帝乃授命于天,为天下共主,山川河海、飞禽走兽、五夷四邦,皆为君之臣。帝王之权,容不得他人觊觎。”
李朝歌一口气说完,自己情绪都激动起来。她深深吸气,压制住心潮波动,笔直坐着,字字铿锵道:“圣人,草拟一道圣旨需要经过中书门下,提拔臣子需要经过吏部考核,拱卫京师需要仰仗各州府兵。如今,是时候建立属于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了。”
宫殿里的内侍宫女已经齐齐跪下,他们额头紧紧贴着地面,大气不敢喘。坐着的,唯有李朝歌、皇帝和天后。
巧的是,这三人都是皇帝,说起皇权帝业之流话题,彼此都很有共鸣。静默片刻后,是天后率先打破寂静:“圣人,不破不立。秦皇最开始废分封设郡县时,亦是前所未有之大变局。每一次创举都是亘古未有、闻所未闻,所以做成的那个人才能青史留名。圣人若是不放心,就让他们暂且试试,有用便留着,没用便撤了。圣人是皇帝,朝堂如何调度,政务如何安排,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三人中李朝歌位卑,皇帝优柔,敢第一个表态的又成了天后。天后是一个能量很强的人,天后站队后,皇帝便顺势说道:“罢了,既然你执意,那就去试试吧。但不能扰民,不能生事,处处除暴安良为要。”
李朝歌心中的大石顿时落下,她长长松了口气,双手高举到眉前,笔直下拜道:“谢圣人天后。臣必不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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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朝歌换下繁复的襦裙,扎起及腰长发,取出闲置已久,却依然锋芒凛凛的长剑,大步走出象征着女眷止步的端门。李朝歌没急着出发,而是先往大理寺走去。
圣旨下发需要经过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整套流程下来,在朝官员该知道的都已经知道。皇帝一反常态,给一个女子职务,让她全权负责东都闹鬼一事,并且让诸寺、卫、监在自己的职务范畴内,无条件配合。
之前李朝歌也杀过罗刹鸟,但那更多的是一种口头应承,就和民间道士揭了皇榜杀妖一样,官员们口里称呼着大师,实则并不会把道士当成自己人。包括之前李朝歌调度羽林军,上阳宫杀妖,官员们看在李朝歌是公主的份上,无人反对。但是这次,李朝歌是拿了圣旨,正正经经留了档,以钦差大臣的形式办案的。
三省六部中反对声甚众,但是以往优柔寡断的皇帝这次却很执着,他没有理会众臣的反对,以最快的速度走完程序,才一天,就办好了圣旨和任命状。
李朝歌手里握着明黄色的圣旨,大摇大摆进了大理寺的门。大理寺的人早就听闻盛元公主的事迹了,不久前他们还在悄悄议论,没想到一眨眼,八卦中的主角就上门了。
大理寺门房连忙迎上来,笑着问:“不知公主降临,有失远迎。盛元公主,您大驾光临,所为何事?”
李朝歌环顾四周,穿着大理寺制服的郎官来来往往,每个人手里都抱着高高一捆的卷宗材料,他们步履匆匆,口中念念有词,看起来非常繁忙。一切,都和李朝歌前世的印象别无二致。
只除了一个人。
李朝歌笑着,悠悠道:“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姓顾的寺丞?叫他过来,我有事要问。”
门房的笑容变淡了,他目光扫过李朝歌手里的圣旨,哪里不明白,这尊大佛来者不善,这是专程找茬来了。也不知道顾寺丞什么地方惹到了她,真是倒霉。
门房心里默默为顾明恪叹了口气,重新端起笑容,说:“大理寺确实有一位寺丞姓顾,不过顾寺丞正在卷宗室查文书,卷宗室在大理寺最后面,离这里有些路程,一时半会赶不过来。劳烦公主稍等,臣这就去找顾寺丞。”
“不必。”李朝歌拦住门房,点了点下巴,示意道,“前方带路,我亲自去找他。”
全国的刑事案件都要交到大理寺复核,这么多年积累下来,大理寺的卷宗浩如烟海,数目相当惊人。门房推开门,里面荡起一层薄薄的灰,李朝歌站在门外,扇了扇鼻子,缓慢踏入屋内。
目之所至,全是各种卷轴。书架高及房梁,每一个木格中都堆满了纸卷,上面按年份、地理标注,虽然如此,还是非常杂乱。李朝歌走了两步,颇有种无处下脚的感觉,门房轻车熟路地走到里面,喊道:“顾寺丞,你在里面吗?”
