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当徒弟你却……——暮九
时间:2021-09-08 09:09:54

  伏铖却在这时俯身,递给她一颗梨沾着晨间露水的梨:“秋日里的最后一颗梨,给你。”
  陆灼霜呼吸一滞。
  “你缺心眼吗?还不知道我就是馋,看见什么都想吃一口罢了,你昨日发发慈悲给我分一口不就得了,何必特意去找?”
  伏铖转过身,阳光在这一霎钻出云层。
  “可我不想和你分离。”
  他说这话时的声音很轻。
  仿佛风一吹就能散开。
 
 
第22章 和你一样高了
  今日又是个大晴天。
  陆灼霜洗漱完毕, 如往常那般在凉亭里等着伏铖做早膳。
  直至食堂里送早膳的仙鹤衔来食盒,陆灼霜才恍然发觉,伏铖不在了。
  她孤零零一人用着早膳。
  被伏铖养刁了嘴的她, 着实对这些玩意儿提不起半点兴趣。
  当她发现皮蛋瘦肉粥里的米依旧粒粒分明,没一颗熬开了花时, 忍不住转身朝伏铖常坐的位置道:“这玩意儿真叫粥?”
  话音才落,便想起,而今破虚峰上只剩她一人。
  陆灼霜没由来的难过起来。
  似是察觉到陆灼霜情绪变低落了,小茸摇着尾巴跑来蹭了蹭她小腿,一双大耳朵颤啊颤, 仿佛在说:不用怕, 还有我。
  陆灼霜俯身揉了揉小茸的脑袋,将它抱入怀中, 径直走向蓝花楹树下的吊床。
  她腹中空空, 心事重重,瘫在吊床上,怎么都静不下心来。
  原来, 一个人待着会这般难熬。
  傍晚的时候, 叶田田又乘着仙鹤来了破虚峰。
  她这次依旧不是空手来, 手里挽着四层高的食盒, 掀开食盒盖,将它们一一摆放在凉亭中的石桌上。
  菜做得很精致。
  陆灼霜抬眸看了眼。
  第一道, 便是她那日夹了好几筷的红烧排骨。
  第二道,是一看便知做工复杂的藕夹。
  第三道, 是有荤有素的上汤豆苗。
  最后一层,则是一小蛊汤及白米饭。
  叶田田嘴角梨涡若隐若现:“我猜小师叔定然吃不惯食堂里的菜,便自作主张地给你做了几道小炒。”
  叶田田送来的这几道菜出奇得合陆灼霜口味。
  可不知怎的, 陆灼霜就是提不起半点劲儿,她闷闷吃完饭,又送走了小姑娘,且劝她不要再来送饭,要知道,无妄峰可是距破虚峰最远的一座峰。
  别的峰都设有小食堂,破虚峰人少,又有伏铖掌勺,梅有谦便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没给陆灼霜开小灶。
  陆灼霜也不似刚来那会儿,与大家都不熟。
  没有小厨房也好办,她便抱着小茸挨峰挨户地去蹭饭。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她便摸透了各峰的食谱,专挑着自己喜欢的去吃。
  蹭饭的日子虽麻烦了些,也好过一个人在破虚峰吃大锅饭。
  可陆灼霜这些日子始终快活不起来。
  她想了很久才想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她在自己养大的孩子伏铖面前可以肆无忌惮,在师父师兄面前,却只能被迫戴着凌霜仙子的面具。从前伏铖还在破虚峰的时候,陆灼霜尚不觉得,直到现在才发觉,若没有收这个徒弟,她的人生该有多无趣。
  或许会戴着凌霜仙子的面具在破虚峰上度过这无聊的一生。
  又或许会换个全新的身份,遇见一群完全陌生的人。
  次日凌晨,陆灼霜收到了一封来自炁無浮岛的信。
  信是伏铖写的。
  即便没署名,陆灼霜也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字迹。
  「我在岛上过得很好。」
  虽然……岛上动不动山崩地裂,海水倒灌,熔浆乱流,但终归还是全须全尾的活着。
  「还有几人缠着我,非要与我做朋友。」
  打劫不成,反被揍服成狗腿子的人,或许也能勉强称之为朋友,毕竟狐朋狗友也是友。
  「以及,岛上有一种很好看的野花,种子在信封里,不知师父能否种活。」
  他平日里话不多,信中内容也少得可怜。
  可这对陆灼霜来说,已经够了。
  她收好信纸,撑开信封,果真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种子。
  陆灼霜突然又快活了。
  送信的灵雀还在等着她回信,她只能把种子搁在一旁,先研墨写回信。
  陆灼霜也不是个话多之人,想了半天都想不出该写什么。
  「为师很好,小茸很乖,院子里的木芙蓉都开了,唯独那株丹桂像是被人淋了铁水般,始终不开花,真真是愁死个人……」
