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鹰可以重新振翅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心爱的鸟儿拥有了离开他的能力。
小小的华轩患得患失,好几天吃不下饭去。
他爷爷知道了这事,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无论是谁,你放他走后,他如果不再回来,你就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他不是属于你的鸟。
华轩将马缰交到宁馥手里。
马是白马。
宁馥挑眉笑了笑。
现在外头都叫她“白马夫人”,真搞来一匹漂亮的白马给她,颇有点儿顺其道而行之的恶趣味。
她牵了马,转头问一直跟在一旁的芳丫,“会骑马吗?”
芳丫小脸有点发白。她摇了摇头。
然后看着女人朝她伸出手来。
“我带你。”
*
芳丫坐在马前,心扑通扑通地跳。
宁先生就在她身后,用双臂圈着她,单手持缰。
大白马极为听话,慢步小跑在山道上。
其他山匪都已经分散潜入了松涂县,宁馥带着芳丫,在离县城几里地外下马,亦徒步入城。
芳丫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刚刚骑马时乱跳的小心脏再一次沉落下来,仿佛在胃里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块,坠得整个人的腿都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她脑子里乱哄哄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但宁先生偏偏知道。
“被大当家说的话吓着了?”
芳丫一怔。
宁馥淡淡笑了笑。
她自然看得出芳丫的心神不宁是为了什么。
华轩一句平平淡淡的“杀干净了事”,让这个小姑娘突然意识到,白马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对老百姓来说,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出鲨人见血的事,冲击力未免太强。
芳丫这段时间在山寨中习惯了几乎称得上是“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日子,几乎已经忘了那是个土匪窝。
芳丫迷茫地望着她。
宁馥弯起唇角,道:“上山之前,寨子里的大家也都是老百姓。但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士。”
流血和牺牲,是战士必须要有的自觉。
她在芳丫清澈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战斗,不是为了杀人越货,为非作歹,不是我们要做土皇帝。而是为了老百姓,为了千千万万,像我们自己一样受苦难的弟兄姐妹。”
她轻轻地顿了一下,对芳丫,也对自己说道:“我们是来自老百姓的,也属于老百姓。”
如果我们的手上要沾染鲜血,也只能,必须,是为了老百姓。
知道自己战斗是为了什么,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知道前路通往何方。
芳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宁馥忍不住笑道:“你记住这句话,往后,是非对错,自己慢慢也就学会分辨了。”
她伸手摸了摸芳丫垂在耳侧的小辫,“现在跟着我走吧,小丫头,不会教你走错路的。”
芳丫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回到了应有的位置。
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脸上绽露出的笑容。
“嗯!”芳丫重重点头。
*
郑家大门紧闭。
大门里头,一片混乱嚎哭。
郑家在松涂县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靠贩烟土发家,买了官儿,勾搭了保安团,横行乡里。
他家现在也做些“正经生意”,因仗着有保安团做保护伞,扰乱市场秩序,大肆敛财,家中金银细软堆积如山,在外还有两个粮库。
——囤的陈粮,赶上饥荒年,半斗粮能换个十五六岁的劳力,或者更生嫩一点儿的漂亮丫头。
郑家少爷是家中独苗,自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小丫头不知玩死了多少个,也不过就是几斗粮食的事儿。
但从此后,他恐怕再没有玩丫头的兴致了。
——在山匪们绑了两个护院,混进郑家,干脆地锁了院子,将所有人赶猪放羊一样撵着集中到一个院落里的时候,这位郑家少爷正抽了大烟,躺在床上做神仙呢。
他听到动静,提着木仓冲出院子,飘飘然地挥舞着盒子炮怒斥山匪,全然不顾他爹娘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告他快快蹲下不要作死。
然后就被一脚踢出去七八米。
撩阴脚,当场昏死。
醒来是否还有功能,恐怕难说。
这一脚,是替原主给的。算是这为郑家二少觊觎宁家小姐,贪人钱财,害人性命的报偿。
郑家太太一见,顿时也昏死过去,只剩下郑家老爷一边抖如筛糠,一边暗自咬牙切齿。
人老成精,早年做的又是那种生意,多少还有些经验。
现在这群山匪是疯了,光天化日就敢冲进县城良民的家中,简直是目无王法!
但现在他们人人有木仓,占了绝对的优势,家里竟没有一个人有机会趁乱跑出去报信求援!明明是一伙草寇,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周密的部署?!