书架间安安静静的,没有动静。门房等了一会,回头对李朝歌说:“盛元公主,顾寺丞好像不在。劳烦您改天再来……”
话没说完,高大的木架后就走出一个人影,他穿着深蓝色大理寺官服,腰上束着革带,明明和周围人一样的衣服,但穿在他身上,就显得长身玉立,冰姿玉骨,生生比别人好看出一道壁来。
顾明恪手中握着两方卷轴,他目光扫过李朝歌,平静问:“怎么了?”
门房张嘴正要解释,而李朝歌伸手摇了摇掌心的圣旨,笑着道:“顾寺丞,圣人有旨,命大理寺全权配合我的行动。”
黄色布帛背后,那条红色五爪飞龙极为显眼。李朝歌耀武扬威的气焰尤其嚣张,而顾明恪点点头,毫无波澜地接受了:“好。你想要做什么?”
门房又要说话,但已经被李朝歌抢走:“没什么,一点举手之劳的小事。我奉旨办案,但是我办案所需人员却被大理寺关起来了。现在,先请顾寺丞将你的嫌疑人莫琳琅放出来吧。”
顾明恪是一个维护秩序的人,同样,他自己也极为遵守秩序。既然是皇帝下旨,顾明恪没提什么意见,说道:“她在寺狱甲号五房里,公主请便。”
门房几次张嘴都没说上话,他觉得现在肯定是他表现的时候了,便主动往后走,介绍道:“甲号狱在这边,请公主随我来。牢里有些阴森,公主若是不适应就不要进来了……”
门房叽里呱啦说了半天,发现没人理他。他一回头,见李朝歌站在原地,根本没动。她手里握着圣旨,双手环臂,好整以暇地看着顾明恪。她手指在圣旨上弹了弹,抬眸,含笑看向顾明恪。
目光中挑衅之意十足。
顾明恪涵养很好,他并没有被激怒,而是从容不迫地说:“我来带路吧。有劳门房,将这两卷书放到我的桌案上,多谢。”
顾明恪放下书,垂着袖子走过,李朝歌这回不等了,她得意地笑了笑,跟在顾明恪身后离开。门房眼睁睁看着那两人从他面前经过,莫名觉得自己很多余。
他这么大一个人杵在这里,愣是没说上一句话。他是透明的吗?
李朝歌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大理寺狱了,她熟门熟路进门,跟在顾明恪身后,往甲号区走去。关押莫琳琅的区域和上次周劭的不同,但格局大同小异,没一会,他们就到了。
这里关着许多人,他们听到有脚步声,蜂拥挤到栅栏口,拼命地呼喊自己冤枉。但是等看到顾明恪进来,所有人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默默退回牢中,不敢发出任何吵闹。
顾明恪一路畅通无阻地走过长廊,他姿态从容不迫,仿佛并不是走在阴晦潮湿的地牢,而是身处某些觥筹交错的宴会。他停在一间牢门前,说:“就是这里了。”
黑暗里,一个瘦小的身影抱着膝盖蜷在墙角边。她身架很小,缩在墙边只有小小一团。听到动静,她缓慢抬头,脸颊还不及一个成年男子巴掌大。
唯独她的眼睛大的出奇,放在她过分瘦削的脸颊上,都有些吓人。莫琳琅的眼睛黑漆漆的,看到牢门口的人,她没有任何波动,只是了无生气地问:“要行刑了吗?”
莫琳琅认得顾明恪,他来过牢里很多次,询问母亲之死的细节。顾明恪虽然冷淡,但行事说话很随和,办事也不偏不倚。按理莫琳琅该很信赖这个人,但事实上恰恰相反,莫琳琅很怕他。
莫琳琅天生阴阳眼,习惯了用阴阳眼看人,但是每次看到顾明恪,莫琳琅都会生出一种强烈的害怕。她根本不敢直视顾明恪,现在顾明恪停在牢狱门前,莫琳琅也只敢盯着地面,根据顾明恪的衣摆辨别他们的方位。
即便在这种地方,顾明恪的衣摆依然是干净的,他仿佛会发光一般,和肮脏阴暗的牢狱格格不入。耳边传来咔嚓一声,随后是一阵锁链碰撞的声音,门开了。莫琳琅看到那截衣摆往后退了退,让出身后的人,对她说:“不是。出来吧,有人找你。”
莫琳琅惊讶,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昏暗的牢狱门口,一前一后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莫琳琅畏之不及的顾明恪,而另一个,是位女子。
她穿着利落的胡服,容貌绝艳,眼神明亮。她平静看着莫琳琅,此后很多年,莫琳琅都深深记得这一幕。
那个女子说:“我叫李朝歌。接下来,你和我走。”
第54章 净水
街边茶摊上, 白千鹤和周劭相对坐着,一边喝茶一边晒太阳:“你说,今天她叫我们来做什么?”
