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祖心里虽然觉得有点害怕,但善良对他来说是本能。听了姐的话,利索的背上人往家里走。
乐宛趁机摸了摸对方的额头,啧,这得有个四十度了吧。
到了家把人安置在正屋,乐宛从屋子里摸出来半片安乃近,让乐祖掐着下巴把药送进去。正屋里亮着电灯,乐宛也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一双狭长的眼睛闭得紧紧的,眉毛像是开了刃的刀,一直延展入鬓。鼻子又直又挺,像一管玉箫。整张脸泛着白,跟现在人们的肤色格格不入。
纵然是见惯了后世的各类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好看的过分。
明明五官鲜明,眼窝深邃,标准的后世娱乐圈浓颜长相,但看上去就只会觉得这个人眉目清正,整个人有一种将刚硬和书卷气融于一体的气质。
乐宛想起自己出车祸之前做的项目,妈的,那个花两千万请的小鲜肉长的什么鬼!他那个角色应该是这样的长相啊!
咳跑题了,工作狂~乐宛找回被颜值大炮轰到天外的神志。
乐宛把人放在床上,琢磨了一会儿。眼珠子一转,放在以前,她的朋友一看她转眼珠子就知道,这货又准备编瞎话了。关键是每次乐宛的瞎话都严丝合缝,说谎时候的神情贼真诚,唱念做打来一套的真诚。
乐宛:没办法,跑项目哪个不这样?严格来说这算是职业病。
晚上吃饭时候饭桌上就比较沉默,屋子里多了个来历不明的人呢!也不知道姐为啥要把人带回家。
沉默着吃完饭,又沉默着搬好板凳开会。乐宛先发制人:“前几天家里多了大米白面,我知道你们心里都有疑惑。”
乐梵坐直身体:来了来了,这段时间她都好奇死了,试探了大姐几回没找到突破口。
乐梵可不信有什么朋友能上门送几十斤的大米白面,这东西多金贵呢!而且家里揭不开锅又不是一两天,早怎么不送?去年冬天饿断炊都没送,开春了倒是送?乐梵想,怎么大姐现在跟爸一样呢,爸那时候也老是三五不时的弄点粮食回来说是朋友给的。姐这次就离谱,上来就是细粮。肯定是姐从哪儿弄来的,说不好是姐找到了家里什么东西!拿出去换的!
“首先呢,我要向大家承认,我确实没有朋友送这些东西。向你们说谎了,对不起。”
乐宛:这个对不起是针对下面我要说的,sorry。┓( ` )┏
“事实上,在之前我就遇上过外面这个人。”
“那天我正打算去办下乡的手续,结果走到路上就碰见他,他跟今天差不多,一直在革委会外面转悠。我看他带着一个老人比较可怜就给他搭了把手,本来也没当回事,转过街一个公安悄悄跟我说这个人是他的侄子,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家里不能明着帮他。他给了我十斤白面,十斤大米还有油,让我留一半剩下一半给他。”
“十斤白面大米啊!我想着咱们家穷,根子也正。就算是真被革委会抓到了也没事,我就说自己不认识他,只是看他可怜给一两口吃的。除非被当场抓到是我给的,不然我不承认不就行啦?”
“哪里知道我那天拿了东西之后就找不到他。”
“我想着人就在城里,早晚能遇上。但是不敢给你们说,怕你们说出去再引人注目。所以只能骗你们是朋友给的,谁知道我找了好些天都没有找到人。”
“既然拿了人家的东西,自然是要送到的,这是诚信。所以前几天我一直带着小五几个在城里转悠想找到这人。那个公安后来又找了我一回,说他还能弄到一些稀罕东西,让我不要问太多,只管送,每次的东西都给咱们留一半。”
“今天又碰上了他,我就打算把上一次给的东西先悄悄给他。但是话也要跟你们说明白,咱们是一家人,主意也要一起拿,看往后是个什么章程?”
旁边的乐祖乐果已经惊呆了,万万想不到大姐居然敢干这样的事!
乐梵:我说呢,这么讲就说通了,她本来就觉得大姐自从跟三婶撕破脸之后就很奇怪,天天带着几个小的上街转。现在想想也没错,钱是人的胆,姐有底气,自然不惧三婶跟大姑了!
乐果有些害怕:“怎么会这样呢?姐,要不还是算了吧,我怕……”
乐梵:“算什么呀,我觉得好,咱们又不是干什么坏事。就是过一道手帮帮别人嘛,大家只要往后不出去说,谁也不知道咱们屋里吃的啥。再说现在撒手,吃下去的粮食你们还?”
乐祖想了一会儿也开口:“我觉得可以,姐说了那个人是公安,肯定可信。”
小五听了个大概,随即表示:“别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姐帮了屋里那人,咱们就能吃白面对吧?那还有什么说的?我要吃白面!”
小七拽着乐宛,奶了吧唧的说:“我都听姐的!”
