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系统逼我中二——缭之兮杜衡
时间:2021-09-25 10:06:02

  于是他找了艘船,在海上漂泊了几个月,挺过了疾风暴雨,捱过了海流暗涌,中间还碰到过几次浪荡在海上的海盗,终于在一位被海盗戕害的渔民的指引下,于腊月二十三登陆了这个名为奇迹的岛国。
  入目皆是银白,风如刀割,陆小凤搓着冻的通红的手在他新认识的渔民朋友家里喝酒,他操着不太流利的扶桑话,给这位朋友分享那个美丽梦幻的故事。
  他认真道:“我想看看绽放在寒冬的奇迹樱花。”
  渔民朋友:“……”
  渔民朋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不信邪,他在扶桑待了两年,两年里他历经春夏秋冬,踏遍岛国的山山水水,终于恍然。
  他被故事骗得好惨。
 
 
第142章 番外(六)
  热风卷着黄沙, 沙粒击打在一块破旧的界碑上。
  界碑上红漆斑驳不堪,在风沙的侵蚀下,只能看到三个模糊的字, 一只手落在上面轻轻扫了扫, 那三个模糊的字终于有一个略微清晰起来。
  那是个“石”字。
  陆小凤站起来, 有了这个石字,他就能确定了前方的路——黄石镇。
  黄石镇地处西北, 它是穷山恶水里最穷的山,因为这里没有水, 只有沙, 漫天黄沙, 陆小凤来得不巧, 这个季节正是一年里天气最恶劣, 风沙最大的时候, 他压低了笠帽, 朝着穷路,向着滚滚黄沙前进。
  在日落前他到了这个穷僻的小镇,小镇上只有寥寥几户人家, 都是穷的没处可去,准备死在这不毛之地。他刚从海上归来,还没来得及去中原享受享受,就一头扎进这种地方, 当然有他的原因。
  他是为了他的朋友,巴山剑客柳乘风。
  江湖上谁都知道柳乘风柳先生是个很值得人佩服和尊敬的高手,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和不俗的轻功在江湖上绝不会排出十名开外。就是这样一个高手, 居然莫名其妙地消失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陆小凤此行就是来找回他失踪的朋友。
  不幸的是他只见到了他这位朋友的尸体。破落的棺材铺里,柳乘风面容灰败浮肿, 仍凝着死前的惊惧,他心口处有一道刀伤,看起来是被人正面干脆利落的一刀刺死的。
  想找杀人者,先找凶器,可那柄凶器已然不见了,本是被棺材铺老板收着的,可它偏偏不见了。
  紧接着,就在棺材铺老板就要说出刀的线索的时候,门外突然射丨出一蓬暴雨一般的暗器!陆小凤迎面追出去,跟早已埋伏好的一男一女交上了手,其中那个女人用的正是柳乘风的佩剑!这两个人武功不算多好,阴损招式却层出不穷,男的先是一招声东击西,紧跟着女的就来一手背后偷袭,若不是陆小凤反应快,只怕也要跟柳乘风一块躺进棺材里了。
  两个人逃走了,望着凶手从容离去的背影,陆小凤只恨不能不能喊一句“看剑”,让这两个王八蛋乖乖滚回来空手接白刃。
  胖子不是一口吃出来的,案子也不是一天办完的,陆小凤收拾心情望了望漆黑如墨的天,预备回去睡觉。
  这样的地方是没有客栈的,只有一间杂货店,里面有一张可供旅人休息的床,床板简直比棺材板还要薄,上面的白床单已变成了黑床单,陆小凤合衣而卧,闭着眼强迫自己快速入眠。
  门外忽然亮起了灯,光只有小小的一点,脚步声也轻轻的,陆小凤数着脚步声,开始算着时间,按照他的计算,最多二十息,就会有人站在他的床前。
  他已听出那是个女人的脚步声,而且是个纤瘦的女人,她是谁?是白天刺杀他的人,还是这家杂货店的老板娘?
  夜深人机,她执灯过来是想做什么?是来杀他,还是来勾引他?