  写至一半,陆灼霜又觉这封信回得太过啰嗦,全是些无关紧要之事。
  陆灼霜将它揉成一团,重新抽了张纸,又写:
  「为师近些日子可厉害了,又把你四师伯白烬打得屁滚尿流,且还在他们无妄峰一连蹭了数十顿饭,我就喜欢他这种打也打不赢我,吃也吃不赢我的感觉,无妄峰的伙食虽比不上咱们破虚峰,可那道糖醋鱼真乃一绝,等你回来了,咱们师徒俩儿找机会偷师去,还有望月峰的鲍鱼鸡煲,紫霄峰的小炒仔鸡……」
  眼看这封信就要写完了,陆灼霜又将它揉成了一团。
  最后顶着灵雀焦灼的目光,写下这么一句话。
  「为师吃好了睡好了,勿念。」
  虽然吃都是靠蹭,到底也算是吃好了,至于睡,她几乎就没睡不好的时候,小朋友还是专心致志的集训罢,少关心些有的没的。
  灵雀抓着信飞走了。
  陆灼霜终于有空来观察那几枚小种子。
  躺在掌心,圆圆的,像榛果一样。
  陆灼霜在院子里随手刨了个坑,将种子埋进去,接下来,就看这些小种子是否顽强了。
  她昨晚深思熟虑了一整夜,还是决定,趁着孩子不在的时候去外面的世界走走。
  她没有告知任何人,仅在破虚峰上留了封信,便抱着小茸,赶着胖仙鹤,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太阿门。
  她人懒,出门在外能不花力气就不花力气,可苦了胖仙鹤,鹤生从未飞过这么远的路程,不到半年的工夫,就因过渡劳累,瘦成了一道闪电,再也不能称之为胖子。
  反观小茸,天天被陆灼霜抱着,半年下来,胖了足有一圈,都该改名叫小球了。
  离开太阿门后的陆灼霜独自一人去了很多地方。
  瞧见好看的花,她会折下来制成压花,与信一同寄去炁無岛。
  有时也会买到惊艳的糕点,便想着法子贿赂送信的灵雀,让它帮自己捎块糕点过去。
  起先,陆灼霜还只是让人家灵雀送一两枚糕点,到了后头,越来越贪心,整盒整盒地让人家灵雀去送,压得人小灵雀肚皮都快贴在地上飞。
  更多的时候,她是给伏铖塞衣衫。
  却总能在回信里看到伏铖说,没地方放。
  可这并不能说服陆灼霜,依旧给他买衣服买得贼欢。
  两年后,陆灼霜停在了青州一个风景秀丽的湖畔,她突发奇想地开了间食肆,想体验一把人生百味。
  起先,她是准备什么都亲力亲为。
  奈何她这人着实太懒,店面盘了足有小半月都未能顺利开张,每日都不想干活的她只能躺着做甩手掌柜,日日看着自己雇的伙计忙来忙去。
  可别说,这小日子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陆灼霜收好伏铖新寄来的信。
  提笔写道:
  「青州风景甚美,铺中伙计也很勤快,你在那边要记得与小伙伴好好相处,人生能有几个知己不易。」
  只可惜好景不长。
  陆灼霜这掌柜做得太过佛系,市井中又多嘴碎的街坊邻居。
  陆灼霜便成了邻里邻居平日里磕牙的谈资,她的真实身份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高门大户里的公子,守在这湖畔是为了等某个姑娘,她那双压根就没怎么睁开过的眼睛,一看就很忧郁。
  也有人说,她是大隐于市的高人,毕竟,她那副一天到晚睡不醒的模样,瞧着还挺玄乎的。
  更过分的是,还有人说,她是盛京城勾栏里卖.屁.股挣够了养老钱的小白脸,脸这么白,啧,怎么瞧都不像是肾好的。
  陆灼霜也是万分无奈,她不过稍稍易了个容,分明没有特意做男装打扮,就是穿得朴素了些,身量高了些,不会梳头发了些,怎就被这群人当成了男的!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陆灼霜次日顶了个大浓妆在店里瞎晃悠。
  她的“真实身份”顿时就被敲定。
  唱大戏的!怪不得了,脸这么白,腰这么细。
  陆灼霜听到那群人的窃窃私语,已然放弃挣扎。
  可她一个修仙的总不能与凡人一般见识,揍又揍不得,便在写给伏铖的信里,骂了那群人整整三页纸。
  骂完人,陆灼霜在这破地方也终于待腻了。
  这里的人远没太阿门那群师兄师侄可爱,一天到晚除了嘴碎八卦她这个东家,就是拐着弯着抹角捞铺子里的油水,陆灼霜觉着没意思极了。
  天大地大,原来太阿门才称得上是家。
  陆灼霜又一声不吭地回到了太阿门。
  头一件事,便是问掌门有没有什么是她能帮上忙的,她实在是太空虚了,总得找点存在的意义。
  譬如说——斩个妖屠个魔什么的。
  掌门闻之,托着他那张溜圆的脸,思索半天。
  “或许……你能去后山帮忙砍下竹子?”