乐宛亲了他一口。
只有小六,没人注意他,他带点疑惑的看了一眼乐宛,闷声说:“听姐的。”
六比一!乐宛在心里比个yeah。
顺带在心里给几个孩子做总结。
乐祖做人善良肯吃苦,就是容易把人想的太好。
乐果太胆小,后面得培养自信心。
乐梵敢想敢拼,又机灵,但是还得磨炼,不然容易阴沟里翻船。
小五,就是个傻吃傻喝的小憨包。
小七,最可爱(*╯3╰)!
小六么……
乐宛心里感叹,这活脱脱就是个预备役大佬啊,也不知道是翻了什么车栽到男主手里。同时也觉得压力山大,养孩子真的好难,小六这种,心地善良走正路还好,一旦长歪了杀伤力就贼大。小五和小七都天真,乐宛不想毁了他们的天真,又怕惯坏了他们。
现在她终于也体会到闺蜜当年生娃前的各种忐忑作妖,养娃真的是个技术活。
乐宛终于找到了借口,觉得这个借口糊弄个一两年应该没问题,再者说,她对自己的能力也有信心,工资总不可能一直都是20块吧,她三个月一定能升职加薪!
乐宛:“那就这样说定了,你们往后注意,不能到外面炫耀哦!”
几个小的赶紧点头答应。乐宛满意的散会,大家各自回屋休息。
摸了摸躺着的那个,烧也已经开始退了,乐祖就留下照顾,怎么说这也是自己家的财神爷,当个陪护不过分。
乐祖转身关灯的那一刹那,床上的人微不可查的扇动了下睫毛。
侄子?公安?
许向国心下微寒,是哪里的人要来探底?还是说是……
第12章 许向国 炮灰不能随便救人
本来他醒了之后就打算趁晚上悄悄离开,但是听见乐宛的话他就准备等到早晨再观察一下。老爷子当年的角色太特殊了,虽然他开玩笑说做他那一行的,注定不会有好下场。毕竟会的太多,又掌握了太多的秘密。
只是不知道这一家究竟是什么来路,许向国闭着眼睛装睡了一夜,时刻绷紧着精神。忍耐到早晨鸡叫第三遍,才装作睡醒之后的茫然,带着沙哑的嗓音推醒乐祖。
“你是?”
乐祖牢记大姐昨天的交代,虽然是要送东西,但是不能直接告诉对方,这也是公安特地要求的。
“我姐看你倒在路边,所以把你带回来了。”
乐祖不太擅长撒谎,赶紧把放在一旁的馒头拿过来:“你先吃点垫垫,等会儿就吃早饭了。”
许向国接过来道了一声谢,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对方大概率针对的是老爷子不是自己,所以他也不用担心吃的东西里有什么。
乐宛也起来了,最近她摸准了菜站上货的时间,每次都能买回来一些新鲜的蔬菜,极大地丰富了乐家的饭桌。但因为小的三个最近伙食不错,所以逐步显现挑食的特质。比如小七就不爱吃胡萝卜,每次做了就要费心巴力一点点挑出来,小六不喜欢吃葱,每次都要装作无意悄悄把葱拨开。但这个时节蔬菜不多,再挑食一下,能吃的就更少了。为了让他们吃点菜,她最近也是变着花样的做饭。
把土豆胡萝卜削皮切丝,葱姜剁成沫,加上面粉搅拌均匀。不用额外加水,直接捏成小圆团放进刷了油的锅里,鸡蛋没剩几个就全部打散,挨个在菜团中间放一点鸡蛋液,煎到两面金黄。
小炉子上熬的大米粥已经开了花,另外还有乐宛前几天去供销社买来的咸鸭蛋,再加上腌好的白菜心。一顿简单的早餐就做好了。
东西全都搬上桌,催促几个大的小的快点吃完上学。
乐宛捡了一个大碗,盛了大半碗的粥,边上放两个蔬菜饼,就这样端进正屋。
“你醒啦,先把这些吃了吧。”长了一双桃花眼啊,好看是好看,但是一下子就把这张脸变得多情了起来。
许向国踉跄起身:“谢谢。”
乐宛笑眯眯:“不客气,我也就是下班时候看见你昏倒在路边,周围什么人都没有。你发烧了,我家里只有安乃近,给你吃了半片。你现在好了吗?”
许向国:“好了,谢谢你。”
乐宛笑笑就不吭声了,也出去吃自己的早餐,一点没有问对方姓名的意思。
许向国眯了眯眼,又转向对方端来的早餐。
颜色鲜亮的蔬菜饼,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大米粥熬的米油都出来了,旁边还放着一碟小咸菜。尝一口就觉得唇齿留香,明明刚才吃了两个大馒头,现下却依旧觉得饿。
送走几个上学的,小五小六小七也整理好自己。今天姐要带他们去厂里!小七开心的拉着五哥的手,小六迟疑的盯着乐宛看。
乐宛摸了摸鼻子,唉,何必跟大佬耍心眼呢?她认命的去找了个包袱,家里剩下的粮不多了,索性就留了晚上一顿的量,把其余的都装好。
许向国也颇有眼色的出了正屋,再次向乐宛道谢。
乐宛把手里的包袱递给他,和善地说:“同志,我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难处。能帮的也不多,这些粮食你就拿回去吧。咱们都是工人阶级,是一家子的兄弟姐妹!主席都说了,要大家都为人民做服务,这点东西你拿着,永远不要失去希望!”
