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每每想到那神仙眷侣的一幕,她心里都难受得紧,偏偏那时元瑾汐穿得也是道袍。
简直是全方位地取代了她。
除了这些之外,更让她焦虑的,则是齐宣此时还留在京城,没有按前一世的安展,动身去江州。
他只有去江州,才会遇刺身亡,太后也才会因此一病不起,而皇帝才会在两位至亲都离世后,心灰意冷,到这济慈观来。
如果齐宣不死,这一切都不会发生,那她重生之后,别的不做只窝在这济慈观里受苦,还有什么意义?
可是,要如何才能让齐宣在这个时候下江州呢?
朝堂上的事情,她管不了。别说她只是一个大臣的女儿,就是她爹身为礼部侍郎,也是说不上话的。
她唯一能有所影响的,就是齐宣对她的感情。
再怎么说,齐宣对她是一见钟情,宠这个婢女也无非是因为她而已,只要自己露面,说不定就能影响些什么,让他弃了那名婢女,转而去江州。
她隐约记得,当时去江州,是皇帝给他下了密令的。
眼下齐宣是陷在温柔乡里出不来了,只要让他出去,事情仍然会像前一世那样发展。
——
颖王府里,齐宣一边享受着元瑾汐无微不至的伺候,一边在看京中各种传来的情报。
在颖王府和皇帝的双重默许之下,几乎是一夜之间,齐宣就从一代贤王,变成了被美色所迷的一代昏王。
惋惜者有之,幸灾乐祸者也有之。
甚至还有一些风言风语,说早知道齐宣这么好迷惑,就该先下手为强。不管是嫁女儿,还是送婢女,这可都是能讨好齐宣的绝好机会。
齐宣心里好笑,这个贤王的名头,是他这些年谨言慎行,外加办事勤勉才得来的,结果破坏起来,竟然只要一夕之功。
“王爷,这是绿珠姐姐做的糖蒸酥酪,您尝尝?”元瑾汐在一旁端上来一个白瓷碗,放在齐宣的面前。
嗯,一汐之功。
齐宣看了一眼那酥酪,做得确实不错,白嫩爽滑,看上去颤巍巍的,然后又看了眼元瑾汐的脸,同样的白嫩爽滑……“咳,归你了。”
“是。”元瑾汐笑眯眯地应了一声,心里念了声罪过,拿起勺子把酥酪吃了个干净。
自打上次那盏建莲红枣汤被齐宣“喝”掉后,绿珠就此契而不舍地做各种各样的小吃美食。
她本就是太后从御膳房里精选细选出来的,做吃食的手艺甚至要高过她的容貌,因此每样东西做都得极有卖相。
而且见每做一样,齐宣都是来者不拒后,就更是热情上心。
只不过,她的一腔情意只能错付,那些精美的小吃大都进了元瑾汐的肚子,而齐宣之所以没拒绝,也是看在元瑾汐爱吃的份上。
小七这时走了进来,将一小截纸管放在桌上。
这是用是信鸽传递的密信才会有的样子。
齐宣打开之后,微微一顿,看向元瑾汐,“你爹失踪了。”
作者有话说:
糖蒸酥酪,来自《红楼梦》的美食,从制作工艺上看,就是现代的酸奶。
馋了,买酸奶去~~耶
第23章 元晋安
齐宣打开密报之后,微微一顿,看向元瑾汐,“你爹失踪了。”
“失踪?”元瑾汐手上猛地一抖,声音里也带着颤音。
“是,不过,不止我的人没找到他,夏兴昌的人也没能找到他。”
元瑾汐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两方人马找到他之前失踪了,这既是坏消息,也是好消息。
她爹一向足智多谋,既不是有勇无谋的屠夫,也不是迂腐酸臭的读书人,说不定是察觉到了危险,先一步逃了。
“江州各部,会全力寻找你爹,一旦找到,会立刻送到京城来,你不必过于忧心。”
元瑾汐深深一礼,“奴婢谢过王爷。”
齐宣却是看着情报沉思,他找元晋安是因为元瑾汐,那夏兴昌是为什么呢?真就是为给夏雪鸢出气?
