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鞋袜,都得一个大男人自己收拾,老太君越想越觉得自家孙儿可怜。
“要不,给云砚带两个丫头走吧。”老太君建议道,虽说周家并不兴养妾侍通房,但派两个娇俏侍女去伺候他起居还是省得的。
周震正好来跟老太君说退八字的事,听闻此言,立马反驳道:“军营里怎么能有女眷?母亲切莫再说这话了。”
老太君:“……你就忍心让云砚一个人孤零零在那苦寒之地受累?连个给他做鞋袜的人都没有?!不还有个军营外的宅子吗?安排在那里可好?”
周云砚的岁数,在京中未娶亲的儿郎里算是大的了,正常十四、五岁就应当成亲。
他这些年在外,被耽误了十成十。
这么大个岁数,连荤都没开过,连二房的小儿子都要成亲了!
周震满不在乎的道:“云砚他不执着于这些儿女情长,也不差这一两年。”
老太君觉得她没法跟她儿子沟通,她得赶紧再替云砚寻一个媳妇。
这次不能只看家世,得仔细打听打听女郎的为人。
想到这,老太君不禁叹气,她这么好的孙儿,姻缘怎么就这么坎坷。
临行前,周云砚来向老太君辞行,老太君泪眼婆娑的看着她的大孙子,道:“云砚要是遇到了可心人儿,要娶要收都随你,给家里来封信就行,也让祖母开心开心。”
周云砚郑重的向祖母行礼,道:“孙儿此去还要数年才能归来,不能在祖母面前尽孝,万分遗憾,待云砚回京,再叨扰祖母给云砚择一贤良女子。”
老太君:“……”
她这孙儿压根就不想找,就等着回京后再说!
“快走吧,日头快落山了!”
老太君摆手,你别说话了,赶紧出发吧。
将军夫人,也就是周云砚的母亲只生了周云砚一个儿子,后来连生了两个女儿。
一品官员的家里不说妻妾成群,起码有两三通房,但周震后院里一个吃闲饭的都没有。
女人多了,后院势必乌烟瘴气,沾酸吃醋平生祸事。再说他常年来回奔走,在家的日子本就不多,要那么多女人作甚。
将军府的人口本就不少,他们是大房,还有二弟、三弟两家,一家子兄友弟恭,兄弟三个都不算好女色,屋子里一个比一个干净。
大房就只有周云砚这么一颗独苗,老太君是恨不得让他赶紧生两个。
当遁地虎打听完消息,来向血仙禀报之时,周云砚早已启程一天一夜了。
怪不得这上百间屋子里,没有一处传来周云砚浓郁的气味。
血仙听完遁地虎的回禀,左手托腮,黑黑的瞳仁望向远方,道:“他昨日就已出发了?”
遁地虎抽动了两下鼻尖,回道:“正是,少说也过了将近十二个时辰了,早就不知行出多少里路了。”
周少将军的宝马迅疾如风,虽不至千里,也少不到哪里去。
血仙伸出修长的食指,轻轻的抚摸枝头绽放的花朵,红艳艳的花瓣深处,是嫩黄与嫩粉色相交融的花蕊。
遁地虎以为这事就此告一段落,谁知血仙的下一句话险些让他脚底打滑,跌回蜿蜒的地洞中。
血仙轻描淡写的道:“那我去找他便是。”
她已经不是那个看起来如小娃娃般的透明精魂,既已修成了肉眼可见的身躯,她大可以也跟着去那叫边关的地界。
她在这院子里呆的太久了,这堵墙的外界,只有树根爬出去过,对她来说,还是全然陌生的。
在血仙心里,她与周云砚就是那戏文里所说的青梅竹马,那自然也要郎情妾意。
“他想结亲,我便圆了他这个念想,与他结亲就是了。”血仙轻道,那语气就像满足孩童的请求一般,还带着那么点纵容。
遁地虎眨了眨圆溜溜的黑豆眼,他用活了几百年的脑袋瓜,也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树精与周少将军,顶多就是家里老树和小主子的缘分,哪值得这树精奔赴千里,去找他结亲呢?