许向国这才放肆地看了乐宛一眼,十几岁的姑娘,长的很好看,穿着没有出格的配饰或花纹,没有耳洞,身高估计在一米六五左右,左臂靠近手肘地方有一个胎记,右手靠近户口地方有一个痣……
许向国默默记下,心里的疑惑却半点不减。一个姑娘带着六个弟妹,她家里哪里来的细粮?她说的什么公安和侄子又是谁?老爷子没有兄弟姐妹,自己爸妈也早早就没了,家里算的上亲人的,只有一个远在海外的姑。
乐宛看到对方突然锋利的眼神,第一次在心里打了突。他发现了什么吗?自己的行为的确很怪异,毕竟谁能在路上随便拉个陌生人就送粮呢?但是对方的怀疑好像不单单如此。
不等乐宛反应,许向国已经调整好自己的表情:“谢谢你,我的名字叫许向国,住在胜利公社洪山大队。”
乐宛已经听不到别的了。
艹(一种植物)
她把男主救了??这是书里那个被乐妙妙迷得七晕八素的男主许襄国?书里说他比女主大七岁,但你看这身板,哪里像十四岁?!
她颤着声音开口:“好的襄国同志。”
许向国盯着她:“不是襄,是向前的向,国家的国。”
乐宛勉强笑了笑,许向国深深看了她一眼才告别离去。
小六从刚才开始就觉得怪怪的,现在这种感觉更强烈。他扯住乐宛的袖子:“姐,你怎么了?”
乐宛不知道怎么说,本来她一门心思就打算带着几个娃好好生活,最好是离男女主都远一点,毕竟主角光环这个东西,有时候是很不讲武德的。她也发誓,只要女主不来招惹她,她一定有多远离多远。
但没想到啊,先遇上的竟然是男主。
小说里男女主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乐妙妙上大学,男女主相遇在校园里。那时候男主的爷爷已经去世,男主讲自己身世时候也是一笔带过,只说自己跟着爷爷下牛棚很辛苦。后来爷爷平反,回京的路上出了意外,就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现在看来,原来男女主的缘分埋的这么深吗?说不好还曾经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呢!只是乐宛也有些奇怪,因为男主刚才说的胜利公社,那不就是原著中自己下乡的地方?也是王桂花和赵丽娟的娘家。
巧合就不说了,怎么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之后没提过这事?
想到这里乐宛拍了下脑壳,麻蛋,忘了自己当时没看完了。要早知道要穿进这本狗屁小说里,她一定拿出高考的劲头把整本书当成五三做!
总而言之,虽然不知道男主为什么后面要改名,但是很显然,这货就是男主啊,公社名字都对上了!
乐宛开始心疼刚才给出去的粮食了,早知道是男主,就应该让他在街头倒着嘛,说不准下一秒女主就出现救了他呢?生无可恋,乐宛告诉自己得改改多管闲事的毛病,自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可以随便扶摔倒老人不怕讹的小富婆了!她现在可是个带着六个弟妹的小可怜,预备役炮灰!炮灰不能随便上街捡人!
*****
许向国回到洪山大队,在村口就遇见了大队书记王福全。王福全留着一把胡子,手里拿着个烟斗,说话前先用眼神将对方从头到尾剐一遍,他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一双势利眼出神入化。
王福全看见他回来就甩了一个白眼:“你这是又往哪儿去了?说好了哈,不上工就没有粮食分。你爷爷病的起不来,你倒是往外头跑的勤快。赶紧回去把村东头的粪挑了,挑不完就没有下个月的口粮。”
许向国看都不看他一眼,王福全看见他背着包袱,本来想让他拿下来翻翻。但看见他一脸死人样又觉得晦气,这个狗崽子怕不是个哑巴,这几年就没听他张过嘴!
偏生又不知道拿什么态度对待他,他爷爷下牛棚带上他,但按规矩满了十六他就能走,只要写个跟他爷脱离关系的保证书就行。一年熬过一年,看他个头早就满十六了,偏他嘴硬说自己不满,又没个证明能说明他几岁,也就这样耽搁下来。
许向国回到草棚子里,这个茅草屋还是他跟老爷子自己搭的,说的是下牛棚,哪里有牛棚?牛都金贵,让他们看管大队的人也不放心。刚下放的时候,王福全指着这里的山坳子说就住这里,随便他们自己弄。本来许向国打算砍点树枝,自己再弄点碎砖头。老爷子劝他还是随便弄弄就行,果然盖完没几天就被王福全抓着小辫子,开大会说他们是享乐主义,既然是反思错误,就不要把屋子盖那么大,最后硬生生拆了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