而且根据情报显示的信息,夏兴昌的人动作比他的人还要快,并不是在看到元瑾汐对他有多重要之后,才下的手。
这其中的意味,可就深了。
江州府衙。
“什么,你说元晋安失踪了?笑话,那采石场把守那么严密,我直接去提人,都被拦了,你现在却告诉我人失踪了。别不是人已经让你们灭口了,却拿失踪来搪塞我。”
“我可告诉你,我奉的是我家王爷的令,我们王爷要人,就没人敢扣着不给过。”
此时正在府衙“咆哮公堂”的,就是十天之前,接了元瑾汐的金子,奉齐宣之命来接元晋安的刘胜。
虽然齐宣的命令,是让他大张旗鼓的到江州府衙去要人,但心思细腻的刘胜却没有直接去府衙,而是直接去了采石场。
若是能直接提到人,那自然再好不过。有人拦,就把令牌一拍,相信也没人敢拦。若是提不到,也能给采石场里的人提个醒儿,让他早做准备。
果然,采石场守卫严密,尽管刘胜以齐宣的身份压人,甚至差点动武,也没能迈入采石场半步。
但他闹得动静已经够大,相信里面的人已经得了消息。
随后刘胜就去了府衙,拿着令牌天天堵门口,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
因为夏兴昌不在,府衙里只有一个同知,除此之外,没有人能镇得住刘胜,只能任由他咆哮。到后来,不仅是同知,就是那些知事、管事也全都避而不见。
与此同时,江州城内,无论是听命于齐宣的暗桩,还是依附于夏兴昌的几大家族,也全都在拼命寻找元晋安。
但却一无所获。
而元晋安本人,此时就在府衙不远处的大街上,支了一个测字算命的摊子。头戴五岳冠,下巴上贴着三缕长髯,身着八卦道士服,一般仙风道骨地在那吆喝着,“铁口直断,欢迎来询。”
早在十天之前,元晋安得知夏兴昌一家人北上赴京,把元瑾汐也带走的时候,他就筹划跑路了。
这些年,他在采石场内,通过明里暗里的打听,已经掌握夏家许多秘密。其中一条,就是但凡出府嫁人的婢女,说是远嫁,其实全部夏家秘密杀害在半路。
如此一来,他们父女还想着在元瑾汐二十五岁出府后团聚,简直是痴人说梦。
采石场中大多数人都是苦力,少有识文断字之人。为了管理方便,那些管事的便让元晋安做些记录工作。与外人打交道多了,再加以有心算无心,元晋安总算是在外面,给自己置办了一个假身份。
比如眼下这副算命先生的行头,以及身份文碟。
因此,夏兴昌一家前脚出城门,后脚元晋安就准备跑路。结果采石场却突然来了活,他被迫耽误了两天,在刘胜大闹采石场的前一天晚上,才得已逃走。
但这个时候,江州城四个城门全部戒严,出城风险极大。
而且眼下好几方人马都在找他,其中有两派是截然对立,元晋安自忖自己没什么值得人大肆搜捕的价值,思来想去,觉得唯一的可能就是女儿出事了。
事关女儿,更不可能贸然离开了,他便冒险在府衙前摆摊,以观虚实。
一连观察几天,刘胜进入了他的视野。颖王的名头,在江州也是响亮的,而且听说此人风评极好。
刘胜目前虽然是一副胡作非为的样子,但所谓相由心生,看相看骨。他的脸上没有那种邪狞之色,反而是一身正气。
元晋安决定今天与他接触一下。
远远地,看到刘胜一个人出了府衙,奔着他这个方向而来。
“铁口直断,专解心中疑难不达之事,这位小哥,可是寻人未果,难成受托之事?”
刘胜心中一动,驻足停下,“老丈,卦金多少?”
“一百文钱一次,不准不要钱。”
“怎么算?”
“客官请写一字,贫道自当解之。”
刘胜想了想,便提笔写了个安字,元晋安的安。
元晋安看着眼前的字,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刘胜,沉吟一会儿,开口道:“安,上有屋檐,下面是一个女字。从形象来说,是一个女人坐于房子之下,后引申为安全。但女人若想安全,必有人在外御敌。”
“想必客官是受了一个女人之托,要做些事情。”
刘胜眼睛猛地一亮,“正是。不瞒老丈,在下正是受一个女子所托,来这儿寻找她的父亲。此人姓元,名晋安,不知老丈可认得?”
“女子可安全?”元晋安手心出汗,声音也微微颤抖。
“安全。颖王殿下将她带出了夏家,这会儿人已经在京城了。”刘胜这会儿隐隐有种直觉,或许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她临走时,还交给我一锭金子,说是让我路上多多照顾。”
“金子何在,可否借老夫一观?”
刘胜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伸手入怀,然后将右手往前一探。
元晋安也很懂,用袍袖一遮,迅速将金锭握在手里,脸上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实际则用拇指在金锭底部,小心地摸索着。
如果是真是瑾汐递过来的,那一定会有记号。
果然,底部有一些刻痕,是两道短横,一道长横,又两道短横,元晋安长出一口气。
能送出一锭金子用来打点,看来女儿的确是安全了。
这种几道刻痕组合起来,便是八卦六十四卦中的坎卦。坎卦属水,而瑾汐的汐字,正是潮汐的意思,也是指水。
“是汐儿拜托你来的?”