  今年雨水多,冒出土的笋子也多,太阿门上下一同吃了快一个月的笋子都未有改善,而今,只能着手去砍竹子了。
  陆灼霜:?
  掌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没办法,现如今是和平年代,没那么多打打杀杀。”
  陆灼霜只得另想他法。
  她脸上糊着前些日子的易容,在凡人堆里支了个摊子,拉上横幅,上书曰:一文钱包办事。
  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却无一人愿去搭理陆灼霜。
  陆灼霜每日望眼欲穿地等啊等啊等,终于等来一个大爷。
  大爷就是平日里最常见的那种白胡子老爷爷,他老当力壮,雄赳赳气昂昂地走来:“小伙子,替我砍个树。”
  陆灼霜就这般等来了第一个活,她不过轻轻一挥手,整个山头的树都倒了。
  大爷看得是目瞪口呆,直呼内行。
  陆灼霜收下大爷递来的一文钱,不由轻叹:“今天真是有意义的一天呢。”
  也不知那大爷背着陆灼霜说了她什么好话。
  总之,自那日以后,陆灼霜生意暴涨。
  她成了整条街最忙的人。
  杀猪找她,小两口吵架闹合离找她,孩子不吃饭找她,真是……啥啥都找她。
  陆灼霜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忙下去,从“一文钱包办事”涨成了“十文钱包办事”。
  任务难度也已升级,难度系数低于杀猪以下的活她统统不接。
  众人纷纷摇着头离开。
  杀一头猪还得四个壮汉哩,这年头还有啥比杀猪杀牛更重的活了?
  陆灼霜就这般成功地失业了,只能回破虚峰继续瘫着。
  可瘫着瘫着,她又突发奇想,或许……她该养些男宠来玩玩?
  这种事可不好意思写信告诉伏铖小朋友,更不好开口去找掌门要,否则,他好端端一掌门还不得成拉皮条的老鸨。
  陆灼霜说干就干。
  她又支了个摊,拉上横幅,上书曰:收购美男。
  还专门雇了只鹦鹉过去充当喇叭,不停地喊:“收购美男哩,包吃包住,□□看心情,月十金,主要职责就是逗主子开心。”
  陆灼霜在这里一连摆了好几日的摊,理所当然的没有人敢来应聘。
  金乌西坠,残阳似血染红了半边天。
  无聊的日子又过去一日。
  陆灼霜抬头看了眼被夕阳染红的天空,开始着手收摊。
  远远地,走来一个身形修长的少年。
  少年一袭红衣,似一簇流动的火焰,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热烈。
  陆灼霜手中动作一滞,心道:终于等来第一个小男宠了么?
  少年越走越近,越走越近,陆灼霜渐渐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这少年,为何生得这般眼熟?
  直至少年站在了她眼前,火红的衣摆如烈日般灼伤了她的眼。
  陆灼霜才恍然发觉,少年竟是她家小徒弟。
  五年说长不长,于修士而言,不过弹指一瞬间。
  五年说短不短,可也足矣让一个稚童长成翩翩少年。
  陆灼霜此刻的心情非同一般的微妙。
  一会儿在想:十五岁的少年就已经这么高了吗?
  一会儿又在叹:她养的孩子果真好看,竟能把一袭红衣穿出几许缥缈仙气。
  可更多的,还是几许惆怅与怅然若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间,竟已过了九年。
  她甚至在想,若不是自己有一副不会老的躯壳,她的眼角大抵已爬上细纹,说不定鬓角都已生出第一缕白发。
  初见时,他明明才与自己齐腰,而今都快有她这么高了。
  养大一个孩子的感觉可真奇妙,若不是亲眼看着他一天以天长大,陆灼霜总有一种时间停滞在了二十岁那年的错觉。
  “我和你一样高了。”
  少年轻声道。
  依旧是无任何起伏的语调,声线已不似儿时那般软糯,带着几分雪霁初晴的清冽。
  陆灼霜愣了足有五息,总有一种不真实的虚幻感。
  五息过后,她终于扬起了嘴角:“谁说的?要不比一比。”
  尾音才落,她便与少年背靠背,比划了一番。
  “还差一块豆腐的高度呢,继续加油呀,年轻人。”
  “哦。”
  少年锐气不减,声音里透出几分决绝。
  “再过半年,就比你高了。”
  陆灼霜弯起了眼:“好呀,到时候替师父干活就更有力气了。”
  可一提到“干活”二字,陆灼霜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孩子来得忒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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