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能就能,八百里加急算什么,我爹连……”
夏雪鸢话没说完,被她身边的一个嬷嬷拉了一下,立时住口。
“哼,来人,拿□□来,给我射死她。”
“小姐累了,送她回去。”嬷嬷眼看着夏雪鸢说话越来越没谱,终于忍不住,将夏雪鸢往身后的婢女堆里一扯,并用眼神示意将人带走。
随后,嬷嬷看向树上,“元瑾汐,奴婢背主,乃是大忌,你爹就是不死,有你这样一个不忠不义的女儿,也绝对好不了。”
这话说的,着实恶毒,元瑾汐恨不得能跳下去,撕烂她的那张嘴。
“哼,忠义也要分人,你们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才是真正不忠不义,丧尽天良的人。”
齐宣眼神微眯,远远地看着那一群人离开。
八百里加急,还有□□?这元瑾汐倒是又替他问出不少内容来。
“人都走了,怎么还不下来?”齐宣嘴角含笑,站在树下,看着树上的元瑾汐。
此时的她,完全不像之前在她面前展现的那样恭敬、顺从,时刻一副谨守奴婢本分的样子。
而是明媚张扬,张扬之中又带着心计,心计中还带着些许的大胆。
虽然只是一身素袍,但其呈现出的气质与神采,丝毫不亚于那些京中贵女。
元瑾汐却是大窘,站在树枝上,下也不是,不下也不是。
原因很简单,上树简单,下树难。上树时,她的动作堪称飘逸潇洒,但下树么……她就只会抱着树干滑下来。
可这滑下来的动作,得岔着腿盘住树干,这样才能控制下滑的速度,当年在杂耍班里耍就耍了,可如今要当着齐宣的面做……
她元瑾汐虽然是婢女,但也是要脸面的好嘛。
“请王爷先行一步,奴婢这就来。”
齐宣只觉得好笑,前一瞬还坐在那里,晃着脚,跟人对骂,转眼间就害羞了?
罢了,就当再为小镇纸祈福一次吧。
齐宣微一提气,先是踏在树边的高墙,然后借力身形一晃,就到了树枝之上,再然后揽住元瑾汐的腰,就将人直接带了下来。
刚一落地,就看到元瑾汐的眼睛就睁得大大的,两只手还下意识地抓着齐宣的胳膊。
她只觉得眼前一花,齐宣就站在了她的面前,然后再一瞬,她怎么就落地了?
就算是在杂耍班里,她也没见过这样的功夫。
身边传来一阵轻笑,元瑾汐脸上腾地一红,赶紧松手,福身行礼,“奴,奴婢谢过王爷。”
得,又变回了那个无趣的下人了。
齐宣向旁边瞪了一眼。
这一下无论是小七还是黑骑,全都抬眼望天,一副我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
在偏院的一角,程雪遥却是看到了齐宣揽着元瑾汐,翩然而下的那一幕。
她的心口就像是先被捅上了一刀,然后又倒了一整坛的陈醋进去。
即便是前一世齐宣对他最好的时候,也没有搂过她的腰!
那个婢女,何德何能,能让齐宣为她做到如此地步!
——
济慈观离京城很近,大约十里左右,没走多久,元瑾汐就透过车窗看到高耸巍峨的城墙,宽阔巨大的城门,以及城门楼上御笔亲提的“盛京”二字。
都说盛京既是首府是北方第一重镇,果然名不虚传。光这城门,就比江州气派多了。
齐宣是王爷,自然不用像普通百姓一样在城门处排队,因此很快就得已入城。
一进城,马车就发出与城外不同的声音,是那种有规律的哒哒声,像是走在青石板上。
元瑾汐偷偷瞄了好几眼齐宣,见他一直坐在那里看书,便悄悄挪动到车窗边上,将帷帘挑开一个小小的缝隙,贪婪地观察着盛京城中的景色。
盛京城中景色与江州府截然不同,这里地势开阔,不仅城中的街道要比江州城宽上一些,就连道路两边的店铺和屋子,也透出一股北地之人特有的大气。
哪怕是卖胭脂水粉的铺子,也是宽宽阔阔地,看着就叫人舒坦。
只可惜,她可能没机会进去逛。
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她马上就要进颖王府,王府规矩,只怕比夏府更加森严。
彩月阁,她记住了。日后能赎身出来,一定进去瞅瞅。
“停车。”齐宣忽然开口。
马车应声停下,外面小七骑着马走近,“王爷有何吩咐。”
“买水粉。”
外面的小七一脸地摸不到头脑,车里的元瑾汐却是一脸震惊。她就是看一眼,不会齐宣要给她买水粉吧?