周劭闷声喝茶, 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样子。罗刹鸟事件了结后, 李朝歌一直没怎么出现, 白千鹤和周劭虽然家不在洛阳, 但都是漂泊惯了的人, 两人各干各的, 谁也不影响谁。今日他们突然接到李朝歌传信, 说让他们在魏王池等着,白千鹤和周劭这才汇聚到一起。
周劭留下来是为了减刑, 他不怕死, 但如果可能, 他还是想重获自由。周劭作恶多端,但他也有想保护的人, 他不想就这样潦草收场。
至于白千鹤随叫随到,那就是纯粹闲的。江湖儿女不在意名利, 要的就是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跟在李朝歌身边抓妖怪,可比和人打架有趣多了。
白千鹤目力好, 他突然眯起眼睛,轻轻拍周劭的胳膊:“你看, 那个人是不是她?咦,她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
周劭回头, 果然看到两个女子从皇城的方向走来,为首者正是李朝歌。周劭在桌子上放了两个铜板,正要起身, 被白千鹤按住:“不着急,有钱人来了,让她出。”
白千鹤说着,还要再点几样菜上来。周劭颇为嫌弃,他拍开白千鹤的手,起身站起来。
李朝歌也看到他们了,径直往这个方向走来。她停在茶摊外,粗略点头,给他们几人介绍道:“这是莫琳琅。这个小白脸是白千鹤,壮一点的是周劭,接下来他们会和我们一起走。”
莫琳琅突然见到阳光,神情还是紧绷的,见状只是小幅度摇头,目光中满是戒备。
看莫琳琅的样子,应当是没听说过周劭和白千鹤的大名。白千鹤吊儿郎当坐着,他眼睛从李朝歌和莫琳琅两人身上扫过,李朝歌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那副有钱且不好惹的匪头气场,反倒是她身后的小姑娘,身形瘦弱,脸颊稚嫩,看骨相有十四五,但发育却远远跟不上,似乎受了很多虐待。
这些只是细枝末节,真正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的眼睛。白千鹤看了一会,饶有兴味地问:“公主,你又去狱里捞人了?”
李朝歌拍了拍自己袖口的浮尘,淡淡道:“你如果闲得慌,我可以送你进去。”
白千鹤当即闭嘴。他露出投降的表情,说:“好好,我错了。公主,今日你突然叫我们过来,有什么吩咐?”
李朝歌没回答,反而问:“最近我不常出宫,这几日东都有发生什么怪事吗?”
“怪事?”白千鹤挑眉,“你是说公主府和国舅家闹鬼?”
果然,东都已经传遍了。李朝歌说:“不是公主府,是长公主府。这就是今日我们要做的事,具体内容路上再说,我先带她去一趟南市。”
李朝歌刚刚把莫琳琅从大理寺狱里带出来,莫琳琅入狱时身上穿着自己的衣服,这些日子待在地牢里,就算莫琳琅有意保持干净,身上也不可避免地沾上地牢的味道。而且,莫琳琅本身的衣服就很差,衣袖裤腿都短了一截,料子上还全是补丁,莫琳琅自己习以为常,李朝歌却看不下去。
白千鹤和周劭等在南市外,李朝歌带着莫琳琅进市门,她没有多做挑选,直接去了最大最繁华的布坊,对着店小二说道:“买成衣,按她的身量选,现在就带走。”
店小二目光扫过莫琳琅,殷勤地唤了声“成嘞”,就往店面后方走去。李朝歌带着莫琳琅站在店中,此刻阳光大好,南市的人来来往往,正是全天最热闹的时候。李朝歌长得招眼,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这里投来视线。李朝歌习以为常,而莫琳琅站在这样的环境中,却很局促不安。
周围挂着一匹匹鲜艳漂亮的布,看着就价值不菲,店小二对她们殷勤备至,来往的人群也在看她们。莫琳琅以前也被人注目过,但那些的眼神中都带着惧怕、厌恶、反感,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用不含厌恶的目光注视着。
这是一个莫琳琅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她仿佛是生在阴沟里的苔藓,突然被放到阳光下,这一切都晃得她眼晕。很快,店小二回来了,他带来了几套成衣,乐颠颠地给李朝歌展示道:“娘子,您看,这几套都是我们店里的绣娘新裁出来的,特别衬小娘子的身段。尤其这一身,是东都最流行的花样,连公主王妃都在穿呢。”
店小二看出来李朝歌非富即贵,卖命推销,但是他哪能想到,李朝歌自己就是个公主。李朝歌没理会店小二过度夸张的推销词,她随便扫了一眼,示意莫琳琅过来选:“挑一个喜欢的颜色吧。”
莫琳琅吃了一惊,不可置信问:“我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