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文士将书箱盖子随手一扔,也不理会燕三郎,悻悻走了回去。
他的同伴抱怨道:“这一路都检查三、四个小鬼了。”
这文士倒是想得很明白:“若是好抓,早就落网,怎轮得上你我?”
他们视燕三郎如无物,男孩鼓着腮帮子怒瞪几人,见他们不为所动,也就坐了回去,继续吃面。他只是十岁孩子,没人会笑话他胆小。
燕三郎慢吞吞地用饭,心里很明白:有人在暗算他,以有心算无心。他不能带着千岁进城落脚了。
店里很快安静下来,客人们来了又走,好似方才的小插曲不复存在。很快,一海碗面条和两个粗面馍馍下肚,男孩才擦了擦嘴,站起来会钞走人。
他走出店门之前,那文士又望过来一眼,若有所思。除了没有那只白猫,这少年的形貌和被缉拿的小逃犯真是太像了。
官家的地盘是不能去了,燕三郎出店牵马,往融江行去。他记得来路上见过几个小村庄,不如就去那里借宿吧。
他骑着马慢悠悠走了一个多时辰,还不到酉时末,丛林尽头就出现了农舍,他还望见了袅袅炊烟。
正好赶上饭点儿了。
四周静悄悄地一个人都没有。燕三郎勒停了骏马,原地站了一小会儿,就有一道白影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轻盈跳到了马股上。
马儿受惊,噗噜打了个响鼻,燕三郎拍着它的脖子安慰几句,让它继续缓步前行,这才扭头抱起了白猫,帮她将身上的叶片和细枝一点一点拣干净。
“累死了,脏死了。”她蜷在马鞍上享受他的服务,动也不动,但口里不忘抱怨,“我还遇见了好几只大耳朵老鼠!”
“一会儿找机会帮你洗个澡。”他特地翻了翻猫掌,见柔软的爪垫并无破损,这才放心。这种猫都是贵妇娇养,很少有机会独自穿越丛林,不过他自从中午见到谷留镇的异样之后,就知道不能再正大光明背着白猫上路了,千岁只好跟在潜在附近,跟他保持三十丈内的距离。
“洗猫。”千岁纠正他。
“对,把猫儿好好洗洗。”
正说话间,右前方、左前方和正后方的丛林中簌簌一响,有三骑奔了出来。
燕三郎一看,有些面熟,正是先前饭庄里的那三个无礼客人。其中的粗豪汉子见到趴在马背上的白猫,纵声长笑:“兀那小狗,凭一点雕虫小技还想骗过你爷爷?”
他们跟了一路,见到白猫出现,这才抓燕三郎一个现行。
燕三郎抿了抿唇:“你怎知我有猫儿?”
“蹓猫如蹓狗,我不知道你怎么办到的。”那文士笑了,没注意到白猫微眯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不过你箱里有一本书,书缝卡着一根猫毛。”
“多谢告知。”燕三郎恍然,声音诚恳,“我下回一定注意。”
是了,白猫时常掉毛,尤其春夏更是厉害,这一点无论是他还是千岁都不可控。他把猫儿移出书箱时也检查过两遍了,可是这样的小几率事件还是不可避免。
还有下回?这几人面色微凝。不过这个时候,空地上突然响起一个男声:
“燕三,你可认得胡成礼?”
众人都是一怔,下意识左右顾盼,却不见林中还有第五人。
哪来的?
这声音紧接着又道:“衡西商会将他请过来救急,结果他向各地署衙下令,暗缉于你。”
第168章 啦(为糖糕加更)
粗豪汉子突然一指燕三:“从他身上传来。”
这声音其实并不比踩断一根树枝来得响亮,只是林地太安静,四人耳力又佳,才显得它格外突兀。
燕三郎已经听出声音的主人是谁,目光微微闪烁,紧接着就是一夹马腹,回身往林地里奔逃,同时居然不忘反手将白猫塞回书箱里。
这三人想都不想,径直追了上去。这男孩只身一人行走郊野,又被人重金缉拿,按道理说必有不凡之处,可在他们看来,燕三郎纵有修为亦是低弱,不足为害,因此放心大胆追去。
这三人原本就呈品字形将他围在中间,他夺路而逃,离其中那个粗豪汉子的距离反而更近,后者拔出腰间一副紫金铜锤,照着燕三郎胯下的马儿兜头砸去!
