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樱桃酸甜
作者:抹青丝
文案:
程渊的父亲是一个变态杀人魔,人尽皆知。
但没人知道,他还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
《疯人院的他》《地狱阶梯》《蔓及荒野》……
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世俗对他的偏见,给他判了不可饶恕之罪。
人人对他避而远之。
可在那个十月金秋,桂花飘香,一地杏黄的季节。
一个披头散发,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女孩子却靠着他的肩睡了一路。
*
一次偷偷尾随,程渊一个转身,两步将她逼近墙角。
他看着她颊上那两个盛满好奇的梨涡,嗓音又低又哑:“为什么跟着我?”
她恍惚许久,才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樱桃糖,抬手递给他。
“我自己做的,很甜。”
他转身,大步离开之前,拿走了她手心里的那颗糖。
*
时隔一年,点开作者‘不及’的专栏,一众书粉惊掉了下巴。
预收文:《那颗樱桃糖》《贪恋》《世人不及你》
暗黑系犯罪小说家竟然改写甜宠文了?
书粉苦恼,是继续追还是直接弃?
“我会代上天,将你所受的所有委屈和伤痛,都幻化成你最爱的樱桃糖,一点一点及予你。”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渊,顾黎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犯罪小说家和他的樱桃糖
立意:内心不慌乱,世界都难影响你。
第1章 世
橘红色的夕阳缓缓西落,今天是周五,没有晚自习,一身白蓝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从马路对面走来。
刚走到巷子口,拳头大小的西红柿就砸到了他的后背上,接着是鸡蛋,一个接一个。
少年没有转身,他站在原地,两眼无神,没有一点他这个年龄该有的鲜活和生气,可他后背挺得笔直,他抬手将左耳的助听器取下来,熟透了的西红柿和破碎的鸡蛋把他的校服弄脏。
施暴的人不解气,将手里的鸡蛋砸到他的脸上,蛋液勾着他浓密的睫毛拉了长长的液丝垂下来。
“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你就该和你那禽兽父亲一样,全身摔成碎渣!”
少年不说话,垂着眉眼,任由对方谩骂解气,他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像是一具没有生命的人偶。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为少年说一句辩解的话,全都在漠视地冷眼旁观。
他们就像是站在道德制高点顶端的审判者,一锤将他定罪。
这时,有不知情的路上走过来:“你们都这么大年龄了,怎么能这么欺负一个孩子呢?”
施暴者满眼怨恨:“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施暴者拿手指着少年,在控诉:“他是那个轰动全国,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可他没有杀过人,就因为他身上流淌着那个人的血,所以,他也是罪人。
罪该万死。
可他们都忘了,他的母亲在一年前也死于一场杀人案件,他也是受害人的家属。父亲积怨太深,报复社会,在上个月初,在警察还没有将他绳之以法之前跳楼自杀了。
曾经那个一笑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漂亮又温暖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孤苦无依地活着。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施暴者骂骂咧咧地也走了。
少年这才抬着手臂擦掉脸上黏.滑的蛋液,他将握在手心里的助听器重新戴回到耳朵上,他有先天性听觉障碍,右耳没有听力,左耳听力低下,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迈开步子,往小巷子里去。
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地上那只浑身是血,嘴张得大大的的白猫时,刚刚一直笔直站立的少年突然一个大步迈过去,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眼眶通红,伸出颤抖的右手摸着被血染红的白猫的身体,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落,他眼泪砸下来。
白猫叫小白,是少年养的猫,上个星期,它的前脚被一群顽劣的孩童用捉老鼠的夹子给夹伤了,旧伤还没好,如今直接被人打死。
都是因为他。
少年站起来,拿出钥匙开了铁门上的锁,把没了气息的白猫抱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个长形的小菜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少年在墙角的地方,把杂草拔干净,他用铁锹挖了一个坑,把小白放进土坑里,他轻轻抚着它的身体,哽咽着:“以后你再也不用跟着我受罪了。”
这一年,少年十五岁。
本该是鲜衣怒马,在阳光下恣意成长的年纪,却过早地经历了有些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腥风血雨。
暮去朝来,时间可不管这个世间的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它只会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走。
时间一晃,五年过去了。
当初那个少年已经离开了家乡,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少年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少年还是一副少年相,漂亮的脸上唇红齿白,白色衬衫,水洗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透白干净。
那双清澈见底、漂亮精致的眼睛里看似古井无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到底看过多少的人情冷暖,经历过多少的惊涛骇浪。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但是他没忘,五年来,他一个人抱着自己,吞了多少的眼泪才让不断渗血的伤口慢慢结了痂。
“程渊!”