“下车啊,愣着干什么。”
元瑾汐木木地下了车,心里想着自己是昏了头了,齐宣一个王爷给她一个婢女买什么水粉,肯定是给家里的妻妾买的嘛。
但是,齐宣应该没成亲才对。
没正妻也有通房、小妾,这种事情,也算正常。
嗯,肯定就是这样了。看不出,齐宣还挺知道怜香惜玉的。
进了店铺之后,货架之上,全是一排排或是银器或是漆雕盒子,里面水粉是什么样暂且不说,光是这外面的盒子,就够精致的。
店主人亲自迎了出来,“这位客官里面请,小店的胭脂水粉,全部都是从江州进货,绝对是最好的。”
齐宣和元瑾汐同时一挑眉,这不巧了么?
“挑挑看吧,有喜欢的就买回去。”齐宣淡淡开口,自己则按着伙计的指引,坐在一张八仙桌旁。
“我挑?”元瑾汐愣住,这种东西不是应该买的人挑么?但转念想想,也对,他一个大男人懂什么挑胭脂水粉,还真就得她来。
“按你喜好来,多买些。”齐宣又道。
行吧,这可是你说的啊。
元瑾汐这下还真就没客气,直接挑着盒子最漂亮的那些打开。虽然东西最后落不到自己腰包里,但过过干瘾也是好的。
只是……这胭脂水粉,质量也太一般了,还卖得死贵。普通的胭脂,一两银子一盒,他这里能卖到五两。再好一些的,就敢要十两。
盛京城里的人,有这么富裕?
但就算摆的最顶级的,除了盒子可观之外,里面的东西元瑾汐一概都看不上。
虽然她没用过好东西,但夏雪鸢用过啊。全江州最好的胭脂水粉,她全都见过。
“掌柜的,您这生意做得可不地道,竟然拿这种劣质的东西,糊弄我家主人。”
“姑娘这话怎么说的,这全都是江州来的,最好的东西。”掌柜的一脸倨傲,虽然齐宣气宇轩昂,一身贵气,但他一个男人,懂什么胭脂水粉。
元瑾汐虽然是个女子,可一身粗布道袍,头上脸上半点修饰也无,要说她见过好东西,那才是见鬼。
元瑾汐随手打开了一个红漆盒子,这盒子做得是真好,最起码是百层大漆刷过,然后在半干未干中雕出花鸟鱼虫等样式。
只是里面的东西么……
“别的不说,就说这玉簪花棒。上好的花棒,要用紫茉莉研碎了,兑上香料、花露,再蒸叠而成。而你这,分明用是的铅粉,颜色还薄,就这样还好意思说是上好的东西?”
“再比如说这红胭脂。真要是好东西,要用玉石做的臼子将玫瑰花瓣细细地捣成浆,然后将新缫的蚕丝放进去浸泡,直到泡透为止。这还不算完,蚕丝泡透后要取出晒干,再磨成细粉,这才是上好的红胭脂。”
“你这个,怕是染料兑滑石粉做的吧?”
店老板这下是真变了脸色,没想到碰到了行家,再也不敢小瞧元瑾汐一身粗布道袍,当即赔礼道,“姑娘恕罪,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还请贵客稍待,小的这就给您拿上好的东西去。”
店老板转身走了,元瑾汐站在那里挺得直直的,甚至还扭头对着齐宣笑了一下。
齐宣看着,嘴角又微微扯起。他越来越觉得,只有这样的元瑾汐,才是他期望中的小镇纸会成为的样子。
不多时,店老板亲自捧了个红漆妆奁走了过来。
这个妆奁就是刚刚那红漆盒子的工艺,只不过更大,也更加细致。
元瑾汐眼睛一亮,拿夏雪鸢常用的那个与这个一比,立时就觉得她那个差远了。
只这一个妆奁就能值上百两银子。
打开妆奁,里面的东西也确实不错,甚至比元瑾汐在夏雪鸢那里见到的,还要好上那么几分。
看到元瑾汐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齐宣开口:“开价吧。包括这个妆奁,一并要了。”
店老板脸上的笑都要挤出褶子了,“这位爷当真是慧眼,这妆奁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光刷漆就要四个月,然后再剔漆、推光,整体最少要一年。”
齐宣已经站起身了,老板咬咬牙,伸出五个手指头,“这位爷,我这也是看在这位姑娘是行家的份上,这里面的胭脂水粉,可全都是好东西。”
“送到颖王府上去,到时自有人给你结账。”
店老板当即傻眼,双腿一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请王爷恕罪。”
齐宣没理,直接走出门去,回到马车之上。
元瑾汐跟在后面咋舌,什么叫大气,这才叫大气,五百两,竟然连价都不还。
夏兴昌在江州算富可敌国了,可也没见夏雪鸢出手这么大方过。
“以后有什么想要的,想吃的,就直接说,不用眼巴巴看着。”
元瑾汐顿时气结,甚至没能体会出齐宣话里的深意。她倒是不想眼巴巴看着了,得有钱买才行啊。
不多时马车停了下来,外面传来小七的声音,“王爷,到了。”
元瑾汐刚挑开车帘,就看到小七已经把马凳摆好,还有点得意地向她昂下巴。
这孩子,还在为上次的事耿耿于怀。
元瑾汐自然不会和他一般见识,下车后往旁边一站,等待齐宣。
对于元瑾汐,众多黑骑已经见怪不怪,但等在王府门口的众人下人,却是瞪大眼睛。
除了程府的二小姐,自家王爷一向不近女色,不过是出去打猎,怎么带了个女人回来?