重金缉拿燕三郎者有要求,必务要抓活的,所以他也不伤男孩性命,只想把他逃命的工具缴了。
燕三郎往回一带马头,避过这风声呼呼的致命一击。趁着对方招式用老,男孩手中乌光微闪,怨木剑自下而上朝粗豪大汉反撩而去,直取手腕,竟然兼顾了快、准、狠。
他从衡西商会那里拿走《虎扑》剑术就仔细研读,一天也不肯浪费,但有疑难就抓着千岁解惑。千岁不胜其烦,可是燕三郎从来坚定,她最后往往是拗不过他,为了图个耳根清静还是解释给他听了。
这么几天下来,最基础的几式剑诀被他练得有模有样,值此大难临头之际,他毫不犹豫用了出来。
这大汉见他反击凌厉,不由得吓了一跳,但匆匆一瞥就看出男孩耍的不过是把墨绿色的木剑,周身一点光华也没有,长度也不到三尺,甚至没有一点神兵的戾气,说像玩具还多过像武器,不由得好笑。
但他还是本能地一缩手,哪知燕三郎速度突又加快,那动作就如虎崽伸爪去拍打玩具,一触即收,甚至看不出威胁。
可是大汉紧接着手上一凉、一痛,鲜血狂涌而出——
燕三郎剑尖陡然暴涨,落下之前凭空变长一尺,刚好削下他尾指!
大汉吃痛怒吼,下意识按住自己手掌,燕三郎逮着这个空隙,策马从他身边跃过。另外两人扑到时,他已经脱出了三人包围圈,飞快往林中去了。
“老二,你去追!”文士对另一人下令,回身看粗豪汉子伤情,“老三,如何了?”
“那小鬼……剑上有古怪!”粗豪汉子痛得眼角不停抽搐。文士抓起他的手一看,当即吃了一惊。
三弟被断去半指,原该血流如注,然而就这么会儿功夫,鲜血已经止住。可这不是好事,因为伤口附近的肌肉正在萎缩,三十岁壮年男子的手本该是肌肤饱满、气血充盈,可这会儿手背泛白,表皮凹陷下去,就像有根吸管埋在肤下,正在将血肉吸干。
粗豪汉子痛得满额大汗,吃力道:“我经脉当中,有物乱蹿!”
其实不须他说,皮肤一旦凹陷,文士就可以清晰看到他皮肤底下的青筋一鼓一鼓,像是有老鼠钻来蹿去。这东西顺着汉子的经脉向上拱,速度不快,但万一入侵肺腑可就是一件麻烦事。
“忍着,我去抓他弄来解药!”
文士说完,抬头看了一眼密林。老二已经追去,但两匹马的蹄声都消失了,不知进展如何。
今晚晚霞漫天,虽说夕阳已经下山,但四周的空气中却还飘荡着淡淡红烟,仿佛余晖仍未褪尽。
空山幽林,显出了无比静谧。
这份安静让人忐忑不安。文士和粗豪汉子互视一眼,打马冲入林中。
……
林地里扑腾了一小会儿,才重归于安宁。
男孩骑马踱出,身后还跟着一匹健驹,另外两匹都被他卸下鞍辔放走了。
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视线尽头有个小村落,乃是他想求宿的地方。千岁就坐在另一匹马上,懒洋洋道:“杀人时也不见你手软,对着几匹马倒是温情得很。”
对方一共是三个人,她解决了两个,最后一个,也即是那粗豪汉子就交由男孩了结。按千岁的说法,称作“有始有终”。
踏上修行之路,早晚是要杀人的,还不如趁早拿这些杂鱼来练手,省得影响日后发挥。想到这里,千岁心里也有些嘀咕,杀掉粗豪汉子是她对燕三郎的强制要求,这小子并不抗拒,面不改色地拔剑杀人,一式封喉,称得上干脆利落。
最重要的是,事后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
千岁来到这个世界有些年头了,知道人类杀害同类的“第一次”,往往有心理关要过。她对这种同理心嗤之以鼻,但燕三郎的表现给了她一个惊喜。
这小子心理素质过硬啊,难不成天生就是杀人的料?她抚着下巴想道,可这小子对付三人遗留的马儿又很有爱,还记得帮它们卸掉全身负担再驱马入南山。话说前几天他路过乡城,还给一只怀孕的流浪犬喂过东西。
“杀人是不得已。”燕三郎一本正经,“这几匹马儿又没冒犯我,也不会泄露我们的秘密。”
方才空地里突然响起的男声,是端方的——鬼面巢母蛛住在书箱里,千岁附身的猫儿被燕三郎抱在手上,并未着意控制它。所以端方那里一说话,母蛛这里就发声了,吓了所有人一跳。
那个时候,燕三郎就知道这三人留不得了,否则消息走漏出去,麻烦一定找上门来。
千岁笑眯眯道:“头一次杀人,有何感受?”
燕三郎凝神回想:“饲龙诀起效了,感觉很……奇异。”
其实粗豪汉子倒霉不止一处,除了怨木剑在他伤口汲取生命力,燕三郎的真力也侵入他经脉当中,阻碍其力量运行。
目前燕三郎循饲龙诀在经脉里养出了两条小龙,对敌时真力透刃而出,潜入对方伤口。龙性凶狠,对燕三郎这个主人都未必有多乖巧,何况是到了对手身体当中,立刻就开始兴风作浪,让那粗豪汉子苦不堪言。
第169章 找到了?