李晓飞抱着两本书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十一准备干吗?”
程渊笑笑:“要写小说。”
今年的夏天去得尤其慢,眼看都十月了,温度还持续在30度。
太阳很烈,他鬓角有汗滑下来,划过眉骨,润过他右眼角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颇有几分美人垂泪的味道。
李晓飞是程渊哲学系专业的同学,因为程渊出众的长相,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爱看他,再加上他左耳戴着助听器,就更加惹人注意了。
像——
“他长得真好看!”
“可他是个聋子啊?”
“我的天,那不就是残疾人?”
“我开始还以为他戴的是耳塞呢,我的天,我喜欢的竟是一个聋子!”
“可惜了可惜了……”
诸如此类,程渊早就听习惯了。
介意的会说他是个聋子,或者残疾人,不介意的就会觉得那算事吗,带个助听器不跟正常人一样?
李晓飞就是后者,他对程渊很友善,把他当朋友,两人认识是通过网站签约作者的内部交流群。
程渊是一家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他写的全是犯罪小说,偏暗黑系,李晓飞作为同一家网站的签约作者,主打的都是无限流。
李晓飞写小说时间不长,今年年初才开始写,而程渊,他高二就开始在网站上连载了,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和网站签约,尽管没有首页的人工推荐位,但他个人的专栏收藏数凭借他小说的吸引力早已过万。后来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他正式和网站签约,每周一次的榜单推荐,让他的作品大量的曝光,如今,他完结的四本小说,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他如今已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之一。
李晓飞更文没有程渊积极,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而程渊,几乎是日更,断更的次数屈指可数。
两人一左一右往学校门口走,李晓飞问:“你那个《蔓及荒野》什么时候完结?”
程渊想了想:“大概还要一个多月吧。”他最近卡文了,这几天要不是因为有存稿撑着,估计他都要断更了。
李晓飞无语:“你这意思是你八天都要在房间里抠键盘了?”
程渊笑笑:“不写也没事干啊。”而且现在小说也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
李晓飞挠头:“真是佩服你,我就坐不住,我坐那一个小时最多也就只能写20分钟。”其余四十分钟不是看看手机就是上上网站,反正就是摸鱼。
没存稿的作者最怕读者在评论区里催更。
李晓飞就是典型。
两人走到门口,李晓飞的方向是往东,程渊是往西。
程渊不住校,他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40平方的一室一厅。
走了一段路,程渊到住地的时候一身汗,他换了鞋,拿掉左耳的助听器就去了卫生间的浴室里。
他洗澡很快,五分钟就解决的事情,洗完澡,他头发都没怎么擦就坐在了桌子的电脑前。
他经常看读者评论,虽然他很少会回复,但今天……
评论区里热闹异常。
一个名为‘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和一个叫‘不及我的神’在吵架。
程渊滑动着鼠标。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写这么多阴暗的东西,这个作者的内心是有多阴暗?真搞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看这种文章,积极向上一点不好吗?
不及我的神:我看你是吃shi长大的吧!你要是觉得不好看你就不看啊,在这里叽叽歪歪个什么劲?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看你这名字就知道是个脑残粉!滚远!
不及我的神:这是我家不及的地盘,我凭什么滚,倒是你,在人家房子里指手画脚,你真是要把我恶心yue了!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这帮作者就是被你们这种脑残粉给惯出来的!
不及我的神:我的神,我就愿意惯着,怎么着!
这时,一个叫‘不及快快更’的直接扔了一个深水鱼雷,接着回复‘不及我的神’:跟那种智障说那么多干嘛,直接惯!
