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心失去了可爱,只剩滑稽。
按照事先设想,叶孤城应该说一句:“很美。”可看着这个发型,他实在吐不出这违心的两个字。
他只好生硬的转向下一话题:“城南的花都开了,要一起去看看么?和我一起。”
“你让一下,我先去扔个垃圾。”林默说着,举起了手里的硕大无朋的垃圾袋,差点怼在叶孤城的脸上。
第45章 神龙摆尾
林默真不是故意的, 她就是想给叶孤城看看她手里巨大的垃圾袋,告诉他自己扔垃圾的心情有多急切而已。
谁能想到垃圾袋那么轻,轻轻一拎就荡起来差点贴脸啊!
她朝他腼腆一笑, 微微脸红, 想说点什么, 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呵呵干笑着贴着墙溜出去。
城南郊外路远, 叶孤城是骑马来的,他并不喜欢骑马, 但据他手下说, 与女孩子共骑一驹可令对方产生依赖感, 若是一个女孩子对你产生了依赖感, 那她多半就跑不掉了。
叶孤城略一思考, 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他挑了一匹又高又骏, 性子又烈的马,一路哒哒哒的骑过来。
现在这匹马在啃林默的秋千,叶孤城阻止过, 但没有用,那股未散油漆味儿让马疯狂,拉都拉不住。
林默进来的时候,她的秋千就剩两条绳了, 独留“油漆未干”四个字在风中凌乱。
叶孤城还算淡定,只是牵马的手骨节泛白,手臂肌肉在颤抖。
“走吗?”他问。
明明没什么表情, 但林默觉得自己嘴里但凡敢蹦出个不字,只怕要跟马同时毙命于剑下。
好可怕一男的。
“等我稍微收拾一下哈。”
晨露已散, 盛夏骄阳缓缓东升。
林默再出来时,滑稽可笑的发型已变得正常许多,小爱心梳成一根辫子缠在了花苞形的发髻上,上面点缀着叶孤城送的荷花金簪,温婉而不失庄重,额边留着少许碎发更添活泼。
这是时下未出阁的少女中最流行的发式。
她穿着轻薄的淡粉色纱衣,袖口被红绳扎紧,下身是碧色的宋裤,绑带绣鞋。晨光下,粉白的脸被照出一层圣洁的光晕,像是话本子里观音座下的手捧玉净瓶的龙女。
美得世间少有。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的“迫不得已”也没那么不得已了。
“我们两个骑马去?”林默指着那匹狂躁的马:“骑它?”
叶孤城说,不然呢,马骑咱们两个吗?
林默瞅瞅自己无辜夭亡的秋千,再瞅瞅叶孤城纯白的,不染纤尘的白衣,忽然冒出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
她摆手道:“不行,我不能骑马,我……对马毛过敏。”
“过敏?”
“没错,过敏挺严重的。”林默干笑道:“要不,我骑小电驴带你吧?”
叶孤城:“……什么驴?”
“小电驴。”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
小电驴发出快活的叫,飞速行走在无人的,满是泥坑的小路上。
泥水被破开,向墙两边飞溅。
叶孤城坐在后座,两条腿几乎与胸口并行,衣摆被拎起,饶是林默纵横回旋,反复冲刺愣是溅不上一个泥点。
好气啊!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下狠手了,她记得前方不远就是一个烂泥塘。
车把拧到最底,小电驴直接飙到八十迈,这个速度,林默高中毕业考驾照那会儿,开四个轮子都没跑过这么快。
烂泥塘就在眼前。
林默忽然道:“叶城主,其实吧,在见到你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嗯?”
