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夫人说的也算上我一个,思嘉!”
“要是在外头遇到了麻烦,请你马上回来。塔拉是你的家。”
“好!”
罗兰的眼睛里闪着光。
跟威尔相处她始终觉得没压力,很愉快。
她接着转向媚兰。
“梅利,你留在塔拉,能照顾好你自己吗?你的身体……”
媚兰笑得像一朵盛放的花,她双手捧起罗兰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说:
“思嘉你放心,我已经在渐渐好起来了。”
“要不要告诉希礼……”
媚兰马上将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今天这么一说,希礼一准要开始筹划重建的事儿。”
“他没有必要知道这些,我不想让他分心。”
罗兰觉得媚兰对希礼好得令人嫉妒,她实在忍不住了,小声问了一句:“梅利,你为什么要对希礼这么好?”
言下之意:他值得吗?
媚兰嫣然一笑,拍着她的手说:“那是因为我爱他呀,就像你爱查理一样。”
罗兰:……
爱情这件东西,真是一样她时常会遇到,甚至能亲身体会到,但是却又没办法用逻辑去理解,用思想来表述的东西。
她把媚兰送出办公室,回到桌子跟前。
她的视线落在书桌上堆放的一大堆信件上,白蝶的来信露出一角。
正是白瑞德把消息透露给白蝶知道,罗兰才得知希礼正在亚特兰大找工作的事。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做得对不对,但是反正为了不让卫希礼夫妇离开塔拉,她选择了自己离开。
她忍不住又想起白瑞德这个人,想起他曾经说过的。
“塔拉太小,根本困不住你——你迟早有一天要从那里走出来。”
第103章 飘位面16
离开塔拉的前一天,罗兰去找了卡丽恩。
卡丽恩依旧在她自己的屋子里祈祷,怀里抱着埃伦留下来的那本玫瑰经。
原本这经书的封皮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最近卡丽恩拿到了点零花钱,终于能够买了一块漂亮的天鹅绒布,给这书本做了一个漂亮的封皮。
罗兰走进屋,轻轻吻了吻卡丽恩的额头。
她问卡丽恩:“你还记得布伦特吗?”
她指的是布伦特·塔尔顿,卡丽恩唯一爱上过的男孩。
卡丽恩听见这个名字顿时笑了,闭上眼睛,用手轻轻按着心口。
罗兰越看越心酸,看起来卡丽恩就像是要带着这份感情走进坟墓一样。她伸手轻轻拍了拍卡丽恩的肩头,小声说:“我昨晚梦见布伦特了。”
卡丽恩睫毛一颤,睁开眼睛望着罗兰。
“他要我告诉你,如果错过太阳你流了泪,你可能也会错过星星的1。”
卡丽恩再度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又流出泪来,并且开始小声啜泣,无法自制。
罗兰张开双臂抱了抱她,然后从房间里退出来,对守在门外的威尔轻轻点了点头,小声说:“以后我就拜托你照顾她了。”
威尔一脸严肃,仿佛从罗兰这里接下了了不得的重担。
在这场告别之后,第二天,罗兰出发去了新奥尔良。
新奥尔良是一座海港城市。在这里,密西西比河打了一个巨大的弯,流入大西洋。这座城市沿河而建,街道就像是一把扇面的扇骨,从弯曲的河道起始,热力四射地向远处发散。
这座城市里拥有一个庞大的法语区,毕竟最早是来自法国的殖民者在这里为城市搭出了最初的框架。
但是法语区的建筑却大多是西班牙式的,拥有西班牙人骨子里的奔放和浪漫。这大概是法语区的房子在一百年前都被一把火烧掉,之后由西班牙人主持了重建的缘故。
罗兰在上一个位面学会的法语在这里还是很有用,她在法语区游荡毫无语言压力。
当普利西怯生生地问起罗兰,是从哪里学的法语时,罗兰满不在乎地回答:“埃伦,埃伦会说法语,她教的我。”
是的,她的母亲埃伦来自一个远渡重洋的法国上层家族,她的外祖母索兰格·罗比亚尔据说是一位出了名美貌的法国老太太,结过三次婚。
初来乍到,罗兰带着普利西在这座城市里四处闲逛游荡,好奇地看待这里古老而又新鲜的气象——是的,古老的城市,同时又是商埠。
说它古老,只是因为它比亚特兰大要老得多了。亚特兰大与郝思嘉这个人物同龄,因此完全是一个工业化的新兴城市。
新奥尔良则不然,它的建筑风格是欧式的,处处透着古雅,不像亚特兰大,完全是一副冷淡的实用主义模样。
眼前的这座城市永远都是流动的,外界来的新鲜事物正源源不断为它注入新鲜血液,为它永葆青春。
船只都停靠在港口,正在将从利物浦和南安普顿运来的大批货物卸下,然后再将美国南部的各种商品装载上船,这些商品绝大部分是玉米和棉花。
也时不时有不少小船从这里出海,驶向佛罗里达,以及更南的古巴,把大量没有经过海关的哈瓦那雪茄和朗姆酒运回来。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是各式各样的人:商人、走私客、渔夫、农民……从事各种各样营生的人。罗兰见到了说着欧洲大陆腔调的商人,欧洲白人在本地的后裔,也见到了大量的黑人、印第安人,和各式各样的混血儿。
看起来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她要和各种各样背景人打交道——这个前景令罗兰摩拳擦掌。
罗兰的行李已经事先送去了黎塞留旅店。她在逛够了,看够了之后,也慢慢溜达回旅店去办入住。
“对不起,我们不能接待单身入住的女旅客。”
旅店的经理见到了罗兰和普利西之后说。
“为什么?”罗兰直截了当地问。
她这甚至都不能算单身入住,这不还带了一个普利西吗?