第4章 4、去边关
若从有精魂说起,血仙不知已经活了多少岁,即便其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粗壮的树干之中假寐。
她对岁数没什么概念,也就不在乎自己比周少将军究竟大了多少个轮回。
遁地虎拍了拍爪子,有些迟疑的道:“小的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血仙扫了他一眼:“我怎知你当不当讲。”
这鼠辈的话真是有趣,她怎么知道他想说什么。
遁地虎抖了抖胡须,还是说道:“……大人刚刚化成大人模样,此时着实不宜离开本体。”
先不说这树精为了这点情分值不值走这一趟边疆,她刚从女娃娃修成人形,理应在本体地荷花这棵大树旁呆上七七四十九天,才能让精魂稳固在这副躯壳中。
精魂不稳,无论对妖还是精怪来说,都是大事。
血仙微微转动脖颈,静了两息后,纤长的柔夷伸向下方,五指在空中如飞旋的花瓣,依次缓慢收回手指。
“咔嚓”一声脆响,地荷花树下方一条粗壮的枝干从主干处整齐的断开,主干的横截面颜色逐渐变深,直至看不出断痕。
这条粗壮的枝干缓缓升起,长度约为一孩童身量,粗细也有海碗般大小。
待枝干升到血仙的高度时,飘向她轻握的拳头。
血仙伸开五指,这条枝干便如石沉大海一般,缓缓的陷入了她的掌心。
枝条边缘盛开的地荷花在被吞入前,还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将枝干吞进手掌后,血仙再次握了握拳。
既然不能离开本体,那她就带一截枝干走,两三年的光景,怎么也够用了,待下次回来时,她再在本体边好好休养一段时日。
遁地虎心想,他该提醒的也都提醒了,血仙就算真有什么,也怪不到他身上。虽然以血仙的道行,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就是了。
他都可以想象到,这只树精会在遥远的边疆,如何将其他精怪吓得瑟瑟发抖。
血仙要离京,这对遁地虎来说绝对算一件好事。
至少这段时间,他既不用担心自己的鼠崽子们被吃,还可以在血仙不在的这些时日横行霸道、狐假虎威一番。
遁地虎心中喜不自胜,小胡须不断的抖动,尽量掩饰自己愉悦的心情,以免惹了血仙不喜。
遁地虎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血仙会带着他一起走。
遁地虎:“……”
我做错了什么?他不在京,他的七个老婆可怎么办?
京城外官道上,一女子身穿白色襦裙,外披红色绸衫,头上戴一顶树枝编成的草帽,从草帽檐上垂下一片薄纱,透过纱罩,隐约可见女子姣好的面容。
此女子便是化作寻常人打扮的血仙。
官道上空无一人,血仙脚底生风,若有人见了,定会惊诧不已。
一个娇女郎,为何能走得如此之快,比那驰骋的头等骏马还要迅敏。就似一阵风,再眨眼,便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女郎手里提着个东西,临近了看,是一只肥硕的土鼠。
遁地虎像一只死土鼠一样,随着血仙神行太保般的飞驰腿速左右摇摆,黑溜溜的眼珠子只占眼眶的一半,剩下一半都是眼白。
当他听到血仙的话时,他顿了半晌,欢喜雀跃的心情就如被射落的大雁,从天空中直线坠落,一命呜呼。
“大、大人为何要带小的同去?”
这只树精去结那莫名其妙的亲,他去干什么?增加边疆土鼠的种类吗?
血仙幽幽的看着他,看得他鼠毛倒立,瑟瑟发抖。
“我不懂这人间事,你活了这许多年,想必何事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
血仙对这人世间的一切,都是从戏文和将军府内得来的,可以说,出了这扇墙,她什么规矩都不知道。
就因为小爷“见多识广”,你就要带我去边关吃黄沙?
遁地虎拍了拍耷拉在胸前的小爪子,他这话是肯定不敢对血仙说的,他想了想:“大人过奖了,小的也只知道个皮毛。不如这样,小的为大人引荐一只燕子精,它年年走南闯北,知道的肯定比小的多。”
“是在将军府正院柳树上搭窝的那一只?”血仙问道。
遁地虎点头:“正是那只燕子精,他能说会道,还熟知这沿途风光,与他一同上路,大人一定不会过得烦闷。”
对不住了,老弟,你还是个单身汉,不像我有老有小,你就跟着走这一遭吧。
血仙掀起眼皮,淡淡道:“那只燕子,已经被我吞了。”
她睡觉的时候,树根会自主进食,她醒来便会知道,自己吃了哪些东西。
遁地虎:“……”
他抬起颤抖的爪子,捋了捋胡须,想着还有哪个精怪可以“引荐。”
“你不想去?”