  理智上陆小凤认为是前者,但他希望是后者。
  可惜全错。
  外头一声闷响,随即重物倒地声,血流声接连响起来,豆苗一样的灯光霎时亮了满堂。
  两个影子投在了窗棂上。
  一女声道:“你怎么手那么快,人说杀就杀了,罚你抄十遍心经。”
  这声音让陆小凤的心砰砰跳起来,他再也按捺不住,从床上一跃而起,啪地推开门,数年不见,伊人宛如昨日。
  雪亮的光是从一颗球形物体中发出来的,它放在一旁的架子上,夜风吹进来,光球缓缓滚动着,白光照在陆小凤脸上,忽明忽暗。
  他的眼中已慢慢蓄满了泪,嘴张了张却发不出声音,一向巧言的舌头也好似突然失灵一般,就那么站着,手足无措。
  “是你啊。”林默展颜一笑:“好久不见。”
  陆小凤呐呐道:“是啊,好久不见。”
  “你的伤……嗯,应该都好了吧。”
  “嗯。”陆小凤道:“都好了,现在一点事都没有,你,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几个月了,听说你出海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陆小凤没在说话,他觉得自己再发出任何声音都难免把哽咽带出来。
  这当然不是难过,伤心,失落,而是兴奋,喜悦,和怀念。
  武当一别,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她的,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曾经的恋人,他都觉得再也见不到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就像死去的柳乘风,尽管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但只要在同一片天空下,总会有把酒言欢的机会。
  其实,“死”和“离开这个世界”,对于留下来的那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再也没有相聚的机会了。
  现在他又见到了林默,又听见了她的声音,这让陆小凤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做梦!他想走过去拉拉她的手,摸摸她的头发,再狠狠拧自己一把,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偏偏他的四肢集体造反,一时间竟脱离了他的掌控,变得僵硬而麻木。
  林默走过去,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笑道:“是我,我回来了,虽然有事在身也待不了多久,嗐,说这些做什么。”她放开他的手:“你怎么会在这?”
  陆小凤没回答这个问题,他反问:“你怎么也在这……西门……你去见过他了么?”
  林默眼睛沉了沉:“嗯,见过了,算是给了他一个交代。”
  陆小凤道:“你离开他了?”
  “是。”失意一晃而过,林默很快又重新笑起来,笑得比光还有暖:“ 不说这些了,说点别的吧。”
  木桌,桌上有酒,还有几样小菜,一些是这间杂货店里预备的卤味,还有几道是林默现炒的。
  香味一出,陆小凤的肚子应景地咕噜一声,这种地方,本就没什么可口的东西,肚子里拿点存货不是干饼子就是冷馒头,一闻见酒香菜香,它们就很有眼色的自行快速消化掉了。
  “你的手艺又精进了许多。”
  林默还未说话,跟她一道进来的男人冷冷道:“看来我在这有些多余了。”说完起身便要走,都走到门口了居然也没有人稍稍挽留,他冷哼一声,用力一脚踹了门,扬长而去。
  陆小凤道:“他吃醋了,你不去哄哄么?”
  林默道:“他可哄不得,越是哄他他脾气就越坏,若是不理他,他反而自己就回来了。”
  陆小凤的视线落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上,脖颈中剑,极窄极深的一道剑口,想留下这样的伤出手必快。
  死去的正是这间杂货铺的老板娘,闹了这么大动静,老板也不知哪去了,居然一点动静也无。陆小凤问:“这是怎能回事?”
  “六扇门的差事,我顺手就给办了。”林默指指尸体:“她,还有这里的老板,还有一家棺材铺的老板,一个小叫花……总共不少人呢,他们都是臭名昭著的大盗,做了几桩大案后躲在这,似乎在预备劫掠什么财物……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本想着把她带回去审问的,谁知被那小子一剑杀了,唉。”
  陆小凤也跟着唉。
  “你唉什么?”
  陆小凤道:“离开六扇门那么久,你还在替他们做事。”
  林默笑笑道:“欠人家人情啊,又不是什么难事,我怎么好拒绝。对了,你又是为何而来?”
  “为了朋友。”陆小凤把柳乘风的事说了,幽幽叹道:“谁能想到像他那样的人,有朝一日竟会死在这等宵小之辈的手里。”
  ……
  第二日傍晚,林默已将疑犯全部捉拿归案,锁链串好,其中赫然有着袭击陆小凤的一男一女,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他们就算想说也说不出来。
  陆小凤全程陪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跟着,日落西山时,看着最后一个大盗被缚道捆起来,由衷感叹道:“你成熟了许多。”
  “谢谢,这里面许多门道还都是你交给我的呢。”
  陆小凤道:“我们是不是又要说再见了?”