很好,注意力分散了。
林默猛然刹车,一个神龙摆尾,小电驴顿时发出悲惨的嚎叫。
可怜叶孤城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炮仗般弹射出去。
目的地,烂泥塘。
这一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若是普通人都能请亲朋好友吃席了,哪怕轻功不错,即便不摔断腿也得磕掉俩门牙。
叶孤城的轻功相当不错,即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仍能迅速反应,在空中变换姿势,以求落地时不会摔得太惨。
确实不惨,只不过是膝盖跪在泥坑,双手被污水浸泡而已。
若是忽略一脸的稀泥,他的落地姿势堪称教科书般完美。
林默脸埋在车把手里,双肩剧烈抖动,“这……要不……你去我那,洗个澡吧。”
“出门前,我还特意多烧两壶水呢。”
叶孤城能怎么办,只能一身烂泥的从地上站起来,笑着把她原谅。
回程路上,他仿佛失去了魂魄,一声不吭,静静的坐在后座,慢慢搓着手上的泥。
“城主你膝盖没事吧?”
“你胳膊没事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个泥坑你也看见了,要是不刹车泥就溅你身上了……我以为你会抓着车后座的……”
……
直至脱下脏衣服,泡在热水里,叶孤城才重新开口道:“你是故意的?”
林默刚把脏衣服泡水盆里,正在系统商城里买窃听器呢,被这么一问,顺口就答了个“嗯。”
“……明白了。”叶孤城浅叹一声,接着道:“你那时候想说什么?”
“啊?”随后林默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自己甩他入泥坑前的那句话。
“在见到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就什么?那时候就喜欢你了吗?想想划伤他脸的王之财宝,再想想把他转吐的黄金维摩那,这个说法三岁小孩都骗不过去。
林默憋了半天,看着叶孤城舀起一捧水仔仔细细的擦脸的样子,瞬间福至心灵,灵关一现。
“我是想说,那时候我就想问你,你平时都用什么东西护肤擦脸啊?”
叶孤城那张脸简直细腻精致得不可思议,实在叫人羡慕。哪怕这个问题是林默临时现想出来的,她也很想知道答案。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很久才道:“……清水洗脸。”
“只有清水?洗脸?”
“嗯。”
林默那是半点都不信,皮肤白皙的人她又不是没见过,就比如她自己,脸是不错,然而这段时间一直在做反应和力气的训练,天天大太阳晒着,防晒霜涂了一层又一层,脸色还是肉眼可见的黑了好几度。
即便如此小心防护,她的脸也从未有过这样珍珠般的荧光。
只用清水洗脸?南海的太阳可比东京毒多了,怎么就没把他晒黑呢?
洗了两盆泥水,又用皂角搓了好几遍,叶孤城的白衣总算恢复成纤尘不染的样子,夹子一挂,太阳底下迎风乱飘
林默抹了一把汗,认命的想,要不她这儿真改澡堂子得了,生意还挺火爆的,才几天都有回头客了。
偷偷把窃听器往洗好的衣服腰带里塞,她扭头笑道:“今天太阳足,没一会就能晒干的。”
叶孤城道:“没关系,就算你把这件衣服丢掉也没关系。”
“啊?”
“我带了换洗的。”
林默僵硬扭头,只见拴在院子里的骏马上果然有个白色的包袱。
“就是它,拿过来给我。”
林默:“……”你带衣服了为什么不早说,眼睁睁看着我搓了半个多时辰很开心是不是?
……
转眼已是晌午,城南的花是看不成了,为了表达歉意,林默决定请叶孤城吃火锅。
红油火锅。
火开后,浓烈的香气席卷着一方小天地,浸润着盛夏灼热的空气。
这个世界有辣椒,但多半种在大户人家的花盆里用于观赏,直接当场配料煮菜用的林默还是头一个。
青菜,各色肉类,手擀面,一样一样的被下进红汤中翻滚。
叶孤城的筷子停在碗边,他的确有点饿,这一锅乱煮也的确很香,但他不敢下筷子,因为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顿饭可能会把他坑惨。
然而林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不过是想在他的新衣服上溅满油点子而已。
进烂泥坑的那身不管她洗得多香多干净叶孤城都不想再穿,而窃听器的去处还没有着落。
铜锅下的火越来越大,水汽越来越多,叶孤城迟迟不动筷,林默咬咬牙,盖上了压力锅盖。
要不了多久,火锅里面产生的气压会直接冲开盖子,一锅汤至少能溅出十米远。
为了一手情报,为了黎民百姓,林默闭上了眼,倒计时,五、四、三、……
彭!