经理抱歉但是坚决地回复:“因为我们旅店不希望接待从事不当营生的女性。”
竟然是这个原因——可以想见这里的皮条客有多猖獗。
但这对于罗兰来说的确是令人上火的冒犯。
“第一,我只在这里住两晚——”
她只要找到一个可以暂时落脚的住处,就会立即从旅店搬走。
“第二,你们默认单身入住的女客都有可能从事不当营生,这对女性是极大的冒犯。难道你们的女性亲属就不会有需要单独出门的时候吗?”
经理却不肯通融:“您只需要找到一位能为您作保的绅士,之后您在本店住多久都可以。”
“一个男人出面作保,难道就比我自己的保证与宣誓更有效吗?”
罗兰抗议无效,她被告知:必须得找到一个认识的男人作保,否则就得另寻住处。
“整个上城区的旅店都有这样的要求,您如果做不到,就只能去下城区找地方住。”
上城区的治安比下城区略好,住在下城区的单身女性,在提心吊胆之余也很容易被人在背后说三到四。
“韩夫人,思嘉?是你吗,思嘉?”
突然有个声音在她背后打了声招呼,是白瑞德的声音。
罗兰吐出一口气。
白瑞德的出现对她来说既及时又尴尬,及时的是他能替自己充当一个“保人”,尴尬的是需要他作保的竟然是这种内容——不会从事不当营生?
罗兰感觉像是给自己挖了个坑。
“哦,白先生,原来您认得这位夫人。”
从旅店经理的态度来看,白瑞德是这间旅店的常客。
几分钟之后,白瑞德当着满脸愠色的罗兰签下了一份保人的证明。
经理的那张脸,在见到白瑞德之后,几乎已经写上了“大拍马屁”四个大字。他不住口地恭维白瑞德,并且立即招呼门童,让人把普利西和罗兰的所有行李都带到她的房间里去。
“思嘉,你们女人要摆脱这些偏见,还需要再多几年。”
白瑞德在罗兰耳边悄悄地说。
罗兰:确实……
如今战后,但凡略有些姿色的单身女性都被认为是从事“不当营生”。
能嫁的女人都嫁了——只要身体完好的男人,再略有些身家,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婚姻市场上的抢手货;剩下的那些,社会似乎也没给她们什么其他选择。
“不过,您怎么到新奥尔良来了?”
“来谈生意。”罗兰没好气地简要回答。
“哦?需不需要为你介绍‘生意伙伴’?”
白瑞德伸手潇洒地理了理外套的衣领,看似随意地问。
罗兰这才注意到他穿得很光鲜,白色的外套领子上滚着蓝边——这副光鲜的行头是卫希礼或者威尔根本没办法想象的。
“谢谢,不必了,我事先已经和对方联系过了,明天就去拜会。”
“哦,这样啊。”白瑞德心里有点好笑,脸上却故意流露出失望的表情。
“您只在新奥尔良逗留两天吗?”
罗兰故意含糊其辞:“嗯,在这里只住两天。”
“那我更应该抓紧时间,请您吃一顿晚饭了。您初来乍到,一定不知道该享用哪里的餐厅。”
“您先休息吧!晚上我再来邀请您。”
白瑞德看见罗兰迟疑,突然在她耳边笑着说:“我可是豁出自己的身家和名誉为您作保的人,您不至于不让我请您吃一顿饭吧?”