头顶上方传来血仙的声音,犹如流淌着的厚重水银。
遁地虎不敢抬头,抽了抽鼻子,弱弱的道:“大人说笑了,自是想去的。”
血仙凝视他毛茸茸的头顶半晌,启唇道:“那便好。”
千年树精的血腥之气吓得遁地虎后颈生寒。
若他不去……
遁地虎拍拍自己的爪子,心道,切莫再动鬼心思,他就是再修炼几百年,也不够这只树精填牙缝的。
因此,被血仙像死土鼠一般提着的遁地虎,早已进入了无念无我的境界。
一精一妖连续赶了几个时辰的路,天色便已擦黑。
血仙睡了这许多年,此时根本无需睡眠,她只想快点追上周云砚。
夜晚的官道上,一女子提着一只死土鼠疾驰,旁人看了定会觉得万分诡异。
这一段官道两旁均是山林,若有人晚上赶路,必然要夜宿在乡间野外。
血仙与遁地虎在夜间也可平常视物,并能将远处之物看得清清楚楚。离着好远的距离,两人就看见了官道旁的火堆,七八个身穿短打的男子围在火堆旁。
男子们身穿的短打样式统一,左臂绣着一个李字,看样子像是哪一家的家仆或是护院的侍卫。
血仙天资聪慧,对文字更是过目不忘。她看过百家姓,自然能认出那个“李”字。
她晃了晃手上的遁地虎,眼睛盯着远处的那伙人,问道:“那些人可是李太傅府上的?”
因在黑夜,远处的护卫们看不到距离他们百步之外的血仙。
遁地虎抬起毛茸茸的脑袋,他不太识字,但“李”字还是识得的,圆溜溜的土鼠眼仔细看了看,没错,这些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与李太傅府上侍卫穿的衣服相同。
“这些人应是李太傅府上的。”
李太傅府上的侍卫们大半夜为何会在荒郊野岭?
结合他们所去的方向,这些人多半就是李太傅派出去追李家嫡出小姐的人。
出了京城,只有南北两个官道,既然他们走这个方向,必定是得到了什么线索,或是两个方向都派了人去追寻。
遁地虎忐忑的问道:“大人是想?”
李家让周家丢了这么大的脸,不说结仇,但这梁子肯定是结下了,哪怕李萧淑现在反悔,这门亲事也是回不来了。
但血仙并不希望她被李家找回来。
既然已经跑了,就跑得远远的,这辈子都别被找到才好。
血仙没说话,从裙摆下伸出了一条树枝,将在地上用双脚站立的遁地虎一卷,继续提步向前走。
遁地虎觉得自己就是一摆设,这树精想拿就拿,想放就放。
李家的七八个侍卫围在火堆前吃干粮,他们出京城前买了些油饼,足够今晚果腹,明日想必就能看到人烟。
“你说出了这官道,我们往哪儿找?”一个侍卫啃着油饼,不满道:“小姐也真是糊涂,那个软脚虾,哪里比得上周少将军!”
“主子的事,哪是我们能议论的,你少说两句吧。”
坐在中间,看似侍卫头子的男子用树枝勾了勾火,道:“小姐是千金之躯,没吃过苦,也不懂得乔装打扮,即使再小心翼翼,也会露出马脚,我们沿途多打听,定能找到线索。”
太傅家的嫡女,从小就是被李太傅捧在手心里长大的,真正的掌上明珠。
几天还好,日子久了,一定受不了吃糠咽菜,躲躲藏藏的生活。
侍卫们正说着,便听到了由远及近传来了脚步声。
此人左右脚变换甚是迅速,多半是会些武艺的。
仗着人多,侍卫们大胆的望向来路,借着火光,逐渐显露出一个步履迅捷的身形。
黑天半夜,此人带着一盏白纱帽,看不清面容。但从曼妙的身姿,可见是一位女子。
一个女子敢深更半夜独自行走在官道,必定是有些本事。
那女子步履神速,一眨眼,便离他们只有几步之遥,众人才看清,女子腰间似乎插着一条树枝,枝条前端呈现圆形,里面套着一只皮毛锃亮的肥硕土鼠。
土鼠随着女子的脚步左右摆动,不辨生死。
女子向着他们的方向走了过来。
在外面不可掉以轻心,侍卫们下意识的将手放在腰侧的剑柄上。
“你们是李太傅家的?”
距离他们还有一步的距离,女子停下脚步,向他们问道。
女子声音清清冷冷,透过纱罩传来。
侍卫首领站起身,右手始终放在剑柄上,回道:“正是,请问姑娘是?”
他话音刚落,鼻端就嗅到一股异香,众人下意识的抽动鼻端,那香气似是有了生命,如蝌蚪般钻进了他们的鼻孔中。
鼻腔内倏地一麻,连带着脑浆都变得昏昏沉沉,身子一歪,七八个壮汉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第5章 5、寻云郎
地荷花的花蕊成嫩黄色与嫩粉色相间状,被层层艳红色的花瓣包裹,人们一眼望去,总是会被艳丽的花瓣吸引,常常忽略花蕊的好颜色,也就并不知道,它具有强烈的迷幻作用。
足足吸了两息花蕊香,这些壮汉至少得昏睡个五六天,醒过来时,那李家嫡女早就跑到更远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