锅盖被炸飞,红油四射,林默飞速闪到桌子底下,躲过最烫的一波热汤,仍不可避免的被泼一身。
她被烫得龇牙咧嘴,慢慢坐回去,叶孤城在她对面,一身白衣竟没沾上一滴油。
那张玉润生光的脸缓缓露出一丝笑意。
“你若想看我洗浴直说便是,大可不必和我的衣服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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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迫害我停不下来~
第46章 恩怨
但凡叶孤城说这句话时不那么一本正经, 能轻松随意一些,林默也不会这么尴尬。
他的脸虽然在笑,但语气仿佛洞悉了一切, 颇为无奈的同时, 还有那么一眯眯的纵容。
“我不是, 我没有,误会, 天大的误会……”林默手忙脚乱急着解释,可她拼了命的想也想不到玩命弄脏他衣服还能有什么解释。
而叶孤城的猜想逻辑严谨, 合情合理, 相反, 趁着给他洗衣服的机会偷藏窃听器这个理由听起来才更像编造的。
林默越急越说不出话, 只会阿巴阿巴, 这让她恨不得立刻把自己脑仁儿挖出来理理沟壑。她与叶孤城接触可以表现出喜欢, 崇拜, 被吸引,但怎么也不能表现得这么猥琐啊!
美貌且愚蠢的名声本就不好听,再加一个好色, 她可不用做人了。
叶孤城的剑放在桌子上,被火锅红汤崩得全是油渍,他把剑拿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块白绢布细细擦拭, 认真道:“你不必解释,我……”他顿了一下,没看她, 只看着剑,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 接着道:“莫非你还没有看出来吗?”
“看出来什么?”
叶孤城抬起头,看着她,一字一字道:“我本就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林默心脏停了一拍。
这话若是陆小凤说自然没什么问题,林默只会笑着挽起他的手,温柔的说我也是。可这话出自叶孤城的口,他的语气并没有什么起伏,偏偏给人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仿佛每个字里都被他施加了恶毒的诅咒。
系统播报适时响起:“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叶孤城对您的好感度已跌破负值,现已达成不共戴天成就,望宿主再接再厉,早日完成弃剑归隐任务。”
林默捂住脸,哭笑不得。
多违心呐,得多违心才能说得出来,被迫营业还真是……等等!
他既然能说出“愿意为你做任何事”,那是不是也可以……
林默霎时眼睛雪亮,激动道:“真的吗?那你可不可以把剑扔了。说一句你愿意为我弃剑归隐?”
叶孤城骤然紧握他的剑,一双眼冷得要结冰,满脸写着女人你不要太过分。
林默摆着手道:“不是让你真的弃剑归隐,只要你表示一下就行,我想听,求你了。”
仿佛过了好几个世纪,那把形式奇古的长剑掉在地上,叶孤城冷漠的声音响起:“我,愿意为你,弃剑归隐。”
每个字都充满了仇恨与怨气,仿若午夜凶铃,贞子听了都害怕,
但没有关系,五千积分即时到账。
林默心跳的声音几乎将自己震聋,热血全往头上涌,说一次五千,说一次五千,只要叶孤城说满二十次,她就能回家了!
债已还完,恩怨两清,去他的玄幻古代,去他们见鬼任务,十万积分一到帐,她立刻就要结束这场噩梦!
只是,陆小凤……他是她噩梦中唯一的旖旎,也是她真正意义上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她若是走了,或许就再也见不到了……
那也没关系!
她那时早就跟他说清楚了,她是一定要回家的,到时候只要好好告别,各自珍重,一年,两年,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忘了他。
陆小凤本就是个浪子,或许,也会很快忘了她……吧。