郑家老爷汗出如浆,心中暗暗打定主意,等60军的人来了,哪怕倾尽家财,也要请人将这波山匪彻底铲除!
可惜他根本没意识到——
到那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家财啊?
郑家的金银珠宝堆在的地上。
郑家少爷的七个姨太太瑟缩在一旁,满头珠翠跟着颤抖得不停。
她们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声音。
“今日清收郑家不义之财,遣散郑家家仆护院,发给劳薪路费,只要再不作恶,既往不咎。”
“其余钱物,并两处粮仓,充入白马寨,另做处置。”
郑家老爷摇晃了一下,也一头栽倒。
“各位,今日还你们自由之身。”
几个女人怀疑耳朵,禁不住面面相觑,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望向那说话的人。
说话的也是女人。
她穿马靴,猎装,肤白如月,发黑如墨,一双眼睛湛湛生光。
资历最老的姨太太也不过二十二岁。
她脸上敷着粉,已见几分憔悴,眼泪流下来,在面颊上冲出一道道沟壑来。
“我们姐妹……我们姐妹是少爷买回来的,现下还能去哪呢?”
郑家少爷尚未婚娶,太太的位置当然要留给有财有权,门当户对的小姐。
她们名分上是“姨太太”,实际上,不过就是被买回来,可以重复使用的玩物罢了。
笼门打开,却踌躇着,不知给往何处去。
这乱世之中,女子身世犹如飘萍,若没了爷们做靠山——哪怕是郑家少爷这样的男人,——无依无靠的未来,更令人心生恐惧。
有的忍不住对宁馥生出怨恨来。
她当然和她们不一样!
她可是白马山的压寨夫人,她爷们厉害,她当然也厉害了!可是她们呢?本就不被自己男人当人看,现在,因为他们这群山匪,连最后一点依靠也没有了!
什么自由之身,难不成叫她们上暗门子去做妓吗?!
这姨太太脸上的神情太明显,宁馥甚至还未开口,一旁的芳丫便气得小脸通红。
“——自己立不起来,怎么好意思来怨怪别人?!”
她性格一向内向,这还是头一次在这样大的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我们宁先生会医术,会射箭,会骑马,会带兵打仗,只靠自己,全寨子的人都服她,你们也配和她比?!”
姨太太一愣。
“……是,我们什么也不会,没有这位女大王这样的本事,离开这里,又能去干什么呢?”
芳丫一时哑口。
她想说她自己也什么都不会,她自己也曾被人当做货物一般,可是她遇见了宁馥。
她救了她,她教了她。
“愿意到白马山的,可以和我走。”宁馥淡淡道:“到了山上,要吃苦头,很多事要你们从头开始学,但不会有人把你们不当人看。”
她又道:“其他人,愿意再找男人做靠山的,无可厚非,愿意此后自食其力的,值得尊敬。”
“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日子,你们自己选。”
她的声音很轻,却仿佛一记重锤——
“如果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又怎么能称之为人呢?”
几个姨太太——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备受折磨的年轻女孩,尽皆沉默。
最后有两个表示,愿意跟着宁馥他们走。
剩下几人都领了盘缠,各自散去。
不管做怎样的选择,这是她们长久以来,终于被当做“人”,来尊重。
被豢养了太久,鸟雀们终于记起,自己还有翅膀。
那带头的姨太太领了盘缠,见山匪们果真不阻拦她们离开,更没对她们动手动脚,终于稍稍放了心。
她突然想起什么,对宁馥道:“后院,后院还关着一个,是前段时间少爷、不,郑财买回来的,一直不服管教。”
“她……她应该愿意和你们走。”
一旁的女人们也都放松了些——郑家日日如临大敌,郑财更是对她们讲了无数山匪奸淫掳掠的事,今日白马寨下山,她们都以为今天就是死路一条,哪想到是绝处逢生?
说起后院关着的那个,她们也七嘴八舌地开了口。
“可不是,那是个读过书的,天生反骨嘞,闹绝食都闹了好几天了。”
“听说是一路逃荒来的,傲气的很。不过我看她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啦!”
“反正我是没见过她那样的——”
这群姨太太中最活泼的一个居然还卖了个关子,“她那头发,居然是紫色的,可稀罕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不负人民。
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头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头明显区别于众人,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头发,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来说,是很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头。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身无长物,还带着一头紫色的头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给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物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头紫色的头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头来,递在她手中。
芋头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头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头。
样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头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头。
她眼瞧着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头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头。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头。
——她又不是没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