不及我的神好几分钟没回复。
然后,程渊发了一个作者评论:理智看文,谢谢。
沉默了几分钟的‘不及我的神’:啊啊啊,不及,不及来了!
‘不及我的神’:大大,今天什么能更啊?都下午了。
‘不及我的神’:大大,别理那些键盘侠!
‘不及我的神’:大大,我会永远支持你的,加油哦!
键盘上的手指还在啪啪啪地作响——
“顾黎!”
顾黎当即卡了电脑,拿起旁边的英语书胡乱地翻开,嘴里振振有词地叽里呱啦。
房间门从外面被打开:“把你的书带上,去帮你爸去看店。”
对于顾黎来说,干什么都行,就是别让她看书。
顾黎把刚翻开的英语书往腋下一夹:“我现在就去!”
顾黎今年高考,考了个半吉半凶的数字:466,如今她已经沦为高三复习2班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
十一的假期,别人都是八天假,他们作为高三复读生可没那么好命,就三天,第三天的晚上五点就要返校。
顾黎的父母在小区不远的一条商业街上开了一家零食超市,店面不小,请了4个店员。
忙于生意,就会疏于管教女儿,顾黎初中时候的成绩挺好,但也都是被管出来的,父母一撒手,她的成绩就一落千丈了。
顾黎没有远大的抱负,也不想做个女强人,她就想以后能开一家糖果店,里面卖的全是她自己做的手工糖。
顾黎剥了一块橙色的樱桃糖塞到嘴里,她嘴里哼着歌,在阳光的斜射下一蹦一跳地往店里去。
店里的收银台前,有五六个客人在排队,顾黎扔掉手里的书,拍了下她老爸顾茂的后背:“你忙你的去吧,我来!”
顾茂最宠女儿,他不像王雪琴那样对女儿吆五喝六的,他只希望女儿能快快乐乐地长大,就算以后考不上好学校,只要弄个大学文凭就行,再不济,回来接手零食店也是条退路!
他揉揉顾黎的小脑袋:“批发市场那边来了一批新货,我要赶过去看看,你好好收钱,爸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顾黎对零食没兴趣,她只对她做糖的原材料感兴趣:“那你正好帮我看看我常去的那家,红樱桃原浆到货了没有。”
顾茂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跑:“好嘞!”
第2章 界
程渊从下午四点就坐在电脑前了,坐到了晚上八点,四个小时他才写了三千多字,他思路清晰的时候,一小时的手速差不多有2500,虽不算快,但流畅,文不水。
他这种卡文的状态已经持续了3天。
他起身走到窗前,微微仰头看着夜空挂着的半弯弦月。
他以前也有过卡文的时候,每次他都会去河道旁、去农田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一些幽深昏暗的小巷。
那里都曾是他笔下的犯罪现场。
他写的小说虽然都暗黑血.腥,但他笔下的犯罪分子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他转身,将放在桌上的助听器戴回耳朵上,然后拿着录音笔出了门。
八点多的夏末秋初之夜,街上的人很多,嘈杂的声音往他的左耳里钻,他将助听器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他穿过人潮如织的大街,哪里人少,他就往哪里去。
不知不觉,他就走到了一处待拆迁的老街道,大大的红色‘拆’字虽然昏暗但还是涌进了他视线里。
这一片没有路灯,就着朦胧的月光,他往里走,偶尔会有几声狗吠声传来,周围笼着一层阴森的气息。
程渊不怕黑,也不怕‘鬼’,他在黑暗的世界里呆了太久,早就习惯了。
可当他把那一片都转悠完,脑子里仍然空空的,一丝灵感也没找到。
回去的路上,他在想,要不要去上次他在网上看到的那个新闻调查的现场看看。
上个月中旬,隔壁花县连续发生了三起杀人事件,犯罪分子已经落网,这个案子就像当初他父亲那个案子一样,惊动了全国,不同的是,当初他父亲是报复性杀人,而那个罪犯是无动机杀人。
相比较而言,无动机杀人更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