刘胜心中大定,同时心中也是暗暗佩服,整个夏家快把江州府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想到元晋安竟然就在府衙门口,天天摆摊瞭望。
“老丈,此地不宜久留,你且速速随我离开。”刘胜压低声音。
元晋安却是用余光瞟了一眼府衙的方向,忽地提高声音,“这位小兄弟,你所问之事,殊为复杂,若是解不好,可是要大难临头的。这种事情一句两句说不清,咱们还得找个清净的地方,待贫道细细与你讲来。”
刘胜立刻会意,也高声道:“既如此,旁边就有家饭馆,小生也算薄有家资,道长不如与我边吃边聊,以解小生之困惑。”
“好好好,小兄弟果然豪爽之人,老夫这回不仅要解你的惑,还会为你指条明路,好叫你升官发财。”
元晋安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收了摊子,一副宰了肥羊的得意神色。
一直远远跟着刘胜的人,呸地一声吐了口唾沫,“没想到这京城来的,竟然是个雏儿,这么明显的骗局,他也能上当。”
“唉,你管他干嘛,人傻银子多,不骗他骗谁。要我说骗光了才好,等明天他再敢来府衙聒噪,咱哥俩就好好臊臊他。”
话虽如此,两人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远远地跟着刘胜进了酒楼。亲眼看着人往二楼雅间去了之后,这才在楼梯口找了个位置,要了一壶酒,两碟小菜,边吃边等了起来。
就在这两个盯梢之人,喝得正高兴的时候,城门处,刘胜和元晋安一前一后,已经在排队出城。
本来出城是不需要排队查验的,但眼下正是搜捕元晋安的时候,检查的格外严。
好在他易了容,手里又拄个铁口直断的幡子,检查的人看了一眼,嫌弃的放行了。
这类人城门官向来不愿多查多问,总觉得他们能通鬼神,万一得罪了,被暗地里使绊子,犯不上。
但到了刘胜这里,却没那么顺利了。
既然专门派人盯了他的梢,又怎么会放他轻易出城?
“你们凭什么拦我?人找不到,还不让我出去打几只兔子,填填肚子?”
“这位官爷,您这话说笑了,咱江州城里,八大菜系,二十四种风味,七十二道小吃,南来北往,无一不包。你要真想垫肚子,出城可就是去错地儿了。”
“你管我,我爱吃野味,干你屁事。让开。”刘胜恶声恶气,继续维持那副无法无天的样子。
只要可惜这一次没能奏效。
“官爷,”城门官脸色沉了下来,“您也是咱们同知的贵客,如今要出城去,是不是也得先去和大人打个招呼?”
同知大人早就下了命令,坚决不能让他出城,就是说破大天去,他也要把人拦下来。
“我要是非要出去呢?”刘胜的手,明晃晃地按在了刀柄之上。
“那就别怪小弟我不客气了。”呛啷一声,城门官率先抽出腰刀来,周围人有样学样,立刻将刘胜围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我们的多才多艺的元先生上线啦
顺便为我们元老爹求个收藏~~嘿嘿
下一章就要入V了,感谢小可爱的们支持。顺便救个预收的收藏,文案如下:
《疯狗美人将军妻》
封玥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言悲情文女主角。
书里这位女主本是大家闺秀,以温柔知礼、德淑兼备著称。
结果被一花花公子看上,买通下人偷了她的一条帕子,便说他们两人已经私定终身,上门求娶。
原主又气又怒,当夜便悬了梁,被下人救下后,懦弱无能又怕丢面子的父亲,就将她送到了那花花公子的府里。
就这样,堂堂高门贵女,给一无赖做了妾。
封玥看到这个情节时,差点没气死。她甚至不气渣男,只气女主。
你都有悬梁的勇气,怎么就没干一架的霸气呢?死都不怕,还怕跟人吵架?
结果,一睁眼,她就穿进了书中,成为了她口中那个“你怎么就不敢跟旅长干一架”的悲情女主角。
哼,干就干,谁怕谁。
如果温柔善良在别人看来就是软弱可欺,那她就变成只疯狗,咬到所有人都不敢向她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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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京城闻名的温柔淑女是怎么变成逮谁咬谁的疯狗的,秦子战知道得很清楚。
甚至,他还在这当中帮了她一把,让她咬得更开心、更欢畅。
这样的女人,虽然不符合当下对女人的定义,但却是他想要的妻子人选。
若是有一天,他战死沙场,相信她一定能撑住门楣不倒,甚至在若干年后,成为老太君一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