  “好像是的。”
  他道:“我忽然很庆幸,你早就离开我了。”
  林默微愣。
  陆小凤接着道:“不然,我绝做不到像西门吹雪那般洒脱,能这样看着你离开。”
  他的语气就像日落西山一样苍凉。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陆小凤好感度上涨……”
  “谢谢你。”林默上前一步,在落日夕阳下拥抱了他,手虚虚揽着他的脊背,脸面向他认真道:“谢谢你的喜欢,陆小凤,认识你,爱过你,我很荣幸。”
  “我也是。”陆小凤这么说着,收紧了这个拥抱。
  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单纯的一个拥抱。
  “我还能再见到你么?”
  林默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抿抿唇微笑道:“或许吧,等你……反正我会留意你的,但愿我那时见到你,可不要太年轻。”
  陆小凤觉得自己有些听懂了。
  风中送来一阵歌声,迎合着落日的余晖,向着大地落下一片金黄的暖。
  “穷极一生又何惧,
  也许只是一个背影,
  天亮之后就出行,
  你又会在何处伫立?
  是否也在等我的你……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嘲笑世间,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①
  “恭喜宿主……奖励积分五千点,请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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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歌词《隔岸》
  不行了,后世的番外难产了,是在写不出来,等我啥时候有思路就写了直接贴评论区当福利噢!
  就这样完结辽
  么么哒!
 
 
第143章 番外(七)
  霓虹灯的光在这座城市里闪耀, 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投映在一条小巷子里,引出渭泾分明的两条路,左边的路高楼耸立, 右边是一排排破落的瓦房, 忽然, 两盏大灯将小巷的路晃得雪白,好像两对守卫, 让这辆汽车的主人得意洋洋地从这条窄巷里急驰而过。
  “波波——”汽车的鸣笛声和它的主人一样嚣张,在几乎撞到人时大骂一声:“哪里来的小赤佬, 出门不长个眼睛么!”
  张三慌忙闪到一边, 抚着胸口, 在墙角蹲下, 缓慢地呼出一口气。
  不管见过多少次, 他还是有点怕这玩意,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 眼睁睁看着它把一个卖报的小童撞飞,再从他身上碾过去,留下一地破烂不堪的血肉就已留下了心理阴影。
  他明明看见巡捕就在附近抽着烟, 与同僚们谈笑风生,漠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似乎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漠视。
  他这么想着,走过去为那个可怜的孩子收尸,然后就被抽烟的巡捕用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理由讹走了二十块钱。
  在这里, 二十块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是富人吃一顿饭随手给出的小费。
  张三摸着早已空空如也的口袋,简直连叹气都叹不出来。
  一瓶玻璃汽水递到他眼前, 抬头,他的搭档, 也是他爱慕着的女人在朝他笑。
  林默长发散开,烫着当下最时兴的小卷,穿着白色高叉旗袍,纤白的腿若隐若现,脚下是一双白色漆皮的绑带高跟鞋,看起来十分的优雅高贵。
  张三看直了眼,这身打扮他无论看多少次都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回过神来。
  “怎么弄得一头汗,咱俩又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你还是怕汽车?”
  张三接过汽水,手指在铁盖子上轻轻一弹,瓶盖子飞出去,他一口气喝了大半瓶,然后打了个长长的嗝。
  “你还有多少钱?”
  林默道:“刚刚还有八十。”
  “现在呢?”
  “现在就剩你手里的汽水了。”
  张三讶异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抢了,抢我包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去追。”
  张三挠了挠头,站起来往四周瞅,一边瞅一边道:“现在换你等我了,我去找个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别的,纯粹是现在张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别实在太大,一头打理齐整的短发,白汗衫青布裤,虽然在林默强烈的要求下,他放弃入乡随俗,没有绑腿穿黑布鞋白袜,而是穿了一双高筒铆钉靴,长长的蓝布腰带也换成了黑皮卡扣带。如此搭配让他上半身看着像拉黄包车的,下半身看着像混社会的,整体来看,活脱脱一个臭流氓。
  现在这个臭流氓说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见狠厉,只有无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经找到任务目标了,不出意外的话咱俩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听任务目标张三就来了精神:“是谁?”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头乡,原本是个贫苦的孤儿,十八岁出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先是跟着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为他的保镖,很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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