而对燕三郎来说,真力外放的感觉格外奇特,他甚至能品会两条龙的跃跃欲试,就好像它们真是活物。
他将这感受说了,千岁耸了耸肩:“说是活物未尝不可。这东西后期要自相残杀的,不过么,龙性也从主人,主人温和则龙性温和,主人凶狠则龙性凶狠。”她把燕三郎从头到脚打量一遍,“看起来,你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呵,这小要饭的怎么会是个好人?在黟城里就偷抢拐骗样样不缺,看他对付得胜王的手下时,骨子里也透出狼一样的狠劲,毫无怯懦。
男孩挠了挠头,又是人畜无害的模样。
“头一次杀人不难受?”千岁偏头看着他,“还是说,你早就完成了首杀?”
她看过许多天之骄子初次杀人过后,蹲在路边又吐又哭。可这小子的反应太过平淡,就好像他刚刚杀的不是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只鸡,一只兔子。
是这小子变那个态得深藏不露,还是他神经粗得堪比钢丝?
燕三郎瞥了她一眼,不答反问:“鬼面巢蛛开声,很不是时候。”
他杀人是不得不为,为什么要难过?
“知道啦,下次注意。”千岁撇了撇嘴,没有推卸自己的责任。原本她如果蹲在箱里的话,鬼面巢母蛛不会随时发声,否则燕三郎在城里活动会引来多少不必要的目光?“反正这三人也是要清理掉的。”
她顿了一顿,又问他:“端方传递过来的消息,你怎么看?”
她在柳肇庆送给端方的信筒里放进了鬼面巢蛛的幼蛛,只要端方将它取出,它就能听见附近的声音,传递给母蛛。受过训练的鬼面巢蛛可以滤去其他音源,专注于人声,所以是极好的窃听手段。
不过在这里,千岁只当它是单向传声筒用。端方可以及时将消息传递给他们——在这场博弈中,谁掌握信息更多、更主动,谁就赢了。
柳肇庆通过黄金豹将暗信送到端方手里时,他就知道,燕三郎站到自己这一边了。端方虽然替韵秀峰的梅峰长调查截杀案,但自己无时不刻都被人监视着,即便得到许多情报也无法传给柳肇庆。事实上,在燕三郎介入之前,他二人基本处于隔绝状态。
那么为了最终胜利,他就必须将有用的情报传递给燕三郎。
这一点,千岁很是笃定。
果然,现在端方就通过鬼面巢子蛛,向燕三郎提供情报了。
这个情报,至关重要。
它让千岁和燕三郎一下子明白,自己的对手是谁了。
“被端方摆了一道,杨衡西和马红岳还要垂死挣扎,所以拿衡西商会当诱饵,把巫贤峰引了过来。”燕三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过来人是胡成礼,我们就有麻烦了。大概他调查商会时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这才暗缉我们。”
所谓的暗缉有别于一般通缉,并不在闹市张贴公告,也不宣扬得人尽皆知,而只通过层级官署下放缉令,或者知会玄门和其他强人组织共同参与追捕。
简单来说,就是百姓们知与不知的区别。
“先前我还在奇怪,衡西商会在柳沛县架子再大,也只不过是个商会,怎能劳动官署发令通缉于你?”千岁沉吟道,“如今牵出个胡成礼,倒是合情合理了。”胡成礼是拢沙宗的特使,当然有权力向官署发令。
“并且他特地发布暗缉,就是不想打草惊蛇,让你有过多防备。可见,这个人对你已经有所了解,不止把你当作是石星兰的远房亲戚了。”她眼里有两分幸灾乐祸,“谁让你看起来那么可疑?”
“余下几日,都不进城。”燕三郎当即做了个决定,“此间事了,立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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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杨衡西坐在商会里,面前摆着两只空酒坛。
每一只酒坛都曾装满窖藏四十年的好酒,他正在干掉第三坛。
他从不在白天喝酒,但今时可以打破惯例了。拢沙宗主给出的期限只剩最后两天,如果柳肇庆始终没露面,衡西商会将会因为承受不起拢沙宗的怒火而倒闭,他二人下场堪忧;如果抓住柳肇庆的不是他俩,也不是胡成礼,那么衡西商会就被人家收入囊中,他二人同样一无所有,结局黯淡。
时间一点一点推移,他两人越发前景无亮。
他叹了口气,又倒了一盅美酒。这样的好酒,两天以后就喝不到了。
不过酒盅才举到嘴边,房门“啪”一声被撞开,那位胡成礼胡大人满面肃然站在门口:“快走,端方要带着梅晶出城。”
杨衡西手一抖,酒水洒出来一小半。
在这柳沛县中,梅峰长地位最为尊崇,平时都憩在精舍,等待各方消息。没人觉得这有甚不对,你见过几个皇帝亲自上场杀敌?
现在,端方居然能请得动她,可能性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