罗兰紧抿着嘴唇,似乎有火焰在她绿色的眼眸里燃烧。
——这家伙为她作保,证明她是良家妇女,怎么还就得豁出身家和名誉了?
白瑞德很清楚这是她生气的前兆,当下哈哈一笑,扬长而去,把她晾在旅店里。只有旅店的经理还留在客厅里赔笑,随时准备承受她的怒火。
晚上,白瑞德真的到旅店来,恭恭敬敬地请她去附近的餐厅吃饭。
他穿着全套礼服,戴着手套,打着领结。罗兰有些不情愿,但到底还是去换了一件她带来新奥尔良最好的裙子,耽误了一点时间。
“夫人,一定要尝试一下这里这座城市最美好的食物。”
白瑞德眉开眼笑,仿佛能请她吃饭是平生夙愿。
他带她去了一家高级餐厅——这令罗兰感到很新鲜。在这个位面里,以及在之前的各个位面,罗兰都还没有尝试过“餐厅”这种商业形式。
以前的位面里她要么大富大贵,要么小富即安,家里都供养着手艺不错的厨子。
刚进入这个位面的时候她却穷到吃了上顿却还不知道下顿在哪里,更加与“餐厅”这种东西无缘。
但是白瑞德却可以,白瑞德带她去了法语区最好的一家餐厅。
他点菜,点了一上岸就送到餐厅里的新鲜生蚝,用红酒烹的阉鸽胸肉和白酒烹的开口牡蛎;他也点了酒,点的酒很有品味,酸度刚刚好,能柔和地衬托她面前的鸽子和牡蛎。
而她拥有不会为他丢脸的仪态。
上一个位面的寄宿学校里她学过淑女全套用餐礼仪,她知道怎么用刀叉去对付开口的牡蛎,知道怎么把生蚝悄无声息地送入口中而不发出“哧溜”一声……她的动作高贵优雅到白瑞德根本看不下去。
“思嘉……我倒还不知道你……”
“你一直以为我是在塔拉长大的乡下野丫头,对不对?”
白瑞德失笑,将腿上的餐巾放在一边。
“我怎么敢!”
“嘉乐是从爱尔兰逃难来美国的这没错,但是埃伦和她的家族是查尔斯顿的法国名门望族。”
他的目光明亮,望着她那张板着的小脸。
“所以你一直在用埃伦教给你的法式教养来伪装自己,掩饰自己内心深处属于爱尔兰人的热情。”
罗兰放下手中的刀叉,微微眯着眼睛,专注地望着他。
很显然,在这个位面里,最了解她的男人,不是嘉乐,不是希礼,不是威尔,是眼前这个家伙。
白瑞德突然将手中的刀叉朝面前的盘子里一扔,发出“哐当”一声响,惊吓到了整个餐厅里所有的人。人们错愕地转过脸,看向这个破坏餐厅礼仪的家伙。
“对不起,思嘉,我带你来错地方了。”
白瑞德冲着匆匆抢上来的侍者递出一叠钞票,这叠钞票足以让侍者闭嘴,一个字都不说地把他们俩恭送出餐厅。
他挽着罗兰,在新奥尔良的街道上走得很快。罗兰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转了几个弯,她扬起脸,向他投去询问的眼光。
“哈哈,我说过的,应该带你尝试这个城市里最美好的食物——”
他带她飞快地走了五分钟,突然推开一家小酒馆的门板就走了进去。
“老规矩,来两份招牌——”
“再来两杯朗姆酒和冰水。”
罗兰却望着这小酒馆里的人们发呆。这里的人三三两两,散坐在吧台和几个卡座之中。
他们打扮各异,但是穿成像瑞德这样的,站在这间酒馆里,绝对是个异类。
而且,这间酒馆里,除了瑞德这样的白人男子,还有黑人、棕色皮肤的西班牙人……
这个地方……能提供这城市最美好的食物?
很快,酒先送上来了,粗制的玻璃杯里盛着浅浅的一盅,另外附赠了一杯冰水。
罗兰好奇地尝了一口,只觉得蜜香浓郁,但酒的度数很高,和刚刚在高级餐厅里喝到的葡萄酒不可同日而语,只饮一口她就觉得醺醺然。
她只得评价:“这酒……有点儿上头。”
好在食物马上也送上来了——两三种不同的食物,全部堆在同一只深盘里,最底下是用秋葵炖的浓汤,浓汤上舀了一大勺用香肠和海鲜做成的烩饭,在最上面,铺了一层满满的小龙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