而且……看着怎么那么像程家那位?
但惊讶归惊讶,众人还是朗声道:“恭迎王爷回府。”
齐宣淡淡点头,迈步往里走,小七还是和元瑾汐抢位置,但同时也低声道:“待会儿入府不要乱走,你先跟着我。”
“谢谢小七。”
齐宣一月未归,府里压了好多事要处理,有几件特别重要的,齐福一边走,一边就低声禀报。
元瑾汐跟在后面,隐隐地听到“太后”“赏赐”“美女”等字样。
这是太后着急给儿子找通房?
不应该急着选妃么,哪里有先塞通房的?
不对,不是已经有妾室了么,还塞?
元瑾汐越想越觉得纳闷,不由抬头向看齐宣的背影。
就在这时,齐宣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扭头,似笑非笑地对上元瑾汐的目光。
元瑾汐只觉得脸上腾地一下,像着了火似的烧了起来,然后赶紧低头,闷声走路。
齐宣扯了扯嘴角,觉得心情复又轻松了一些。
说话间就从前院走到后宅,在进入后宅的月门处,一群光鲜亮丽的女子站在那里,“恭迎王爷回府。”
虽然是众人一齐说,但却故意说得参差不齐,像是每个人都在竭力表现自己的声音。
尤其站在最前排的四个,身姿婀娜,体态婉转,不过是行个福身礼,都极尽柔媚,生怕齐宣注意不到自己。
齐宣顿住脚步,看着眼前这四人,顿觉头疼不已。
先前齐福说太后又送人来时,他还没想太多,大不了就像以前一样,当成婢女放在后院里就好。
可看到如今这四个,他就知道,太后这次是来真的了。就这四女的作派,齐宣有种感觉,除非晚上他调黑骑来守门,否则的话,她们绝对敢直接冲进来。
可他对她们没兴趣,他只想找到小镇纸。
当年江州大水之后,齐宣因为身上有伤,连续高烧烧了好多天,等到人清醒过来时,江州灾民四散,派出去寻找的人,全都说没有消息。
初时,他只是想着找到小镇纸,给她买上一屋子的糖葫芦,再买上许许多多的漂亮衣服,让她开开心心地,想穿哪件,就穿哪件。
可随着年龄渐长,齐宣不论看到哪家的姑娘,都下意识地将她和小镇纸比较。比来比去,觉得那些长在深闺中的女子,无一人能及得上当年的小镇纸。
等到行了冠礼,太后开始给他选妃时,齐宣就意识到,他想娶的,只有小镇纸一人。
这些年来,为了能让小镇纸在被找到时,能痛痛快快地答应嫁给他,他坚持不要通房、不要妾室,甚至连婢女都不要,只带着个小厮。
太后先前还由着他,近几年越发不耐烦了,总是担心他有什么问题,一波又一波地往他后院里塞人。
他本就是个极孝顺的人,不好反驳,便将人都留下做婢女。可时间长了,满院子的人都拿他当唐僧肉一样看待,就算他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也仍然止不住这些女人的热情。
就比如眼前这四位,就差直接冲上来了。也不知道太后在背后,到底许了她们什么好处。
为了不让自己受罪,齐宣在迈步进了院子之后,立刻一抬手,“所有人,不许靠近主屋半步。元瑾汐跟我进来。”
直到这时,一众花枝招展的女子才注意到齐宣后面竟然还跟着一个婢女。先前她一身青灰道袍,又梳了一个道士的发髻,一眼望去,还以为是个道童。
这一下真是又惊又怒。
她们这一院子人在这一个月里斗了个乌眼青,连一会儿谁给齐宣端水,谁给齐宣更衣都排好了,结果齐宣身边竟然多出了一个婢女?
还直接带进了屋子?
那她们还争个什么劲儿啊。
作者有话说:
本章中,第一个玉簪花棒的制作方法,取自《红楼梦》,原文如下:
宝玉忙走至妆台前,讲一个宣窑瓷盒揭开,里面盛着一排十根玉簪花棒,拈了一根递与平儿,又向他道:“这不是铅粉,这是紫茉莉,研碎了,兑上香料制的。宝玉笑道:“那市卖的胭脂,都不干净,颜色也薄,这是上好的胭脂,拧出汁子来,淘澄净了渣滓,配了花露,蒸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